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儒家类 》 雙節堂庸訓 》
雙節堂庸訓
汪輝祖 Wang Huizu
捲一 述先
本
我汪氏係出唐越國公華第七子爽後。爽傳十二世曰道安,遷婺源。又五世曰惟謹,遷慶元之鄞,今寧波府鄞縣也。惟謹生元吉。元吉生永漸。永漸生思信。思信長子大倫公在鄞,娶夫人高氏,生存中;宋嘉定十年,高夫人卒,繼娶夫人為蕭山大義邨劉氏女,因傢大義。而存中所生二子,之衎遷臨川,之琭遷宣城。亦無居鄞者。
大義邨汪氏,以遷蕭始祖大倫公為第一世。公字叔彝,號冰𠔌,夫人劉氏,葬本裏花原——花原者,以樹木棉得名——子一。述,字天錫,夫人馮氏,子三。長演,字宗三,夫人趙氏,並祔葬花原;歲以清明前二日墓祭,子二。長溥,字剋洪,夫人楊氏;葬本裏西睦橋,子五。
三渙,字巨淵,夫人王氏,葬本縣航塢山,子二。長遊,字龜沼,號一齋,葬本裏中巷南園,旅歿黔中——相傳歿時,與山陰賈人同厝,比遷柩,二棺毀,櫝骨以歸,兩傢秤骨分葬,時號秤骨府君——故夫人徐氏,遺命不同穴,別葬航塢山,皆以清明前一日祭,子二。長椿,字春齡,號養拙,夫人朱氏,子二。次璋,字廷章,號居易,夫人鐘氏,並葬航塢山,以清明日祭,子四。次纘,字剋承,號逸庵,行彤三,夫人陳氏,子三。次範,字居賢,號樂遂,夫人徐氏,並葬航塢山,以清明後一日祭,子三。
長天秩,字宗禮,號銳庵,行練二,夫人瀋氏,葬航塢山,以清明後二日祭——支下男婦俱集;自此以下各祖,皆依次墓祭,集男婦如禮——子四。次棟,字剋隆,號成軒,行宏八,夫人傅氏,葬本裏前司東陂——相傳墓師登航塢山擇兆域,脫頭巾置石上,為過鳥所銜,越數日,相地至此,前巾在焉,遂定為吉壤,舊號頭巾地。餘年十五,侍祭墓下,曰:“是天所葬也,不宜以頭巾名。”乃稱“天葬地”雲——子三。次時忠,字靖共,號秋莊,夫人瀋氏、王氏、趙氏,瀋夫人葬航塢山,王、趙兩夫人合祔前司東陂,子三。
三應元,字世魁,號惺臺,行明五十九,夫人朱氏,葬本裏硯湖灘,子四。季玉華公,諱造,行信八——為輝祖高祖考——夫人陳氏、繼夫人陳氏,葬山陰縣夏履橋徐闊塢,子三。第三為曾祖考孚夏公,諱必正,行仁七十一,夫人瀋氏,葬前司西陂,子三。第三為顯祖考毅庵公,諱之瀚,字朝宗,行三,敕贈文林郎,湖南永州府寧遠縣知縣,夫人瀋氏,敕贈孺人,葬硯湖灘,子二。長為顯考皆木公,諱楷,字南有,行十三,河南衛輝府淇縣典史,敕贈文林郎,湖南永州府寧遠縣知縣誥贈奉直大夫,夫人方氏,敕贈孺人,誥贈宜人,夫人王氏,簉室徐氏,旌表“雙節”,建坊本裏聚奎橋北岸,並敕贈孺人,誥贈宜人,合葬山陰縣清和裏秀山,子一。
輝祖,字煥曾,一字竜莊,罷官歸又以歸廬為號。為冰𠔌公十九世孫。乾隆戊子科舉人,乙未科進士。湖南永州府寧遠縣知縣,調長沙善化縣知縣,未任署永州府道州知州。告病解官。誥封奉直大夫。娶王氏,誥贈宜人,生子一:繼坊,字元可,行三,乾隆丙午舉人,揀選知縣,今就職直隸州州同,加二級。繼娶曹氏,誥封宜人,生子二:繼培,字因可,行九,縣學生;繼壕,字深可,行十一,國子監生。妾楊氏,生子二:繼墉,字勤可,行四;繼墉,字序可,行六。
繼坊娶朱氏,今二子;世鐘、世銘。繼墉娶婁氏,今一子:世鎬。繼墉娶王氏。繼垿娶陳氏,今一子:世鈺。繼壕聘來氏。
顯祖考文林公軼事
公少孤。讀《四子書》未竟。中年文、字並工。族黨規約盡出公手。輝祖十歲時,公年六十七,遇疑字必從人索解甚力。嘗語輝祖曰:“我未學,非問不至此。我問一人,可答十、百人之問,受益最多。小子慎母懶於問也。”
公同懷三人,年十三,兩伯祖析産令別居。公力自樹,後諸父不善治生,並招與同爨,歷二十餘年無倦色。
自遷蕭始祖至高祖,凡十五世,田息不足以給祭。清明墓祀,往往入夏不舉,甚至棄子女以辦公,請之族長與各房長,準息入為製,剋日行禮,至今無敢渝者。
公行誼既孚鄉裏,遇齟齬事,皆質正於公,公反覆理解,率釋忿去。終公之世,無履公庭者。洎公歿,族人多訟。輝祖四十餘歲,猶聞人言:“朝三翁在,必不至是。”公字朝宗,行三,相習以是為稱。蓋距公歿,逾三十年矣。
族有願人為盜誣引:縣捕至,竄匿他所;捕者挾其婦去;公遇之塗,廉其情,立以私橐酬捕,婦得釋;而冤亦旋白。兩母“雙節坊”成,鄉耆追敘此事,皆云:“宜有賢婦。”並謂公之隱德類此者甚多雲。
公篤慕儒業,見識字人輒優以禮貌。遇博士弟子,雖卑幼,必肅然起立。貧不能應試,必助以資。或失館,則力為推薦,必得當乃已。嘗有一士,考列下等,輝祖聞群言訕笑,舉以告公,公怒叱曰:“小子何知!秀纔方有等,即下等,畢竟賢於不入等者。汝他日能是,吾死且含笑也。”
輝祖幼時,公寶愛特甚,村中演劇,必命輝祖侍觀。歸,則詳問劇中人姓名及事之關目,並禍福報應之故。應對不訛輒喜賜小食;不能記憶或所述是非舛謬,輒恚怒曰:“再爾必撻”。
祖母嘗以曠學為言,公曰:“非若所知。”一日觀演《綉襦記》,公曰:“虧他後來中狀元。”輝祖對曰:“便中狀元也算不得孝子。”公大喜。每舉以語人曰:“兒有識,他日當做正經人。”恨輝祖德不修而耄及,無以副會期望。至今,憶公之所以為教,背汗常如雨下。
顯祖妣瀋太孺人軼事
祖母年十五來歸,歸未三月,祖父析居。祖母食貧執苦垂三十年。迨吾父衣食粗足,祖父尚義好施與,祖母遇事贊成,無纖微靳色。
雅重讀書人。鄰有寒士,力不能自給,祖母嘗節縮口食周其匱。比吾傢中落,祖母篤老且病,其人漸豐贍,不一顧。問見者議其辜恩,祖母不齒及也。
性莊重,與人謙謹。行輩最尊。凡卑幼跪拜,必答;過其前必起立,雖見丐者亦然。或止之,曰:“彼亦人也,何敢以貧故慢之。”
顯考奉直公軼事
公自淇縣歸,年已四十有四。事祖父、祖母依依如童稚。得食物雖薄少必以奉。吾母疑為不敬,公曰:“衹要舉念不忘,不在物之多寡。必多而後進,則不進者多矣。”一日輝祖見薄炊餅二枚,食其一。公察之大怒,曰:“尚未送婆婆,汝便先吃,必折汝福。”輝祖不獲常侍膝下,即此二事可想見孺慕大凡。
吾母王太宜人嘗言:公禮師最重,在官中每送束脩,必擇銀之上者,平亦較常用稍重。既傢居用製錢,遇大錢輒手自選留充束脩之數。曰:“萬一先生付典當贖衣物,有小錢揀退,是我之罪也。”
“陶器厚薄”之訓,詳《行述》中。輝祖尚憶公言:“做人積福,須耐得幾層剝削,方可傳之子孫。如布如緞,自然耐久;絹便薄脆。降而如紙,亦須作高麗紙,可以揭得數層;若為竹紙,觸手便破矣。”蓋皆以厚為道。
外父王坦人先生,公執友也。輝祖十一歲時,先生過捨,公命出見衣蘭色布袍,吾母曰:“兒以敝衣見新親不雅觀,須假綢衣衣之。”公曰:“何礙!此時衣綢、衣布無關榮辱。今父母為之衣綢,而他年自以布衣終其身,乃為辱耳。”會有邀公喜宴者,公以持服辭,其人堅欲引輝祖去,吾母曰:“君將遠行,兒不能無應酬,令與人熟識亦可。”公曰:“兒欲熟人,人不與兒熟也。兒能自立,人樂與交,何患無熟人?”終不許。
顯妣方太宜人軼事
吾母見背,輝祖未有識知,不能詳記行誼。讀傢靜山先生撰傳略,見梗概。祖母性嚴峻,禦傢人,辭色不少假臧。獲有過誤,吾母輒身承之。而時時私敕傢人曰:“若慎母幹太孺人怒,吾嚮非愛若,恐高年人不耐氣耳。”一日,縫人製祖母衣,不戒於熨襟且焦,吾母急出己衣付質庫,市他縑,秉燭成之。
顯妣王太宜人軼事
曾祖祭田三畝,吾祖所置也。諸父輩共謀鬻之。是時輝祖年十四,傢甚窶,書券者慮輝祖有後言,邀列名分價,吾母不可。書券者曰:“列名賣,不列名亦賣。特不列名,則價不得分耳。”吾母曰:“吾雖貧,何忍分此價?”
書券者曰:“不分價,亦不能不值祭也。”吾母曰:“譬祖傳止吾兒一人,願永永值祭,無他詞。”産遂廢。而諸父或絶或散四方,吾母歲時奉祭唯謹。
輝祖自年十五、六,以假貨資生,至二十二習幕事,子錢纍七百餘金。至年三十歲,脩尚不滿百金,吾母口食不給,而責傢之息,付必以時。或勸少緩,曰:“不可使吾兒無面目對人。”往往忍饑竟日。唯吾生母及吾前婦知之而已。風樹之痛,所為百身莫贖也。
吾母終年無夢,夢必徵。乾隆十四年歲丁卯元日語輝祖曰:“吾頃夢,中堂燃巨燭六、七條,面南坐者數人,東西侍者十餘人,汝祖、汝父與焉。奐若叔嚮上拜跪起立,東西侍者數人,嚮上揖語,不可辨聞。面南者曰:‘應與宗銓、宗獻。’奐若叔又拜跪如初。汝祖、汝父嚮上揖,復揖奐若叔。奐若叔答揖,若不豫然。燭遂熄,不知是何祥也?汝其志之。”是年七月,輝祖將應省試,而奐若叔病。吾母曰:“叔屢試屢躓,今病不能試,而汝繼之,或將售此,其所以不豫乎?”亡何,輝祖下第。叔五男子析産,則尚友堂住宅為銓(剋標)兄獻(奕宸)弟鬮得。又數年,獻出遊,以所受小樓三間,暫典趙氏。又十二年為乙未,吾母棄養。輝祖將治喪,無賓捨。代獻弟贖樓款賓,又十八年壬子,樓歸輝祖。憶吾母言,始恍然悟吾祖、父之所以揖也。
又歲己卯八月十四日,輝祖省闈遘疾,試竣輿歸,水漿不入口,晝夜臥,轉側需人,魂時時從頂上出。醫師莫名其證,治方溫涼歧雜,氣不絶如絲。至九月初六日,辦附身具矣。吾母夢:“中堂簇簇數十人中,多古冠服者,吾祖、吾父皆西隅侍立。堂中聲喁喁,若辯論然。久之,聞一人大言捨多捨少,見一戴紅緯帽、隆準高顴、須鬑鬑者,嚮上跪曰:‘該留垃圾’(垃圾,輝祖小名也),吾祖,吾父遂叩首出,有號泣以從者,吾祖,吾父皆揖之。”
夢甫覺,而友人徐頤亭(夢齡)至,辨脈定證,一藥而起。未一月,堂伯父所生三子,堂叔父所生一子,相繼沒。明年,堂叔亦沒。曾祖支下唯輝祖獨存,以至今日。曾祖旅沒雲南,無遺像,故老言曾祖狀貌與吾母所夢符合。蓋輝祖之生,曾祖實相之矣。記此二夢,見祖蔭非可倖邀。我後人可不求所以仰承先澤之故與?
