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人物列表
蒋春霖 Jiang Chunlin(清代)朱彝尊 Zhu Yizun(清代)陈廷敬 Chen Tingjing(清代)
仓央嘉措 Tshangs-dbyangs-rgya-mtsho(清代)普荷 Pu He(清代)郑燮 Zheng Xie(清代)
金农 Jin Nong(清代)恽寿平 Yun Shouping(清代)汪士慎 Wang Shishen(清代)
张大受 Zhang Dashou(清代)宁调元 Ning Diaoyuan(清代)吴淇 Wu Qi(清代)
李方膺 Li Fangying(清代)俞樾内子 Yu Yuenazi(清代)俞樾 Yu Yue(清代)
宋荦 Song Luo(清代)律然 Lv Ran(清代)曹雪芹 Cao Xueqin(清代)
纳兰性德 Na Lanxingde(清代)钱谦益 Qian Qianyi(清代)吴伟业 Wu Weiye(清代)
顾炎武 Gu Yanwu(清代)顾贞观 Gu Zhenguan(清代)陈维崧 Chen Weisong(清代)
王士祯 Wang Shizhen(清代)查慎行 Cha Shenhang(清代)袁枚 Yuan Mei(清代)
黄景仁 Huang Jingren(清代)龚自珍 Gong Zizhen(清代)黄遵宪 Huang Zunxian(清代)
秋瑾 Qiu Jin(清代)何文焕 He Wenhuan(清代)冯班 Feng Ban(清代)
王夫之 Wang Fuzhi(清代)孙涛 Sun Tao(清代)郭麟 Guo Lin(清代)
杨夔生 Yang Kuisheng(清代)万斯同 Mo Sitong(清代)佚名 Yi Ming(清代)
章学诚 Zhang Xuecheng(清代)江诒 Jiang Yi(清代)林则徐 Lin Zexu(清代)
汤鹏 Shang Peng(清代)赵执信 Zhao Zhixin(清代)梁章钜 Liang Zhangju(清代)
叶炜 She Hui(清代)吴庆坻 Wu Qingchi(清代)方浚师 Fang Junshi(清代)
陈裴之 Chen Peizhi(清代)汪辉祖 Wang Huizu(清代)沈祥龙 Shen Xianglong(清代)
孙元衡 Sun Yuanheng(清代)刘家谋 Liu Gumou(清代)王凯泰 Wang Kaitai(清代)
沈德潜 Shen Deqian(清代)王奕清 Wang Yiqing(清代)汪森 Wang Sen(清代)
乾隆 Qian Long(清代)宋湘 Song Xiang(清代)韩崶 Han Feng(清代)
于成龙
清代  (1617年1684年)
籍贯: 山西永宁

  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顺治十八年,已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任,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为县令。罗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未稳,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城内只有居民六家,茅屋数间,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房。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困境中,同来的五名从仆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毅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百废待举,首要在于安定社会,恢复生产。于是,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首先在全城乡建立保甲,严惩缉获案犯,大张声势地“严禁盗贼”。境内初安后,他又约会乡民练兵,甘冒“未奉邻而专征,功成也互不赦之条”的后果,抱着为民而死甚于瘴疠而死的决心,准备讨伐经常扰害的“柳城西乡贼”。在强大的声势下,西乡“渠魁府首乞恩讲和,抢掳男女中只尽行退还”。接着又在全县搞联防,从此,“邻盗”再不敢犯境。在消除内忧外患的同时,于成龙十分注意招募流民以恢复生产,他常常深入田间访问农事,奖勤劝惰。农闲时带领百姓修民宅、建学校、筑城墙。对迁入新居的农家,还亲为题写楹联,以示鼓励。在深得民心之后,他又以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解决了“数大姓负势不下”的问题,使这些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三年之间,就使罗城摆脱混乱,得到治理,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
  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康熙三年(1664 年)春,金光祖升本省巡抚,就地方施政征询于成龙的意见。对此,于成龙曾两次条陈,针对广西地方施政的各方面,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主要内容有:一.澄清地方吏治;二.“弭盗”与“慎刑”;三.推行“抚” 字催科;四.减轻百姓负担,疏盐行、除灾耗、清杂派;五.改善民族关系等等。这些建议是适应统治者的需要提出的,但很大程度上也符合民众的利益,表现了他的敢于言事和不怕风险的勇气。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省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今四川合川市)知州。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入情景。
  四川遭战乱最久,人口锐减为全国之首。于成龙赴任的合州包括三属县,只有丁口百余人,正赋14两,而衙门的各种供役、需索使百姓繁重不支。目睹地方荒残,于成龙确定以招抚百姓为急务,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又免去规定的驱从,以家仆随身。
  合州土地极度荒芜。而流民不附的原因,在于原主认业。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牛种,申明三年后起科。这样,“新集者既知田业可恃为己有而无复征发仓卒之忧,远近悦赴,旬日之间户以千计。”奖励垦荒是清初基本国策,但于成龙实行“禁止原主认业”先于清廷明确规定的15 年前,加之他对具体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到二年,合州人口骤增,田地开辟。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
  于成龙去往黄州府(今湖北黄州市)同知任四年,任知府四年。这里着重叙述他的两件事。一是治盗省讼。“盗”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在黄州府岐亭镇一带,盗贼甚至白昼劫路伤命,严重影响了地方安定和居民正常生活。于成龙上任之初,即以郡丞身份坐镇岐亭治盗。为了摸清盗情和每一件重大盗案,他总是亲自访察。他多以“微行”的方式,扮作田夫,旅客或乞丐,到村落、田野调查疑情,从而对当地盗情了如指掌。他还特意在衣内置一布袋,专放盗贼名单,“自剧贼,偷儿踪迹无不毕具,探袋中勾捕无不得。”
