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表
周南 Zhou Na(秦代)召南 Zhao Na(秦代)先秦古歌 Xian Qinguge(秦代)
邶风 Bei Feng(秦代)鄘风 Yong Feng(秦代)王风 Wang Feng(秦代)
祈父之什 Qi Fuzhishen(秦代)卫风 Wei Feng(秦代)郑风 Zheng Feng(秦代)
齐风 Ji Feng(秦代)魏风 Wei Feng(秦代)唐风 Tang Feng(秦代)
秦风 Qin Feng(秦代)陈风 Chen Feng(秦代)桧风 Gui Feng(秦代)
曹风 Cao Feng(秦代)豳风 Bin Feng(秦代)鹿鸣之什 Lu Mingzhishen(秦代)
白华之什 Bai Huazhishen(秦代)小旻之什 Xiao Minzhishen(秦代)彤弓之什 Tong Gongzhishen(秦代)
北山之什 Bei Shanzhishen(秦代)桑扈之什 Sang Huzhishen(秦代)都人士之什 Dou Renshizhishen(秦代)
文王之什 Wen Wangzhishen(秦代)生民之什 Sheng Minzhishen(秦代)宋玉 Song Yu(秦代)
文王 Wen Wang(秦代)卜子夏 Pū Zixia(秦代)孔伋 Kong Ji(秦代)
曾参 Zeng Shen(秦代)孔鲋 Kong Fu(秦代)申不害 Shen Buhai(秦代)
邓析 Deng Xi(秦代)管仲 Guan Zhong(秦代)商鞅 Shang Yang(秦代)
文子 Wen Zi(秦代)庚桑楚(庚桑子) Geng Sangchugengsangzi(秦代)关尹子 Guan Yinzi(秦代)
河上公 He Shanggong(秦代)伍子胥 Wu Zixu(秦代)尉缭 Wei Liao(秦代)
风后 Feng Hou(秦代)孙膑 Sun Bin(秦代)吴起 Wu Qi(秦代)
范蠡 Fan Li(秦代)杨南柯 Yang Nake(秦代)秦越人(扁鹊) Qin Yuerenbianque(秦代)
师旷 Shi Kuang(秦代)程本 Cheng Ben(秦代)鶡冠子 He Guanzi(秦代)
李冰 Li Bing(秦代)秦始皇 Qin Shihuang(秦代)秦二世 Qin Ershi(秦代)
秦王子婴 Qin Wangziying(秦代)樗里子 Chu Lizi(秦代)
范蠡
秦代  春秋末(前536年前448年)

阅读范蠡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字少伯,春秋末期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学家。楚国宛(今河南南阳)人,我囯长达五千余年的封建传统,均以“士、农、工、商”为列,士为首,商为末,直至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须着一黑一白之劣规,故范蠡一生虽有辉煌业绩,然终因弃官经商的经历使他无缘与历史名人共同载入史册。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后入越,辅助勾践廿余年,终于使勾践于公元前四七三年灭吴。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后至齐,父子戮力耕作,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使为相。范蠡辞去相职,定居于陶(今山东定陶西北),经商积资巨万,称“陶朱公”。
  
  范蠡既能治国用兵,又能齐家保身,是先秦时期罕见的智士,史书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
  
  简介
  
  他出身贫寒,但聪敏睿智、胸藏韬略,年青时,就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然纵有圣人之资,在当时贵胄专权、政治紊乱的楚国,范蠡却不为世人所识。
  
  周景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槜李之战(今浙江嘉兴),吴王阖闾阵亡,因此两国结怨,连年战乱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阖闾之子夫差为报父仇与越国在夫椒(今江苏太湖中洞庭山)决战,越王勾践大败,仅剩5000兵卒逃入会稽山,范蠡遂于勾践穷途末路之际投奔越国,献“卑辞厚礼,乞吴存越”之策。议和后“人待期时,忍其辱,乘其败……”“持满而不溢,则于天同道,上天会佑之;地能万物,人应该节用,这样则获地之赐;扶危定倾,谦卑事之,则与人同道,人可动之。” 他向勾践慨述“越必兴、吴必败”之断言,进谏:“屈身以事吴王,徐图转机。”。被拜为上大夫后,他陪同勾践夫妇在吴国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砺坚,君后勿悲,臣与共勉!”
  