顯生妣徐太宜人軼事
吾母自生輝祖時得脾泄疾,時時憊睏,執作不少休,前婦請代不許。及輝祖有妾,吾母猶親司爨火。輝祖固請命妾代勞,吾母曰:“渠不善用薪,炊一頓飯吾可三頓,汝心血錢,吾不忍耗也。”力疾耐勤苦,大率類此。
病起出汲,至門不能舉步,門固有石條可坐,鄰媼勸少憩,吾母曰:“此過路人坐處,非婦人所宜。”倚柱立,鄰媼代汲以歸。
嘗病頭暈,會賓至,剝竜眼肉治湯,吾母煎其核飲之,暈少定,曰:“核猶如是,肉當更補也。”後復病,輝祖市竜眼肉以遂,則揮去曰:“此可辦一餐飯,吾何須此?”固卻不食。羊角之痛,至今常有餘恨。
吾母寡言笑,與繼母同室居,談傢事外,終日織作無他語。既病,畫師寫真,請略一解頤,吾母不應。次早語傢人曰:“吾夜間歷憶生平,無可喜事。何處覓得笑來?”嗚乎!是可知吾母苦境矣。
輝祖既孤,力不能從師,吾母請於嫡母曰:“兒不學,汪氏必替,歲需脩脯十指可給也。”故雖病不廢織作。凡紡木棉花,必擇最白者另為一機,潔而韌,市價逾常直。每獲千錢,選留大錢三百,儲為館𠔌之用。
吾母治庖以潔為主。嘗言:物無貴賤,得味自善;手段無高低,盡心自合宜。當吾師鄭又庭夫子主講傢塾時,輝祖方奇窮,膳羞皆吾母手理。今五十餘年矣,吾師追述往事,猶言館餐之潔,莫若我傢殽,雖不豐,無不適口。則當日之精於中饋,可想見也。
捲二律己
盡 心
心宰萬事,人之成人,全恃此心。為此一事,即當盡心。於此一事所謂盡者,就此一事籌其始,以慮其終而已。人非聖賢,烏能念念皆善?全在發念時將是非分界辯得清楚,把握得定,求其可以見天、可以見人,自然去不善以歸於善。不特名教綱常大節所係,斷斷差不得念頭,即細至日用應酬,略一放心,便有不妥貼處。
亡友孫遲舟(辰東)嘗語余曰:“朱子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今竟有事出理外者,心有不同乎?”餘應之曰:“同此理方為心,同此心方為人。若在理外,昔人謂之全無心肝,即孟子所云禽獸也。”我輩總當於同處求之,故惟事事合於人心,始能自盡其心。
人須實做
具五官,備四肢,皆謂之人。曰君臣、曰父子、曰夫婦、曰兄弟、曰朋友,是人之總名。曰士、曰工、曰農、曰商,是人之分類。然臣不能忠,子不能孝,便不成為臣、子。士不好學,農不力田,便不成為士、農。欲盡人之本分,全在各人做法。諺有雲:“做宰相,做百姓,做爺娘,做兒女。”凡有一名,皆有一“做” 字。至於無可取材,則直斥曰“沒做”,以痛絶之。故“人”是虛名,求踐其名,非實做不可。
人從本上做起
俗曰“做人”,即有子曰“為人”。嘗讀《論語》開端數章,“聖功”、“王道”次第井井。聖人以學不厭自居。衹一“學”字,已該千古人道之全。
學者,所以成其為人,記者,恐人之為學無下手處,故緊接其“為人”也。“孝弟”一章,慮有幹譽之學,次以巧令鮮仁,一貫之。傳曾子以魯得之,記曾子為學人榜樣,而聖功備矣。“道千乘”一章,王道也。“聖功”、“王道”基於“弟子”。故“弟子”一章,孝弟信仁俱於前數章見過,此即弟子務本之學。以“行” 不以“文”。如以文為學,則子夏列文學之科,何以言學衹在君親朋友實地?故做人須從本上起,方有著力處。
做人先立志
做人如行路,然舉步一錯,便歸正不易。必先有定志,始有定力。範文正做秀纔時,即以天下為己任。文信國為童子時,見學宮所祠鄉先生歐陽修、楊邦義、鬍銓像皆謚“忠”,即欣然慕之曰:“沒不俎豆其間非夫也。”卒之範為名臣,文為忠臣。亦有悔過立志如周處,少時無賴,聞父老三害之言,殺虎斬蛟,折節厲學,終以忠勇著名,皆由志定也。故孟子曰:“懦夫有立志。”蓋不能立志,則長為懦夫而已矣。
須耐睏境
番禺莊滋圃先生(有恭)撫浙時,手書客座楹貼曰:“常覺胸中生意滿,須知世上苦人多。”識者已知為宰相之器。人生自少至壯,罕有全履泰境者。惟耐的挫磨方成豪傑。不但貧賤是玉成之美,即富貴中亦不少睏境。此處立不定腳根,終非真實學問。
常存退一步想
存一進念,不論在傢、在官,總無泰然之日;時時作退一步想,則無境不可歷,無人不可處。天下必有不如我者,以不如我者自鏡,未有心不平、氣不和者。心平氣和,君子之所由坦蕩蕩也。
時日不可虛度
非僅“時不可失”之謂也。穿一日暖衣吃一日飽飯,費幾多織婦農夫心力?得能安享便是非常福分。此一日中各事其事:男則讀書者讀書,習藝者習藝;女則或紡、或績、浣汲、縫紉,不敢怠惰偷安,是為衣食無愧。不然,人以勞奉我,我以逸耗人,享福之時,折福已多。富貴子弟或緻衣食無覓處,職是之由。
作事要認真
“世事宜假不宜真”,此有激之談,非莊語也。畢竟假者立敗,真者攧撲不破。雖認真之始,未必不為取巧者譏笑,然腳踏實地,事無不成。即成之後,謗疑冰釋矣。
作事要有恆
能認真於始而不免中輟,斷斷不可。諺曰:“扳罾守店”,言罾不必得魚,手不離罾,必可得魚。店不必獲息,身不離店、必可獲息。貴有恆也。又曰:“磨得鴨嘴尖雞賤。”言變計未必逢時,以無恆也。故作事欲成,全以有恆為主。
事必期於有成
作事之成與不成,即一事而可卜終身。福澤有首無尾,其人必無收束。嘗歷歷驗之,頗不甚爽。“不為則已,為則必要於成。”朱子所以垂訓也。“靡不有初,鮮剋有終。”詩人所以示誡也。念之哉,毋為有識者目笑。
要顧廉恥
事之失其本心,品不齒於士類,皆從寡廉鮮恥而起。顧廉恥乃忌憚,有忌憚乃能檢束,能檢束自為君子而不為小人。
貴慎小節
著新衣者,恐有污染,時時愛護;一經垢玷,便不甚惜;至於浣亦留痕,則聽其敝矣。儒者,凜凜清操,無敢試以不肖之事。稍不自謹,輒為人所持,其勢必至於逾閑敗檢。故自愛之士,不可有一毫自玷,當於小節先加嚴慎。
當愛名
聖賢為學,以實不以名。然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焉。實至名歸,亦學者所尚。謂名不足愛,將肆行無忌。故三代以下患無好名之士。好孝名,斷不敢有不孝之心;好忠名,斷不敢為不忠之事。始於勉強馴緻,自然事事皆歸實踐矣。第務虛名而不敦實行,斯名敗而詬訕隨之,大為可恥。
勿好勝
夫愛名非好勝也。唯恐失名,自能求以實副;專以好勝為念,必至心馳於外務;勝人之虛名,忘修己之實學,則人以虛名相奉,勢且墮人之術,受人之愚,而不自知其弊,終至失己而後已。
財色兩關尤當著力
世言纍人者曰:“酒色財氣。”然酗酒鬥狠,鄉黨自好者尚知儆戒。唯“財色”二字,非有定識、定力,鮮不移其所守。昔人言:“道有黃金不動心,室有美人不炫目,方是真正豪傑。”餘獨有要箴二則,能臨境猛省,便百魔俱退。財箴曰:“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色箴曰:“淫人妻女者,妻女亦被人淫。”天道好還,相在爾室矣。
因果之說不可廢
因果雖二氏之言,然《易》六十四卦皆言吉兇禍福;《書》四十八篇皆言災祥成敗;《詩》之《雅》《頌》,推本福祿壽考之故。“無所為而為善,無所畏而不為不善”,惟賢者能之,降而中纔不能無藉於懲勸。
餘年十五,檢敗簏得先人舊遺《太上感應篇圖釋》半部。誦其詞,繹其旨,考其事,善不善之報,捷如桴鼓。自念少孤多病,懼以身之不修,廢墜先祀,怵然默誓。日曉起■洗訖,莊誦《感應篇》一過,方讀他書。
有一不善念起,輒用以自儆。比在幕中,率以為常,日治官文書,惟恐造孽,不敢不盡心竭力。從宦亦然,歷五十年,幸不為大人君子所棄,蓋得力於經義者猶鮮,而得力於《感應篇》者居多。故因果之說,實足糾繩。夙夜為中人說法,斷不可廢。
不可責報於目前
“惠迪吉,從逆兇。”理之一定,然亦有不可盡憑者。陰騭文所云:“近報在自己,遠報在兒孫”也。為善必報,君子道其常而已。不當以他人惡有未報,中道遊移,以致為善不終。
名過實者造物所忌
造物忌名,非實至名歸之名,乃聲聞過情之名也。盛名所歸,不但其實難副,兼恐其後難繼。幸而得名,兢兢業業,求即於無過,自為鬼神呵護;若以名自炫,必有物焉敗之。驗往徵今,若合符節。
不可妄與命爭
貧富貴賤,降才已定。但天不與人以前知,聽人之自盡所為。人能居心仁恕,作事勤合,久之必邀天鑒。機械變詐之人,剝人求富,傾人求貴,幸得富貴,輒謂人力勝天,可與命爭,不知營謀而得亦有命所當然。心術徒壞,天譴隨之。嚮使循分而行,固未嘗不得也。
少年富貴須自愛
世上辛苦一生不得一壠,皓首窮經不得一第者。或襲祖先餘蔭,或藉文字因緣,少年時號素封躋■仕,此非常之福也。幸履福基,時存惜福之心,行修福之事,福自無量。不然,祿算綿長,良不易易。
處豐難於處約
處約固大難事。然勢處其難,自知檢飭,酬應未周,人亦諒之。至境地豐亨,人多求全責備,小不稱副,便緻諐尤。加以淫佚驕奢,嗜欲易縱,品行一玷,補救無從。覆舟之警,常在順風。故快意時,更當處處留意。
欲不可縱
縱欲敗度,立身之大患,當於起手處力防其漸。凡聲、色、貨、利,可以啓驕奢淫佚之弊者,其端斷不可開。
貧賤當勵氣節
氣節與肆慢不同。肆慢者,以貧賤驕人,必至恃貧無賴。位卑言高,皆獲罪之道也。不淟涊以乞憐,不唯阿以附勢,固窮厲志,守義不移。富者,餘而自傲;貴者,莫不敬其有守,謂之氣節。
擇穩處立腳
如行軍然,出奇製勝,危道也。仁人之師,堂堂正正,勝固萬全,負亦不至衹輪不返。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形,取其輕。寧按部而就班,不行險以僥幸。是為隱處立腳。
居官當凜法紀
職無論大小,位無論崇卑,各有本分。當為之事,少不循分即幹功令。凡用人、理財、事上、接下,時存敬畏之心,庶兒身名並泰。
宦歸尤當避嫌
幸而宦成歸裏,當以謹身立行,矜式鄉黨。一切公事不宜幹預,地方官長無相往還。遇有知交故舊,更宜引嫌避謝,稍可指摘,即為後進揶揄。
守 身
《大學》、《中庸》、《論語》言身甚詳。誠身為始事,緻身為終事。而孟子獨言“守身為大。”蓋知所守,則窮通、壽夭無一敢輕。戰陳無勇,亦為非孝。殺身成仁,未為虧體,極守之能事矣!然聖賢甚愛此身,不肯輕擲,曰免於刑戮,曰隱,曰危行言遜,無一非守身之義。《詩》雲:“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終以保身為守身之正。能立身揚名,以顯其親,尚已;其次,莫如夙夜匪懈,常凜懷刑之思,全受而全歸之,蓋棺論定,得稱善人,庶可見先人於九原。嗟乎!窮而在下,尺步繩趨,猶易自主;幸而通顯,地愈高勢愈危。此義不可一日忘也。
捲三治傢
統於所尊則整齊
一傢之中,天合人合,氣味不同,剛剋柔剋,性情亦異,惟受尊長約束,方能畫一。不然,妯娌以貧富相耀,姑嫂以疏戚生嫌,俛儳焉不可終日矣。
孝以順為先
“順親”二字,見於《中庸》。諺雲:“孝不如順”。蓋孝無形而順有跡。順之未能,孝於何有?如謂父母亦有萬不當順之故,則幾諫一章自有可措手處。玩紫陽“愉色婉容”四字,何等委折?天下無不是之父母,必先引咎於己,方能歸善於親。一味戇直,激成父母於過,即所謂不順也。若欲與父母平分麯直,以己之是,形親之非,不孝由於不順,罪莫大焉。
惟孝裕後
人能孝順也,衹盡得子職,原不應望報於天,亦無望報於天而後勉為孝順之理。然天道於此,報施最分明,最迅速,不待他證也。吾曾祖生子三人,吾祖父、祖母獨善事吾曾祖母,故止鐘福於吾祖一支。吾祖生吾父暨吾叔父二人,吾父、吾二母獨善事吾祖父、祖母,吾生母尤力為其難(詳徐太宜人行述),故吾以伶仃孤苦之身,得至成立。念吾祖母遺言,吾生母自當有後。知吾生母之必當有後,則知事親者,不可不奉吾生母為法矣。
繼娶難為父
婦未必皆賢也,而所生子女無懟母之人。不幸喪耦,處不得不繼之勢,遇不賢婦強分畛域,調劑之苦,天實為之。幸而婦知大義,未嘗不慈,而前妻子女外視其母,至父有誨勞,輒歸過於後母所為。為之父者,責善不能,避嫌不可,動而得謗,是誰之過與?
事後母
後母難事尚宜事之以禮,況易事者乎?然往往遇易事之母,而被以難事之名,使母稱不義,父號不慈。是誠何心?或曰“是有間之者”。賢如吾母王太宜人,衊以加矣。然餘年十三歲,太宜人約飭素嚴,族叔某私語余曰:“若母慈汝,固萬不如慈汝妹也。”餘大以為不然,奉太宜人教益謹。不四年,某子死;又十餘年,某死,今為之後者亦死。嚮使餘惑某言,其能有今日乎?人在自為耳,為子而以人言,即於不孝人。果任其咎歟?否歟?
事鰥父寡母更宜麯體
寡居之母,雖有婦可依,有女可侍,然婦有子女,女有夫婿,不能專依膝下。疾病飲食,苦有不能言者。至於父老鰥居,真煢煢矣。嚮見吾族某翁,中年喪耦,至八十餘歲,寢食孑然。嘗語余曰:“吾拭面巾久如敗絲瓜,求換一方不可得”,言已泣下。餘■焉傷之。曾告其諸子,皆弗顧也。未幾,子亦身歷其境,窮且過之,天鑒不遠,可不畏哉!
友難於孝
人於父母,容有不敢直言之隱。若兄弟,則事事可以推誠共白,其勢比事父母較易,而往往難盡其道者,蓋家庭齟齬多起婦言。父子天性,讒不能行。婦非甚不孝,尚不敢肆論舅姑,子稍有天良,必無徇婦忤親之事。至妯娌相猜,讒言易入,起於芥蒂,釀為參商。不知自父母視之,毫無區別,不能友愛,即非孝順。故先聖引《書》雲:“惟孝,友於兄弟”也。歷來手足不和,多從利起。昔人有言:“父母有事,譬如少生兄弟一人;父母分財,譬如多生兄弟一人。”能三復此言,婦言又何自而生。
塚子宜肩重任
塚子之生,多在父母盛年。及父母生幼子,塚子已屆成立,往往所生子女年齒與弟妹相等。貧賤之傢,分勞立業,責在塚子,不當以力由己出,區弟妹而貳之。幸為富貴之胄,則受庇獨早,子女並承餘蔭。迨父母衰邁,自宜以受庇之身,庇其弟妹。先圖自逸,知有己之子女,不顧父母之子女,父母其能安乎?知其不安,而忍而為此,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弟當敬事兄長
父兄並稱,故諺雲:“長兄如父。”其年齡既長,其閱歷必多。為之弟者,自應受其訓誡,敬而事之。凡事稟承,自有裨益。若儼然抗行,是謂不弟,必非福器。
齊傢須從婦人起
“齊”之雲者,一不一以歸於一也。婦自外來,母教不必盡同。一傢之中,有一婦不遵傢督,不守傢範,或服飾鮮妍,或餐起遲晏,便規矩參差,不能畫一。往歲與客論《詩》,兒子繼坊、繼培侍,培方八歲,忽問坊曰:“太史採風,不專女子,何以二南之詩,男少於女?坊無以應。余曰:“化男子易,化女於難。至女子皆化,則男子之率教可知。”雖一時臆說,每舉以質人,無異辭。姑錄之,以諗來者。
婦言不可聽
不聽婦言,大非易事。蓋婦人之性,多有偏蔽,全在為之良人者,隨事隨時婉轉化導,使於大段道理一一分明,自然無禮無義之言不敢輕易出口。故不在禁於既言之後,而在製於未言之先。屢言之而屢不聽,則頑者易疲,黠者必恚,漸開反目之端,必戾同心之義。惟相忘於無言,太和之氣自在門內矣。
婦人不良咎在其夫
婦人以夫為天,未有不願夫婦相愛者。屢憎於夫,豈其所性?惟言之莫予違也,馴至喋喋不休。為之夫者,禦之以正,無論明理之婦,知所自處;即不甚明理者,亦漸知感悟。故吾謂男子之能孝弟者,其婦必不敢不孝不睦。婦之不良,大率男子有以成之。
女子當教以婦道
婦姓不馴,皆由為女子時失教。夫今日之女,他日之人婦也。以其為女而驕縱之,一旦受姑嫜督約,苦不可耐。賢者尚能自勉,不纔者必上下交盩矣。語雲:“百了女做不得一了婦”,可不豫乎!
