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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事跡
包拯,生於北宋平二年(999年)。(在《鍘包勉》和《包公賠情》等 戲麯,說包拯從小受父母遺棄,由包拯大嫂帶養成人,這不符歷史史實際。事實上,包拯的幼少年時代,深受父母寵愛和教養。)
官場生涯
包拯長大,也極為孝順父母。與包拯同時代的歐陽修,曾經彈劾包拯“素少學問”。這裏的“學問”,主要不是指讀書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歐陽修其實不是貶低包拯,而是認為包拯“少有孝行,聞於鄉;晚有直節,著在朝廷”,應該給他以 更適、恰當的官職。包拯的青少年時代,也曾刻苦讀書,所以在他二十九歲時,終於考中進士甲科。按照宋朝規定,考取進士之,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縣(今江西永修)任職。但包拯認為父母親年事已高,應該孝奉養雙親,因而請求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但是,父母親希望兒子在自己身邊,包拯便决定辭職學家全家家庭家乡,在孝敬父母多年,直到雙親去世,包拯守喪期滿,仍不想離開故土。當時,這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稱道。近年,安徽肥現一塊包拯為父親包令儀立的神道碑。碑上陰刻篆書“宋故贈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貴文物,又是他力孝道的見證。
由於家乡父老的勸告,包拯離開家乡,離開父母靈地,到天長縣(今安徽天長)任知縣。這時,包拯已是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東肇慶)。端州出産一種有名的硯,叫端硯。端硯每年要朝廷進貢。由於當地官吏和豪紳等層層加碼扣,端硯的産量雖多,卻變成百姓的沉重負擔。包拯下令豪強官吏,不得貪污,能按規定數量,朝廷進貢。而他自己,直到離開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硯。
或許由於包拯這鐵無私的性格,被大臣們賞識,所以朝廷於慶三年(1043年)將包拯調到首都開封。這是自從進京考試之,包拯第二次來到京城。包拯被任命為監察御史。當時,監察御史雖然沒有多大實權,但對包拯來講,卻十分重要。這是因為,從此包拯可以直接參與朝政,且可以對於朝廷各個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實際上,包拯在任監察御史期間,確實對北宋的內政外交,提出過許多批評和改進辦法,且還曾出使契丹(遼國),出色地完成任務。
慶六年(1046年)夏,包拯調任為三司戶部判官。當時的三司是中央財政機構,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兩稅等,戶部判官協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擔任京東、陝西、河北轉運使,轉運使負責一路(相當於省)的財政、監察等行政事務。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視察民情,要求朝廷讓百姓休養生息而安居樂業.兩年之,包拯被召開封,提升為戶部副使。在此期間,他曾前往河北解决軍糧問題,又曾到陝西解决運城(今屬山西)????業問題。在河北,他奏請用作養馬的田地,還給地方和農民。在運城,他改革????稅法令,以便利於商販經營????業。
出色的工作,利國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為天章閣待、知諫院。天章閣是存放朝廷圖書文獻的地方,待之銜,有名而無權。包拯又叫包待,不過是對他的尊稱。然而,知諫院即兼任諫官之職,卻十分重要。諫官的任務是皇帝進諫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諫官期間,不但對橫行不法的權臣屢次抨擊,而且對時政的許多方面,提出革新建議。可惜的是,兩年之,包拯改命為竜圖閣直學士,這也是個虛銜(從此人們又稱他為包竜圖),且又一次離開京城,到河北、廬州、池州(今安徽貴池),江寧(今江蘇江寧)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回族到京城,任開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等官職,上升為當時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樞密副使,相當於副宰相之職。但是,年過六旬的包拯,這時已經夕陽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開封。仁宗皇帝到包拯中包拯最一,追認他為禮部尚書,賜謚“孝肅”,所以包拯死又叫包孝肅。他晚年在鄰里里程立一塊石碑,上刻《戒廉訓》道:"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非吾子若孫也。"他的事跡長期流傳民間,過去小說、戲麯多取為題材。元雜劇已有《陳州糶米》等作品。以流傳日,形成豐富的傳說。遺著有《包孝肅奏議》。