  三年后归国,他与文种拟定兴越灭吴九术,是越国“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为了实施灭吴战略,也是九术之一的“美人计”,范蠡亲自跋山涉水,终于在苎萝山浣纱河访到德才貌兼备的巾帼奇女——西施,在历史上谱写了西施深明大义献身吴王,里应外合兴越灭吴的传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践二十余年,苦身戮力,卒于灭吴,成就越王霸业,被尊为上将军。
  
  “吴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摆宴姑苏台。”在举国欢庆之时,范蠡急流勇退,遂与西施隐姓埋名、泛舟五湖。
  
  后来,他辗转来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带领儿子和门徒在海边结庐而居。戮力垦荒耕作,兼营副业并经商,没有几年,就积累了数千万家产。他仗义疏财,施善乡梓,范蠡的贤明能干被齐人赏识,齐王把他请进国都临淄,拜为主持政务的相国。他喟然感叹:“居官致于卿相,治家能致千金;对于一个白手起家的布衣来讲,已经到了极点。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征兆。”于是,才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向齐王归还了相印,散尽家财给知交和老乡。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迁徙至陶(今山东定陶西北),在这个居于“天下之中”(陶地东邻齐、鲁;西接秦、郑;北通晋、燕;南连楚、越。)的最佳经商之地,操计然之术(根据时节、气候、民情、风俗等,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顺其自然、待机而动。)以治产,没出几年,经商积资又成巨富,遂自号陶朱公,当地民众皆尊陶朱公为财神,乃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
  
  史学家司马迁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史书中有语概括其平生:“与时逐而不责于人”;世人誉之:“忠以为国;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军事宗旨
  
  强则戒骄逸,处安有备;弱则暗图强,待机而动;用兵善乘虚蹈隙,出奇制胜。为后世称道并沿用。
  
  经济思想
  
  “劝农桑,务积谷”、“农末兼营”、“务完物、无息币”、“平粜各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 等至今对现代的经济建设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著作
  
  《计然篇》;在《国语·越语下》《史记·货殖列传》中均有记载;《汉书·艺文志》记有范蠡兵法二篇,但皆已流失。
  陶朱公著有《陶朱公理财十二则》(可能是后人所托),内容如下:
  能识人:知人善恶,赈目不负。
  能用人:因财器便,任事可赖。
  能知机:善贮时宜,不致蚀本。
  能倡率:躬行以率,观感自生。
  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能敏捷:犹豫不决,到老无成。
  能接纳:礼义相交,顾客者众。
  能安业:弃旧迎新,商贾大病。
  能辩论:生财之道,开引其机。
  能办货:置货不拘,获利必多。
  能收帐:勤谨不怠,取讨自多。
  能还帐:多少先后,酌中而行。
  根据陶朱公的经商思想加工整理而成的《陶朱公生意经》,又称《陶朱公商经》、《陶朱公商训》或《陶朱公经商十八则》,至今仍在定陶一带流传。《陶朱公生意经》内容如下:
  生意要勤快,懒惰百事废。
  用度要节俭,奢华钱财竭。
  价格要证明,含糊争执多。
  赊欠要证人,滥欠血本亏。
  货物要面验,滥入质价减。
  出入要谦慎,潦草错误多。
  用人要方正,歪斜托付难。
  优劣要细分,混淆耗用大。
  货物要修正,散漫查点难。
  期限要约定,马虎失信用。
  买卖要随时,拖延失良机。
  钱财要明慎,糊涂弊端生。
  临事要尽责,委托受害大。
  账目要稽查,懈怠资本滞。
  接纳要谦和,暴躁交易少。
  主心要宁静,妄动误事多。
  说话要规矩,浮躁失事多。
  工作要精细,粗糙出劣品。
  
  生平大事年表
  
  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楚灵王五年)范蠡出生宛地三户邑,其时孔子十五岁。
  
  公元前516年(鲁昭公二十五年、楚平王十三年、吴王僚十一年);宛令文种见范蠡,范蠡时年二十岁。
  
  公元前511(鲁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吴阖闾四年);范蠡邀文种入越,时年范蠡二十五岁。
  
  公元前494年(鲁哀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二年、越勾践三年);勾践兵败西于会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种等。范蠡时年42岁。
  
  公元前493年(鲁哀公二年、楚昭王二十三年、越勾践四年);勾践、范蠡君臣入吴为奴,范蠡时年43岁。
  
  公元前490年(鲁哀公五年、楚昭王二十六年、越勾践七年、吴夫差六年);勾践、范蠡君臣离吴返越,范蠡时年46岁。
  
  公元前486年(鲁哀公九年、楚惠王三年、越勾践十一年、吴夫差十年);勾践欲起兵伐吴,范蠡劝阻,范蠡时年50岁。
  
  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楚惠王五年、越勾践十三年、吴夫差十二年);吴再次伐齐,占于艾陵,越王君臣朝见吴王,君臣皆有贿赂,进一步麻痹吴人,夫差杀伍子胥。范蠡时年52岁。
  