佳子弟多由母賢
婦人賢明,子女自然端淑。今雖胎教不講,然子稟母氣,一定之理。其母既無不孝不弟之念,又無非道非義之心,子女稟受端正,必無戾氣。稍有知識,不導以誑語、引以詈人,後來蒙養較易。婦人不賢,子則無以裕其後,女則或以誤其夫。故婦人關係最重。
教子弟須權其纔質
子弟纔質,斷難一致。當就其可造,委麯誨成;責以所難,必致僨事。昔宋鬍安國,少時桀驁不可製,其父鎖之空室,先有小木數百段,安國盡取刻為人形。父乃置書萬卷其中,卒為大儒。大杗細桷,大匠苦心,父兄之教子弟亦然。
子弟勿使有私財
愛子弟輒私以財,此大謬事。天下悖理之行,皆非徒手可為。嚮餘自十六、七歲,至三十歲,內外知識未堅,血氣未定,凡目之所接、心之所萌,可以喪名、可以敗儉者,無不可為。幸囊無一錢,煽誘之所不到,餘亦不能與華奢子弟參錯為伍,遂由強製以臻自然,得厲名節,不為大人君子所棄。欲求子弟自愛,先不可使有私財。
謹財用出入
不惟寒素之傢用財以節,幸處豐泰,尤當準入量出。一日多費十錢,百日即多費千錢,“不節若則嗟若”。富傢兒一敗塗地,皆由不知節用而起。
財貴能用
“節用”雲者,非不用也。特不宜妄用耳。“錢”之義為“泉”,取其流,無取其滯。惟事必需用,故貴有財。若疾病而靳醫藥,吉兇而斷往來,無濟於用,與無財何異?且有積之數十年而銷之不過數年者,其祖父慳吝過甚,其子孫糜費必多。盈虛之道,歷歷不爽。
勿貪不義之利
所貴乎有財者,以能為所當為,可得體面也。若義非當,取必越分。悖禮而取之,當其取之之時,怨毒所叢,詬及父母,詛及子孫,體面已傷。此等近利之徒,不過炫裘馬飾妻妾,當為之事必不能為。即為父母營養葬,為子孫求田宅,庸人羨之,達人■之。不體面又孰甚焉?何如安貧守分,人人敬禮者之為有體面乎?
勿爭虛體面
不顧體面,必不知自立。若虛飾體面,則又萬萬不可。蓋體面之說,起於流俗,儒者惟知有心術而已。勉爭體面,不得不詭無為有。其弊也,假藉子錢斥賣産業,不至水落石出不止流,至末路體面不能終保,將心術亦不能自固矣。是亦不可以已乎!
儉與吝嗇不同
儉,美德也。俗以吝嗇當之,誤矣。省所當省曰儉;不宜省而省,謂之吝嗇。顧吝與嗇又有辨,《道德經》:“治人事天莫如嗇。”註云:“嗇者,有餘不盡用之意。吝,則鄙矣。”儉之為弊,雖或流於吝,然與其奢也,寧儉。治傢者不可不知。
非儉不能惜福
儉之為益,非僅省財而已,惜福必多。嘗見富貴之傢,子孫多不肖,或動與疾病相值;勤耕務織者,往往康強,後人亦知守分,暴殄與惜福之別也。昔吾漸有達官寵妾占熊,屬吏以珠補綉蟒為獻,達官大悅。
無識之吏聞風競起,凡獻蟒袍二百餘件,皆定製顧綉,其長不逾二尺。余曰:“此兒必不育,不則必敗其傢。”聞者大詫。余曰:“蟒袍非常服可比,計二十歲狀元及第,三十歲作太平宰相,八十歲榮歸,亦不能衣蟒至二百餘件之多。今襁褓中遽受此數,恐福已消盡耳。”皆笑餘迂闊。不數歲,達官賄敗,此兒納刑部獄。未幾病殤。反是以觀,則惜福者延齡。古人豈欺我哉!
服用戒過奢
服飾器用,俱視各人自傢身分。不自審量,務為逾分之美,不但損福,並足招尤。同儕共耦之中,人皆樸素,我獨奢華,即不遭誚謔,亦莫與親近,為輕薄子所詬,不可也;為長厚人所遠,如之何其可。
儉非勤不可
餘言:“佐治、學治,皆以勤為本。”治傢亦然。不惟貧者力食,非勤不可;即富者租息之增減,管鑰之出納,無一不須籌畫。婢媼之功、僮奴之課,不歷歷鈎稽,則怠者不儆,勞者無勸,未有不相率而歸於惰者。至賓祭酬酢,在在皆關心力。不則,濡遲誤事,簡略貽譏。勝我者以為慢,不知我者以為驕,慢與驕,咎所由起也。諺曰:“男也勤,女也勤,三餐茶飯不求人。女也懶,男也懶,千百萬畝終討飯。”蓋諺也,而深於道矣。
婦道尤以勤為要
勤,固男子之職,而婦人尤甚。米薪瑣屑、日用百須,男子止能總計大綱;一切籌量贏絀,隨時督察,惟婦人是倚。婦人不知操持,必多無益之費。諺有雲:“ ????瓶跌倒醋瓶翻”,一無收束,安能不至千創百孔,甚至貸假、典質,以飾男子觀聽。往往饒富之戶,室已屢空,而主人尚不自知。極於無可補苴,男子亦難自主。故治傢之道,先須教婦人以勤。
婦職不可不修
婦人不勤,必且廢職。作厭井臼,而莫大於棄針黹、遠庖廚。此二事乃婦人要職,富傢女視為不屑:綦履屬縫婦,粥飯屬庖人。主婦坐享其成,物力艱難,一無知識,而婢僕乘機偷盜,茫無檢點。且婦職既廢,穿衣吃飯外,無所用心,則抹牌觀劇,皆越職為之。馴緻傢索,豈曰天命哉!昔鬍偶韓先生(文伯)嘗言,守揚州時籍沒潁州府王太守泰興原籍,居室壯麗,百物具備,而獨無廚竈。詰之,則門外酒肆領本開張,宅中饔飧食物皆給單支算,不自舉火。此自婦人不治中饋,充類以至於盡也。故教婦人以勤,先從縫紉、
烹飪始。
婦不宜男當買妾
娶婦著代承祧為重。既不宜,男禮宜置妾。賢明之婦,自知大義。不幸而婦性猜妒,亦當曉以無後之禮。偏於所愛,縱之使驕,麯徇悍婦之私,忍絶先人之祀,生無以對裏黨,死無以見祖宗,真不可為人,不可為子。
置妾不當取其纔色
為宗祊而置妾,非得已也。當擇其厚重有福相者,毋以色選,即纔藝亦非所尚。蓋厚重之人,必能下其正室;有福相可因子貴。矜纔者巧,恃色者佻,皆非載福之器,且斷斷難與正室相安,所係於傢道甚鉅。
有子勿輕置妾
美女入室,惡女之仇,自古為然。故素相愛敬之伉儷,因妾生嫌,漸緻反目。婦已有子,自可毋庸置妾。先貧後富、先賤後貴者,尤所不宜。實於品行有關,不僅室傢可慮。
勿使妾操傢
吾越作妾,類皆大傢婢女。過江吳産,多以室女為之。然亦小傢女也,素無姆教。明理達義,百無二三,全賴正室拊循化誨,苟因正室願樸或衰老,令妾主持內政,必有不知大禮之處。若正室無子,以有子之妾操傢,勢且尾大不掉,害有不可勝言者,終非其子之幸也。
娶醮婦宜慎
婦人義止從一,故能以夫為天。既已貳之,婦德乖矣,分不宜娶,不待智者而知也。然或傢貧而不能備禮,或喪耦而已近衰年,非醮婦莫為之室者,欲延祧祀不得不權宜遷就,大非幸事。此與室女有間,盡可從容訪問,以傢貧性順,無子女者為尚。不然,慎母草草。至貪其媵資,尤為大謬。
無子當立後
無後為大,人盡知之。然往往不肯立後者,一則偏聽婦言,慮嗣子不能孝順;一則嗣子之本生父母攘踞嗣産為己物,反緻所後之親不得顧問,故人以立後為畏。不知一朝怛化,爭繼爭財,喧呶肆起,鬼而有知,雖悔何追。故不幸年老無子,當於昭穆相當之中序立一人,以杜爭端,纔不纔自關傢運,腹出之子何嘗皆剋肖哉!
勿以異姓亂宗
立繼須擇同宗之人,一脈感通方能格享。同姓不宗,已難續祀,何況異性?《意林》載《風俗通》稱:“周翁仲妻産女,會屠者産男,密以錢易之。後翁仲使見鬼,周光與兒同祭先塋祭所,但見屠兒持刃割肉,別有人帶青綬彷徨東廂不進,妻具陳其事,翁仲曰:‘凡有子者,欲承先祖。先祖不享,何用?’遂送還屠傢。”
近紀曉嵐先生(昀)《槐西雜志》有視鬼者曰:“人傢繼子凡異姓者,雖女之子,妻之侄,祭時皆所生來享,所後者弗來也。凡同族者,雖五服以外,祭時皆所後來享,所生者雖亦來,而配食於側,弗敢先也。惟於某抱養張某子,祭時乃所後來,享後知其數世前於氏婦懷孕,嫁張生,是子之祖也。”蓋異姓之不享,古今一致。不幸無子,當以族子為後。慎勿為婦言所惑,子異姓之子,自斬其祀。
無子可繼宜依禮祔食
異姓不可為後,而服屬之親又無可擇立,若必執繼絶之說強為序繼,則懷利者紛起,而爭甚謂也。夫承繼專為承祭,但使烝嘗有屬,何庸似續旁求?《禮》有祔食於祖之文,以喪葬餘貲,祔為祖考祭産,俾有後者輪年祔祭,鬼自永不憂餒。息爭端而延久祀,莫善於此。
不可求為人後
恩莫重於父子,出為人後,以義裁恩,事難由己。擇立之所不及,議立之所不到,而曰“吾應為後”,忘本貪財,不孝極矣。功令先盡同父周親,次以服製旁推,言其常也。繼言嗣子不得於所後之親,聽告官別立賢愛,通其變也。蓋誼非天屬,全以義維。故重賢愛,甚於重周親。既擇立、議立,皆非主名,則其不得於所後之親,情事甚明。雖已立,尚聽告官;況猶未立,而欲以勢力爭之?天道有知,豈能昌後?
聖天子矜憐無告孀婦立繼,聽其自主。雖獨子,亦所不禁。近來爭端漸息,覬利以棄親者,亦可自惕矣。
祭先宜敬
羊跪乳,烏反哺,物猶知本,何況於人?祭先之道,不惟物之致豐,尤貴心之致敬。即力有所絀,不能備物,誠意勿渝,先人亦格享之。不然,能邀福佑者,未之有也。
祭産宜豫
賢孝子孫,原不倚産承祭。但子姓繁多,不能盡屬有力。萬一力不副心,必致奉祀不虔。古人先備祭器,所以敦水源、木本之思也。且祀産不定,則祭之規模皆難豫立。豐儉無常,亦乖禮製。吾族遷蕭始祖傳世二十有餘,計年六百餘歲,而歷代墓祭至今勿替,祀産之益彰彰矣。
值祭不宜論産
亦有支下子孫以他事廢棄祭産。廢産者固為不孝,若以産廢之故,即諉祭於廢産之人,應輪祭而不值祭,坐視先靈之餒,此則視廢産者不孝尤甚。蓋子孫不致山窮水盡、貧極無聊,必不敢廢棄祭産。祭産既廢,其不能料理祭祀,大概可知。我尚饔飧足給,而忍俎豆不供,尤而效之,罪莫大焉。是必有善處之方,所當隨時斟酌。
賓宴宜潔
自奉不可不儉,以儉待賓,則斷斷不可。且不必主於豐也。不速之客,傢常餐茗亦當以潔為敬。即一頓客飯,而中饋之勤惰可見。
勿淹葬
人有恆言曰:“死者入土為安。”聖人復起斯言不易。顧吾越淹葬之習,恬不為怪。貧者猶曰:“無力。”素封之傢,妄求吉壤,月宕歲延,有一再傳而停柩於堂、厝棺於野者,甚或改卜佳城,屢屢遷掘,沒者不寧,生者不順,不知古來發祥大地,其子孫未嘗人人富貴。大率獲福之人,類能守身敬祖。亦如子孫孝事祖父母、父母者,見愛於祖父母、父母;不孝者不愛也。為人子孫,不自求多福,而藉祖父母、父母遺魄為祈福之具,其不獲罪於天者,鮮矣。
疾病宜速治
疾起即藥,易於見效;因循不治,醫師束手。儉嗇之人靳於醫藥,猥曰:“死生有命。”夫疾即不死,而抱疾以生,何纍如之。治傢以勤,勤非康寧不可。故疾病以速治為貴。
婚嫁宜量力
嫁娶之事,動曰顔面攸關。千方百計,典藉飾觀。無本之流,涸可立待。成婚後,稍不周到,徒費口舌,有因而齟齬者。訂姻之初,宜從樸實,勿以媒妁所誑,作重聘厚奩之想,庶無後悔。
相子擇婦
相女配夫,古人言之。不知聘婦尤當相子。若子不纔而徒希門閥,女子甚賢,自安義命。非然者,天壤之間,乃有王郎。必將薄視其夫,釀為傢門之禍。禮聘之始,何可不慎?