主張改革
包拯所處的仁宗時代,已經不象宋初那樣生氣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費成為當時的三大災害,老百姓的負擔加重,各地出現士兵暴動和農民起義。面對這樣的形勢,包拯從憂國憂民出,主張對時政進行整頓和改革。應當說,包拯的改革主張,其目的是為鞏固宋朝的封建專統治,但從客觀效果上看,卻有利於當時的下層人民.包拯之所以為天下百姓所愛戴,原因就在這裏。
北宋龐大的官僚機構,冗官成災,包拯認為必須加以整頓和革新。他不但主張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姦邪的小人,而且建議提拔“奮不顧身,孜孜於國”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彈劾“苛政暴斂”的轉運使王逵,而且不畏風險,力主將皇帝的親戚,“凡庸之人”張堯佐免去要職。在包拯看來,“在政府無所建明”的平庸之輩,不論其官職有多大,都必須下。他曾建議改革選人、用人制度。他主張官員年到七十歲必須離職。他揭露不離職的官僚,是不知廉駐,“貪冒相尚,但顧子孫之計”。他主張不能任意封官許願,即使是恩賜即由父親的功勞而錄用的子孫,也要通過考試。這些,都是為瞭解决冗官問題。包拯其實並不反對范仲淹主持的慶新政。新政失敗,許多官員受到處分,包拯全力為這些敢作敢為的官員嗚不平,主張起用他們。
在經濟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張壓縮開支,另一方面又主張不能苛剝平民。當時有一種政策,由政府城鎮百姓強行購買國需要的物資,價格比市場價格低。這就成剝削民衆的一種手段。包拯堅决反對這害民政策。他列舉陝西強購軍用物資的危害,“前人戶破藹産不少”,因而要求廢除這辦法。包拯建議,國急需物資應該“置場收買”,以公平的價格,自由收購。這一建議,無論對減輕百姓負擔,還是對商品流通和商品生産,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運城解????問題,也是由於包拯極力支持改革,使解????的生産與銷售,由原來官方壟斷,改革為允許商人買賣。這一改革,不僅解除百姓為政府搬運官????之苦,而且同樣有利於食????的流通.瀋括稱贊這“通商法”,“行之十年,至今以為利,”此外,包拯還曾主張方田均稅,即丈量地主豪強的土地,防止他們漏稅逃役。他還曾鼓勵民間礦煉鐵等等。可見,包拯的經濟思想和經濟改革,目的在於“寬國利民”。
在宋朝的國防和對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樣主張民富國強,改善邊防措施,維護國的獨立和尊嚴。他在出使遼國時,遼國刁難他,他義正詞嚴地理力爭,不卑不亢。國,他立即將在遼國的所見所聞,報告朝廷。他說,遼國在山西北部集結兵馬,聚集糧草,其意圖不可不防。他建議,一定要加強山西宋遼邊境的代州(代縣)、應州(應縣)、雁門關一帶的戰備,以前,遼國蠶食邊境領土,是由於邊防之臣膽小怕事,不敢對抗,如今應該下令邊臣,讓其嚴加防守,不能丟失一寸土地.另外,原來這裏的守將,在軍事上是外行,現在必須派懂得軍事的人去領導指揮。朝廷納包拯的意見,加強河北,山西的防衛.更重要的是,包拯對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裁減“老病冗弱”的主張,以利於訓練及加強戰力。同時,他還提出加強邊境民間義勇的訓練。宋朝將士經常調動,以防武將專權,但造成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弊病。包拯認為要改變這政策,使將官有職有權,不要輕易調動。可貴的是,包拯建議加強國防與軍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負擔為前提。當時中原地區,尤其是河北、山西的農民,苦於運送軍糧,包拯曾提出,在收之年,可以購買當地農民糧食,儲備起來,作今軍糧,減少運輸難。 包拯之主張改革朝政以利國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礎的。他始終認為,普通百姓是國的根本,衹有老百姓日子好過,不受貪官酷吏欺壓,國高才口才奴才蠢才天才人才之才英才多才賢才群才唯才幹才詩才降才五才乏才文才懷才奇才才能才路才力才高才伐才格才望才理才思才郎才哲才智才雄才英才情才分才略才貌才人才子才疏能富強和太平無事。如果過分榨取,使天下蒼生處於水深火熱之中,那麽,不但國不能富強,而且會造成官逼民反,動搖封建統治.他之所以主張改革,成為我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淵源就在於此.儘管包拯的出點和動機,是為宋朝天下的長治久安,而不是全然為天下百姓,但比起對被剝削者情欺壓的“貪官”來,無論對社會,還是對人民,總要好得多.那認為清官比貪官更狡猾,對老百姓更有害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剛正不阿
