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人物列錶
蔣春霖 Jiang Chunlin(清代)朱彝尊 Zhu Yizun(清代)潘永因 Pan Yongyin(清代)
陳廷敬 Chen Tingjing(清代)倉央嘉措 Tshangs-dbyangs-rgya-mtsho(清代)普荷 Pu He(清代)
鄭燮 Zheng Xie(清代)金農 Jin Nong(清代)惲壽平 Yun Shouping(清代)
汪士慎 Wang Shishen(清代)張大受 Zhang Dashou(清代)寧調元 Ning Diaoyuan(清代)
吳淇 Wu Qi(清代)李方膺 Li Fangying(清代)俞樾內子 Yu Yuenazi(清代)
俞樾 Yu Yue(清代)宋犖 Song Luo(清代)律然 Lv Ran(清代)
曹雪芹 Cao Xueqin(清代)納蘭性德 Na Lanxingde(清代)呂撫 Lv Fu(清代)
錢謙益 Qian Qianyi(清代)吳偉業 Wu Weiye(清代)顧炎武 Gu Yanwu(清代)
顧貞觀 Gu Zhenguan(清代)陳維崧 Chen Weisong(清代)王士禎 Wang Shizhen(清代)
查慎行 Cha Shenhang(清代)袁枚 Yuan Mei(清代)黃景仁 Huang Jingren(清代)
龔自珍 Gong Zizhen(清代)黃遵憲 Huang Zunxian(清代)秋瑾 Qiu Jin(清代)
何文煥 He Wenhuan(清代)馮班 Feng Ban(清代)王夫之 Wang Fuzhi(清代)
孫濤 Sun Tao(清代)郭麟 Guo Lin(清代)楊夔生 Yang Kuisheng(清代)
萬斯同 Mo Sitong(清代)畢沅 Bi Yuan(清代)汪楫 Wang Ji(清代)
湯球 Shang Qiu(清代)黃奭 Huang Shi(清代)黃以周 Huang Yizhou(清代)
張廷玉 Zhang Tingyu(清代)佚名 Yi Ming(清代)王秉滔 Wang Bingtao(清代)
白君琳 Bai Junlin(清代)李清馥 Li Qingfu(清代)陳芳生 Chen Fangsheng(清代)
孫星衍 Sun Xingyan(清代)朱伯廬 Zhu Balu(清代)章學誠 Zhang Xuecheng(清代)
𠔌應泰 Gu Yingtai(清代)高鶚 Gao E(清代)蒲鬆齡 Pu Songling(清代)
吳敬梓 Wu Jingzi(清代)李汝珍 Li Ruzhen(清代)醒世居士 Xing Shijushi(清代)
張之洞
清代  (1837年九月4日1909年十月5日)
字: 孝達
籍貫: 河北南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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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
  張之洞(1837年9月4日—1909年10月5日),字孝達,號香濤、香岩,又號壹公、無競居士,晚年自號抱冰。直隸南皮(今河北南皮)人。清道光十七年八月初三生於貴州。鹹豐二年(1852年)順天府解元,十八歲中舉人,廿六歲中進士。同治二年(1863年)探花,庶吉士,歷任翰林院編修、教習、侍讀、侍講學士及內閣學士等職,一度是清流派健將,後期轉化為洋務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力倡導“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張之洞
