|
公案小说 》 郭公案 》
第一 編欺 昧
佚名 Yi Ming
富戶重騙私債浦城縣北鄉九日街,有一鄉民劉知幾,因郡知府命他為北京解戶,解銀五鞘入京。劉知幾因缺盤纏,托保立批與本鄉富戶曾節,藉出紋銀一百兩,前去過京。知幾領得銀來,遂別傢中,到府押鞘,前往京去交納。來往耽擱一年。舊年八月出門,今年八月始回。且喜平安無事,入府繳了批文。適傢中時年大熟,遂將田上稻穀糶銀一百三十兩,竟到曾宅,完納前債。曾節喜其老誠,留之酒飯。忽值劉傢着人來叫知幾回傢幹場急事,又值曾節被縣中催去完糧甚緊,兩在忙迫之中,曾亦忘寫受數,劉亦忘取藉批,兩下就此拜別。不想過了數年,曾節在帳簿中尋出劉知幾親筆藉批,陡然昧起心來,即時着傢人到劉傢索前銀,說他逋欠多年,怎麽不還。知幾見他傢人來說,一時忘記。
少間忖得,即答曰:“債無重取,罪無重科。前年本利盡數完納,止因你傢主往縣事迫,我又歸傢甚緊,故未上簿,未取原批。此乃人心天理,爾去拜上傢主,昧心事做不得,頭上有青天!”傢人衹得回去報知主人。曾節又着人來取。劉知幾見他再來,遂閉門不理,說道 :“爾傢曝了天理 ,就是知縣上門,我亦不該重還。”那傢人無奈 ,亦衹得歸去,報與主人知道。
曾節初時衹說:“劉不記憶。”誰知弄假成真,遂具狀告於浦城縣朱大尹臺下:告狀人曾節,係三十九都民籍,告為地虎蒙騙事。曾苦治傢産,積蓄贍命銀一百兩,預備葬資。地虎劉知幾,領府錢糧、元寶五鞘解京,稱言缺少路費,串中王玉七,蜜言立批,盡行藉去,約至本年交還。不料虎食無饜。自京抵傢,公然延挨,不理屢取,揚言已還。銀上百兩,身命所係,文契血證,債敢重科?懇乞仁天,追銀活命。上告。
朱大尹接了狀詞,細看一遍,即票差承刑前去拘得劉知幾,前來對理。知幾見拘,即寫下狀,赴縣訴曰:訴狀人劉知幾,甲年在籍,訴為平空黑天事。身充解戶,托中藉銀是實。彼年京回,八月初三即將銀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並全完。兩因忙迫,彼無受數,故未取批。節欺鄉民愚蠢,又無證據,故執前券責償,哄告爺臺。銀上百餘,五年寂不來催,明欺原批在手,得肆虎吞。懇乞辨冤,生死感德。
朱大尹看了訴辭,即叫曾節到堂對理。曾節曰 :“小人全賴此銀活命,今被劉知幾盡行騙去,一傢等斃。望乞老爺申冤!”
劉知幾曰:“小人彼年八月,委實本利全還。衹是曾節見無受數,尚存批文,故來重取。”大尹曰:“藉銀既是實,則欠銀亦是實。但或還本還利,必有一欠,未必兩還。爾莫昧心!”曾節曰 :“莫說本錢,就是這幾年連利錢,分文也不肯還。”知幾辯曰:“焉有一百餘兩銀,藉五年並不提起?”曾節曰:“焉有還了銀子,不取批文,不寫受數,並不憑一中人?”兩下爭辯起來。朱大尹大怒,即將劉知幾責打十板,押出要還前銀。
劉知幾延了半月 ,衹是不還 。曾節又來催狀 。朱大尹怒曰: “鄉間有此刁民 !”拿劉知幾到衙,又打十板,駡曰:“莫說曾節之銀你不肯還,就是我押你出去,你亦延挨半月 !”吩咐手下:“把這狗纔監起追給。”劉知幾聽得要監,乃告知縣曰:“限小的出去三日,辦銀來還。”大尹準限。劉知幾走出衙前,思量半晌,自忖衹有府中郭四府,善能為民申冤。即時搭舡下府,明日五鼓即寫狀,到理刑館郭爺處去告:告狀人劉知幾,係浦城三十九都民籍,告為撈救事。
前年身充解戶,憑保明藉同鄉富戶曾節紋銀一百兩正。京回,彼年八月初三,連本利一百三十兩,一並還足。禍因促歸,未寫受數,未繳原批。不料豪乘兩隙,捏告本縣。
縣官不理,衹是追銀。小人冤不得申,奔臺控告,乞憐申冤,銜恩無任!