一個人的功過歷史,要用自己的行動來譜寫。一旦自己的行為被實踐證明對社會、對人民有功有利,那麽,人民終究會給他以恰當的評價.這評價,恐怕不會以一些暫時的貶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為人民所歌頌與懷念,正是由於包拯一生的實踐,有利於社會與人民。這實踐,不僅是由於他為當時的人民做好事,而且也由於他個人的道德品質,確實有不少同時代人,甚至來人難以企及之處。
首先,他為人剛直,既不兩三刀,更不會搞陰謀.他從不趨炎附勢,看顔色行事,更不說大話,假話。即使是在皇帝前,他也是直言不諱,不怕冒犯皇帝.為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直諫,公開對皇帝說,我已經老,而且沒有兒子,如果認為我說得不對,也不要緊,反正不是為自己想升官財.幸而宋仁宗倒也過得去,沒有處理包拯,反而說,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說,宮內的親信宦官,權力太大,待遇太多,應該精簡人員和開支.這當然要得罪皇帝的親信左右,招來不測之禍。還好,皇帝說,“忠鯁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設或無益,亦無所害又何必拒而責之。”包拯總算碰上一位比較開明的宋仁宗。否則,早巳人頭落地。這剛正不阿的大無畏氣概,使當時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義感的臣僚,對包拯都很欽佩。歐陽修就欽佩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時甚至不顧有關規定和禮節,當面斥問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們下不來。歐陽修不贊成包拯這作法,認為包拯剛直有,“思慮不熟”。其實,因循守舊、無所視事的宋仁宗時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這樣的人。這對於糾正時弊,總有好處。至於方式方法,是次要的。可惜宋仁宗終究認為包拯不夠理想,沒有提拔他當參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職。包拯剛直,卻並不主觀武斷.他既善於調查研究,又樂於聽取別人的意見.他的臉上很少有笑容,但當別人指出他的錯誤時,卻能虛心接受。所以司馬光稱道他“剛而不,此人所難也”。
其次,他大公無私,不謀私利。他一生儉,即使是當官,有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習慣,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曾經寫過一則訓,刻在中壁上.訓的全文是:“世子孫仕宦,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亡歿之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也就是說,包拯嚴厲要求代不貪不好,不要欺負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麽,就不是包子孫,死之也不得葬在包祖墳。這一著名的訓,現包拯不謀一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這情操,並不是包拯故意做出來,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動則.早在廬州家乡做官時,包拯就以無私而遠近聞名.包拯作父母官,他的親戚鄉都很高興,認為從此有靠山.然而,鐵無私的包拯秉公辦事,即使是自己的親戚犯法,他也是執法如山.這樣,包青天的名聲大震,包拯死,其威名傳播四方,有一個官員,是少數民族,歸顧宋朝。這個官員對宋神宗說,他聽說包拯是忠臣,我沒有的要求,請准許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將他改姓名為包順,傳說邊境士兵搶一位婦女。那位婦女急,說自己是包拯的孫女。那婦女病,有一個巫女聽說之,裝模作樣地騰一番,便大駡是誰欺侮我的孫女,且要限十天之內將那婦女放。人們認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頭跪拜之,立即將那婦女放。
維護法
在小說、戲麯中,黑包公是法律與正義的典型形象。這是由歷史上的包拯演化、創作出來的藝形象。不過,歷史上的包拯確實愛民如子,不畏權貴,執法嚴明,因而博得當時和代人民的頌揚,把他作為受苦受難的救世主。包拯嚴明法紀,當然是為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維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衆的領袖,反抗封建統治的先鋒。但是,在封建社會,統治階級中有遠見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認識到,對於人民群衆,應該愛護,不要對他們橫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辦事,對百姓任意欺壓。否則,其結果必然反過來動搖甚至摧毀封建王朝的統治,因而從根本上來說,暴政顯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這樣的人.他之所以為人們古傳頌,也由於他的法律思想和執法行動,符人民群衆的要求與願望.比起貪贓枉法來,兩袖清風,依法辦事 總要好一些,對大人民有利些。