  張之洞的作息與常人不同,每天下午二時睡覺,晚上十時起床辦公。大理寺卿徐緻祥參劾張之洞辜恩負職,“興居不節,號令無時”。後來粵督李瀚章奏稱:“譽之則曰夙夜在公,勤勞罔懈。毀之者則曰興居不節,號令無時。既未誤事,此等小節無足深論”。
  他註重教育和治安,對清末教育和社會發展有很大的影響,同時中國近代的警察制度也是由他開始主導。曾任山西巡撫、兩廣總督、湖廣總督、兩江總督(多次署理,從未實授)、軍機大臣等職,官至體仁閣大學士,曾創辦漢陽鐵廠、大冶鐵礦、湖北槍炮廠等。八國聯軍時,大沽炮臺失守,張之洞會同劉坤一與駐滬各領事議訂“東南互保”,並鎮壓維新派的唐纔常、林圭、秦力山等自立軍起義,1908年11月,以顧命重臣晉太子太保,次年病卒,謚文襄。有《廣雅堂集》。張之洞與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並成為晚清“四大名臣”。文化大革命期間,其墓遭人惡意破壞,屍骨從此失蹤直至近年尋回。
  張之洞 - 生平
  
  張之洞
  十八歲中舉人,廿六歲中進士。同治二年探花,歷任翰林院編修、教習、侍讀、侍講學士及內閣學士等職,一度是清流派健將,後期轉化為洋務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註重教育,對清末教育有很大的影響。曾任山西巡撫、兩廣總督、湖廣總督、兩江總督(多次署理,從未實授)、軍機大臣等職。 同治年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內閣大學士、軍機大臣,是後期洋務派的首領。
  張之洞1884年中法戰爭時,由山西巡撫升任兩廣總督,起用退休老將馮子纔,在廣西邊境擊敗法軍。又設廣東水陸師學堂,立廣雅書院,武備文事並舉。
  1889年至1907年任湖廣總督。在英、德支持下,成為後起的洋務派首領。督鄂期間,着力扶持民族工業,先後開辦漢陽鐵廠、湖北兵工廠、馬鞍山煤礦、湖北織佈局、湖北繅絲局等重輕工業企業,並籌辦蘆漢鐵路。他主持修築的武昌南北長堤和漢口後湖長堤排除水患,劃定了20世紀初的武漢三鎮與今天的武漢市相近的城市規模,同時支持民族企業傢操辦水電等現代化市政建設,為她自近代以來的繁榮奠定了基礎。
  1893年奏請清政府創辦自強學堂。
  1894年署理兩江總督。曾上疏阻和議,要求變通陳法,力除積弊。
  1898年發表《勸學篇》,提出“舊學為體,新學為用”,以維護封建倫理綱常,反對戊戌變法。
  1900年力主鎮壓義和團運動,與劉坤一、李鴻章等東南督撫實行東南互保。
  1901年與劉坤一聯銜上奏提出“興學育纔”辦法四條,仿日本學製擬定“癸卯學製”(即1903年經修改重頒的《奏定學堂章程》),為全國最早采用的近代教育體製。繼劉坤一署任兩江總督後,1903年2月上奏《創辦三江師範學堂折》,擬“先辦一大師範學堂,以為學務全局之綱領”,並委任繆荃孫負責籌建,為近代南京大學之開端。
  1903年強調辦學首重師範。
  1907年授大學士,9月4日與袁世凱同日授軍機大臣,兼管學部。
  1909年去世,謚文襄。
  張之洞 - 個人影響
  
  張之洞
  張之洞是清末洋務派重要領袖人物之一﹐一生堅持“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洋務派原則,主張以“中學治身心,西學應世事”(《勸學篇.會通》)。他企圖在維護封建專製主義基礎上,“法外國教養富強之實政”(《正學報序例》),增強國勢,鞏固清王朝統治。他強調“保種”“保”,在洋務派領袖人物中較能維護國傢權益,並大力興辦書院和各種實業學堂,對清末教育影響很大。但他堅定地維護封建統治與封建倫理,“斥民權之亂政”(《勸學篇序》),成為近代民主新潮流的對立派人物。
