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
自述: 不妨树一面旗帜/邓遂夫为了满足一些读者和网友的要求,我把自己二十余年来有关《红楼梦》和曹雪芹的研究论文及随笔漫谈结集为这本小书出版。却心血来潮地给它起了一个略显异样的书名——《草根红学杂组》。贴上一个“草根”的标签,并非为了标新立异,倒像是恰如其分的对号人座。当然也还有另外一层意思。面对近年来在红学界愈演愈烈的门派倾轧,排斥异己,我一方面深感再陷入其间恐难应对;另一方面,又不甘心就此罢手,永别红坛。故而决心步周汝昌先生后尘,索性远离那个学风日下而有欠公正的队伍,融人到真正属于自己的更宽泛更自由的营垒中去。其实,这个营垒历来就香烟不断,聚者甚伙。从根抵上讲,我打从步人红坛起,一直都是这个营垒中的一员。只不过这个营垒中的人们,从来就没有一个可以借以凝聚、惺惺相惜的旗号和阵地。但不能不承认,目前仍坚持在红学领域里“人自为战”的这类非主流、非正统、非专业的研究者或曰爱好者,其人数之多,潜力之大,影响之广,实不亚于某些自以为“正统”的人所把持操纵的少量“正规军”。而另一方面,正统人士对这类研究者的不屑、鄙夷、排斥、压制,也须臾不曾停止过。柔弱一点的,便只好偃兵息甲,避而远之;像我这样稍顽固的,虽也在我行我素地继续作战,终不免瞻前顾后,大有迅翁当年不得不“横站”以防背后冷箭之忧。堪称当代红学泰斗的周汝昌先生亦愤然宣布“退出红学界”,便是一个显例;近年于红学颇下功夫的著名作家刘心武所受冷遇和讥消,则是又一个显例。然而红学这门学问就是有点怪。它总是不以少数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在任何艰难困苦的条件下都能顽强地生存和蓬勃地发展。因为它在国人尤其是知识阶层的潜意识里,从来就有着不同于其他任何一门学间的历久不衰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这是中华文化经过几千年的积淀而集中体现在一部伟大巨著中的一个极特殊的文化现象,也是《红楼梦》和曹雪芹本身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魁力所使然——就像英国的莎士比亚及其作品对于英国民族一样。所以,不论什么样的权势者,试图控制垄断这一门学问,使之走向神秘化、模式化、单一化,成为少数人随心所欲唬人欺人的私家领地,其结果都是徒劳的。谁也限制不了这一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国学”在中华文化的广袤大地上普遍生根、蓬勃发展。这是《红楼梦》之幸,红学之幸,更是中华传统文化之幸!可是也要看到,权势者的打压,虽不能从根本上阻止红学的正常发展,却会在一定程度上败坏其学风,助长邪气的上升,有损于红学的声誉,挫伤大多数研究者包括许多专业研究者的积极性。而更严重的是,还会压抑、摧残或扭曲红学新人的健康成长。有鉴于此,不妨借拙著结集出版的机会,冒昧地给自己。也给和自己相类的同道们树一面旗帜——草根红学。甚至还想在不久的将来,邀集一些有志于此的朋友,辟出一块真正能够正常开展学术争鸣的生动活泼的红学园地。所谓草根红学,只不过是借用了社会学和人类文化学中常常提及的“草根文化”(grsss-rooted culture)这个概念,来标榜像我这样非主流、非正统、非专业、甚至纯然出自民间草泽的人所构成的边缘红学研究群体,使之区别于那种固步自封、惟我独尊的所谓“主流红学”、“精英红学”或曰“经院红学”。区别于对方,不等于拒绝对方。更希望与对方在并行不悖的发展过程中相互接近,正常沟通,乃至最终达到融合——这应该是学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毋庸讳言,至少在现阶段,草根红学自有其独立存在的理由和独特优势。它在热爱中国古典文学的普通读者中更具亲和力,学风更纯正,文风也更生动灵活,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强劲的生命活力。一切禁铜和蔑视都无济于事,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也。这本文集,收入了我1979:2003年整整二十四年间所零星撰写的长长短短的红学研究论文及评论、序跋文章共40篇。除过去曾收入《红学论稿》(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一书的《曹雪芹续妻考》、《〈红楼梦〉主题辨》、〈红楼梦八十回后的原作是怎样迷失的》等ZI篇(包括后记)均悉数保留外,还收人了近年新写的18篇一这些新写的文章,篇目略少,篇幅却比以前的文章多一些,大部公开发表过,如《重新解读<红楼梦〉、《“绦洞花主”确属后人妄改》、《红学的世纪回眸与
前瞻》、《红学兴衰漫议》、《走出象牙二塔〉等;少数篇章则属首次面世,如《<红楼〉成书问题对话录>、《曹雪芹箱公案解密——关于所谓<旧雨晨星集)的访谈纪要〉、《新发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北师大藏本之我见》等。收入这本文集的文章,别的不敢说,在内容上应该是丰富的,儿乎涉及到了红学研究的方方面面;在观点上,亦非拾人牙慧,人云亦云,更不是信日雌黄,故弄玄虚,而是经过了深思熟虑之后所发表的个人新见;在文风上,也力求克服在学术研究中常见的八股腔和酸腐气,尽可能做到生动活泼,雅俗共赏。但总的说来,还是带有明显的草根文化气息,有别于那种正统的红学研究著述。 毫无疑问,我的这些文章的产生,或多或少都受到过红学界前辈著述的启迪与滋养,这在我的文章里大都作了说明或注释。