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评论 唐朝新定詩格   》 唐朝新定詩格      崔融 Cui Rong

《唐朝新定詩格》一,唐崔融撰。此書中國代書目不見著錄,惟《日本國見在書目》“小學家”類錄有“《唐朝新定詩格》一”,不題撰者。《文鏡秘府論》東《二十九對》提及“崔氏《唐朝新定詩格》”,又地《十》引作“崔氏《新定詩》”,可知“《詩格》”、“《詩》”即為一書。市河寬齋《半江暇筆》:“我大同中,釋空海遊學於唐,崔融《新唐詩格》等書而歸,著作《文鏡秘府論》六。”可知《文鏡秘府論》所引“崔氏”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即出自崔融《唐朝新定詩格》。 崔融(六五三—七○六年),字安成,齊州全節(今山西省丘西)人。儀鳳元年(六七六年)詞殫文律科及第;永隆二年補宮門丞,兼直崇文館學士。中宗為太子時,融為侍讀,兼侍屬文。武時,自魏州司功參軍遷著作郎,右史、著作郎、進鳳閣人。長安二年(七○二年),再遷鳳閣人,知誥,兼修國史。中宗神竜元年,貶袁州刺史。召拜國子司業。神竜二年受敕撰《則天實錄》成,封清河縣子。又奉敕撰《則天哀册文》,用思精苦,病而死,年五十四。追贈衛州剌史,謚曰文。事跡見新、舊《唐書》本傳。 崔融與李嶠、味道、杜審言為“文章四友”,詩文以“華婉”著稱,朝廷大手筆多由其草擬。有文集六十。曾編《珠英學士集》,專選初唐朝士之詩,今存唐寫本殘二。王夢鷗以為《唐朝新定詩格》之撰與《珠英學士集》之編有關:“一則可為入選之詩張目;一則可以搪塞落選者之口,其有此書,信非徒作。”(《初唐詩學著述考》,頁八十七)但可以查明之詩例來看,《唐朝新定詩格》中為例之詩大多乃六朝作品,唐人僅崔明信、褚亮、上官儀三者而已,皆不及武之世。《唐會要》六十三,《三教珠英》乃編成於武大足元年(七○一年)。《珠英學士集》之編則更在此。由此可知,《唐朝新定詩格》與《珠英學士集》未必有聯繫。 《文鏡秘府論》所引《唐朝新定詩格》,其內容計有“十”、“九對”、“文脖、“調聲”諸節,除“調聲”直承瀋約之說以外,其餘均唐人議論,與元兢《詩髓腦》頗為接近。所謂《唐朝新定詩格》,或相對於齊、梁時代而言。 《唐朝新定詩格》雖不見中國代書目著錄。但人偽托李嶠之《評詩格》,實即剪取崔氏書而成。又舊題白居易之《文苑詩格》,其“依帶境”、“菁華章”、“影帶宗旨”、“雕藻文字”、“聯環文藻”諸節,亦受崔氏書中“十”節之影響。 哈哈兒張伯偉編校,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竪排本《全唐五代詩格考》錄校作。
唐朝新定詩格 十 一形似。二質氣。三情理。四直置。五雕藻。六映帶。七飛動。八婉轉。九清切。十菁華。 一、形似。 形似者,謂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難以粗測者是。詩云:“風花無定影,露竹有清。”又曰:“映浦樹疑浮,入峰似滅。”如此即形似之也。 二、質氣。 質氣者,謂有質骨而作志氣者是。詩曰:“霧烽黯無色,霜旗凍不翻。雪覆白登道,冰塞黃河源。”此是質氣之也。 三、情理。 情理者,謂抒情以入理者是。詩曰:“遊禽暮知返,行人獨未歸。”又云:“四鄰不相識,自然成掩扉。”此即情理之也。 四、直置。 直置者,謂直書其事,置之於句者是。詩曰:“馬銜苜蓿葉,劍瑩鸊鵜膏。”又曰:“隱隱山分地,蒼蒼海接天。”此即是直置之。 五、雕藻。 雕藻者,謂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於妍麗,如絲彩之錯綜,金鐵之砥煉是。詩曰:“岸緑開河柳,池紅照海榴。”又曰:“華志怯馳年,韶顔慘驚節。”此即是雕藻之。 六、映帶。 映帶者,謂以事意相愜,而用之者是。詩曰:“露花疑濯錦,泉月似瀋珠。”此意花似錦,月似珠,自昔通規矣,然蜀有濯錦川,漢有明珠浦,故特以為映帶。又曰:“侵蹀騎,帶月倚雕弓。”“”、“騎”與“月”、“弓”是用,此映帶之類。又曰:“舒桃臨遠騎,垂柳映連營。” 七、飛動。 飛動者,謂詞若飛騰而動是。詩曰:“流波將月去,潮水帶星來。”又曰:“月光隨浪動,山影逐波流。”此即是飛動之。 八、婉轉。 婉轉者,謂屈麯其詞,婉轉成句是。詩曰:“歌前日照梁,舞處塵生襪。”又曰:“泛色煙舉,凝華菊露滋。”此即婉轉之。 九、清切。 清切者,謂詞清而切者是。詩曰:“寒葭凝露色,落葉動聲。”又曰:“猿聲出峽斷,月彩落江寒。”此即是清切之。 十、菁華。 菁華者,謂得其精而忘其粗者是。詩曰:“青田未矯翰,丹穴欲乘風。”鶴生青田,鳳出丹穴。今言“青田”,即可知鶴,指言“丹穴”,即可知鳳,此即是文典之菁華。又曰:“麯沼疏盡弃盡力,長林夏幔”麯沼,池也。又曰:“積翠徹深潭,舒丹明淺瀨。”“丹”即霞,“翠”即煙也。今言“丹”“翠”,即可知煙霞之義。況近代之儒,情識不周於變通,即坐其危險。若茲人者,固未可與言。 (以上《文鏡秘府論》地) 九對 第一,切對。 謂象物切正不偏枯。 第二,雙聲對。 詩曰:“洲渚遞縈映,樹石相因依。” 第三,疊韻對。 第四,字對。 字對者,謂義字對是。詩曰:“山椒架寒霧,池篠韻涼飆。”“山椒”即山頂也,“池篠”傍池竹也。此義字對。又曰:“何用金扉敞,終醉石崇。”