  詠懷吊古等方面,中晚期詩歌多表現封疆大吏的情懷,夾雜一些對內懮外患﹑國勢日下的懮心。他在詩歌上既反對輕浮纖佻,又反對詰屈怪僻,自言“河北老生喜常語”(《哀六朝》),主張“平正不入惡道”(《輶軒語.讀古人文集》)。他批評黃庭堅的詩“多槎牙﹐吐語無平直”,而稱揚蘇軾詩“蕩坦無雕飾”(《憶蜀遊.摩圍閣》),又說“江西魔派不堪吟,北宋清奇是雅音。”(《過蕪湖吊哀漚簃》其四)所以他與當時詩壇上盛行的詩歌流派“同光體”異趨,主要是承襲幹嘉詩風餘緒,糅合唐宋﹐采北宋歐陽修﹑蘇軾﹑王安石諸傢詩歌路數而出以唐人格調,別開一派。他的詩雖然也有學古痕跡,但不有意標榜古人,也不為時風所囿。他依自己身份,稱心而言,以學識才力為根柢,運用自如,無論寫景敘事抒懷,遣詞都戒浮泛而求切實,用典則避堆砌而求精當,形成一種重厚寬博的風格。古詩如《題董研樵太守太華衝雪圖》﹑《新春二日獨遊慈仁寺謁顧祠》、《九日慈仁寺毘盧閣登高》﹑《攜傢遊江亭》、《彭剛直公輓詩》等,近體如《九麯亭》、《悲懷》、《焦山觀寶竹坡侍郎留帶》等,都能表現這種特色。
  張之洞除詩以外,還有大宗奏議文字。駢文也有一定成就。 着有《張文襄公全集》229捲,其中詩文著作包括詩集4捲﹑古文2捲﹑駢文2捲。
  張之洞 - 教育改革思想
  張之洞的教育改革思想是以“致用”為靈魂的“舊體新用”論。他在《勸學篇》中主張以“變科舉”來推動新式教育,以“守約”來改革“舊學”,分類型、分層次地“廣實學”,鼓勵多層次的“遊學”來促進中國教育近代化。
  張之洞的家庭教育思想主要涉及品格和學識兩個方面,品格教育包括德化教育、情懷教育、理想教育、品質教育、人格教育、作風教育等範疇,反映中國傳統思想品德教育的層面;學識教育涵蓋實學教育、全面教育、學習方法、遊學教育等內容,是與時俱進的時代特色的展現。張之洞家庭教育思想集中體現了近代中國轉型教育的基本內涵,對當今的家庭教育仍具有一定的藉鑒作用。
  張之洞 - 歷史貢獻
  張之洞一生主要做了三件事:一、辦新式教育,二、辦實業,三、練新軍。
  張之洞的實業主要兩件,一件是督辦蘆漢鐵路(盧溝橋——武漢,大名鼎鼎的京漢鐵路,曾記否,北伐時京漢鐵路大罷工),另外一件是把內陸武漢打造為當時中國最大的重工業基地。
  以蘆漢鐵路的修築為契機,張之洞為了“圖自強,禦外侮;輓利權,存中學”,在他主政的18年間,興實業、辦教育、練新軍、應商戰、勸農桑、新城市、大力推行“湖北新政”。
  張之洞在武漢期間,主要興辦了湖北槍炮廠、漢陽鐵廠和布、紗、絲、麻四紡織官局等三大近代工業。
  布紗兩局,開始幾年雖有盈餘,紗局1899年也曾獲利5萬兩。以後由於外資紗廠的競爭,加上管理不善,紗布滯銷,兩局出現虧損,産品積壓,資金運轉不靈,被迫先後停産,絲、麻兩局也被波及,同時停工。於是,紡織四官局,不得不於1902年由粵商韋柴封、鄧紀常組織的應昌公司承租接辦,租20年。辛亥革命後的1913年,又聘租給徐廷榮等人組織的楚興公司,後來發展成為華中最大的裕大華民族資本集團。張之洞花去近400萬兩白銀,歷時5、6年,艱苦創建的這一龐大近代紡織工業,雖然成效不大,但在武漢地區四局均屬首創,織麻局更屬全國首創,這對武漢地區近代化,乃至全中國的近代化,其影響無疑是不小的。
  除以上三大近代工業外,張之洞還在武漢地區先後興辦了近10個中小型近代工業,作為三大工業的衛星群。與此同時,他還全面推行城市建設、交通建設、文化教育建設等一係列“湖北新政”,促使武漢地區的近代化出現一派生氣蓬勃的局面;特別是由張之洞主持的1897年4月動工修築、1906年全綫通車的蘆漢鐵路,更起着全國近代化大動脈的重大作用。
