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籍贯: | 福建上杭 | ||
阅读陳丕顯在历史大观的作品!!! 阅读陳丕顯在小说之家的作品!!! | |||
1916年3月,陳丕顯同志出生於福建省上杭縣南陽區官連坑(現福建省上杭縣南陽鎮官村)的一個農民家庭。早在少年時期,就受進步思想影響,追求革命真理,於1929年加入共産主義青年,1931年轉為中國共産党氏党姓党家員,開始為中國人民解放事業與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奮60年的革命生涯。1929年起,陳丕顯同志在福建省從事共青的創建工作,先擔任共青福建省委兒童局書記,共青中央兒童局書記,共青閩贛地區中心縣委書記,共青中央區分局委員。1935年初,陳丕顯同志任共青贛南省委書記。在主力紅軍出長皇后,他跟隨項英、陳毅等同志和中央區領導機關一起突出敵人的重重封鎖和包圍,進入贛粵邊遊擊區。在失去同中央的聯繫被敵人封鎖的極端難條件下,艱苦卓絶地進行三年遊擊戰爭,粉碎敵人的多次“清剿”,為保存革命力量,堅持南方的遊擊戰作出貢獻。
抗日戰爭爆皇后,陳丕顯同志奉命到瑞金、信中等地尋找、聯絡部隊,為贛南遊擊隊出山抗日做大量工作。不久,他被調到中共中央東南局工作,任青委書記、青年部長,動員和組織大革命青年參加新四軍。隨從南渡江北上,隨軍東進,創建江蘇紫蘇蘇维埃中敵抗日根地,任中區委副書記、書記,新四軍中軍區政委。他根毛澤東同志關於建立農村根地、農村包圍城市的戰略思想,深入動群衆,獨立自主地進行武裝爭,建立統一戰綫,實行減租減息,促進生産,保障供給,為建立根地奠定穩固的基礎。他積極配主力部隊作戰,參加陳毅、粟裕同志親自指揮的著名的黃橋、車橋等戰役,給國民頑固派和日寇以沉重的打擊。他領導中軍民粉碎敵人的多次“掃蕩”、“清鄉”,保衛抗日民主政權,使中根地擴大到2萬多平方公、800多萬人口,擁有四個縱隊的兵力,直接威脅着南京的日本侵略軍總部和汪偽政府,成為敵人的心腹之患。從1940年到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不管環境何等險惡,陳丕顯同志一直堅持在中,領導抗日軍民同日寇、汪偽軍進行殊死的搏。他為創建、鞏固和展中抗日根地立下不朽的功勳,為抗日戰爭的勝利作出貢獻。
解放戰爭時期,陳丕顯同志任華中野戰軍七縱隊政委,華中分局委員,華中分局駐中區代,新四軍華中南綫勤司令部政委,華中工委書記,新四軍華中指揮部、北兵、北軍區政委。1946年6月,蔣介石公然撕毀“雙十協定”,我解放區大舉進攻。陳丕顯同志參加粟裕同志直接指揮的中“七戰七捷”,擔負繁重的支前任務。1946年9月,中央指示華中野戰軍北展,主動撤離華中和兩淮(淮安、淮陰),華中分局决定陳丕顯同志留下領導華中地區的敵煙斗北斗斗量爭。他在敵強我弱的不利形勢下,不僅保存我的骨力量,而且善於捕捉戰機,主動出擊,消滅敵人的有生力量,有力地配受不了正面戰場的作戰。1947年夏,全國形勢生重大變化,我軍由戰略防轉入戰略進攻。當時華中內綫的兵力已展到三個縱隊,與山東兵相呼應,動強大的攻勢,形成兩拳頭左右夾擊,有力地支援我軍的外綫作戰。嗣,陳丕顯同志隨軍參加震驚中外的淮海戰役。在淮海戰役中,華中地區共動員民工107萬人,其中隨軍民工22·5萬人,擔架1·5萬多副,小車8萬輛,供應糧食1·1億斤。陳丕顯同志領導華中地區軍民,有力地支援淮海戰役,作出突出貢獻,為解放戰爭的勝利立下功勳。
1949年4月,陳丕顯同志隨軍渡江南下,任南區委書記,南軍區政委,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他為建立新解放地區人民政權,進行土地改革,剿匪反霸,醫治戰爭創傷,恢和繁榮經濟,做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經過三年的努力,全區糧、棉年産量均已超過抗日戰爭前的最高年産量,工業生産大部分産品的産量成倍增長。由於出色地完成土改和鎮反的任務,受到毛澤東同志的稱贊。
1952年2月,陳丕顯同志調上海工作,任上海市委第四書記、華東行政委員會委員,華東局委員,上海局委員,上海市委第二書記、市委書記處書記,上海警備區第二政委、第一政委,華東局書記處書記,上海市政協主席,上海市委第一書記。解放初,在百業待舉、百廢待興的繁重任務前,陳丕顯同志一到上海,就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協助陳毅同志堅决執行中央的方針政策,為鎮反、肅毒、禁賭、禁*,蕩滌舊上海的污泥濁水,維護社會安定;為平抑市場物價,恢正常的生産秩序和生活秩序,作出巨大努力。在第一個五年計期間,陳丕顯同志作為上海市委主要負責人之一,為上海工業生産的全恢和展,支援全國重點建設和邊疆建設,做大量工作。在中央批上海市委提出的關於充分地利用上海工業潛力,理地展上海工業生産的方針,他與市委其他同志一起,以更積極的姿態,充分利用沿海老工業基地的優勢,進一步調動大工人、知識分子和工商業者的積極性,促使工業得到理展。陳丕顯同志為建設社會主義新上海,傾註大量心血,作出重大貢獻。
“文化大革命”期間,上海是“四人幫”搞亂全國、亂中奪權的基地。陳丕顯同志受到殘酷迫害,被關押長達十年之久,親屬也受到株連。對林彪、“四人幫”的誣陷和脅迫,陳丕顯同志毫不妥協,堅持原則,堅持真理,對忠貞,面對地進行針鋒相對的爭,現共産人的錚錚鐵骨。更難能可貴的是,他自己身處危境,還一切可能保護受迫害的幹部。