但我必须再次明确表达我历来治学的一个基本理念:绝不盲从任何一位前辈,更不承认自己属于过去的任何一个学术流派。毕竟,只是漫漶于山野的草根而已。可喜的是,刚刚出版的周汝昌新著《红楼夺目红》,竟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接连印了六次,可见读者之踊跃。被正统人士所不屑的刘心武和周汝昌之间的论红通讯,日前喜获《文汇报·笔会》征文大奖,更见出知识界及传媒对学术不分轩轻的热诚。看来,有草根们喧阗造势的红学的春天,亦如大自然的春光一样近在眉睫了!韩愈诗云: 天街小雨润如酥, 草色遥看近却无; 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2003年12月8日于蜀南释梦斋 2004年 2月 28日改定 译者简介: 本书精彩片断: “钗黛合一”补正四、“钗黛合一”补正关于曹雪芹不惜采用形式上的。“钗黛合一”来强调和突出《红楼梦》两位并列女主人公的处理手法,不只是表现在“十二钗图册”上,在人物的命名以及其他许多相关的细节安排上,也处处渗透着作者这一构想。。凡搞红学研究的人,也许都有这个感觉:在提到宝玉、黛玉、宝钗这三个人物时,往往要在他们的名字的简称上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宝玉可以简称。“宝”,黛玉可以简称“黛”,宝钗却不能简称“宝”了,只能改称“钗”。这照样存在问题。将宝玉、黛玉连起来,可以并称“宝黛”;将宝钗、黛玉连起来,亦可并称“钦黛”;将宝玉和宝钗连起来,却不好办了,既不能并称为“宝钗”,也不好倒过来叫做“钗宝”,于是只好再换一种简称法,把宝玉改称为“玉”。这样,即可勉强将宝玉、宝钗并称为“玉钗”或“钗玉”了。然而,当我们同时提到宝、黛、钗三人,又需要两个两个地并称时,便什么通融的办法都不能奏效了。比如笔者起草这篇文章,在并列提到“宝玉、黛玉的爱情悲剧”的“宝玉、宝钗的婚姻悲剧”时,本想照舒芜先生叙述“宝黛爱情悲剧”和“钗黛性格矛盾”那样,也把其中的人名简称一下,可是我始终未能办到。因为我不能眼睁睁在同一个地方把宝玉的名字变出两种花样来,简称为什么“宝黛爱情悲剧和玉钗婚姻悲剧”——这岂不成了四个人的事儿了吗?上述这种称谓上的矛盾,大约连最早的《红楼梦》研究者——曹雪芹的亲人和著书助手脂砚斋、畸笏叟等人,也感到棘手。在他们所作的《红楼梦》批语中,对这三个人物的简称可以说花样百出。对宝玉、黛玉,时而称“宝黛”,时而称“二玉”;对宝玉、宝才钗,时而称“玉钗’,时而也称“二宝”;对宝钗、黛玉,时而称 “钗黛”,时而称“钗颦’,时而又称“薛林”……反正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随意改变着称呼,缺乏应有的规律性。不过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竟连《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本人,也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无所适从。翻一翻书中的有关描写,有的人称宝玉为“宝兄弟”、“宝哥哥”,而同时又称宝钗为“宝姐姐”、“宝姑娘”。如果去掉显示其性别的“哥哥”。“姐姐”之类,岂不过于混淆!所以,当描写到贾母。王夫人呢称宝玉时,便不称“宝儿”,而称“玉儿”。这样当然又可能与对黛玉的呢称发生抵晤,所以作者又别出心裁地专门替黛玉取了个昵称的别号——“颦儿”。更有甚者,“悲金悼玉”里面的“金”、玉”,分明是以宝钗、黛玉并提;而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的“金“、“玉”,却又成了宝钗和宝玉对举。可见,包括作者本人在内,任何人在《红楼梦》这三个人物的简称上,都会大伤脑筋,甚至完全乱套。请想一想,一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的名字,居然有如此许多的别扭,恐怕算得上是古今中外文艺作品中所罕见的一个特例吧!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其原因正在于,《红楼梦》这三个人物的命名,是互相关联着的确切地说,宝钦和黛玉的名字,都与男主人公宝玉的名字有着联系:宝钗和他有一个共同的“宝”,黛玉和他有一个共同的“玉”。换一句话来说,宝钗黛玉二人的名字,实际上分别包含了宝玉名字的各半;而宝玉的名字,则正好是钗、黛二人名字的“合一”。书中这三个人物的奇妙命名,不仅充分地表达出钗、黛二人在书中所处的并列女主人公地位,而且充分体现了宝、黛、钗三人由全书主线上不可分割的特点——借用脂砚斋等人的说法,或许就叫“三人一体’吧!此外,反映作者将“钗黛合一”作为书中并列女主人公的这种处理和暗示,在书中其他地方还有不少。例如,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是在装饰性的绘画上表现同一个物体的两个不同侧面那样,总要在一种均衡、对称的布局中,显示出不同的明暗和色调对比——比起单独描绘物体的某一个侧面来,自然会更具立体感和丰富性。所以我想要强调的一点是,《红楼梦》中的这一并非偶然的“钗黛合一”的处理,绝不是作者的游戏笔墨或形式主义的卖关子。曹雪芹所希望达到而且客观上确已达到的目的,正是为了强调和突出钗黛二人在书中的井列女主人公地位。应该承认,《红楼梦》从不同的两个侧面去立体地构筑作品主线,不仅在结构方式上突破了传统的“才子佳人”小说旧套,而且在客观效果上使整个作品达到了不同凡响的独特而深刻的艺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