  在短短的10餘年間,張之洞在武漢地區興辦的大小近代工業,共投入資金達白銀1700餘萬兩,職工總數最多時達16000餘人。這一興辦近代工業的龐大規模,在晚清整個洋務運動過程中,顯然呈現着後來居上之勢。因此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張之洞為舊中國近代工業的第一代企業傢。
  張之洞 - 年譜
  1837年(道光十七年) 生於貴州義府。一說生於貴築縣(今貴陽市)。其母朱氏是邛州(今四川邛崍)的知縣千金。   
  1840年(道光二十年) 三歲,母親朱氏死。鴉片戰爭爆發。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 四歲,入塾就學。1848年(道光二十八年) 十一歲,從師鬍林翼。   
  1850年(道光三十年) 十三歲。應試,入縣學。   7月 洪秀全領導金田起義。父張瑛勇抗拒太平軍。   
  1852年(鹹豐二年) 十五歲。回原籍直隸應順天府鄉試,中式第一名舉人。   
  1853年(鹹豐三年) 十六歲。   4月 太平軍攻占江寧,清廷宣佈畿輔戒嚴。   8月 出都抵貴州興義府。   
  1854年(鹹豐四年) 十七歲。在興義城與父兄一直參加抵禦農民起義軍的戰鬥。娶石夫人。   
  1855年(鹹豐五年) 十八歲。侍父於貴州軍中。秋,父令其北上入京。   
  1856年(鹹豐六年) 十九歲。   4月 赴禮部試,考取覺羅官學教習。   8月 父病死軍中。   
  1857年(鹹豐七年) 二十歲。在籍守製。翌年繼續守製。   
  1859年(鹹豐九年) 二十二歲。   3月 將赴會試,因族兄張之萬為同考官,循例回避。在家乡(直隸南皮)辦清平團練。   
  1860年(鹹豐十年) 二十三歲。   7月 長子張權生。   9月 英法聯軍陷北京,鹹豐帝逃往熱河。張之洞感憤時事,作《海水》詩。秋鼕至濟南,入山東巡撫文煜幕府。   
  1861年(鹹豐十一年) 二十四歲。   4月 回南皮,後赴任丘,為人作家庭教師。   
  1862年(同治元年) 二十五歲。   2月 入都。   4月 應會試,落榜。後入河南團練幫辦毛昶熙幕府,參與鎮壓捻軍。   8月 入河南巡撫張之萬幕府。   
  1863年(同治二年) 二十六歲。   3月 入都。   4月 會試,中貢生。   5月 殿試,列一等一名;廷式對策,列一甲第三(探花),賜進士,授職翰林院編修。   
  1865年(同治四年) 二十八歲。   5月 散館考試,列一等第一名。   6月 石夫人死。   
  1866年(同治五年) 二十九歲。   5月 翰林大考,列二等第三十二名。   
  1867年(鹹豐六年) 三十歲。   7月 充浙江副考官。   9月 簡放湖北學政。   
  1868年(同治七年) 三十一歲。在湖北學政任內。   
  1869年(同治八年) 三十二歲。在武昌創建經心書院。   
  1870年(同治九年) 三十三歲。   2月 娶唐夫人。編刻《江漢炳靈集》。   11月 任滿交卸入京,在北京與藩祖蔭、王懿榮、吳大澄、陳寶箴等清流名彥結交。   
  1871年(同治十年) 三十四歲。充翰林院教習庶吉士。   
  1872年(同治十一年) 三十五歲。   10月 加侍讀銜。   11月 編纂《平定粵匪方略》、《剿平捻匪方略》。
  1873年(同治十二年) 三十六歲。   7月 充四川鄉試副考官,又簡放四川學政。   