  公元前482年(鲁哀公十三年、楚惠王七年、越勾践十五年、吴夫差十四年);吴、晋黄池之会,越师乘机袭击吴国,大败之,杀吴太子等,年底吴越讲和。范蠡时年54岁。
  
  公元前479年(鲁哀公十六年、楚惠王十年、越勾践十八年、吴夫差十七年);越兴师伐吴,兵至于五湖。范蠡时年57岁。
  
  公元前478年(鲁哀公十七年、楚惠王十一年、越勾践十九年、吴夫差十八年);三月,越伐吴、吴师还战于笠泽、双方夹吴松江而阵、越人大败吴师。范蠡时年58岁。
  
  公元前475年(鲁哀公二十年,楚惠王十四年,越勾践二十二年,吴夫差二十一年);十一月越围吴、范蠡采用围而不攻的战略,令吴师自溃。范蠡时年61岁。
  
  公元前473年(鲁哀公二十二年,楚惠王十六年,越勾践二十四年,吴夫差二十三年);年底,越灭吴,夫差自杀,范蠡时年63岁。
  
  公元前468年(鲁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二十一年,越勾践二十九年);越王实现霸业,范蠡即泛舟五湖,时年68岁。
  
  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践卒,时年范蠡71岁。
  
  公元前448年,范蠡卒,时年88岁!
  
  民间传说中的范蠡
  
  范蠡是越王勾践的大臣,足智多谋,帮助越王打败了吴王,成就了霸业。庆功会上独少范蠡,原来他隐姓埋名,逃到了齐国去了,临行前给另一个功臣文种写了一封信说:“高鸟己散,良弓将藏;狡兔已尽,良犬就烹。夫越王为人,长颈鸟喙,鹰视狼步,可与共患难而不可与其处乐,子若不去,将害于子。”文种不信,终成剑下之鬼。范蠡在齐国经营农业和商业,发了大财,他把金钱看得很淡薄,把钱财都分散给穷朋友和疏远的亲戚。范蠡能发家致富,又能散财,在人们心目中是难得的活财神。
  
  是谁要了范蠡儿子的命
  
  关于范蠡,除了他辅佐越王句践成就大业、功成身退等事迹之外,司马迁还在《史记》中讲了一件事:
  范蠡一家离开越国,先在齐国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到了陶地。他认为陶地道路通畅,做生意可以发财致富,于是自称陶朱公,与自己的儿子一齐做了商人,没过多久就积累了丰厚的家资。
  在陶地,朱公生了小儿子。小儿子长大后,陶朱公的二儿子因为杀人被楚国拘捕了。自古以来,凡是家有千金的犯人不会在闹市中被处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儿子去探望二儿子,并让他带一千镒黄金。就在小儿子即将出发时,大儿子说:“我是长子,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我去,却派小弟,说明我是不肖之子。”说完就要自杀。其母见状就对朱公说:“现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说自杀就自杀,该如何是好?”不得已,朱公只好派大儿子去,并写了一封信要他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同时交代说:“你到楚国后,把金子送到庄生家,一切听从他的吩咐,千万不要与他发生争执。”
  老大到了楚国,依照父亲的嘱咐如数向庄生进献了黄金。庄生说:“你现在赶快离开,千万不要留在这里,即使在你弟弟释放后,也不要问原因。”老大口中答应,但并没有真的离开,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国,并用自己另外私带的黄金贿赂楚国主事的达官贵人。
  庄生由于廉洁正直而闻名于楚国,从楚王至下,对他都很尊重。黄金送来后,他对妻子说:“这是陶朱公的钱,以后全部还给他,千万不要动用。”
  庄生找了一个机会入宫见楚王,以天象有变将对楚国有危害为由劝楚王实行德政,楚王于是准备实行大赦。接受了贿赂的楚国达官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老大。他寻思,既然实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释放了,那一千镒黄金不就等于白白给庄生了吗?于是他又返回见庄生。庄生一见他惊奇地问:“你没有离开吗?”长子说:“没有,当初我为弟弟的事情而来,现在楚国要实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释放,所以特来向您告辞。”庄生听出了话里的意思就说:“你自己到房间里取黄金吧。”老大暗自庆幸黄金失而复得。
  庄生因为遭到长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宫会见楚王,说:“现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议论陶地富翁朱公的儿子杀人后被关在楚国,他家派人用金钱贿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并不是君王体恤楚国人而实行大赦,而是因为朱公儿子才大赦的。”楚王听罢大怒,于是他命令先杀掉朱公的儿子,之后才下达大赦的诏令。
  长子只好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家了。母亲和乡邻们都十分悲痛,只有朱公笑着说:“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爱自己的弟弟,只是他从小就与我生活在一起,经受过各种苦难,知道生活的艰难,所以把钱财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来就在蜜罐子里,哪里知道钱财来得不易,弃之也毫不吝惜,本来我是打算让他去的。老大不能弃财,所以最终害了自己的弟弟,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尸首能回来。”
  无疑,上述故事进一步表现了范蠡非凡的识人眼力,同时也验证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知子莫如父。”
  抛开老二杀人偿命、咎由自取不谈,可以说是庄生要了小二子的命,而让庄生作此决定的是长子,所以是他要了弟弟的命,而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亲要求下才派去的,可母亲也是出于无奈……那么,究竟是谁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是朱公。倘若他真想救出儿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关系向大儿子讲明,但他只是草草交代了几句。他难道不是在用长子的行为、次子的生命证明自己的眼力吗?
  
  (出自《世说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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