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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自幼聰穎好學,嘉靖四十年(1561)人省城考中舉人。一天,與學友泛舟滇池,忽遇狂風巨浪,同行者有的驚慌哭泣,獨蕭沉着鎮靜,面不改色,並以談笑寬慰衆人。隆慶五年(1571)科進士,點翰林院庶吉土。萬歷元年(1573)特授兵科都給事中,執掌朝廷兵部監察專員事。後歷官戶科、工科左、右給事中,兵科都給事中,光祿寺少卿,太常寺少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等職。糾彈監察朝政和公卿百官,不避權要,敢逆竜鱗,史稱“識度宏遠”、“有濟世纔”。其一生業績,以出使琉球為最。
萬歷四年(1576)夏,琉球(今臺灣)中山王駕崩,其子尚永,請封於明朝。萬歷皇帝朱詡鈞需派遣一名給事中前去册封。因海峽多颶風,六科給事中都面面相覷,無人應聲。蕭慨然請求承擔這一使命。遂和行人(官名)謝傑攜帶敕書及皮弁、冠服、上珪,領朝命出使。從北京到福建,乘船出洋,破驚濤,幾經生死,抵達琉球。中山國世代臣服中國,彼此往來不絶。蕭等悉心指導中山王演習禮儀,順利拜受明朝賜封。中山王舉行歡送蕭等歸朝復命的宴會後,命侍臣捧出許多金銀寶器饋贈天朝上國使者,蕭不失禮節地加以謝卻。中山王以為他不好當面接受,又遣大臣惜送行之機,再攜重金相謝。蕭端正衣冠,對來使說:我與你們君王私人之間並無厚交,不宜接受如此重禮。作為天朝使節,我到貴邦辦的是國事,如果私自接受贈札,就褻讀國傢尊嚴,於朝廷制度不相容。請貴使回覆大王,本使不能以私廢公! 中山國大臣聽後,由衷地欽佩蕭的上國使者風度。
蕭一行在琉球群島四個半月,於同年十月二十四日返航還朝,十一月初二日到達定海港口,轉回京城復命。他在琉球期間,詳細考察了當地的地理狀況及物産資源、風土民情,著有《使琉球錄》一書,復命時呈獻國傢。惜此書稿今人不得見。衹有《南遊漫稿》一捲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