攀高親無益
嫁女勝吾傢,娶婦不如吾傢,則女子能執婦道。前賢慮事極周。世俗多援係之見,無論嫁娶,總惟勝己者是求。夫富與富接,貴與貴比,人情也。兩傢地位相當,自爾往來稠密。稍分高下,漸判親疏,勢實使然,賢者不免。故五倫之內,不綴姻親,氣誼浹洽,即為朋友。如不相孚,雖姻何益。
締姻宜取厚德之傢
子孫繁昌,類皆先世積善所致。擇婿聘婦,俱望其裕後興宗。殘刻之傢,富不可保,貴亦難恃。目前榮盛,轉睫雕零。惟恭儉孝友,傢風醇謹者,其子女目濡耳染,無澆薄習氣,可以為婿,可以為婦。雖境地平常,餘慶所鐘,必有承其流澤者。
奴婢宜督約
幸有奴婢,足供使令,逸矣。然凡為奴婢,知識多愚,筋骨多懈,非主人董率,鮮能盡分,隨纔器使。因時督約,須處處精神周到,方可收指臂之助,其勞有過於無奴婢者。若稍耽安逸,聽奴婢之自為,弊將錯出矣。《袁氏世範》於待婢僕之道,言重詞復有以夫。
奴婢不中用宜速遣
奴婢之長,以能護主為上。既不遵約束,或意在他圖,急宜邀中遣去。如以身價、雇價未清,勉強容留,愚者愛惜氣力,遇事因循;黠者勾串外人,乘機偷盜。傢賊難防,閉門養虎,自貽伊戚,悔之晚矣。
奴婢疾病宜善遣
風寒小疾,必無他慮者無論。若病勢稍覺可慮,即當邀同中保,交還親屬,量予藥資,聽其調治。既見待人之厚,兼無意外之虞。一切所用之人,皆當如是。
婢女當養其廉恥
婢亦室女,特其父母貧窶,及幼失所親,不得自居於室耳。他日或為人妾,或為人婦,總望其有所成就。當於驅使之中,教以閨房之義。事之近於褻者,語之近於狎者,無使見聞。俾知愛惜廉恥,自無蕩檢逾閑之慮,亦惜福之一端也。
乳媼不宜輕雇
“教兒嬰孩”,古訓也。富貴之傢較貧賤者,尤須加謹。其受害之源,全在乳媼。蓋乳媼一流,多單門下戶,貪吃懶做者為之。恣兒所欲,固其歡心,至勢不可離,輒挾兒為奇貨,百方求全,以逞其私。主母以兒故,不得不委麯貪忍,害有不可更僕數者。其恣兒之法:兒有知識,則導之索玩好,求衣食,爭好醜,競多寡。
小不如意,教以詬詈潑賴之方。僕從莫之敢忤,日以驕縱,少成習慣。故大傢子弟一壞而不可檢製。古人養子,原皆自乳,或雇乳則擇端良之婦。顧婦之端良者,何可多得?且又安肯為人乳哺?苟非産母缺乳,萬不得已,斷斷不宜雇媼乳兒。不惟可以省氣,可以省費,實關於嬰兒之成敗者不細。
保全節操
婦人嫠居而能矢志不貳,或撫孤,或立後,其遇可矜,其行可敬,雖有遺資,總當善遇。若遭貧窶,更為無告,房族不幸而有是人,必須麯意保全,俾成完行。吾母兩太宜人,艱難植節,吾所身親。具官寧遠,習俗不重貞節,會有茂纔孀妻,貧難自立,諄諭族長於祭祀中,節贏資膳,堅其壹志。其後他族聞風式法,守節遂多。因知婦人立節,不可不思所以麯全之道。
無志秉節者不可強
秉節之婦,固當求所以保全之矣。其或性非堅定,不願守貞,或勢逼饑寒,萬難終志,則孀婦改適,功令亦所不禁,不妨聽其自便,以通人紀之窮;強為之製,必有出於常理外者,轉非美事。
酒最僨事
酒以成禮合歡,原不可少,耽之必至僨事。且好飲者,多在晚夕,一人銜杯未止,舉傢停鐙以俟。奴僕則伺隙滋弊,廚竈則遺火可虞。故飲酒不可無節,而居傢為最。
戲具不宜蓄
賭博之事萬不可犯,犯必破傢。即一切賭具,亦不可蓄。嘗有新年無事,偶爾消閑,子弟相習成風,因之廢時蕩産。即笙、蕭、鼓、板之類,雖非骰、牌可比,然亦足荒正務,總以勿蓄為宜。
架上不可有淫書
淫詞豔語,最足壞人心術。子弟成童,天性未灕,尚不至為物欲所誘。日見淫書,必至目搖神蕩,不能自製。間或蹈於匪僻,關係甚大。故書架之上,斷不可存此等書籍。
田宅交易須分明
典買田産,須確查戶貫、字號、段落、四至、界址、佃人、租額,有無典買他處?一一分明。然後憑中立契。屋宅則間數、椽瓦、墻壁、門窗、正路、旁徑,以及花木、磚石,凡宅中所有一切,均須註載清白。售主當面交割,然後受産,自無後患。如或愛得些小便宜,必有餘纍。弱者纍在及身;強者纍貽後嗣。十常居其八、九矣。
便宜産業不宜受
産業各有時價,正項交關無所謂便宜者。且得業者虧亦不當。妄想便宜,無端而價值比大衆較廉,其中必有欺隱、影射、重賣、盜賣等弊。貪小承受,必致訟費不訾。或乘人窘急,多方準折,自謂得計,此則巧取昧心,甚非詒榖之道。前室王宜人嘗誦“吃虧時節便宜在;貴買傢私受用多”二語,不知所本,義明理足。吾子孫能世世書為座右箴,必有食其報者。
契稅不可漏
田産稅契,例限一年,漏匿不稅,當罰契價一半入官。故不稅之契,刁劣賣主得以藉詞找貼,即為訛詐之由。遇多事地方官、書役,更得藉端滋擾,按例議罰,所傷實大。
勿欠額賦
國課早完,民之職也。黯者、疲者,率屬戶書捺擱,不即依限完納。究之延欠,不過半年,終須全完。先費賄托之資,後受差追之擾,是謂至愚。
官項不宜藉
官中出藉,如生息銀兩、出陳倉𠔌之類。初時經承傳語,未必無些須利益,息價或輕於民間。一經具領,則銀有扣折,𠔌有攙合。領既入官,不得不受,及於邀還官款,加平色,加斛面,層層吃虧。其或稍逾時日,則追呼隨之,至有典鬻應比,禍及子孫者。既纍且辱,不可不絶之於初。
勿受來歷不明之物
此種物事,大概皆過路人賫售。亦有三姑六婆中轉鬻者。急於脫變,價直視尋常稍輕,來歷多不可問。草率成交,必貽後患。昔有人以數十文錢買一銅壺,已而官捕查起強盜正髒,輾轉根訊,事幸得白,傢已全破。故物良價賤,率係來歷不明,斷斷不可貪小承受。
勿貪重息出貸
以本生息,治傢者不能不為。然藉戶姦良不一,最須審察。經紀誠實之人掂斤簸兩,子母相權,必不肯藉重息作本。其不較息錢,急於告貸者,原無必償之志。諺所云“口渴吃鹹菜鹵也”,利上加利,亦所不較。而終歸於一無所償。故甘出重息之戶,不宜出貸。
勿因息輕舉債
緩急相通,舉債亦不能免。要必不得已,而後為之。須先權應藉之故,得已即已。或因藉主息輕,以為不妨多藉,不知多藉則多用,已為失算。若出輕息以博重息,從而牟利,則人負我,而我不能負人,尤速貧之道也。
債宜速償
假債濟急,即當先籌償之之術。與人期約,不可失信。諺雲“有藉有還,再藉不難”,真格言也。因循不果,至子大於母,則償之愈難,索之愈急。不惟交誼終虧,勢且負纍日重。
子孫多産宜分析
纍世同居,豈非美事?然衆口難調,強之轉為不美。蓋子多則婦多。婦人之性最難齊一,至孫婦更難矣。産業貲財不為分析,不肖之婦各私所私,費用浩繁。有傢長所不能檢者,緻貧之道即基於此。一朝撒手,兄弟、妯娌疑少爭多,必釀傢門之禍。禮有之:“六十曰老。”而傳年力就衰,即當手定分書,按股折授,以杜身後釁端。
析産宜酌留公項
嗚呼!是言也。餘固有為言之也,使為子者皆能以事親為心。為之親者何必過慮及此?顧餘嘗見衰老之人,盡將産業分授諸男。遇有所需,嚮諸男索一文錢不可得。仰屋咨嗟,束手飲泣。而不肖子孫且曰:“老人已日受膳奉,何有用錢之處?”茹苦莫訴。故既分産,必須自留公項。生則為膳,死則為祭,庶可不致看兒孫眉眼。嗚呼!後世受産子孫,讀是語而不惻然生孝親之念者,其能邀福於祖宗乎?
有室有傢之男女宜為麯諒
父母之愛其子,豈有窮期?男雖有室,猶若孩提;女雖有傢,猶若在室。顧有室即有兒女之事,有傢即有舅姑之奉,愛則維均。孝如有別,為父母者,須當麯為體諒,善自譬解,方可無失其慈。不然,鮮不鬱而成憤,怒徵辭色矣。然女生外嚮,服且從降,義有專重,分不得齊父母於舅姑;男則何可厚兒女而薄父母哉。
嫁女亦須體恤
習俗務為奩送,吾意不以為然。然生女雖不如男,而鞠撫無異。且女子適人,舅姑娣姒間有不能不麯盡其意者,不專恃以順為正,儀文不至,多為獲咎之端。且女子既嫁,止能受庇於父母爾。至兄弟而跡疏矣,至內侄而跡愈疏矣。可以庇而不庇之,使其無可告訴,亦屬虧慈。特義須量力。婦人無識,損男以益女,則於情不愜也。
愛憐少子長孫之故
成立之子日與親遠,少子常依膝下,愛所由鐘也。父母於子,皆望見其成立。子尚少而身漸老,勢恐不及庇之有成,憐所由起也。以憐生愛,以愛增憐,情也,亦理也。成立者以為父母偏愛,忌而疏之,則愛憐愈甚矣。至祖愛長孫,《袁氏世範》以為由少子而推之,此則未然。蓋人之性情,大衰老而漸寬,祖之見孫,多在中年以後。孫畏父嚴,而樂祖寬,常與祖近;祖亦藉以自娛。此其所以愛歟?
勿營多藏
力求儲積為子孫計,非不善也。然子孫之賢者,不賴祖父基業;苟其不肖,多財何益?天下總無聚而不散之理。苦求其聚,凡可以自利者,無所不至,陰謀麯構,鬼笑人詛。聚之愈巧,散之愈速。惟勤儉所遺,庶幾久遠耳。
宜量力贍族
同一祖係,一支富貴,必有數支貧賤,非祖蔭有厚薄也。氣之所行,盈虛相間,有損始有益,此盛則彼衰,理固然耳。我幸富貴,如之何不念貧賤者?顧富貴無止境,亦無定象。衣食有羨,即為豐饒;俸祿有餘,即為充裕。宜儉約自持,節損所贏,以廣祖宗之庇。有服之親無子者,或立後、或祔食,使鬼不憂餒。
極貧者,或給資、或分産,使人無失所。高曾以上,則置義田以恤之。昔宋範文正贍族義田,至今弗替。其規模宏遠,雖萬難幾及,然自就己力,量贏籌辦,為平地一簣之基,何患無繼起以成其美者?必待甚有餘而後為之,則終無為之之日矣。吾祖無百畝之戶,公事動多掣肘,仁術一無可行。餘夙鍥於中,而佐幕食貧,竊祿未久有志焉,無能為也。後有賢達者,尚其念旃。
宜儲書籍
“遺金滿籯,不如一經”,古人所以稱書為良田也。暴發之戶,非無秀彥,苦於無書可讀,虛負聰明。為父兄者,早為儲蓄,俾知開捲有益之故。中人以上,固可望為通儒;中人以下,亦可免為俗物。或謂書非急需,急而求售,必虧原直。嗚呼!是薄待子孫之說也。子孫至於售書,不纔極矣。以購書之資置産,終歸罄蕩。若其纔者,則讀傢藏書籍,大用大效,小用小效,又豈必以資産為憑藉哉!
造宅不宜過麗
宅取安居,惟堅樸者可久。子孫賢才,自能別恢基業。如係中人之質,必使力易葺治,方無傾圮之患。蓋居是宅者,不必皆無力也。丁口繁多,有一、二人力不能齊,即難一律整頓。每見世傢大族,其門戶廳堂,往往剝落,以葺治之不易也。故造宅不宜過麗。乾隆十八年,武進布商張氏,承買藉沒張藩司(括)之青山莊別墅,毀拆花木亭臺,得直繳官,而以莊地為蔬圃。當時群訝其俗。迨二十一年,總督尹公按部常州,欲至莊攬勝,聞莊廢而止。假令別墅猶存,則為當道遊觀之所,轉須時時葺治,重貽後纍。知此義者,庶可治傢。
長齋拜經宜戒
衰翁老婦,嫁婚事畢,藉誦佛號,消遣歲日,亦愛養精神之一端。至特殺本所當戒,托茹素以全物命,未為不可。有等愚暗之人,妄聽僧尼簧鼓,男既誦經拜佛,女復長齋禮懺,甚至婦廢蠶織,深扃佛堂之內,目蓐室為暗房。姑不恤婦,姒不顧娣,少婦免身,一切付之蓐母,有釀成大患者。菩薩慈悲,豈忍緻是?吾祖母,吾二母,俱恪守婦行,不信長齋,不禮經捲,考終備福,可知皇天與善,在此而不在彼。傢法具在,慎毋為邪說所搖。
女尼宜絶其往來
三姑六婆,先民所戒:尼姑一種,尤易惑人。裙釵無識,愛聞禍福之談。此輩莠言,可人托經捲為名,鼓舌搖唇,誑財騙物,兼緻婢媼之類亦被煽蠱,不惟耗財,終且滋事。故宜早防其漸,禁止往來。
捲四應世
勿 欺
天下無肯受欺之人,亦無被欺而不知之人。智者,當境即知;愚者,事後亦知。知有遲早,而終無不知。既已知之,必不甘再受之。至於人皆不肯受其欺,而欺亦無所復用;無所復用,其欺則一步不可行矣。故應世之方,以勿欺為要,人能信我勿欺,庶幾利有攸往。
處事宜小心
事無大小,粗疏必誤。一事到手,總須慎始慮終,通籌全局,不致忤人纍己,方可次第施行。諸葛武侯萬古名臣,衹在小心謹慎。呂新吾先生坤《呂語集粹》曰:“待人三自反,處事兩如何。”小心之說也。餘嘗書以自儆,覺數十年受益甚多。
大節不可遷就
一味頭方亦有不諧,時處些小通融,不得不麯體人情。若於身名大節攸關,須立定腳跟,獨行我志。雖蒙譏被謗,均可不顧。必不宜捨己徇人,遷就從事。
寧吃虧
俗以“忠厚”二字為“無用”之別名,非達話也。凡可以損人利己之方,力皆能為而不肯為。是謂宅心忠待物厚。忠厚者,往往吃虧,為儇薄人所笑。然至竟不獲大咎。林退齋先生遺訓曰:“若等衹要學吃虧。”從古英雄衹為不能吃虧,害多少事?能學吃虧充之,即是聖賢剋己工夫。
勿圖占便宜
譬如路分三條,中為公,甲行其左,乙行其右,各相安也。甲跨中之左半,乙猶聽之。跨至中之右半,乙縱無言,見者詫矣。若並乙之右一條而涉足焉,乙雖甚弱,不能忍也。倘遇兩強,安能不競至相競,而麯直判,是非分,甲轉無地可容。“占便宜者失便宜。”千古通論。
勿任性
不如意事常八九。事之可以競氣者,多矣。原競氣之由,起於任性。性躁則氣動,氣動則忿生,忿生則念念皆偏。在朝、在野,無一而可。到氣動時,再反身理會一番,麯意按奈,自認一句不是,人便氣平;讓人一句是,我愈得體。
遇橫逆尤當忍耐
兇狠狂悖之徒,或事不幹己無故侵陵,或受人唆使藉端擾詐,孟子所謂“橫逆”也。此等人廉恥不知,性命不惜,稍不耐性,構成釁端,同於金註,悔無及矣。須於最難忍處,勉強承受,則天下無不可處之境。曩館長洲時,有丁氏無賴子,負吳氏錢,慮其索也,會婦病劇,負以圖賴,吳氏子斥其無良,吳氏婦好語慰之,出私橐贈丁婦,丁婦屬夫急歸,遂卒於傢。耐性若吳氏婦,其知道乎?