  1874年(同治十三年) 三十七歲。整頓四川科舉積弊,創建尊經書院。   
  1875年(光緒元年) 三十八歲。   2月 同治帝死,載湉繼位,是為光緒帝。著《輶軒語》、《書目問答》。   
  1876年(光緒二年) 三十九歲。繼續整頓四川科舉積弊。   12月 任滿交卸返京。充文淵閣校理。娶王夫人。   1877年(光緒三年) 四十歲。充教習庶吉士。   
  1878年(光緒四年) 四十一歲。為清流黨人黃體芳代擬疏稿,陳時政得失。   
  1879年(光緒五年) 四十二歲。   3月 王夫人死。補國子監司業。   5月 上疏,議皇統繼承。   6月 奏議四川東鄉知縣孫定揚“誣民為逆”。   8月 疏請“直言不宜沮抑”。   9月 補授左春坊中允。   10月 轉司經局洗馬。   
  1880年(光緒六年) 四十三歲。   1月 上疏。言“中俄條約”“十不可許”,並力主整修武備,與俄另訂新約,治出賣主權的崇厚以“應得之罪”。   6月 轉翰林院侍讀,旋晉左春坊右庶子。   8月 充日講起居註官。繼續就“中俄條約”事上奏。   9月 奏請加強海防,轉左春坊左庶子。   
  1881年(光緒七年) 四十四歲。   1月 與陳寶琛會奏請裁閹官。   3月 補翰林院侍讀學士。   6月 充鹹安宮總裁。   7月 擢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郞銜。   12月 補授山西巡撫。   
  1882年(光緒八年) 四十五歲。   1月 出京赴山西任。禁革山西種種陋規。   5月 敦請閻敬鉻出山任職。薦舉中外文武官吏59人。奏請遣重臣駐粵,以應付法國在南疆的侵略活動。   7月 奏明“治晉八事”。設清源局、教案局。   
  1883年(光緒九年) 四十六歲。籌辦山西練軍,調李先義、吳元愷等管帶操練。   5月 設洋務局、桑棉局、鐵絹局。   
  1884年(光緒十年) 四十七歲。   1月 與北洋大臣會奏晉鐵改由天津出海。創辦令德書院。   3月 中法在北寧開戰。   5月 赴京陛見,署理兩廣總督。   6月 抵廣州,籌辦省城防務及瓊廉潮州防務。   8月 法海軍挑起馬尾戰端,張之洞以槍械餉銀援助福建水師。二十三日補授兩廣總督,二十七日清政府對法宣戰。   9月 奏請唐景崧率師入越,會同劉永福抗法。   11月 奏派王孝祺率八營赴瓊山。   
  1885年(光緒十一年) 四十八歲。   1月 因保徐廷失當,吏部議奏降一級留任。   2月 因“籌濟軍事不分畛域”,加一級。   3月 馮子材於鎮南關大敗法軍,中法於巴黎訂停戰條約,張之洞上奏反對撤軍,上諭令其如期停戰撤回 邊界,有違延必嚴究。   4月 再次奏稱撤兵之害。   6月 上諭廣西關外大勝,張之洞撥軍籌餉有功有功,著賞花翎。   7月 募廣勝軍練習洋操,創設廣安水軍。   l0月 奏請分全國海軍為北洋、南洋、閩洋、粵洋四大支。   
  1886年(光緒十二年) 四十九歲。   1月 調劉永福回粵。   3月 派使周歷南洋各島,安排華僑事宜。   4月 設廣雅書局。   5月 法領事索賠教堂損失,嚴駁之。   6月 試造淺水兵輪,派馮子材赴瓊州剿辦客傢和黎民起事。   10月 創設槍彈廠。   
  1887年(光緒十三年)五十歲。   2月 光緒帝親政。   6月 創建廣雅書院,設辦理洋務處。   8月 創辦水陸師學堂。   
  1888年(光緒十四年)五十一歲。   5月 奏請保護旅美華工。   
