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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戈特利布·費希特(德語:Johann Gottlieb Fichte,1762年5月19日-1814年1月27日),德國哲學家。儘管他是自康德的著作發展開來的德國唯心主義哲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但他在西方哲學史上的重要性往往被輕視了。費希特往往被認為是連接康德和黑格爾兩人哲學間的過渡人物。近些年來,由於學者們註意到他對自我意識的深刻理解而重新認識到他的地位。和在他之前的笛卡爾和康德一樣,對於主觀性和意識的問題激發了他的許多哲學思考。費希特也涉及政治哲學,他被一些人認為是德國國傢主義之父。
生平
費希特出生在神聖羅馬帝國薩剋森選侯國的拉梅諾。1780年,他進入耶拿大學神學院開始學習。1784年,由於經濟原因他在獲得學位前就結束了他的學業,之後他在蘇黎世做家庭教師。1790年,他結識了德國著名詩人剋洛普施托剋的侄女約哈那(Johanna Rahn)並被她深深吸引,後來兩人結為夫妻。同年,他開始研讀康德的著作,這對他後來的哲學思想産生了深遠的影響。1791年,他前往哥尼斯堡拜見康德。為了讓康德瞭解他,他基於康德哲學寫了一篇研究康德批判哲學和神學領域之間聯繫的宗教長文《試評一切天啓》(Versuch einer Critik aller Offenbarung)。康德讀後大加贊賞,不僅贊助出版了這篇文章,還推薦費希特前往大學任教。由於一些不知名的原因,此文被匿名發表了,讓人們以為是期待已久的康德自己對於宗教的批判著作。之後康德澄清了事實並公開贊揚了這部著作,這個事件使得費希特在哲學界的聲名大振。
1794年,費希特成為耶拿大學教授,主持康德哲學講座,並完善他的哲學體係。此後他陸續發表了《全部知識學的基礎》(Grun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自然法權基礎》(Grundlage des Naturrechts)《知識學原理下的道德學體係》(Das System der Sittenlehre nach den Principien der Wissenschaftslehre)等。1798年,在他擔任《哲學雜志》責任編輯的時候,收到了一篇宗教懷疑論的來稿,雖然費希特不贊同作者觀點,但由於他堅持出版自由,還是將此文發表。這篇文章後來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來攻擊費希特是個無神論者,迫使他離開耶拿遷居柏林。1806年,第四次反法同盟結成,對法戰爭爆發,費希特擔負起宣揚愛國主義的任務。1807年,他回到法軍占領的柏林,發表了著名的《對德意志民族的演講》(Reden an die deutsche Nation),同時倡議建立柏林大學。1810年,柏林大學建立,費希特擔任第一任校長。1813年柏林保衛戰爆發,城中擠滿傷員,瘟疫流行,費希特感染斑疹傷寒,於1814年1月去世。
哲學思想
費希特也把自己的哲學叫做“知識學”。贊同康德的“知性為自然立法”的觀點,主張研究人的內在意識。 “絶對無條件的原理”認為這是人類一切知識的源出的第一原理。 費希特不贊同康德對於物自體存在問題的論述,他認為這種將表象與物自體分離開來的體係將不可避免地導嚮一種懷疑主義。在他看來,一個嚴密的哲學體係應該是像笛卡爾那樣,從一個最高的明確無誤的不證自明的第一原理出發,按照其內在的必然性,以嚴明的邏輯推理出來的係統。經過休謨提出的問題,物到理智之間的過渡存在一個邏輯上無法逾越的鴻溝,所以他同意康德的意見,也就是衹有唯心主義纔是可能的。但他認為我們應該拋棄物自體這個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絶對自我的概念。這個絶對自我,不是經驗的自我,也不是先驗的自我,而是所有自我意識中的先驗要素。這種自我意識提供了所有認識的先驗根據,是一切知識和經驗實在性的根據和先驗的源泉,也就是認識論和知識學中的最高根據和出發點。這裏他將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融為一體,並給予了自我一種相當高的地位,賦予了自我創造性行動的可能。他的學生叔本華評論他勇敢地將認識問題歸之於理智直觀,徹底取消了物自體,是一種絶妙的靈感。
在費希特的著作《自然法權基礎》(1796)中,他提出自我意識是一種社會現象。任何客體的自我意識,它的必要條件是所有其它理性的客體存在。這些(其它)客體共同影響並召喚起每個單個個體其自身的自我意識。這個觀點是由他的認識論(Grun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知識的科學)所延伸出來的,他證明了每個自我的意識産生依賴於每一次它對非我的把握(用費希特的話說,就是自我設定非我)。由這些觀點所導出的我/自我之間的差異(自我在自身中設定非我與自我相對立)最終發展成了費希特的認識論(絶對自我,自我設定自己本身)。
費希特由一種自給自足的觀點發展出他的國傢理論。在他看來,一個國傢應該控製國際關係,貨幣價值,並維持一種自給自足的狀態。由於為了達成意識需要與其他理性的存在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所以費希特認為在不同的黨派間必須有一種彼此之間的共識(relation of right)。
1806年,柏林被拿破侖占領期間,費希特發表了數篇《告德意志國民書》,激發了德國國傢主義,同時也被引證為一種浪漫國傢主義的例子。文中,他繼續了他早期作品中對宗教和法國大革命的辯論,並提出德國民族比其他民族更為優越。在他其它的早期作品中,他稱猶太人將侵蝕德國,公開表示希望將猶太人驅逐出德國。他還對波蘭表示厭惡,宣稱他們的文化是野蠻的,波蘭人都是尚未開化的蠻族。
主要著作
- 1793 《試評一切天啓》Attempt at a Critique of All Revelation(Versuch einer Kritik aller Offenbarung)
- 1796 《全部知識學的基礎》Foundations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Wissenschaftslehre nova methodo)
- 1796 《自然法權基礎》Foundations of Natural Righ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the Wissenschaftslehre
- 1798 《倫理學體係》The System of Ethic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the Wissenschaftslehre
- 1780 《論人的使命》The Vocation of Man (Die Bestimmung des Menschen)
- 1806《真福生活勸言》Anweisung zun seligen Leben
- 1807-1808 《告德意志同胞書》 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