讓人有益處
且橫逆者未嘗無天良也,讓之既久,亦知愧悟。遇有用人之處,渠未必不能出力。
斷不可啓訟
不惟官斷十條路,難操勝券也。即幸勝矣,候批示,勞鄰證,饒舌央人,屈膝對簿,書役之需索,舟車之往來,廢事損財,所傷不小。總不如忍性耐氣,聽親黨調處,歸於無事。彼激播唆訟者,非從中染指,即假公濟私。一被搖惑,如縱孤舟於駭浪之中,彼第立身高岸,不能為力。勝則居功,負則歸過於本人無用,斷不可聽。
勿鬥爭
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聖訓切著,有理不在高聲。爭且不必,況鬥乎?餘閱事數十年,凡官中命案,不必多傷,亦不必致命也,偶然失手,便為正兇。故爭競之時,萬萬不可舉手撻人。
言語宜慎
多言宜戒,即直言亦不可率發。惟善人能受盡言,善人豈可多得哉!朋友之分,忠告善道。善道雲者,委婉達意與直言不同,尚須不可則止。餘素戇直,往往言出而悔。深知直言未易之故。若藉沽直之名,冷語尖言,訐人私隱,心不可問,賈禍亦速,又不在此例。古雲“出口侵人要算人受得”。又曰:“傷心之語,毒於陰兵。”非閱歷人,不能道也。
小人不可忤
與君子忤,可以情遣,可以理諭,諒我無他,不留嫌怨。小人氣質,用事志在必勝。忤之則隱怒不解,必圖報復。故遇小人無禮,當容以大度。即宜公言,亦須稍留餘地,庶不激成瑕釁。
嫉惡不宜太甚
餘性褊急,遇不良人,略一周旋,心中輒半日作惡。不惟良友屢以為誡,即閨人亦嘗諄切規諫。臨事之際,終不能改。比讀史至後漢黨錮,前明東林,見坐此病者,大且禍國,小亦禍身。因書聖經“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亂也。”十言於兒,時時寓目警心,稍稍解包荒之義。涵養氣質,此亦第一要事。
善惡不可不分
然善惡之辨,斷不可小有模糊。或曰:皂白分則取捨嚴,取捨嚴則門戶立,非大度之說也。曰:不然。不知而徇之,謂之闇;知而容之,謂之大度。闇則為人玩矣。毋顯受人玩,寧佯受人欺。
勿苛人所短
此即使人以器之道也。人無全德,亦無全纔。雞鳴狗盜之技,有時能濟大事。但悉心自審,必有能、有不能,自不敢苛求於人。故與人相處,不當恃己之長,先宜諒人之短。
勿過剛
剛為陽德。正人之性,大概多剛。然過剛必折,總非淑世淑身之道。千古君子為小人讒陷,率由於此。當為受者層層設想,使其有以自容,則寬柔以教,原不必全露鋒棱。
遇事宜排解
鄉民不堪多事,治百姓當以息事寧人為主。如鄉居,則排難解紛為睦鄰要義。萬一力難排解,即奉身而退,切不可襢■激事。如見人失勢,從而下石,尤不可為。為者,必遭陰禍。
勿預人訟事
切己之事尚不宜訟事,在他人何可幹預?如鄰佐幹證之類,斷斷不宜列名。蓋庭鞫時語挾兩端,則易遭官府訶遣;公言之,必與負者為仇,大非保身之哲。
勿輕作居間
姻族中遇有立繼、公議之事,於分於理不能自外者,不得不與。即不得已而訟案有名,亦不得不昌言。此有公議可憑,非一人所得偏也。若事關田産資財,恐有未了者,總不宜與事居間,後幹訟纍。至官司交易,一涉銀錢,便為贓私過付,牽連獲罪,尤當避而遠之。
勢力不可恃
恃勢逞力,必有過分之事,損福取禍,萬萬不可。諺雲:有一日太陽曬一日𠔌。”又云:“有尺水行尺船。”皆刻薄語也。有太陽時,須算到陰雲霖雨;有水時,須算到河流淺涸,自不敢恣所欲為。能以禮下人,全在有勢力時,若本無勢力可倚,不得不畏首畏尾,非讓人也。天道惡盈,凜之哉!
信不可失
以身涉世,莫要於信。此事非可襲取,一事失信,便無事不使人疑。果能事事取信於人,即偶有錯誤,人亦諒之。吾無他長,惟不敢作誑語。生平所歷,愆尤不少,然宗族姻黨,仕宦交遊,幸免齟齬。皆曰某不失信也。古雲:“言語虛花,到老終無結果。”如之何弗懼!
勿傍人門戶
他人位高多金,與我何涉?依門傍戶,徒為識者所鄙。且受恩如受債,一仰人鼻息,便終身不能自振。惟竪起脊骨,忍苦奮厲,方為有志之士。
勿貪受贈遺
勢當窮迫無路,亦不得不藉人援手。無論姻親、朋友,望其提攜,切不可受其遺贈。蓋品題作佳士,在人不費,在我有益。世無樂於解橐者。至靳我以言,酬我以資,其情分盡矣。斷不能再為發棠之復。是受一人惠,即絶一人交,不可誤貪近利。
貧賤勿取厭親友
貧賤之人,僕僕於富貴親友之傢,縱一無幹求見之者,總疑其有所請乞。且地處富貴,類無閑空工夫。我以閑散之身,參伍其間,原不免有衆裏嫌身之狀。久則厭生,或為同輩所輕,或為閽人所慢,甚無謂也。
富貴勿薄視姻鄰
生女無人道喜,載生男子,姻鄰並賀,非賤女而貴男也。謂女生外嚮,而男子興宗,榮可旁及也。原思辭祿,夫子即教以與鄰里鄉黨,其義甚明;幸而得志,當存此心。如倚勢以逞,至鄰黨寒心,姻親側目,未有不速禍者。
刻薄之名,又其餘事已。故身處富貴,遇單微戚友,必須從優禮款,並訓約子弟、僮僕,不許稍有褻狎,俾可久遠往還,以盡篤親重故之誼。
須予人可近
春夏發生,秋鼕肅殺,天道也。惟人亦然。有春夏溫和之氣者,類多福澤;專秋鼕嚴凝之氣者,類多枯槁。固要岩岩特立,令人不可幹犯,亦須有藹然氣象,予人可近。孤芳自賞,畢竟無興旺之福。
失意人當禮遇
趨炎附勢,君子不為。然熱鬧場中遇落寞人,多不暇照應。不知我目中無彼,而彼目中有我,淡泊相遭即似有心倨侮。餘年十四、五時,身孤貌寢,傢難多端,幾不為宗親齒;數山陰李惟一先生,族姑夫也,一見相賞,謂“孺子不凡”。輒有知己之感,益自奮勵,至今猶常念之。故生平遇失意人及孤兒、寒士,無不加意禮遇,亦有無意中得其力者。俗傳:“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言近指遠,當百復也。
保全善類
澆薄之徒,惡直醜正,非其同類,多被謗毀,受摧折。專賴端人君子為之調護扶持。遇此種事務,宜審時察勢,竭力保全;切勿附和隨聲,緻善類無以自樹。事之關人名節者,更不可不慎。
敬官長
朝廷設官以治尊卑相統。不特富戶、平人當守部民之分,即曾居顯宦,總在地方官管內,禮宜謙恭致敬。俗所謂“宰相歸來拜縣門”也。若身在仕途,亦宜約敕子弟、傢人,謹遵法度。投鼠忌器之故,不可不知。萬不可被裏人慫恿,把持抗阻,為官長之所憎嫉。
勿交結官長
仕路最險。同官為寮,可以公事往來。宦成退居,已不必與地方官晉接。若分止士庶,斷不宜交結官長。蓋略與官近,易為鄉裏屬目。即不敢小有幹預,而姻友之涉訟者,不無望其盼睞。謝而絶之,嫌怒遂生,彼不知自慎,以致身敗名裂,更無論已。
睦鄰有道
望衡對宇,聲息相通,不惟盜賊、水火呼援必應,即間有力作之需,亦可藉佽將伯。若非平時輯睦,則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矣。輯睦之道:富,則用財稍寬;貴,則行己盡禮;平等,則寧吃虧,毋便宜。忍耐謙恭,自於物無忤。雖強暴者,皆久而自格。
受恩不可不報
士君子欲求自立,受恩之名,斷不可居。事勢所處,不得不受人恩,即當刻刻在念,力圖酬報。如事過輒忘,施者縱不自功,亦問心有愧。
索債毋太急
負債須索,常情也。其人果力不能償,亦勿追求太急。迫之於窮懦者,典男鬻女,既獲罪於天;強者,徵色發聲,亦取怨於人;甚有抱慚無地釀成他故者,不可不慮。
貸親不如貸友
炎涼之見起於至親。倘境處貧睏,嚮富戚告貸,我原意在必償,彼先疑我必賴。以必償之債,被必賴之名,無論未必肯貸。即肯貸矣,其聲音笑貌總有一種夷然不屑光景。自愛之士,誰能堪此?且十年消長不一,他日有求於我,稍不遂意,輒以前事相苛。餘為童子時,聞鄰傢有先世叨親戚之助,至其子孫尚苦訾議者,故嚮當奇窮之日,每從朋友通融,不煩親戚假藉。蓋朋友有通財之義,果稱相知,自關休戚。既償之後,無他口實。故存必償之念者,貸於親,不若貸於友。
宜量友力
然竭人之忠,盡人之歡,則又不可。雖密友至交,前逋未償,必不宜再嚮饒舌。即我處必貸之勢,亦先須權友之是否能貸。倘友實力有不及,而我必強以所難,安得不取憎於人?
諱貧偽貧皆不必
富少貧多,古今一致,故士以安貧為貴。然非佚居無事也,特不肯為悖理遠天之事耳。有道而貧,儒者所恥,自當劬躬循分,求可免於長貧。若以貧為諱,將飾虛為盈,必致寡廉不顧。至實己不貧,而偽為貧狀,此在居傢則欲疏親簡友;在居官則圖虧帑婪贓。鄙哉!不足道也。
受憐受忌皆不可
我丈夫也,何事可不如人而下氣低頭、乞人憐我,恥乎不恥?若才智先人,事事欲求出色,則鋒棱太露,為人所忌,必至獲咎。故受憐不可,受忌亦不可。
與人共事不可不慎
不幸與君子同過,猶可對人;幸與小人同功,已為失己。況君子必不諉過,小人無不居功。與人共事,何可不慎?故剛正若難逢時而堅守不移,終為人重;唯阿似易諧俗,而得中無主,卒受人愚。欲處處討好,必處處招尤。鄉願固不可為,亦不易為也。
勿破人機關
此遠怨之道也。一切財利交關、婚姻撮合、至親密友相商,自應各以實告。如事非切己,何必攻瑕訐隱,破人機關?昔有願人為盜誣引,屢質不脫,莫知所由。久之身以刑傷,傢以訟破。盜始曰:“吾今仇雪矣。某年除夕,吾鬻缸已售,汝適路過,指缸有滲漏,售主不受,吾無以濟用,因試為竊,後遂滑手為之,緻有今日。非汝,吾缸得鬻,豈為盜哉!”嗚呼!天下有結怨於人,而己尚懵然者,大抵自口召之。金人之銘,可不終身誦歟?
知受侮方能成人
為人所侮,事最難堪。然中人質地快意時,每多大意,不免有失。無端受侮,必求所以遠侮之方;遇事怕錯,自然無錯;逢人怕尤,自然寡尤;事事涵養氣度;即處處開擴識見。至事理明徹,終為人敬禮。餘嚮孤寒時,未知自立,幸屢丁傢釁,受一番侮,發一回憤,愈侮愈憤,黽勉有成,故知受侮者方能成人。
老成人不可忽
少年之人惟天分穎異者,見理早徹,處事能周。如非過人之質,類多血氣用事,壯往緻悔。涉歷一番,則精細一番。故持重之說,專歸老成。不獨學問中人,即野叟鄙夫,閱事既多,識議亦時中肯。綮諺雲:“若要好,問三老。”大舜之察邇言,詩人之詢芻蕘,非務乎其名也。言出老成人,須反覆尋繹,不可以其易而忽之。
先友宜敬事
先人取友,必有數事相契,方與定交。其言論、風采,亦必有與先人相類之處。手澤猶珍,況先友乎?餘不幸少孤,不逮事父,吾父執友一無識面。年十八,授徒郡城,遇山陰會稽先輩,詢及吾父名號,肅然敬對。有曰嚮曾同文會者;有曰嚮嘗共師門者。餘皆謹執猶子之禮。或以為太過,余曰:“先人既蒙垂念,非友而何?敬父執即所以尊吾父也。”至今念之此意,差可上質先人。
故人子宜念
讀嵇叔夜《絶交書》,令人氣結。彼所謂交本非義合,■怪其然。果以文字相知,性情相洽,非攀援聲氣可比,不■宿草更新,衹雞增痛,遇其後嗣,自當為之保護。如孤兒■立,有待扶持,更不宜冷眼相看,緻負故人於泉下。
不必議論二氏
老釋二氏之學,固儒者弗道。然庸夫、愚婦,不畏物議,而畏報應;不懼官長,而懼鬼神。存其說,未始不足陰輔。皇治何必以隸籍儒門力與為難?且今之道士、比邱,誠不盡守老子、如來。法律即我輩談性命、為文章,亦豈人聖工夫?無昌黎、考亭之精實學詣,而摭拾闢二氏陳言,虛張吾幟,不幾躬自薄,而厚責於人乎?餘生平於二氏之徒一無還往,而未嘗放言攻擊。自愧業儒浮淺,無以折其心而關其口也。故佞奉二氏妄求福佑雖斷斷不可,要不妨聽其自為生滅,置諸不論不議之條。
捲五蕃後
裕後有本
欲求子孫繁熾久長,謀積聚,圖風水,皆末也。其本全在存心利物。肯受一分虧,即子孫饒一分益。創業之傢,多由赤手;成名之子,半屬孤兒,並不恃祖父資産。昔有人談宦缺美惡者,餘笑曰:“缺雖惡,總勝秀纔課徒。吾未見官鬻妻妄,衹見官賣兒孫。”聞者詫曰:“惡有是?”餘歷數數十年中聞見:橫虐厚斂,蓄可纍世者,一彈指間子孫零落,為被虐者所嗤。而清苦慈惠之吏,子孫類能繼起作官。如此,居傢可知。
濟美不易
世濟其美,昔賢所榮,不特名公鉅卿也。業儒、力田之傢,世世清白,相承亦復不易。數傳十百人中,有一不肖子,即為門第之辱。固由積之不厚,亦因教之不先故。欲後嗣賢達,非教不可。
教當始於孩提
孩提之時,天性未灕,當先固其真性,斷不可導以詈人。聞詈人則呵止之,使有忌憚。若詈及人之父母者,尤為損福,萬不宜姑恕。他如撲打蟲豸之類,雖細事,總幹天和,須明白戒禁,養其慈祥之氣。至拜跪儀節,亦當隨事教導,則愛敬行乎自然矣。
宜令知物力艱難
巨室子弟,揮霍任意,總因不知物力艱難之故。當有知識時,即宣教以福之應惜。一衣一食為之講解來歷,令知來處不易。庶物理、人情,漸漸明白。以之治傢,則用度有準;以之臨民,則調劑有方;以之經國,則知明而處當。
宜令習勞
愛子弟者動曰:“幼小不宜勞力。”此謬極之論。從古名將相,未有以懦怯成功。筋骨柔脆,則百事不耐。聞之旗人教子,自幼即學習禮儀、騎射。由朝及暮,無片刻閑暇。傢門之內,肅若朝綱。故能諸務嫻熟,通達事理,可副國傢任使。欲望子弟大成,當先令其習勞。
宜令知用財之道
財之宜用與用之宜儉,前已詳哉言之。但應用不應用之故,須令子弟從幼明晰。能於不必用財(如僭分、繼富等類)及萬萬不可用財(如纏頭、賭博等類)之處,無所搖惑,則有用之財不致浪費。遇有當用(如嫁婚、醫藥、喪祭、贈遺等類)之處,方可取給裕如,於心無疚。
昔吾越有達官公子,務為豪侈,積負數千金,將鬻産以償。受産者約日成交,公子張筵款接,薄暮未至。居間人出視,則布衣草履,為閽者所拒,仁候門外半日矣。導之入曰:“此某也。”公子敬而禮之。宴畢贈以儀曰:“先生教我,不敢棄産。”居間人詢其故,曰:“彼力能受吾産,尚刻苦如此。吾罪過,何面目見先人。”遂痛改前之所為,出衣飾盡償宿負,謝門下客,減奴僕,節日用,訖為保傢令子。今已再傳,猶襲其餘資雲。
宜令勿遊手好閑
此患多在富貴之傢。蓋貧賤者以力給養,勢不能遊手好閑。富貴子弟衣鮮齒肥,無所憂慮;又資財饒足,幫閑門客及不肖臧獲相與,淆其聰明,蠱其心志,障蔽其父兄之耳目,順其所欲,導之以非,莊語不聞,巽言不入,捨嬉娛之外,毫無所長;一旦勢去財空,親知星散,求粗衣淡飯不可常得。豈非失教之故歟?小說傢稱:“富傢兒中落,持金碗行乞,知乞之可以得食,而不知金碗之可以易粟。”語雖惡謔,有至義焉。
宜杜華奢之漸
略省人事,無不愛吃、愛穿、愛好看。極力約製,尚虞其縱;稍一徇之,則恃為分所當然。少壯必至華奢,富者破傢,貴者逞欲。宜自幼時,即杜其漸,不以姑息為慈。
父嚴不如母嚴
傢有嚴君,父母之謂也。自母主於慈,而嚴歸於父矣。其實,子與母最近,子之所為,母無不知,遇事訓誨,母教尤易。若母為護短,父安能盡知?至少成習慣,父始懲之於後,其勢常有所不及。慈母多格,男有所恃也。故教子之法,父嚴不如母嚴。
蒙師宜擇
為子第擇師,夫人知之。獨於訓蒙之師,多不加意。不知句讀、音義所關最鉅。初上口時,未能審正;後來改定,便覺吃力。吾謂童蒙受業,能句讀分明、音義的確,則書理自易領會。嘗聞村塾蒙師課徒“道盛德至善”句,“道盛”二字逗斷,讀者不察,輒以“道”與“德”對,“盛”與“至善”對,豈非句讀不清之明驗歟?故延蒙師不可不擇,為人訓蒙亦不可不深省。
不宜受先生稱字
師嚴則道尊。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師與君、親並重。微特弟子事師,必當隆禮;即為師者,亦不宜稍有降格。吾為童子時,見塾師之呼弟子,無不稱名。二十年前,有稱字者矣。近遇成童弟子,或止稱其字之上一字,而冠以老字呼者,應者俱安之若泰。師道凌夷至此,而欲弟子知所嚴憚,豈不難哉!望子弟有成者,先宜教以不敢受先生稱字。
讀書以有用為貴
所貴於讀書者,期應世經務也。有等嗜古之士,於世務一無分曉。高談往古,務為淹雅。不但任之以事,一無所濟;至父母號寒,妻子啼饑,亦不一顧。不知通人云者,以通解情理,可以引經製事。季康子問從政,子曰:“賜也達,於從政乎何有?”達即通之謂也。不則迂闊而無當於經濟,誦《詩三百》雖多,亦奚以為?世何賴此兩腳書廚耶!
