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表
周南 Zhou Na(秦代)召南 Zhao Na(秦代)先秦古歌 Xian Qinguge(秦代)
邶风 Bei Feng(秦代)鄘风 Yong Feng(秦代)王风 Wang Feng(秦代)
祈父之什 Qi Fuzhishen(秦代)卫风 Wei Feng(秦代)郑风 Zheng Feng(秦代)
齐风 Ji Feng(秦代)魏风 Wei Feng(秦代)唐风 Tang Feng(秦代)
秦风 Qin Feng(秦代)陈风 Chen Feng(秦代)桧风 Gui Feng(秦代)
曹风 Cao Feng(秦代)豳风 Bin Feng(秦代)鹿鸣之什 Lu Mingzhishen(秦代)
白华之什 Bai Huazhishen(秦代)小旻之什 Xiao Minzhishen(秦代)彤弓之什 Tong Gongzhishen(秦代)
北山之什 Bei Shanzhishen(秦代)桑扈之什 Sang Huzhishen(秦代)都人士之什 Dou Renshizhishen(秦代)
文王之什 Wen Wangzhishen(秦代)生民之什 Sheng Minzhishen(秦代)宋玉 Song Yu(秦代)
文王 Wen Wang(秦代)卜子夏 Pū Zixia(秦代)孔伋 Kong Ji(秦代)
曾参 Zeng Shen(秦代)孔鲋 Kong Fu(秦代)申不害 Shen Buhai(秦代)
邓析 Deng Xi(秦代)管仲 Guan Zhong(秦代)商鞅 Shang Yang(秦代)
文子 Wen Zi(秦代)庚桑楚(庚桑子) Geng Sangchugengsangzi(秦代)关尹子 Guan Yinzi(秦代)
河上公 He Shanggong(秦代)伍子胥 Wu Zixu(秦代)尉缭 Wei Liao(秦代)
风后 Feng Hou(秦代)孙膑 Sun Bin(秦代)吴起 Wu Qi(秦代)
范蠡 Fan Li(秦代)杨南柯 Yang Nake(秦代)秦越人(扁鹊) Qin Yuerenbianque(秦代)
师旷 Shi Kuang(秦代)程本 Cheng Ben(秦代)鶡冠子 He Guanzi(秦代)
李冰 Li Bing(秦代)秦始皇 Qin Shihuang(秦代)秦二世 Qin Ershi(秦代)
秦王子婴 Qin Wangziying(秦代)樗里子 Chu Lizi(秦代)
申不害
秦代  战国(前385年前337年)

法家类 Legalism class《申子》

阅读申不害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于韩都(今新郑)。其著作《申子》,已失传,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别人引用的零章断句,比较完整的只有《群书治要》卷三六所引《大体篇》。
  
  郑国灭国之时,申不害年岁约在20~30岁之间。作为一个亡国之贱臣,申不害可能杂学诸说。因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学术理论中都有“术”的成份。有人根据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家思想的痕迹,认为他是由道入法。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仅归为道法两家。
  
  申不害相韩时,韩国已处弱势。韩昭侯即位不久,颇具雄心,任用贱臣申不害即为一例,申不害才华得有用武之地。
  
  申不害学术思想及变法
  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学思想与慎到有极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 ”,“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 “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 之中。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
  
  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权势”是君主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谓实,也就是君主给臣下规定的责任和职权,是臣下遵从君主的规范。申不害本来是劝戒君主发号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强了君主的个人专制。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权威,而又能制约君主的方法,这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问题。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申不害轶事
  
  申不害“走后门”
  申不害虽然主张按功劳授予官职,但他并没有以身作则。《战国策》中就载有一个他“走后门”的故事。有一次,申不害凭籍相国的身份,向韩昭公说情,为他的一个堂兄谋求官职。韩昭公不准,于是申不害面“有怒色”。韩昭公就生气地说:“我施行你的变法主张,是为了治理国家。现在是听从你的请求而败坏你的治国之术,还是施行你的治国之术而废去你的请求呢?你曾经叫我任人要‘拥功劳,视次第’,现在你有所私求,我究竟该怎么办呢?“申不害见势不妙,只得避席请罪,惭愧的说:“您真是严守法令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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