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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李誡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
其曾祖父李惟寅、祖父李敦裕、父親李南公、兄弟李譓,都供奉於朝廷官位。宋神宗元八年(公元1085年),李誡任官郊社齋郎,任曹州濟陰(今山東省菏澤縣)縣尉。從哲宗元佑七年(公元1092年)開始在將作監(主管土木建築工程的機構)供職,前共達十三年,任將作監主簿、監丞、少監和將作監,主持營建較大建築有竜德宮、棣華宅、雀門、景竜門、九成殿、開封府廨,及太廟。李誡一生除主要在將作監任職外,還一度當過虢州知州,且很有政績。
李誡為人博學多聞,另著有《續山海經》、《琵琶錄》、《續同姓名錄》、《馬經》、《六博》、《古篆說文》等著作多部。他的書畫深受書畫行宋徽宗的好評。
李誡是個被埋沒的科學家,《宋史》沒有為他立傳,明清兩代《鄭州志》、《鄭縣志》亦無他的傳記。《宋史》評價他的父親為人是“反詭隨,無特操,識者非之”。對於其兄,當時“人以為刻薄”。
紹聖四年(公元1097)年,受命重新編修《營造法式》(――原名《元佑法式》,哲宗元佑六年(公元1091年)完成),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完成,徽宗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頒行。成為當時官方建築的規。除《營造法式》外,還著有續山海經十、續同姓名錄二、琵琶錄三、馬經三、六博經三、古篆說文十。
《營造法式》全書正文共三十四,加上“看詳”(相當於“編者說明”)一,“目錄”一,共計三十六。正文共有三百五十七篇,三五百五十五條,其中除解釋名詞的兩二百八十三條外,其餘三百零八篇、三二百七十二條是來自工匠的實際經驗,這些條目占全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可以說《營造法式》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建築方面寶貴經驗的總結。
《營造法式》唔系嚴謹,內容豐富,是當時建築科學技術的一部百科全書。書中幾乎包括當時建築工程以及和建築有關的各個方面。它把當時和前代工匠的建築經驗加以統化、理論化,是進行建築工程不可缺少的手册。
《營造法式》按內容可以分做名例(一、二)、制度(三到一五)、功限(一六到二五)、料例(二六到二八)、圖樣(二九到三四)五個部分。其中,《營造法式》用很大的篇幅(十三)列舉各種工程的制度,包括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鋸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畫作、磚作、窯作共十三一百七十六項工程的尺度標以及基本操作要領,類似現代的建築工程標作法。這一部分突出地反映我國古代建築工人的卓越才能和我國古代建築的高度技藝水平。
特值得重視的是,書中提出一整套木構架建築的模數設計方法。《營造法式》規定,凡設計和建造房屋,都要以“材”作為依。“材”有八個等級,可以按房屋的類和規模來選用。
我國古代的技術書籍,多重文字,很少圖樣。而《營造法式》不僅內容十分豐富,而且附有非常珍貴的建築圖樣,開創圖文並茂的一代新風。附圖共占六,凡是各種木構件、屋架、雕刻、彩畫、裝修等都有詳細圖樣。這些圖樣細膩逼真,豐富多彩。其中既有工程圖,也有彩畫畫稿,既有分件圖,也有總圖,充分反映我國古代工程圖學和美工藝的高度水平。這些圖樣不僅能夠幫助我們更清楚地理解文字達的內容,而且可以使我們從中看出當時建築藝風格。
總之,《營造法式》具有高度的科學價值,它在中國古代建築史上起着承前啓的作用,對世的建築技術的展産生深遠影響。元朝水利工程技術中關於城部分的規定,幾乎和《營造法式》的規定完全相同。明朝的《營造法式》和清朝的《工部工程做法則例》也吸取其中很多內容。《營造法式》是研究我國古代建築的珍貴資料,其中許多經驗和知識到現在還有重要參考價值。正因為這樣,它受到國內外建築學界的高度重視。李誡作為《營造法式》的編著者也受到人們的泛贊揚。
李誡是個博學多能的人。他精書法,善繪畫,喜著書。除《營造法式》外,還著有《續山海經》十,《續同姓名錄》二,《琵琶錄》三錄,《馬經》三,《六博經》三,《古篆說文》十。在書法上,篆、籀(音咒,zhòu)、草、隸,無所不能。說他藏的萬卷書中有萬卷試卷考卷是他親手抄成的。他的繪畫頗得古代名畫筆法,曾繪《五馬圖》進呈給宋徽宗。可惜這些都已佚失。流傳下來的衹有《營造法式》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