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 競存 |
籍貫: | 海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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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出生於廣東海豐。1898年中清朝秀纔。1906年就讀廣東法政學堂,為第一屆學員,同屆同學中有鄒魯,教員中有朱執信、古應芬。1908年以“最優等生”成績畢業。次年當選廣東省咨議局議員,在上海加入同盟會。1910年參與倪映典廣東新軍起義,失敗後到香港參加劉思復組織的暗殺團。次年3月參加黃花崗起義,為敢死隊第四隊隊長,謀炸廣東水師提督未中。10月武昌起義後,到東江組織民軍起義,並參與攻打惠州的戰役。後歷任廣東副都督,代理都督。1913年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到新加坡經商。期間孫中山重組中華革命黨,要求畫押並宣誓效忠他個人,陳炯明未參加。1916年回廣東成立粵軍,任總司令,反對袁世凱。袁死後,被北京政府封為“定威將軍”。
1917年擁護孫中山南下,發動護法戰爭,對抗北京段祺瑞政府。他在軍事上支持和幫助孫中山在廣東的發展。
陳炯明主政廣東期間對廣東有一定的建設。其政治主張為“聯省自治”製省憲,效美國州憲之聯邦體製,但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産黨的官方歷史觀點一直認為陳炯明的“聯省自治”承認北洋政府國體的統治現狀,實質仍會導致變相軍閥割據。亦有人認為他是中國聯邦憲政的實踐者。其對廣東的貢獻有:
政治上推行“聯省自治”,使廣東成為全國的“模範省”。建立了現代的政治機構,如:廣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導進行;立法、行政、財政、審計等機構運行有序。推行基層民主和自治,精兵簡政,促進社會改良。
經濟上,興辦實業,興建公路,扶持民企等,使廣東在民國期間得到最好的發展。
教育上,私立學校興盛,為全國之最;發展公辦教育,實行免費教育;邀請陳獨秀任省教育廳長。
社會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禁絶煙賭,使之絶跡,民風大好。
下野後,創建中國緻公黨,任總理,繼續為中國的統一和富強而奔走。
陳炯明,字競存,廣東海豐人。生於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卒於香港。1909年當選廣東省諮議局議員,1913年二次革命失敗後,赴新加坡等地經商。1917年擁護孫中山南下護法,被任命為援閩粵軍總司令。1920年所部發展為2萬多人。8月,奉命率粵軍回師廣東,驅逐桂軍。10月占領廣州,任粵軍總司令兼廣東省省長 。1921年5月廣州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 ,任內務總長兼陸軍總長 。1922年4月因反對北伐被孫中山免去陸軍總長以外的各項職務,引起部屬不滿,最終導致1922年6月16日粵軍部將葉舉率兵包圍總統府,意在驅逐孫中山。1925年下野後寓居香港,致力於組建中國緻公黨,並擔任首任總理。1933年9月於香港病逝,第二年遷葬廣東惠州。
◆生平
1878年,生於廣東海豐,原名捷,字贊之,又字競存;
1898年,中秀纔;
1906年,到廣州就讀於廣東法政學堂,1908以優等成績畢業;
1909年,任廣東諮議局議員,先後提出《革除衙署積弊案》、《廢除就地正法案》、《籌辦城鎮鄉地方自治案》、《籌築惠湖鐵路案》、《禁絶一切賭博案》等提案;11月與丘逢甲等一起被推為代表,赴上海參加各省咨議局聯合大會,加入同盟會;
1910年,參加廣州新軍起義聯絡工作;
1911年,任廣州起義領導機關統籌部屬下的編製課課長兼調度課副課長,又被確定負責率領一路選鋒隊進攻巡警教練公所。武昌起義後被同盟會南方支部派到東江組織民軍起義,光復惠州;
1911年,廣東軍政府成立,被推為副都督,不久後為代都督;
1913年,宣佈廣東獨立,聲討袁世凱,失敗後逃往香港轉赴新加坡;
1915年,聯絡一批原國民黨人組建中華水利促進社;
1916年,回到廣東東江發動駐軍和民軍起義,參加討袁鬥爭;
1917年,北京政府大總統黎元洪授予其“定威將軍”。參加護法運動,任援閩粵軍總司令,占領閩西南的汀州、漳州、竜岩等地,建立根據地,稱為“閩南護法區”;
1920年8月,率粵軍從廣西回粵,打敗盤踞廣東的桂係軍閥,被任命為廣東省省長兼粵軍總司令;
1921年5月,被孫中山任命為中華民國政府陸軍部總長兼內務部總長,積極參與“聯省自治”運動,反對孫中山的北伐主張;6月任援桂軍總司令,進軍廣西,攻占廣西全境。
1922年4月,婉拒前往梧州與孫中山面商北伐問題,後被孫中山免去廣東省省長,粵軍總司令、內務部總長三職。此後退居惠州,其部屬葉舉等將領不滿孫中山出爾反爾、過河拆橋的舉措,於6月16日派兵包圍總統府和粵秀樓,意欲把孫中山趕出廣東。8月15日,陳炯明回到廣州任粵軍總司令。
1923年,被滇、桂、粵聯軍組成的西路東徵軍擊敗,陳炯明率部退守東江;
1925年,革命軍兩次東徵徹底打垮其所部後避居香港,後將美洲洪門緻公堂改組為中國緻公黨;
1933年9月22日在香港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