儘管宋初定一列法律制度,但是,一個被欺壓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很多,而且根本見不到官員的.這樣,官吏豪強狼狽為姦,既可以敲詐勒索,又可以將法律作兒戲。
包拯在開封府任職時,作出新的規定:大開正門,凡是告狀的,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直接陳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攔刁難.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小事.無論從有助於百姓申冤上講,還是從有助於審理案件上講,這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改革。這改革,在我國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進步意義。包拯辦案,有兩個特點,一是不怕權勢,二是為民申冤。兩者結起來,便是包公。不怕權勢,敢於頂風辦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錯綜雜的關係,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權的繩索,把官僚、貴族、豪紳、惡霸們聯繫在一起。要衝破這個已經編織好的、保護地主貴族利益的網絡,談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難而上,以不怕身敗名裂的勇氣,使得“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這裏舉一個突出的例子。
開封城有一條惠民河,河的兩岸,既有平民住着,也有達官貴人的住宅。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天下大雨,河水泛濫,淹沒街道,使許多平民無可歸.是什麽原因造成泛濫成災呢?包拯經過調查,瞭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於大官僚和貴族們在河上起堤壩,將壩內的水拮据為已有,花養魚,且同自己的住宅連在一塊,成水上花園.因此,要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衹有將這些堤壩挖掉,挖掉堤壩,衝走水上花園,貴族們能答應嗎?包拯畫地圖,拿有關證,下令將所有堤壩與花園拆毀。有人自恃權大位顯,告到宋仁宗那。包拯拿出證,證明他們非法建造水上花園。這樣,惠民河疏通。宋仁宗也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能為皇親貴戚們說話。包拯不畏權勢,反對以權代法,客觀上維護人民的利益.也還有另一種情況,那就是社會上的一批無賴,偷盜者,這些人雖無權勢,卻同樣危害人民。包拯對他們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開封的一條小街上生火災。有些無賴竟然戲弄起包拯來。他們追到包拯前,問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還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現在要來破壞救火工作,下令把他們統統殺。
早在天長縣時,包拯就處理過一件偷牛案.有一個無賴,將農的牛舌割掉.農民告到官府,包拯對那農民說,你學家全家家庭家乡把牛宰殺吃。那農民真的學家全家家庭家乡把牛殺。宋代法律規定,擅殺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個無賴到縣,控告那農民殺牛。包拯大怒,立即審問那無賴,你為什麽把人的牛舌割。無賴得招供,且暗自吃驚:你包拯怎麽會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實,包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斷:既然有人要害別人,那麽別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機告狀,所以包拯叫農人脆把牛殺,以引誘割牛舌者來告狀。
