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 | 鄞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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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嵩之 (?~1256) 字子由,南宋鄞縣人,史彌忠子。1220年(嘉定十三年)進士,歷任襄陽戶曹、京西、湖北路製置司、主管機宜文字、襄陽府通判、京湖製置使等職。1234年(端平元年)金亡後,反對乘機用兵收復河南,未被采納。後師潰,帝悔不用其言授刑部尚書。1237年(嘉熙元年)進華文閣學士,次年遷參知政事,蒙古使者至臨安,他又主和。1239年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使,薦董槐、吳潛等32人。次年臨安大饑,民有全家餓死、相率投江者,浙西殍屍盈路,知寧國府杜範上疏痛陳今日內憂外患,皆權相30年所釀成(指史彌遠、史嵩之)。任右丞相時,專權獨斷,排斥異己,為公論所不容。1244年(淳祜四年)以父喪去官。服滿起復,太學生144人、武學生67人、京學生94人、宗學生34人及建昌軍教授盧鉞,俱上書“不當起復”,並言史氏三世(浩、彌遠、嵩之)執政專權誤國。未幾被罷歸,閑居13年卒,贈少師、安德軍節度使,追封魯國公,謚忠簡(改莊簡)。後被奪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