郭爺將狀從頭至尾詳閱數次,問曰:“你果藉銀還銀,從實說來,我好斷理。”劉知幾曰:“小的藉銀經今五年,若是未還,豈得到今不取?衹為當時事忙,未討得受數,未取得藉批,釀成此禍。縣中朱爺一時被他瞞過,望青天老爺代小的申得此冤,萬代感恩!”郭爺曰:“爾不要吊謊。”劉曰:“小的吊謊,就該萬死。”郭爺曰:“也憑不得爾,且把收監 。”禁子帶劉入監去了。郭爺即吩咐承發房寫下一紙拿強盜窩主牌票,說道:“本府已拿得劫人強盜周同、蔣異,供得窩主係浦成三十九都曾節,金銀財物悉藏曾傢。仰該縣速拘犯人,連贓解府聽審。
承差捕盜遊信 。”遊信當堂領得此牌,就帶三四跟隨徑到縣堂下了公文。朱大尹看了來文,說道:“曾節原是富戶,怎麽幹這勾當?莫非這人果反?前日劉知幾一場公事,卻不是我誤他?”
乃即發縣差兩個,同府差四五人執票徑到曾節傢中。遊信問曰:“誰是曾節?”曾節答曰:“小老便是。”遊信取出鐵鏈,登時鎖了。曾節不知來頭,乃曰:“愚老平昔無事幹犯府上,長官 何事鎖我?”遊信取出牌來,望曾節面上一擲。曾節取牌一看,見是強盜扳他窩主,乃對公差曰:“這是白日黑天!但官差吏差,來人不差。”即整酒款待,府差每人打發一兩,縣差每人三錢。即收拾傢中生放銀兩及流水逐日帳簿,同差人徑赴縣中。
知縣發牌,起解入府。遊信進館稟曰:“拿得窩主犯人到了。”
郭爺叫帶人來。郭爺一見曾節,連說:“好個窩主!看此人橫惡,不消三推六問,取贓上來,驗過便是。”曾節哭訴曰:“小的銀雖有數兩,卻是自己經營得的。原有流水簿兩扇記載逐日出入,並無絲毫外來之財。望老爺觀簿,便知端的。”郭爺曰:“拿上簿來。”先觀出簿,從頭詳查。見內一行載道:“癸酉年八月十一日,劉知幾解糧上京,藉去紋銀一百兩正作盤纏,憑中葉文。”又觀入簿,尋至內中一行,又載道:“甲戊年八月初三日,收劉知幾本利紋銀一百三十兩,大小六錠,知幾自交無中。”郭爺觀罷,將簿發與曾節,叫手下取粗板過來,將曾節打下二十。打到十五,曾節忍痛不過,喊曰:“小的委實不是窩主,爺爺忍把屈棒打死良民 !”郭爺曰 :“你不是窩主?”
叫禁子取前日那強盜來對辭。禁子取得劉知幾來到,曾節見了知幾,便伺曰:“爾是強盜,爾自承當。何得妄扳我做窩主?”
知幾曰 :“爾不是窩主,怎麽昔年還了你一百三十兩銀子,爾平白在朱爺處結告,更與我取 ?”曾節曰 :“那時有藉無還,我來告爾。”郭爺曰:“這個老畜生,益發該死。爾那出入簿,俱載明白,何得昧心騙人?本該重打,看爾老面,罪卻不饒。”
曾節情知理虧,低頭畫招。郭爺笑曰:“這刁老畜生,我若不把窩主扳爾,殺死爾也不認。”即援筆判曰:為富不仁,見憎於陽虎。取之有道,不犯乎明條。執故伎而重徵,欲以一手掩人雙目。恃無憑而勒算,將為愚人可以術籠。曾藉劉還 ,取予自當。券存再騙,財利迷心。據出入簿,曾節不合,乘機構釁還兩次債。劉豈肯畏法從姦?利銀三十兩,給斷還劉,以懲曾之科騙。罰𠔌五十石,交納上官,以儆曾之橫豪。縣官朦朧不决,罰米七石。知幾冤恨得伸,釋之寧室。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第一 編欺 昧 | 斷客人失銀 | 女婿欺騙妻舅傢財 | 羅端欺死霸占 | 斷妻給還原夫 | 設計斷還二婦 | 第二 編人 命 | 爭水打傷父命 | 纍騙書客傷命 | 斷問驛卒償命 | 遊旆謀毒三命 | 強僧殺人偷屍 | 第三 編謀 害 | 斷拿烏七償命 | 木匠謀害二命 | 井中究出兩屍首 | 鰐渚究陳起謀命 | 第四編劫 盜 | 金簪究出劫財案 | 雙頭魚殺命 | 賭博謀殺童生 | 第五 編賴 騙 | 爭鵝判還鄉人 | 判人爭盜茄子 | |
| 第 I [II] 頁
|
|
平等、自由、开放的文学净土 Wonderland of Chinese Literatu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