  对待案犯他主张慎刑,以教为主,采取“宽严并治”和“以盗治盗”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于成龙在词讼、断狱方面也以包公式人物著称。他铁面无私,头脑敏锐而细心,善于从一些常人忽视的细节上发现问题的症结。曾排解过许多地方上发生的重大疑案、悬案,使错案得到平反,从而被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于成龙在破案、察盗方面的许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笔记和民间文艺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如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叙述了有关他的两个故事。他的刑法思想在清朝一代很有影响。由于在黄州府同知任上的突出政绩,于成龙又深为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再次被举“卓异”。
  二是两次平定“东山之乱”。于成龙举“卓异”后,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恰在这时,“三藩之乱”爆发了。在吴三桂凌厉的攻势下,贵州、湖南望风披靡。同时吴三桂派许多湖北籍部将,特封官“札书”回籍策反,制造暴乱。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麻城县发现“伪札”,知县即以“通贼”罪名大肆滥捕,搞得人人自危。接受了“副将伪礼”的该县曹家河人刘君孚父子乘机联络东山一带山寨发动暴乱。由于于成龙在当地很有影响,被请出来收拾局面。他以“招抚”为方针,查清事件原委后,发出安民告示,使绝大多数协从百姓归家,事态很快趋于缓和。随后,他又冒生命危险只身进入首先发难的刘君孚山寨中说服刘及300枪手(猎户)。10天之内,一场动乱顺利平息。八月,于成龙调任黄州知府,第二次暴乱又接踵而至。其时,潜入的奸细乘黄州府空虚,联络当地豪绅纷纷起事,“高山大潮,烽火相望”,声势与范围大大超过前次。面对险恶的形势,于成龙清醒地认识到黄州府的重要性,他力排众议,制订了决不放弃黄州、组织乡勇相机主动进剿的策略。调集各乡乡勇数千人在东山黄土坳一带,与数量上占优势的暴乱分子展开激战。在他的指挥下,尤其是他身先士卒,危急关头置生死于度外,使战斗获得全胜。当场擒获暴乱首领何士荣。后又乘胜平定了其余叛乱。二十余天内又取得平乱的胜利,受到湖广总督蔡毓荣的高度褒奖。
  四年后,于成龙升湖广下江陆道道员,驻地湖北新州(今新春县),在湖北期间,无论地位和环境都有很大改善,但他仍保持了异于常人的艰苦生活作风。在灾荒岁月,他还以糠代粮,把节余口粮,薪俸救济灾民。因之百姓在歌谣中唱道:“要得清廉分数足,唯学于公食糠粥。”为广行劝施,让富户解囊,他更以身作则,甚至把仅剩的一匹供骑乘的骡子也“鬻之市,得十余两,施一日而尽”。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离湖北时,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沿途以萝卜为干粮。
  于成龙在福建上任伊始,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一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兴起大狱,使许多沿海渔民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女孺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贫困不能归者还发给路费。
  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康熙十九年春,康熙帝“特简”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为总制两江总督。
  身为“治官之官”,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他指出:“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以一夫不获曰予之喜,以一吏不法曰予之咎,为保郅致政之本。”在黄州时,他衣内的布袋便利了治盗。升巡抚后仆人请去掉,他笑道:“此袋昔贮盗,今以贮奸贪不省之官吏,未可去也!”他新任直隶,即发出清查庸劣官员的檄文,责令各属将“不肖贪酷官员”,“昏庸衰志等辈”“速行揭报,以凭正章参处”。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不禁叹曰:“噫!吏治败坏如倒狂澜,何止时乎?”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其中开列了灾耗、私派、贿赂、衙蠹,旗人放债等15款积弊,责令所“自今伊始”,将所开“积弊尽行痛革”。与此同时,他根据自己的体会,又制订了以“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为内容的《新民官自省六戒》作为地方官的行为准则。方法上,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康熙帝也称其“宽严并济,人所难学”。
  对廉洁有为的人材,于成龙反对论资排辈,他对清廷死板的任官“考成”制提出异议,认为不利于吏治建设,造成“问其官则席不暇暖,问其职则整顿无心,势彼然也,”常常使“远大之辞,困于百里,深为可惜!”为此,他屡上疏推荐人材。如直隶通州知府于成龙(史称小于成龙)、江苏布政使丁思孔等都是较有作为的清廉官吏,由于他的举荐而受到康熙帝的重用。
  于成龙对科考和教育也十分关心。在文化发达的江南地区,官僚、势豪贿通学政,科考中舞弊之风盛行,贫苦士子虽皓首穷经却往往落榜。针对这种状况,于成龙规定:一旦发现弊行,“立刻正章入告,官则摘印,子衿黜革候者按律拟罪。其蠹胥、奸棍即刻毙之杖下”。对教育的重视还表现于他在各地兴办学校上。即使是像罗城那样条件困难的地区,他也很快办起学堂,并鼓励徭、壮子弟入学。他多以倡导地方绅仕捐资的方式兴办“义学”。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 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布价骤然上涨,“金陵阖城尽换布衣。即婚嫁无敢用音乐,士大夫减驱从,毁丹亚,至有惊恐喘卧不能出户者,……奸人猾胥各拿妻鸟兽窜”。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至者日数万人。下至莱庸负贩,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可见中下层人民对他的死是十分悲痛的。康熙帝破例亲为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于成龙擅长书法,诗词亦工。他的著述、奏稿等先后由其门人和孙于准辑成《于山奏牍》7卷附录1 卷和《于清端公政书》8 卷行世。此外,于成龙任职直隶和两江期间,曾组织编写了他《畿辅通志》46卷、《江南通志》54卷,对整理和保存当地政治、经济、文化资料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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