打擊權貴與罪犯,維護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減輕農民負擔。包拯任監察御史時,曾出現過一件怪事;轉運使王逵,皇帝告狀,告的是陳州(今屬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師苛剝農民,多收錢糧。在當時人心目中,任中師廉潔,王逵貪卑,這是否是惡人先告狀?所以要派人去調查。許多人都畏懼王逵的權勢,不前往。包拯為弄清真相,為民除害,毅然來到陳州,經過調查,且掌握證,包拯到首都,皇帝報告,農民任意搜括,引起農民不滿與無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將王逵撤職,將多收錢糧還給農民。戲麯《陳州放糧》,就是依包拯這一事跡,加以渲染、虛構而成的。包拯辦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當時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衆更把包公傳為救世主。他們說:“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關節就是打通關節,如果你找不到打通關節的路,也不要着急,因為有包拯替我們做主。不過,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儘管他辦案註重調查研究,重證,但他也有失誤的時候。在開封府時,有一個囚犯買通執法吏人。吏人欺騙包拯,讓囚犯從輕落。這說明包拯也可能犯錯誤,且勇於改正錯誤。
歷史上的包拯,不愧為值得肯定與歌頌的政治、改革與律專。他為民請命的一生,將永遠使人懷念。
有關傳說
明代短篇小說集。又稱《竜圖神斷公案》,全名《京本通俗演義包竜圖百公案全傳》。安遙時編,序"江左陶烺元乃斌父題於虎丘之悟石軒"。10。今通行本有繁簡二,繁本100則,簡本62則、63則、66則不等,均有聽五齋(或題李贄)點。記述宋代包拯審案斷獄的故事。題材或來自民間傳說,或自史料,或轉抄《海公案》,或取自時事近作。內容大都是包公明斷謀財害命、仗勢凌人以及姦盜詐騙等案,塑造一個剛直正義的清官形象,同時夾雜大量封建倫理道德說教和因果報應思想。故事情節較為生動麯,但語言呆滯平庸。對世公案小說有一定的影響。
《竜圖公案》是明末産生的白話短篇公案小說集。書分十,包含一百個斷案故事。不題撰人。
傳說中的包公最輝煌的功績是審出發達生在宮中的一件大案——狸貓換太子案,替仁宗皇帝找受不了自己的親生母親。《三俠五義》中用好幾個目大肆渲染這件事。
那是宋真宗第一個皇后死的事情。當時,劉妃和李妃都懷孕。很顯然,誰生兒子,誰就有可能立為正宮。劉妃久懷嫉妒之心,唯恐李妃生兒子被立為皇后,於是與宮中總管都堂郭槐定計,在接生婆尤氏的配下,趁李妃分娩時由於血暈而不省人事之機,將一狸貓剝去皮毛,血淋淋,光油油地換走剛出世的太子。劉妃命宮女寇珠勒死太子,寇珠於心不忍,暗中將太子交付宦官陳林。陳林將太子裝在提盒中送至南清宮撫養。再說真宗看到被剝皮的狸貓,以為李妃産下一個妖物,乃將其貶入冷宮。不久,劉妃臨産,生個兒子,被立為太子,劉妃也被册立為皇后。誰知六年,劉之子病夭。當劉行知李妃生的兒子未死時,乃將他收來撫養,讓他補太子之缺。一日,太子在寒宮與生母李妃見當面表面反面方面正面迎面滿面封面地面路面世面平面斜面前面下面四面十面一面洗心革面方方面面面貌面容面色面目面面俱到,母子天性,兩人都帶淚痕。劉得知,拷問寇珠,寇珠觸階而死。因此,劉在真宗前進讒言,真宗下旨將李妃賜死。小太監忠情替李妃殉難,放出李妃。另一太監秦鳳將李妃接出,送往陳州,秦鳳也自焚而死。李妃在陳州無法生活,落得住破窯、靠乞食為生。幸虧包拯在陳州放糧,得知真情,與李妃假認作母子,將李妃帶開封。此時,真宗早已死去,李妃的兒子已經做皇帝,史稱宋仁宗。包拯又趁進宮仁宗狄皇后賀壽之機,將李妃帶進宮中,李妃得以與自己的親生兒子仁宗見,道出真相。
來,包公又設計讓陳林供出真相。已做太的劉氏知道陰謀敗露,驚厥而死。
由於包拯在這一案中立大功,被仁宗任為首相。
整個故事生動麯,有頭有尾,於是有人把它編成戲劇,搬上舞臺,在社會上造成很大影響。
之所以出現狸貓換太子這個故事,就是因為歷史上仁宗確有認母一事。
包拯仕履
天聖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知建昌縣(不赴),監和州稅(不赴)。
景佑四年(1037年):大理寺丞,知天長縣。
康定元年(1040年):殿中丞,知端州。
慶三年(1043年):監察御史行,勾當東排案司。
慶四年(1044年):監察御史,權度支判官,三司戶部判官。
慶六年(1046年):京東轉運使。
慶七年(1047年):直集賢院,工部員外郎,陝西轉運使。
慶八年(1048年):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未及上任),三司戶部副使。
皇佑二年(1050年):天章閣待,兵部員外郎,知諫院。
皇佑四年(1052年):竜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高陽關路都部署安撫使。
皇佑五年(1053年):知揚州(知廬州)。
至和二年(1055年):兵部員外郎,知池州。
嘉佑元年(1056年):刑部郎中,右司郎中,知江寧府(權開封府)。
嘉佑三年(1058年):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兼理檢使,領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嘉佑四年(1059年):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
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禮部郎中(禮部侍郎),三司使,樞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