讀書求於己有益
書之用無窮。然學焉,而得其性之所近,當以己為準。己所能勉者,奉以為規;己所易犯者,奉以為戒;不甚干涉者,略焉。則讀一句,即受一句之益。餘少時,讀《太上感應篇》,專用此法。讀“四子書”,惟守“君子懷刑”及“守身為大”二語,已覺一生用力不盡。
須學為端人
希賢希聖,儒者之分。顧聖賢品業,何可易幾?既稟儒術,先須學為端人。繩趨尺步,寧方毋圓。名士放誕之習,斷不可學。
作文字不可有名士氣
父兄延師授業,皆望子弟策名成務,無責其為名士者。士人自命宜以報國興宗為志,功令自童子試至成進士,必由四書文進身。鐘鼎勳猷,皆成進士後為之。能早成一日進士,便可早做一日事業:可以濟物,可以揚名。好高務遠者,嘐嘐然以名士自居,薄場屋文字,不足揣摩,誤用心力,與寒畯角勝,迨白首無成,傢國一無所補。刊課藝炫鬻虛聲,顔氏所譏﨎詅癡符也。抑知前明以來,四書文之傳世者,類皆甲科中人。苦志青衿,僅僅百中之一。何去何從,其可昧所擇歟?
文字勿涉刺誹
言為心聲,先貴立誠。無論作何文字,總不可無忠孝之念。涉筆遊戲已傷大雅,若意存刺誹,則天遣人禍未有不相隨屬者。“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古人雖有此語,卻不可援以為法。凡觸諱之字,諷時之語,臨文時切須檢點。讀烏臺詩案,坡公非遇神宗,安能麯望矜全。蓋唐宋風氣不同,使杜少陵、李義山輩,遇邢、章諸人,得不死文字間乎?士君子守身如執玉,慎不必以文字樂禍。
勿作穢褻詞
文以載道,表章忠孝,維持綱紀,尚已。降而托於寓言,比興詼諧,猶之可也。至穢詞褻語,下筆時心已不正,閱者神識昏搖,必有因而隳行者。
他人之孽,皆吾所造。人謫鬼禍,懺悔無期。自來文人多悲薄命,未必不由於此。
文章關福澤
文章氣象,關一生福澤。凡享順遂之境者,其文類皆和平中正,無幽憂蕭颯之氣。動輒慨嘆,斷非福徵。且習不加察,縱其筆之所如,勢必傷時駡坐,召怨蒙愆。至應試之文,尤以醇雅為貴。
讀古人文取法宜慎
作文宜慎,讀文先不可不擇。嘗見塾師授業,好選前人悲感恣肆之作,令子弟誦習,謂可開拓心胸,引伸議論。讀之者不能得其神髓,而僅學其皮毛,所誤不小。吾友江西新城魯潔非,素書往還,論文相契。別有唐宋八傢選本,凡傷時感事之語,細加評節,具有苦心。
勿輕為人作詩文序
詩文之序,所以道作者之意,非遍覽全集,不能得其窾要。萬一集中文字失於檢核,既為作序,不能以未見自解。代人受過,關係非輕。故非於作者心術、品詣深知有素,斷不可徇一時請托,冒昧措辭。至鄉麯文人,多不知文章體裁,其所撰述,更宜詳審。
勿記錄時事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聖訓也。位卑言高之罪,孟子又剴切示之。唐宋文人私記間及國事,然多與史傳■戾。蓋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類非確實。昔有不解事人,以耳食為筆記,謬妄觸忤,禍及身傢,皆由不遵聖賢彝訓所致。故日記、札記等項,斷不宜摭拾時事。
浮薄子弟不可交
血氣未定時,習於善則善,習於惡則惡,交遊不可不謹。與樸實者交,其弊不過拘迂而止;交浮薄子弟,則聲色貨利,處處被其煽惑。纔不可恃,財不可恃,卒至隳世業、玷傢聲,禍有不可僂指數者。
勿輕換帖稱兄弟
交滿天下,知心實難。餘生平識面頗多,從無兇隙之事。然以心相印者,寥寥可數。惟此數人,勢隔形分,窮通一致。每見世俗結締,動輒齒敘,同懷兄弟,莫之或先。有朝見而夕盟者;有甲款而乙附者。公宴之後,塗遇不相知名,大可笑也。既朋友,即係五倫之一,何必引為兄弟?如其無益,不如塗人。故功令換帖之禁,皆宜遵守,不必專在仕途也。
擇友有道
人不易知,知人亦復不易。居傢能倫紀周篤,處世能財帛分明,其人必性情真摯,可以倚賴。若其人專圖利便,不顧譏評,縱有才能,斷不可信。輕與結納,鮮不受纍。或云“略行取纔”,亦是一法,然千古君子之受害於小人,多是“憐纔”二字誤之。
業儒亦治生之術
子弟非甚不纔,不可不業儒。治儒業日講古先道理,自能愛惜名義,不致流為敗類。命運亨通,能由科第入仕固為美善;即命運否寒,藉翰墨糊口,其途尚廣,其品尚重。故治儒業者,不特為從宦之階,亦資治生之術。
讀書勝於謀利
不特此也,文字之傳可千古,面藏鏹不過數世;文字之行可天下,而藏鏹不過省、郡;文字之聲價,公卿至為折節,而藏鏹雖多,止能雄於鄉裏;文字之感孚,子孫且蒙餘蔭,而藏鏹既盡,無以庇其後人。故君子之澤,以業儒為尚。
勿慕讀書虛名
然“業儒”二字須規實效,若徒務虛名,轉足誤事。富厚之傢,不論子弟資稟,強令讀書:豐其衣食,逸其肢體,至壯歲無成,而強者氣驕,弱者性懶,更無他業可就,流為廢材。子弟固不肖,實父兄有以致之。故塾中子弟,至年十四、五不能力學,即當就其材質,授以行業。農、工、商、賈,無不可為。諺雲“三十六行,行行出貴人。”有味乎其言之也。
勿任子弟匿瑕作偽
為父兄者,無不願子弟學問勝人。然因其本領平常,姑聽匿瑕不出及作偽盜名,則萬萬不可。故子弟所作文字,遇親友索觀,必須責令面奉教益。
凡有文會,亦不當稍任規避。蓋受人指摘,可望感愧奮發,功力漸進。若意在藏拙,未有不燕石自珍者。至作偽之弊,尤為可慮。窗下倩、雇、捉刀,習為常技;臨場必有懷挾、搶手等事。作姦犯科,所關匪細。近閱邸抄:江西有一童生,縣試時以槍手考列第一,院試敗露,學使奏鞫治罪。其父年逾八十,亦坐遠戍,不準收贖。原其由起,始於匿瑕,終於作偽。涓涓不絶,將成江河,可不戒於初乎?
不宜輕令子弟附學
獨學無耦,則孤陋寡聞,敬業之所以樂群也。然附學他處,同門人衆,品詣必有參差,苟蹈群居之戒,即鮮廣益之功,全在擇師而事,不宜徒鶩虛聲。倘人師難得,又不若扃戶下帷,嚴憚父兄之教矣。故冀子弟不染習氣,以傢塾延師為尚。
授徒勿誤人子弟
業儒者,以授徒為第一事。弟子終身北面,禮至重,品至崇,須令弟子曉然於為人之本,不僅在文藝也。然文藝亦斷不可荒。有種不自愛重之人,靦然擁臯比,談經史,於主者前高自位置,而教其弟子則惟恐不稱主者之旨。
遇有所作,私為刪潤,以誑其父兄,此固不足污人齒頰。即不至是,而約敕不嚴,縱弟子之肆;課程不密,長弟子之惰。所誤何可勝道?大概二十歲內讀書、為人俱要立定基址。一過二十,不特寒畯子弟多內顧之憂,不能專心鍵戶;即富貴兒郎,亦有婚宦牽率。自五、六歲至二十歲,全在為之師者範之以正,誨之有方。
凡人相處,不合則離。惟師席必終一年之局。韶光如水,禁得拋荒幾個一年?且父兄既將子弟付托師長,勢不復身親考校。師長荒之,則竟就荒,可乎不可?弟子材質不同,造就匪易。聰明者,必當成之於學;頑鈍者,亦宜麯為誘勵,令多讀數捲書,省識為人之分,庶幾不負師長之任。
曩讀《麯詴舊聞》,屯留王誥,少應進士舉,傢貧,訓幼學為業。屢取鄉薦,而於省試不利。每赴省試,必夢鬍僧謂曰:“君此行徒虛耳。君骨相雖主有纔,而不應得祿位。壽可過耳順。外是非餘所知也。”年五十餘,又將赴省試。夢前僧相賀曰:“君是舉必登第無疑。”夢中詰之曰:“師嚮語我不當得祿位,今何雲登第也?”
僧曰:“以君教導童子用心篤摯,不負其父母所托。為有陰德,故天益君算,報君以祿位。”因引至一官府,指庭下所陳樂器曰:“君記之,異時當自悟也。” 時範蜀公方獻新樂,詔於廷和殿案試。誥意廷試必問樂,凡古今樂事無不經意。試賦題為《“樂調四時”和“遂預正奏”》。名於馬涓榜下。賜第歷官數任,以奉議郎致仕,年至七十有七。
近又見稗官載:武進有老學究教讀數十年,勤懇不倦。乾隆辛酉元日,鄰叟夢文昌司命甄別新科舉人名次,一生以行玷應黜,司命難其選補,旁一神曰:“某學究可。”司命曰:“學問欠優。”神曰:“某教讀認真,不誤人子弟。”司命曰:“若是,可矣。”果於是年江南鄉試中式。循是以思,不負子弟之父母者,德可奪命。彼素行無他玷而終絀於試者,得毋有誤人子弟之愆歟?
力田勿欠人租息
士之次莫如農,此本業也。因天時,乘地利,盡己之力,以收其成,不須因人輕重。即佃人之田,依額償租,亦可於人無求。偶逢歉歲,自有鄉例可循。乃無恥下農恃頑欠租,或緻公庭追比,辱莫甚焉。縱佃主憐而不控,亦為鄉裏不齒。況其勢必至於無田可佃,難免凍餒之戚。
藝事無不可習
人惟遊惰,必致饑寒。其餘一名一藝,皆可立業成傢。但須行之以實,持之以恆。有一事昧己瞞人,便為人鄙棄。昔仁和張氏,以說書藝花為生,得有辛工,隨手散去。有勸其為子孫計者。曰:“吾福子孫多矣。”詰之。曰:“若輩生具耳、目、手、足,盡可自活。”真達識哉!