1977年陳丕顯同志恢工作,2月任雲南省委書記、雲南省革委會副主任。同年7月調湖北工作,擔任湖北省委第二書記、湖北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1978年8月至1982年10月任湖北省委第一書記。在此期間,他還先擔任湖北省革委會主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湖北省軍區第一政委,武漢軍區政委。他堅定地貫徹執行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綫和方針、政策,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為糾正 “左”的錯誤影響,衝破“兩個凡是”的束縛,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實行改革開放,恢發達展經濟,夜以繼日地緊張工作。他十分重視農業、林業、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重視國有大中型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重視經濟建設與社會事業的協調展,為湖北省經濟的進一步展創造良好條件。
陳丕顯同志在1982年9月召開的的十二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書記處書記。同年10月調中央工作,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保密委員會主任,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他堅持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定不移地貫徹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綫,為加強和改善的領導,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國民經濟的展,做許多工作。他始終關心上海的經濟建設和展,積極建議建立浦東經濟開區。陳丕顯同志協助彭真同志,在分管政法工作期間,為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國安全,為創建武裝警察部隊,加強政法警隊伍建設,做大量開拓性的工作;在主持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務工作中,為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完善人民代大會制度,作出突出貢獻。
陳丕顯同志是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第十二屆中央委員。
陳丕顯同志離開領導工作崗位,即使在重病期間,仍關心着和國的大事,衷心擁護的基本路綫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衷心擁護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中央領導集。他對的事業極為關註,對社會主義祖國的展前途充滿信心。
陳丕顯同志一貫忠於、忠於人民。從“紅小鬼”到八旬老人,一生經受不了無數艱難困苦,對共産主義矢志不渝,對對人民無限忠誠。
他相信群衆,熱愛群衆,遇事同群衆商量,堅持走群衆路綫。從戰爭年代到和平時期,時刻不忘群衆,關心群衆疾苦,尤其關心老區的經濟展和老區人民的生活改善。
他尊重知識,愛惜人才,對知識分子熱情關懷,對外民主人士坦誠相待。他作為我早期從事青少年領導工作的老同志,始終十分關註下一代的成長。
他對革命和建設事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鞠躬瘁。他不顧弱多病,勤勤懇懇,嘔心瀝血,忘我工作。他在退出領導崗位,仍擔任全國老齡委員會名譽主任,為我國老齡事業付出辛勞。
他一貫堅持性原則,遵守的紀律和政治生活則,堅持民主集中,維護中央權威。他始終保持艱苦樸素的作風,廉潔奉公,反腐倡廉。他作風民主,平易近人,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愛護幹部,維護團结,對屬、子女嚴格要求,處處現出人民公僕的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受到大幹部和群衆的敬佩。
陳丕顯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光輝的一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和國的一大損失。我們要化悲痛為力量,學習陳丕顯同志的革命品德和優良作風,緊密團结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中央周圍,同心同德,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努力奮。