  1889年(光緒十五年) 五十二歲。   1月 請總理衙門阻止法國在越中邊境接通電綫。   2月 請緩造津通鐵路,改建腹省幹路。   4月 籌設槍炮廠。   5月 鑄錢廠建成。   8月 調補湖廣總督,奏設紡紗廠。   9月 上諭贊許修築蘆漢鐵路計劃。   11月 交卸兩廣總督篆務。   12月 抵鄂。   
  1890年(光緒十六年) 五十三歲。   1月 派員赴湘 鄂各縣及川黔山諸省勘探煤鐵礦。與兩廣總督李翰章議定將煉鐵廠、織布廠移設湖北。   2月 奏請移設槍炮廠於湖北,設礦務局(後改名鐵政局)。   4月 籌建槍炮廠於漢陽大別山,籌建織佈局於武昌城外。   5月 創建兩湖書院。   9月 勘定煉鐵廠基於大別山。   11月 曉諭兩湖商民自購機器開採煤礦。   
  1891年(光緒十七年) 五十四歲。   2月 織布廠開場興建。   6月 設方言商務學堂,設湖北輿圖總局。   9月 煉鐵廠開工興建。   
  1892年(光緒十八年) 五十五歲。   1月 選譯洋務書籍。   2月 派工匠赴比利時煉鋼廠學習。   5月 發美國棉籽令民試種。   
  1893年(光緒十九年) 五十六歲   1月 漢陽鐵廠若幹廠房告成。   5月 大理寺卿徐緻祥參劾張之洞“辜恩負職”,經李瀚章等確查具奏,將徐奏駁回。   6月 令地方官嚴辦麻城教案。   10月 煉鐵廠工程竣工。   11月 設自強學堂。   
  1894年(光緒二十年) 五十七歲。   2月 煉鋼廠開爐。   8月 清政府對日宣戰,奏派兵赴天津聽候調遣。   11月 劉坤一北調主持軍務,兩江總督由張之洞署理,湖北煉鐵織布各局仍由其經理。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 五十八歲。   3月 電奏割棄臺灣之害。   4月 密籌臺灣餉械。   6月 籌練自強軍,擴充湖北槍炮廠。   8月 議設商務局。   12月 奏明創練自強軍,奏陳籌辦江浙鐵路。   
  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 五十九歲。   1月 創辦儲才學堂 招商設紗廠於州(今南通)。   4月 鐵廠招商承辦。   5月 設官錢局。   8月 創設武備學堂。   
  1897年(光緒二十三歲) 六十歲。   會奏蘆漢鐵路藉用比利時款項。   7月 紡紗局成。   8月 選防軍緑營兵勇練習洋操。   10月 籌設農務學堂。   
  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 六十一歲。   1月 奏請設立粵漢鐵路總公司。   4月 創設漢口商務公所、製麻局,撰《勸學篇》。   5月 光緒帝電諭張之洞來京陛見,中途令其折回本任。   6月 光緒帝下“明定國是”詔,宣佈變法。   7月 奏請妥議科舉新章。   9月 慈禧發動政變,變法失敗。   10月 派學生遊學日本。   
  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 六十二歲。   2月 修武昌南北江堤。   4月 創辦《商務報》。   12月 設農務局。 
  1900年(光緒二十六年) 六十三歲。   5月 義和團運動進入高潮。   6月 電緻總理衙門“調兵速剿”義和團,令江漢關道照會各國駐漢口領事“力任保護”,會同劉坤一與駐滬各領事議訂“東南互保”。   8月15日 八國聯軍侵占北京,慈禧、光緒西逃,21日張之洞在漢口破獲自立軍機關,隨即殺害唐纔常等人。   10月 慈禧、光緒抵西安。   