“金扉”、“石崇”即是。又曰:“原風振平楚,野雪被長菅。”即“菅”與“楚”為字對。 第五,聲對。 聲對者,謂字義俱,聲作對是。詩曰:“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路”是途路,聲即與“露”同,故將以對“霜”。又曰:“初蟬韻高柳,密蔦挂深。”“蔦”草屬,聲即與“飛鳥”同,故以對“蟬”。 第六,字側對。 字側對者,謂字義俱,形半同是,詩曰:“忘懷接英彥,申勸引桂酒。”“英彥”與“桂酒”,即字義全,然形半同是。又曰:“玉雞清五洛,瑞雉映三秦。”“玉雞”與“瑞雉”是。又曰:“桓山分羽翼,荊樹枝條。”“桓山”與“荊樹”是。如此之類,名字側對。 第七,切側對。 切側對者,謂精異粗同是。詩曰:“浮宵響徹,飛鏡曉光斜。”“浮”是,“飛鏡”是月,謂理文同是。 第八,雙聲側對。 雙聲側對者,謂字義,雙聲來對是。詩曰:“花明金樹,葉映首山薇。”“金”與“首山”字義,同雙聲對。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氣陰檐楹。”“雉堞”對“檐楹”,亦雙聲側對。 第九,疊韻側對。 疊韻側對者,謂字義聲同,名疊韻對是。詩曰:“平生披黼帳,窈窕步花庭。”“平生”、“窈窕”是。又曰:“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攏”“優遊”與“聖政”,義非正對,字聲勢疊韻。 夫為文章詩賦,皆屬對,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謂前句雙聲,句直語,或空談。如此之例,名為跛。眇者,謂前句物色,句人名,或前句語風空,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風與空則無形而不見,山與水則有蹤而可尋,以有形對無色。如此之例,名為眇。 (以上《文鏡秘府論》東) 文病 第一,相類玻“從風似飛絮,照日類繁英。拂岩如寫鏡,封林若耀瓊。”此四句相次,一不異。“似”、“類”、“如”、“若”,是其玻 第二,不調玻是名不調,不調者,謂五字內除第一、第五字,於三字用上、去、入聲相次者。平聲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曉。如“晨風驚疊樹,曉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聲。如“霧生極野碧,日下遠山紅”。“下”次“遠”,同上聲。如“定惑關門吏,終悲塞上翁”。“塞”次“上”,同去聲。 第三,叢木玻詩云:“庭梢桂林樹,檐度蒼梧。棹唱喧難辨。樵歌近易聞。”“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 第四,形跡玻形跡病者,於其義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詩云:“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佳山”、“佳城”,非為形跡墳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天”,是謂天與樹木等,犯者為形跡。他皆效此。 第五,翻語玻翻語病者,正言是佳詞,反語則深是也。如鮑明遠詩云:“雞鳴關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反語“腐骨”,是其玻 第六,相濫玻相濫者,謂“形”、“道”、“溝淖”、“淖泥”、“巷陌”、“樹木”、“枝條”、“山河”、“水石”、“冠帽”、“襦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濫。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上句有“木”,下句安“條”。如此參差,乃為善焉。若兩字一處,自是犯焉,非關詩處。或云兩目一處是。 第七,涉俗玻詩曰:“渭濱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語,是其玻 (以上《文鏡秘府論》西) 調聲 傍紐者:“風斜、“月膾”、“奇今”、“精酉”、“丰采”、“外厥”、“琴羈”、“酒盈”。 紐聲雙聲者: 土煙 天塢 右已前四字,縱讀為反語,橫讀是雙聲。錯讀為疊韻。何者?“土煙”、“天塢”是反語。“天土”、“煙塢”是雙聲。“天煙”、“土塢”是疊韻。乃“天”字而得雙聲、疊韻。略舉一隅而示,皆放此。 (以上《文鏡秘府論》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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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新定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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