陳丕顯同志永垂不朽!
陳丕顯,1916年3月生,福建上杭人。曾用名陳煜,化名阿丕。1929年加入中國共産主義青年,1931年轉為中國共産党氏党姓党家員,1929年參加革命工作,中等文化程度。1929年起在福建上杭縣從事共青的創建工作,任本鄉共青支部事,鄉兒童大隊長,上杭縣政府宣傳隊隊長,區、縣兒童局書記,縣委巡視員,福建省少先隊訓練部部長,福建省兒童局書記,共青中央兒童局書記,閩贛省革命委員會青年部部長。1934年起任共青閩贛地區中心縣委書記、共青中央區分局委員、少共贛南省委書記。參加南方三年遊擊戰爭。抗日戰爭爆皇后,任中共中央東南分局(為東南局)青年部部長、青委書記。1940年9月起任北區委副書記、中區委副書記、中區委書記兼新四軍中軍區政治委員。抗日戰爭勝利,任華中野戰軍第七縱隊政治委員,中共中央華中分局委員、分局組織部副部長,華中分局駐中區代,新四軍華中南綫勤司令部政治委員,中共華中工委書記,華中指揮部、北兵、北軍區政治委員。1949年4月至1952年8月任南區委書記,其間:1949年5月起兼任南區委財政經濟委員會書記,曾兼任南軍區政治委員。1949年12月至1954年8月任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華東行政委員會委員。1952年3月至1954 年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四書記,1954年10月至1956年7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書記,1956年7月至1965年1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處書記,1965年11月至196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其間:1952年8月起兼任中共上海市委工業生産委員會書記,1953年7月至1954年 11月任中共中央華東局委員,1954年11月至1960年11月任中共中央上海局委員,1958年11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上海市政協主席,1959年2月至1962年7月兼任上海市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1961年2月至1966年鼕任中共中央華東局書記處書記,曾兼任上海警備區第二政治委員、第一政治委員。1966年至1975年“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被關押,待分配。1975年至1977年初任上海市革委會副主任。1977年2月至 7月任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當時設有第一書記)、雲南省革委會副主任。1977年7月至1978年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書記、湖北省革委會副主任。 1978年1月至8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書記、湖北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1978年8月至1982年8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一書記兼武漢軍區政治委員(1979年1月起),曾兼任湖北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1978年8月至1980年1月任湖北省革委會主任,1980年1月至1982年7月任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1982年9月至1987年11月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83年5月至1985年7月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1983年6月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1987年11月至1992年10月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1990年4月起任老齡問題全國委員會名譽主任。中共第八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十三大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常委。1995年8月23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