幕道不可輕學
吾越業儒無成及儒術不足治生,皆遷而之幕,以幕之與儒近也。然幕之為道,負荷甚重,必心術正、才識敏、周於慮、勤於力、廉於守、安於分者,方可為之;不則,逐響依聲,誤人自誤。諺雲:“作幕吃兒孫飯。”非幕之必損德也,乃不可為幕;而漫為之者,德必損也。餘衣食於幕,垂三十年,從不敢薄視幕客。顧目之所接,未敢盡愜於心。比從宦數年,身親民事,益知隔壁聽聲,迥異當場辨色。幕中無心之過,所在多有。甚不願吾子孫更習此事。勢或不得已而為之,則《佐治藥言》具在,不可不潛心玩味,以補吾過。
習醫宜慎
語曰:“儒學醫,菜作齏。”言其易也。又曰:“不為良相,則為良醫。”蓋醫以活人為道,其功甚大。然天之寒燠異候;地之燥濕異宜;人之強弱異質。拘泥成方,殺人必多。非儒業精深,未易辦此。以性命所寄,博衣食之資,何可不慎?嘗見醫傢以病試藥,消補遞換,涼熱互更,或致病因加劇。
歲己卯鄉試,八月初九日,晝夜雨號,捨水沒至踝,餘於十二日得病。試畢輿回僵臥,勺水不進,汗流不止,肢體滯重,不能轉側,醫屢易不效。餘自分不起,九月初七日備後事矣。執友徐頤亭(夢齡)過訪診視曰:“此號捨水氣直達上部也。”投以“人參、肉桂、附子”。一劑,而瀉水數升;兩劑,能扶床立;三劑,而啖粥。
不數日霍然。蓋頤亭同試,故能直探病源。嚮使不遇頤亭,詎有濟乎?後有為救貧計者,寧從他術,切勿妄習岐黃。倘必習之,宜細玩古書,潛心體驗。遇貧苦人,尤須加意,慎勿高擡聲價;至藥料不正,最足纍病。市肆售藥,道地絶少,此亦大傷陰德業。此者,必不可以偽亂真,負心害命。讀《袁氏世範》,戒貨假藥一條,仁人之用心苦矣。
勿妄言相墓術
幕客、醫師之外最足誤入者,莫如相幕師卜葬之術。言人人殊,襲其詞而不能通其理,毫釐千裏,為禍甚大。古雲:“衹有人發地,未有地發人。”積善之傢,自獲吉壤。積不善之傢,雖有吉壤,而福不足以承之,轉為厲階。吾目中所見,因求地而破産者,比比也。先隴不幸侵於蟻水,不得不遷。
若冀子孫富貴,遷葬父祖遺骸,不孝甚矣。而相墓之無識者,好持遷葬之說,自神其術,造孽何可勝算!其他誤於取捨,營葬水蟻之地,緻令破傢絶嗣,得不蒙陰譴乎?吾喜覽百氏之書,獨不讀地理傢言,懼蔽於識也。後人慎毋輕學相墓師以誤人;亦毋為相墓師所惑以自誤。
作事須專
無論執何藝業,總要精力專註。蓋專一有成,二三鮮效。凡事皆然。譬以千金資本專治一業,獲息必夥。百分其本,以治百業,則不特無息,將並其本而失之。人之精力亦復猶是。
臨財須清白
財利交關,最足見人真品。天下無不能計利之人,其不屑屑較量、甘於受虧者,特大度包荒耳。顯占一分便宜,陰被一分輕薄。故雖至親、密友,簿記必須清白。
勿自是
事到恰好之謂“是”。讀書應世大率“是”處少,“不是”處多。常恐“不是”,則必精求其“是”,可以為學,可以淑身。一有“自是”之念,便覺“不是”在人,爭端易起。窮則忤人,達則病國,可勿慎諸?
勿自矜
讀書中狀元,從宦為宰相,皆儒者分內事。況狀元、宰相尚是空名。循名責實,大懼難副。又況不能為狀元、宰相乎?恃纔而狂,挾貴而驕,昔人所謂“器小易盈”,非惟不直一錢,且有從而獲祝者。《易》曰:“謙受益;滿招損。”萬事皆然。舉一隅,餘可類推。
當明知止知足之義
緻顯宦、號素封,皆由祖宗積纍。承庥食報,當念國恩傢慶酬稱兩難。刻刻矜持,尚防磋跌;一意進取,必致肆行無忌。日中則昃,月盈則虧,將有噬臍無及者。“知止不殆”、“知足不辱”二語,當銘之座右,時時深省。
言動當念先人
人非聖賢,不能終身無過。蓋棺論定之後,猶視子孫賢否,以資尚論。子孫賢,則人舉其父祖善行,推福所自來;子孫不肖,則人摘其父祖瑕疵,溯殃所由積。為人子孫,奈何以一己行事,上纍父祖。班孟堅因張安世而恕張湯;朱晦翁因張栻而寬張瀎。常存此念,庶不敢貽玷先人。
門閥不可恃
幸踵祖宗門閥,席豐履厚,得所憑依。進身之途,治生之策,諸比常人較易。然必剋自樹立,則延譽有人。汲引有人,在在事半而功倍。若穿衣吃飯之外,曾無寸長足錄,雖門閥清華,於身無補,適足為人鄙棄,玷辱傢聲。所謂銀匠之後有節度使,不足恥;節度使之後為銀匠,乃足恥也。嘗聞人言:會稽陶堰陶氏,當前明時,甲科鼎盛,郡邑鮮與倫比。同裏陳氏有成進士者,乘轎拜客,陶氏無賴子見而揶揄之曰:“小傢兒,何遽學官樣?”進士下轎謝曰:“惶恐惶恐。寒族無奈兄輩人多,小傢名不敢辭,貴族大傢衹是弟輩一流人多。”耳聞者啞然。進士固器小,然陶氏子當前受辱,可為恃門閥者炯戒。
幹蠱大難
祖父有隱疵,全賴子孫蕩滌。第積垢有因,湔洗不易。與君子同功,不得並君子揚名。與小人同過,必且代小人受謗。無他,憎其父祖者,刻核其子孫。人情類然。故“犁牛之子”雖騂角,而人欲勿用也。不幸而處此境地,尤當痛自飭厲,事事求全,歸善於親,不可有毫釐失行,予人口實。我能使人敬人,自不敢道及前愆,我能使人愛人,更不忍追言先慝,方為賢孝子孫。昔山陰瀋某,少負文譽,嘗膺博學鴻詞科薦舉。禦試黜落,人咎其所出不良,自號“牛糞靈芝”。以靈芝自比,而比其親於牛糞,坎■終身,為鄉黨不齒。生二子:一號“蔗皮”,一號“角心”,並無所取材。今寂寂久矣,不知“幹蠱”之義,獲罪於天如此。
須作子孫榜樣
賢子孫,良不易為。即欲為賢祖父,亦談何容易!創業成傢者,固非勞心劬力不可;即承先人餘蔭,小不勤飭,斷不能守成善後。生之而無以為養、無以為教,便孤祖父之名。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於正,子孫雖不敢顯言,未嘗不敢腹誹。無論居何等地位,一言一動,要想作子孫榜樣,自然不致放縱。
不可道他人先世短處
澆薄小人,不樂成人之美,好道他人先世短處,以資談柄。試設身以處,先人被人瑕疵,於心何安?損福招禍,莫此為甚。況吹毛索瘢,何所不至?萬一他人反唇相稽,污我先人以不美之名,不孝之罪更何以自解。能一轉念,斷不忍輕易出口。不特此也,嘗聞爭詈之時,以詬辱人之先世為快,雖怒不擇言與有心攻訐不同,然畢竟口孽,且使子孫效為。刻薄總非昌後之道。
為後人留餘地
高明之傢,鬼瞰其室。造物忌巧,天道惡盈。居傢刻薄者,資無久享,居官貪殘者,後有餘殃。蓋火烈為人所畏,既成燼,便無火氣;水懦為人所狎,雖斷流猶剩水痕。故稱世曰澤。誦“君子有榖,貽孫子”之詩,可以知所藉手。
窮達皆以操行為上
士君子立身行世,各有分所當為。俗見以富貴子孫,光前耀後,其實操行端方,人人敬愛。雖貧賤終身,無慚賢孝之目。若陟高位、擁厚資,而下受人詛,上幹國紀,身辱名裂,固玷傢聲;即幸保榮利,亦為敗類。古人所以崇令名也。餘嘗持此論,勵官箴、規士行,識者不以為非。故所言蕃後諸條,多安貧守分之事,不專望子孫富貴。且富貴何可多得?苟能富貴,願日誦“思貽父母令名”之句。
得志當思種德
為學志科名,末已然,達則行道,究以入仕為貴。人人可以做官,我獨幸荷國恩,此由祖德綿長,適逢運會。第政柄在手,不能種德,便至造孽,總無中立之理。曩辛卯赴禮部試,吳菉庵(斐)明府同上計車,言吾邑風水單薄,鮮世傳進士,且進士之後,類多不振。余曰:“然則不如返轍南歸為老舉人,留兒孫科第矣。 ”因歷數式微之傢,則皆進士而起傢知縣者。余曰:“是非進士之不大其後,而知縣之自隳其先也。”蓋官之有權者,種德不難,造孽亦易。微特知縣,等而上之,至於督撫及風憲、刑名之官,無不如是。惟得志時,常以造孽為戒。惟恐於物有傷,自然於人有濟。庶先人之澤,不致自我而湮。
人當於世有用
“有用”雲者,不必在得時而駕也。即伏處草野,凡有利於人之事,知無不為;有利於人之言,言無不盡。使一鄉稱為善士,交相推重,皆薫其德而善良,是亦為朝廷廣教化矣。硜硜然畫地,以趨求為自了漢,尚非天地生人之意。
惡與過不同
“惡”與“過”跡多相類,衹爭有心無心之別。過出無心,猶可對人;若有心為惡,則舉念時幹造物之誅,行事後,緻世人之怒。不必其在大也,大事多從小事起,必不可為。
清議不可犯
常人讒口勢固不能盡弭,然不授之以隙,亦未必無端生謗。至為士君子清議所不容,則真有靦面目矣。故事之有幹清議者,雖有小利,斷不可忍恥為之,流為無所忌憚之小人。
宜知盈虛消長之理
諺雲:“十年富貴輪流做。”庚金伏於盛夏。暑氣方炎,涼飈旋起。處極盛時,非刻刻存敬畏之心,必不能持盈保泰。藝花者,費一年辛力,纔博三春蕊發,花開滿足,轉眼雕零甚矣。興之難,而敗之易也。梅之韻幽而長;桂之香豔而短;千葉之花無實。故發泄不可太盡,菁華不宜太露。餘自有知識訖於今茲,五、六十年間所見,戚友興者什之二;敗者什之八。大概謹約者興久,放縱者敗速。匪惟天道,有人事焉。知此義者,可以蕃後。
聽言不可不察
人有失誤,惟祖若父可以厲色嚴詞,明白教誨。伯叔兄長,色稍和,詞稍緩矣。朋友之規諫,旁引麯喻而已,全在自傢留心體察。聞有談他人得失者,總須反觀自照。必待實指本身,已成笨伯。若■如充耳,先聖所謂吾未如之何也已矣。其他種種世事,亦畢生學習不盡。惟聽一事解一事,觸類引伸,便無地非學矣。至祖父、家庭,敘述親友盛衰、賢否,原想子孫知所法戒,更不可作閑話聽過,方不負教誨苦心。
宜常念忠恕之道
餘數十年間閱事,方悟忠恕之道須叟不可離。蓋心有一毫不盡,事必無成。衹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必到處窒礙。覺“忠恕”二字理,日在人眼前。不常存此心,微特不能希賢希聖,即求為尋常寡過之人,亦不可得。
聖賢實可學而至
孟子謂“人皆可以為堯舜”,止在“孝”“弟”二字,原非強人所難。讀孔子“老安”數語,益知聖賢之道,事事切近。人未有不欲安我之老,信我之友,懷我之幼者。特我之外不暇計耳。去一“我”字,擴而充之,便是天下一傢氣象。聖賢何嘗不可學而至哉!
人在自為
天之生人,原不忍令其凍餓,雖殘廢無能,尚可名一技以自活,況官體具備乎?上之可為聖、為賢;下之至為姦、為慝;貴之可為公、為卿;賤之至為乞、為隸。在人之自為,而天無與焉。父母之於子亦然。流俗妄人乃謂祖、父未有資産,以致子孫窮睏。此大悖之說也。必有資産而後可為祖、父,則成傢多在中年以後,娶婦生子非五、六十歲不可。有是理乎?不能為祖、父光大門閭,而以不肖之身歸罪祖、父。為此說者,全無心肝,靦然人面。而襲其說以自寬,吾知其能為祖、父者罕矣。
不孝者不祥
孝能裕後,前已切實言之。今復申以此條者,蓋孝量無盡,而不孝易見。孩稚稍有知識,父母即取坊本刻像二十四孝故事,為之講解,冀迪其良知,又費幾許心力,方得授室成人。世風澆薄,一有室傢,即置父母於不顧,專為妻子。惜力靳資財如性命,視手足為途人,甚且發於聲,不僅誹於腹。
縱為父母者隱忍不言,天能不奪其魄乎?故有孝而不報者,未有不孝而不報者。孝而不報,必孝有未至;不孝之報,則其子眼見其父之所為,必且過之。孫則更甚於子,一再傳之,後欲求一不孝之子孫,亦不可得。餘不逮事父二母,又不獲安一日之養,天地間大罪人也。惟念吾祖、吾父,並以孝友著聞,微末之躬上承三世,故稟二母之教,不敢不孝。今有男子五人矣。盡解此義,勉承先澤,吾之幸也。苟或不然,吾祖、吾父實昭鑒之,詎肯令不孝子剋蕃厥後哉!