  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 六十四歲。   1月 慈禧發佈“變法詔”。   2月 電奏與俄定東三省條約之害。   4月 清廷設立主持“新政”的督辦政務處,張之洞遙為參預督辦政務大臣。   6~7月 與劉坤一會奏“變法三疏”。   7月 設學務處綜理湖北全省學堂事務。   11月 因“東南互保”賞加太子少保。慈禧、光緒還京。   
  1902年(光緒二十八年) 六十五歲。   5月 改兩湖書院改為兩湖大學堂,自強學堂為文普通學堂,武備學堂為武高等學堂,設武普通學堂,創建湖北師範學堂。   7月 兼充督辦商務大臣。   9月 設銅幣局。   10月 劉坤一死,張之洞署理兩江總督。   11月 抵江寧接兩江篆務。   12月 魏光燾調補兩江總督,張之洞回湖廣本任。  
  1903年(光緒二十九年) 六十六歲。   2月 奏設三江師範學堂。   3月 與袁世凱會奏變通科舉,奏陳移江南製造局於內地。   7月 與管學大臣張百熙,榮慶會商學務,鰲定學堂章程。   12月 奏請重定學堂章程。陛呈請訓,面奏"化除滿漢畛域"。   
  1904年(光緒三十年) 六十七歲。   7月 籌備粵漢鄂省鐵路贖款,建兩湖勸業場。   9月 改槍炮廠為湖北兵工廠,議結宜施教案。   
  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 六十八歲。   4月 粵漢鐵路建成。   7月 奉旨督辦粵漢鐵路。   8月 粵漢鐵路贖路約成。   9月 與袁世凱會奏立停科舉推廣學校。   11月 設川漢鐵路於武昌。   12月 奏陳改變湖北常備軍。
  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 六十九歲。   6月 開辦湖北印刷局。   7月 批準漢口商辦水電公司。   
  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 七十歲。   1月 設憲兵。   6月 任協辦大學士。   7月 授大學士,仍留湖廣總督之任。充體仁閣大學士,奏請化除滿漢畛域。補授軍機大臣。   9月 手書各學堂各軍營停造石像銅像。到京,奉旨管理學部事務。   
  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 七十一歲。   7月 兼充督辦鐵路大臣。   11月 14日光緒帝死,15日慈禧太後死。   12月 溥儀登們,載灃為攝政王,張之洞賞加太子太保銜。   
  1909年(光緒三十五年) 七十二歲。   1月 載灃擬殺袁世凱,張之洞阻止。   3月 任德宗實錄修纂部裁官。   7月 因病請假。   9月 奏請續假。   10月 4日病逝,6日追謚文襄,晉贈太保。翌年歸葬南皮。
  張之洞 - 逝世後
  張之洞舊宅位於北京西城區白米斜街路北。大門在白米 斜街,門外有照壁、上馬石、八字門墻。後臨什剎海前海。 臨海平列3幢小樓,中樓前花廳2間,四面帶廊,中樓7 間,是一座高臺建築,臺為城磚所砌。東樓面闊5間,2 層。西樓面闊6間,2層。
  張之洞墳於1966年農歷九月廿六被刨開。之後遺體處置方法有二說:
  紅衛兵將張氏夫婦尚未腐爛的屍體吊在樹上。後人不敢收屍,任屍體吊在樹上月餘,至被狗吃掉。
  張氏夫婦的遺體被紅衛兵擡出後,放在墳坑東面暴曬了數十天後,遺骨不知去嚮。後來,墓地附近的南關村村民張執信應村裏膽小婦女提出的要求,和一位王姓老人把曝曬得異味撲鼻的兩具屍骨拽到墳地的大坑裏,偷偷將張之洞屍體和西側一位夫人屍體用土掩埋起來。
  至2007年6月,其屍骨被重新發現。目前,張之洞和夫人遺骨被安置在南皮縣烈士陵園,等進一步科學鑒定後,祭奠重葬。
  張之洞 - 後代
  張之洞有13個兒子。   
