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
(?~
前1157年)
祖甲,商朝國王,姓子名載,生卒年不詳。商王武丁第三子,商王祖庚之弟,祖庚死後繼位,在位33年,病死,葬於殷。商代鼎盛時期,高宗武丁偏愛幼子祖甲,打算廢太子祖庚而改立祖甲。祖甲認為這是違禮之舉,不可強行廢立,否則就可能重演“九世之亂” 的局面,因此他效法武丁當年之舉,離開王都,到平民中生活。武丁死後,由太子祖庚繼承王位。這使祖庚非常感動,使立祖甲為王位繼承人,祖庚即位7年左右病死,祖甲這纔回到王都繼承王位。為了報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對象和
順序都很零亂,沒有一定的規矩。祖甲即位後,創造了“周祭” 之法,具體方法是:從每年第一旬甲日開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廟號的天幹
順序,用羽、彡、三種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為單位,每旬十日,都依王、妣廟號的天幹為序,致祭之日的天幹必須與廟號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報乙、丙日祭報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湯)、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種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畢,再分別用另兩種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係統更為嚴密規範,因此盛行於商代後半期,並逐漸達到最高峰。祖甲創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體現。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體係,周祭之法和古巴比倫、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國古代特有的祭祀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