善惡不在大
有利於人,皆謂之善;有損於人,皆謂之惡。不必顯徵於事也。一念之起,鬼神如見,尚不愧於屋漏,君子所以慎諸幽獨。凡人發念,大都專求利己,故惡多於善。久之習慣,盡流於惡所。當於童稚時,即導以善端。童稚無善可為,但節其嗜好,正其愛惡,使之習大馴順,不敢分毫恣縱,自然由幼至長,漸漸惡念少而善念多,可為樹德之基。袁了凡先生功過格是檢身要術,餘於佐幕時嘗試行之,藉以自飭。宦遊以後,役役奔走,萬念起止不常,境過輒忘,不及填註,此事遂廢。比來年衰少睡,晝之所為每於枕上記憶,善事極鮮;而不可上質鬼神之事,終不敢為。後人常存此意,或者可無大惡,庶幾日即於善,為善必昌,蕃後之本,端在於是。
雙節贈言不可不讀
吾傢士行、壺則,不待他師,亦不煩遠引。吾祖吾父,世德相仍。吾少稟母訓,惟恐遏佚前光。既為二母請旌乞言天下,更恐當代作者薄吾不肖,靳先人以言,寢興檢勵、求不見惡於有道仁人。幸蒙群雅斐然投贈,復愧不剋負荷。是以將吏湖南留別都門,前輩有最好官箴,《雙節傳》及“怕羞銀管贈言人”之句益用。凜凜焉竊祿數年,黽勉奉職,懼貽二母怨恫,為贈言諸公之玷。會有下堂之厄,循例求退。今老矣,銜恤餘生、彌憂末路。蓋自中年以來,兢兢慄慄,幸免大戾。皆《雙節》文字之教也。後世子孫不敢有忝先人,自不敢稍虧素行。故贈言集錄二十八捲,續集二十二捲,是律己準繩、治傢矩矱、應世範模,欲藩後者,不可一日不讀。
申嫡庶之辨
嫡庶等差,禮不可紊。生順歿寧,分定則安。吾生母事吾繼母一生恭謹,屬纊遺言,唯命孝事主母。以故餘得仰承慈蔭,守身庇後。念曾祖以來,惟餘一人承祧,實由吾生母節撫綿延,是以嚮為考妣造壙,止分昭穆,吾生母一壙與嫡繼二母兩壙相並,所謂禮因義起也。會稽陶氏之有嫡子者,欲援餘為例,即以是說答之。凡有嫡子者,自不當與嫡耦,恐後世子孫不明此分,故餘自治生壙,妾不與焉。異時妾非如吾生母者,不得視吾生母之製。
傳世名係
生子命名,當避先諱。吾宗舊譜,未免失檢。大率單名居多,二名聯屬,可無此弊。曾祖而降,惟吾祖一支。自吾祖以逮吾孫,取義五行相生,遞嬗約係四十言,來者世占一字,增綴二名,用章先德詞曰:“世思秉正,立本為先。志學日上,庸行宜全。成名守道,庶其剋賢。興宗奉國,慶澤以延。承啓惟善,佑德在天。 ”
捲六述師述友
童子試
陳秋崖夫子諱其凝,江蘇上元人,雍正庚戌進士,官太僕寺卿。乾隆十一年提督浙江學政。九月科試,取輝祖入縣學。
鄉 試
博虛宥夫子諱卿額。滿洲鑲紅旗人。乾隆戊辰進士。初名綸音惠,改今諱。國子監司業。乾隆三十三年戊子,浙江鄉試正典試,後終奉天府尹。
陸耳山夫子諱錫熊。江蘇上海人,乾隆辛巳進士。壬午召試,欽賜內閣中書,為戊子浙江副典試,終都察院左副御史。
曾洞莊夫子諱光先。湖南湘潭人,乾隆乙醜進士。象山縣知縣。戊子分詩五房,為輝祖本房師。後加通判銜,罷官,終錢塘行館。輝祖年十八,應丁卯鄉試,時祈神簽雲:“舉頭莫道青雲遠,得路先憑博陸侯。”每遇鄉闈,輒盼霍姓典試,不可得。後客平湖,年已三十八,將去館禱於文昌祠,簽雲:“應得光先兼裕後,功名一路到耆頤。”至是科,座主為博、陸二姓,而房師之諱直著文昌。簽語遇合,前定如此。
會 試
嵇拙修夫子名璜,江蘇無錫人。雍正庚戌進士。日講起居註官,兵部尚書。乙未大總裁。今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兼吏部尚書。
王惺園夫子名傑,陝西韓城人。乾隆辛巳進士。刑部右侍郎,乙未副總裁。今經筵講官,東閣大學士,管禮部事務。周海山太夫子煌,撰先人墓表,夫子手書勒石。
阿雨齋夫子諱肅,滿州鑲白旗人。乾隆甲戌進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乙未副總裁。歷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終光祿寺少卿。
湯辛齋夫子諱先甲,江蘇宜興人。乾隆辛未進士。翰林院編修,乙未分詩一房,為輝祖本房師。終廣東學政。
受 業
薄夫子,淇縣人。不能追記諱字。輝祖六歲受業。
傢靜山夫子諱崇智,同出高祖支下。輝祖自七歲至十歲受業,訓詁之學皆稟師授。旅沒京師。無子。輝祖屬族兄鳳琳(綬)歸其喪,今尚無為之後者。
鄭又亭夫子,名嘉禮。同縣人。縣學生。先君子將為粵東之遊,預聘延主墊,輝祖年十一至十四歲,受業四年。館課勤密,不使得有暇晷。今年七十有九。輝祖不逮事父,夫子為先君子禮聘,見夫子如見吾父,夫子亦視輝祖如子。呼名受拜,不假辭色。白頭師弟肅然也。近今館師,更無能繼之者。
徐冠周夫子諱冕。上虞人,館族叔奐若先生傢。輝祖年十五從學。當是時,傢難交訌,夫子語輝祖曰:“汝不成名,門戶必隳。當念二母辛苦,用百倍功充汝纔,不患不成進士也。”又曰:“吾年逾六十,我兒未十歲,不知他日吾子得如汝否?”視輝祖亦如子。輝祖年三十,客長洲,從上虞鄭茂纔(源)詢知:夫子久棄人事,世兄補博士弟子,終未得一見也。
茅再鹿夫子諱繩武,一字詒孫。山陰人。縣學生。舅氏王深甫先生內侄,館韓德師先生傢。輝祖年十六,為童子師課表弟二人。遇文期,則從夫子乞題作文。夫子謙甚,不以師道自居;然誨教切至,歷二年不倦。
張百斯夫子諱嗣益。山陰人。歲貢生。授徒魚化橋傢塾。輝祖年十八,為乾隆丁卯科初應鄉試之前,仍為童子師,乞夫子命題,求教凡四月。
許虛齋夫子諱廷秀。江蘇山陽人。乾隆甲子科舉人。戊辰三月,先外父王坦人先生官山陽典史,恐輝祖以蒙師廢學,招至甥館,從夫子遊,凡八月,以疾辭歸,明年己巳,仍受業於百斯夫子。
馮夫子佚名字。山陰人。縣學生。館安昌瀋氏,庚午闈前,從遊二十餘日。
楊魯蕃夫子名際昌。山陰人。乾隆辛酉舉人。辛未館坦人先生從兄傢。輝祖授徒裏中作舉業文,郵呈求教,夫子導之以正,且有相賞於文字外者,訖一年。
孫景溪夫子諱爾周。山東昌邑人。乾隆乙醜進士。令內邱調吳橋,丁外艱。歲己卯,輝祖客蘇鬆糧儲道鬍偶韓先生(文伯)所,夫子服將闕,探戚官中,錄課藝求教夫子,授以場屋律度:曰相題,曰煉局,曰運氣,曰選調,曰遣詞,曰煉字。反復講解,每夜至四更方息。凡四閱月,稍稍領受。忝竊科名,皆夫子訓也。後有業儒者,飲水思源,不得忘所自來。夫子歷官四川寧遠知府。歸老。以子西林先生含中官陝西按察使,誥封通議大夫。
亡 友
孫西林先生(含中),景溪師子也。乾隆辛巳,師令秀水,輝祖傭書幕中,先生試禮部中式,來官解省覲,得共晨夕。一日侍坐,師曰:“若兩人操心製行,異日當為端士,可齒敘如同氣,毋忘今日之誼。”輝祖敬謝:“不敢當。”師曰:“子毋辭,士君子論交,不以窮達異趣。況子豈終幕客者?子毋辭。”先生與輝祖同生庚戌,長輝祖二十四旬有奇,遂兄事焉。越一年餘別去。
癸未選庶吉士,丙戌改戶部主事。而輝祖於戊子忝充秋賦,己醜至京師,主先生寓廬,不知身之在客也,辛卯秋九月,先生由員外郎出為寧紹臺兵備道,款輝祖入幕,凡四月,以會試辭。比下第南歸,先生已調江蘇河庫道。甲午量移蘇鬆太兵備道,屢以師命召,輝祖母老,不果往。先生旋司臬陝西。丁酉來浙開藩,再四招延,且屬韓城師道意輝祖,過辱下交,懼為人指目,固辭,先生不之強也。
有機事輒相邀商榷,有所建白,罔弗采納。戊戌六月,手書相訂,輝祖將俶裝,而先生中暍捐館捨,憑棺一慟已矣。生平先生為政,持大體,廉仁平恕,守正不阿。是時,大吏頗與先生齟齬,而先生能力行其志。發引日,道路手香跪哭,靈輀不得前。至今述遺愛,猶多泣下。輝祖為先生所部,而冠先生於亡友者,尊師命也。
羅臺山(有高),江西瑞金人。乾隆乙酉舉人。己醜會試,以邵二雲(晉涵)先容,得訂交焉。又七年,餘佐慈溪知縣黃補畲(元煒)幕中,臺山方主鄞縣。邵雙橋(洪)傢迓以來,共晨夕者二旬。奉《雙節堂贈言》,匄為論定。越二年,敘別於錢塘寓捨。凡《贈言》中古文,一一次第點正。通《內典》,嘗進餘以攝生之道,餘未之能行也。而臺山以己亥正月卒於傢。
孫遲舟(辰東),初名宸。歸安人。乾隆壬辰舉禮部試第一,第一甲第二名進士及第。官翰林院編修。先是歲丙戌,遲舟方持父服,課平湖知縣劉冰齋(國烜)二子學,餘治申韓傢言,佐平湖幕,稱莫逆交。甲午丁內艱,主講東陽書院,餘客海寧,屢寄文字商正。丙申,餘再館平湖,遲舟服闕,過餘敘別。明年,遲舟舉男;餘舉女。因有婚姻之訂,是為庚子之春。其後秋分,校順天鄉試,卒於闈中。
來江臯(起峻),同邑長河裏人。乾隆壬辰進士。餘之交江臯也,始自辛卯公車,繼以壬辰水同舟、陸同車、京邸同寓捨,志趣並同。官戶部湖廣司額外主事。以父母篤老,引疾歸,授徒於船樓傢塾。甲午亦為餘評騭課藝,已而迭丁內外艱,會經理西江塘水利,勞病卒。
陶午莊(廷珍),會稽人。乾隆庚寅鼕扁舟過訪,出試文相質,遂訂交。明年舉於鄉,丁未補鹹安宮教習。丁內艱,歸,校訂《雙節堂贈言》甚力。辛醜揀發甘肅,纍署知縣,藉補直隸肅州州同。卒於官,以弟子為後。
張潛亭(羲年),余姚人。乾隆乙酉拔貢生,宮於潛,訓導俸滿,保舉以知縣用,請留“四庫館”效力,賜國子監助教銜,充《四庫全書》纂修官。丁酉中順天鄉試舉人,戊戌下第,特賜一體殿試,屆期疾作,遂不起。
徐頤亭(夢齡),山陰人。國子監生。精醫術。屢試省闈不遇。治危證多愈。餘有回生之感,詳《習醫宜慎》條。會戚屬邀赴口外,旅沒。仲子嘉會,能世其業;季子端揆,以孝友著稱。
嚴古緣(果),仁和人。乾隆庚寅舉人。先是壬申二月,恩科鄉試第三場於號捨訂交。垂三十年,久而愈篤。性肫摯。別數月,必作畫幅題句寄贈,情溢楮墨間,弟鐵橋(誠),乙酉舉人,豪爽過於兄,詩筆高邁,亦工繪事,兼精篆刻。先四年卒。
傢昌年(永祚),六世祖支下,猶子行也。傢奇窮,年四十方室。詩法徐謂,畫師米芾。事母篤孝,有禮聘者,不忍出遊離膝下,忍貧為童子師,以終其身。年八十餘,及見曾孫而卒。弟介甫(永祺),年十六為山陰賈人司筦鑰。
賈人父疾,屬侍醫師治藥,念母衰病,力不能延醫,夜讀醫書,曉就醫師求方脈之理,久之,工醫術。母倚其藥而生者,三十餘年。為餘治病輒效,言必以正,曰:“疾病皆由不自愛而起,或以先天不足歸咎父母,不孝甚矣。”初,餘習幕學,語余曰:“侄見郡城幕者多浪費,願叔戒之。”又曰:“叔祖浮厝十餘年,當亟謀安葬,此事無促迫者,不可以遠遊故,一刻忘也。”其相愛大率類是。先昌年卒。餘為作《汪氏二孝子傳》雲。
孫惠疇(世埰),山陰人。仲姊婿也。餘孤且寒,年十四、五時,頗不為姻黨所禮,獨荷款接勤摯。性豪爽善飲。急人難如己,不治傢人生産。遊吳越間,無所遇。歸而病酒,至於沒。子四人,長繼英,能修內,行佐幕,仁謹有聞。
陸三德(天勝),同裏人。有至性,重然諾,能知大義,為鄉黨信重。長餘十歲,少時誤陷縲紲,先大父雪出之。歲元旦起,即至大父像前禮拜。先贈公赴粵東時,屬料理傢事,已而贈公喪歸。遇力作,無寒署,早晚有呼必應。力傭自給,獨不受餘一錢。曰:“吾受朝三翁未報,且諾十三叔不可負也。”
餘入試省闈,執勞無倦色。至戊子,忝列科榜,欣然曰:“吾固知朝三翁當有後也。”視餘如弟,歷四十年,名餘不改。又四年而沒。沒之前夕,餘客海寧歸,亟過訪,執餘手曰:“好好尚得見弟一面,恨不及待弟官也。”蓋餘自少孤至成立,人情屢易,始終如一者,一人而已。
方望山(魯),同邑路西人。初以治疾相識,久之志趣甚洽,交相敬也。為人質直無城府,急人之病如在己身。遇敦請,雖極貧之傢,嚴寒酷暑,皆立赴。其術以疏氣為先,謂病率起於氣滯,故定方多用“逍遙散”加減,所治輒效,時人號稱“方逍遙”。子孔昭,亦工醫有聲。
於體乾(士宏),同邑峽山人。乾隆丙午舉人,性純孝,與弟汝夔友愛甚摯。餘自己卯鄉試寓捨訂交。長餘一歲,餘兄事之。後歷試無不同寓。至戊子,餘忝充秋賦,君攻苦益力。於傢塾旁置小屋一楹,幾坐皆設仄版,如號捨然。
課日食息其中。曰:“習此,則闈中寬綽,可以從容構思。”庶幾一當又八試,始與兒子繼坊同出唐一峰先生門下。年已五十有八,太孺人年逾八十,君不忍離寢門,上計戚友多勸駕者,太孺人亦促辦裝,因過餘裏門敘年誼。
餘敬謝曰:“白頭兄弟何當為兒輩屈!”君笑曰:“盼同年何可易得?肯不敘耶?”蓋訂交後四年,繼坊甫生,而君辱與同榜,宜其言之慨也。具述太孺人命。余曰:“如兄者,其報國日長乎?”君躍然起,執餘手曰:“微子孰肯作是言,吾計决矣。”遂不行,已而餘之湖南寧遠,君嚮晦徒步至義橋江幹敘別,勉餘以“親民”之義,出《福惠全書》一册相餉。越二年,而兇問至寧遠,為罷食者數日。年不副德,遇不副纔。士論至今惜之。
附錄
《雙節堂庸訓》自序
《雙節堂庸訓》者,竜莊居士教其子孫之所作也。中人以上,不待教而成;降而下之,非教不可。居士有五男。子,纔不逮中人。孫之長者,粗解字義;其次亦知識漸開。居士扃戶養痾,日讀《顔氏傢訓》、《袁氏世範》,與兒輩講求持身涉世之方,或揭其理、或證以事,凡先世嘉言媺行及生平師友淵源,時時樂為稱道,口授手書,久而成帙。
刪其與顔、袁二書詞指復沓者,為綱六、為目二百十九,釐為六捲:首《述先》,志祖德也,先考、妣事具行述者不贅;次《律己》,無忝所生,有志焉未逮也;次《治傢》,約舉大端而已,傢世相承,兼資母範,故論女行稍詳;次《應世》,寡尤寡悔,非可倖幾也;次《蕃後》,保世滋大,其在斯乎?以《師友》終之,成我之恩,輔仁之誼,永矢勿諼矣。
友之存者,兒輩耳熟能詳,不煩錄敘;且凜凜乎,有《𠔌風》陰雨之憂焉。居士自少而壯、而老,循軌就範,庸庸無奇行也。庸德庸言之外,概非所知,故名之曰《庸訓》。冠以“雙節堂”者,獲免於大戾,稟二母訓也。諸所為訓,簡質無文,皆從數十年體認為法、為戒,欲令世世子孫、婦稚可以通曉。自念身為庸人,不敢苛子孫蘄至聖賢,而參以顔袁二書各條,則學為聖賢之理,未嘗不備。
夫人無中立,不志於聖賢,其勢必流於不肖,可不慎歟?嗟乎!教者,祖父之分;率教者,子孫之責。苟疑訓詞為庸,而別求新異之說以自托,將有離經畔道,重貽身世之患者,是則居士之所大懼也。
乾隆五十九年正月癸卯,竜莊居士汪輝祖。書時年六十有五。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
|
平等、自由、开放的文学净土 Wonderland of Chinese Literatu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