  長子:張權。有孫女:張遵顔、張遵領。   
  幼子:張仁蠡(排行十三)。有孫女:張厚粲,北京師範大學心理係教授、博士生導師。子:張厚珹;張厚珕,北京自來水集團工程師;張厚玫,計算機工程師,在美國多年。   
  曾孫:張法鶴,目前在臺灣。
  張之洞 - 與西方法律
  作為洋務派的代表人物,張之洞是主張學習西方法律的,這從他在洋務運動時期提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學說可以得到證明。他與劉坤一合上的《采用西法十一條折》就此提出了具體的措施,並指出了采用西法的理由:西方列強的政體學術,經歷了數百年的研究、數千人的修改,確係精良;且能相互仿效,故成效顯著;學習西法可以使中國由弱變強另外,張之洞還主張法分民刑、改良監獄等,因此,聘用日本法學博士當顧問,必須兩人:“一專精民法,一專精法”; 改良監獄,在他看來,也是采用西法的必然措施。但是學習和采用西法要有前提,即“中學為體”,中法的根本原則不能動;“西學為用”,西法的基本原則不能學。
  早在清末修律正式開始之前,張之洞就主張“擇西學之可以補我闕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他認為這樣做是“有其益而無其害”。光緒二十七年五月,他又與兩江總督劉坤一聯名上了三道《江楚會奏變法折》,提出了“恤刑獄”、“結民心”、改良法製的建議,並同袁世凱一起保舉瀋傢本、伍廷芳為修律大臣。
  修改法律
  張之洞在光緒二十七年所奏的《整頓中法十二條折》中關於刑法改革的九條意見中,便參考了西法,提出了“重衆證”、 “改罰鍰”、“教工藝”、 改良監獄等具體改進方法。稍後,他明確提出:“鑒前事之失,破迂謬之說。將采西法以補中法之不足”。
  張之洞還十分重視西律中的“公法學”,這是在辦洋務過程中與西方各國打交道時經常遇到的課題。對此,他提出兩條建議:
  第一,參酌中外法律,製定“通商律例”,作為處理在華外國人案件的法律根據;
  第二,培養熟悉中外法律的人才,以適應這種需要。後來,張之洞還主張聘請各國律師,博採各國礦務律、鐵路律、商務律、刑律等,為中國編撰簡明礦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說製定此四律是“興利之先資”,“防害之要”。
  現實意義
  中國畢竟有自己獨特的歷史傳統和文化背景,不可照搬西方的法律,但可以學習西方立法的技術和經驗,引進某些新興領域的法律內容,並從其自然法種理論模式,強調“天人合一”以及“禮”與法的結合,是一種從人本身出發的倫理法學說,在當前再次煥發出強大的生命力。儒傢把法與道德、法與社會、法與政治密切結合起來的思考方法,與現代綜合治理原則有着某些暗合,這對於我們的現實法製建設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張之洞 - 評價
  張之洞是慈禧扶植起來以抗衡湘軍和淮軍勢力的重要人物,又是清流領袖,且鎮壓革命,史稱“清末三屠”之一,因此樹敵頗多,死後毀譽不一,甚至毀多譽少。
  
  去世之際,天津《大公報》評論說:觀其一生,“張相國毫無宗旨,毫無政見,隨波逐流,媚主以求榮之人也。”梁啓超則稱“張之洞浮華之人也”。但他主政湖廣多年,百姓口碑頗佳。而且,他在湖北打下的基礎,客觀上為辛亥革命爆發創造了條件。孫中山曾稱“張之洞是不言革命之大革命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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