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表
周南 Zhou Na(秦代)召南 Zhao Na(秦代)先秦古歌 Xian Qinguge(秦代)
邶風 Bei Feng(秦代)鄘風 Yong Feng(秦代)王風 Wang Feng(秦代)
祈父之什 Qi Fuzhishen(秦代)衛風 Wei Feng(秦代)鄭風 Zheng Feng(秦代)
齊風 Ji Feng(秦代)魏風 Wei Feng(秦代)唐風 Tang Feng(秦代)
秦風 Qin Feng(秦代)陳風 Chen Feng(秦代)檜風 Gui Feng(秦代)
曹風 Cao Feng(秦代)豳風 Bin Feng(秦代)鹿鳴之什 Lu Mingzhishen(秦代)
白華之什 Bai Huazhishen(秦代)小旻之什 Xiao Minzhishen(秦代)彤弓之什 Tong Gongzhishen(秦代)
北山之什 Bei Shanzhishen(秦代)桑扈之什 Sang Huzhishen(秦代)都人士之什 Dou Renshizhishen(秦代)
文王之什 Wen Wangzhishen(秦代)生民之什 Sheng Minzhishen(秦代)宋玉 Song Yu(秦代)
文王 Wen Wang(秦代)子夏 Pū Zixia(秦代)孔伋 Kong Ji(秦代)
曾參 Zeng Shen(秦代)孔鮒 Kong Fu(秦代)申不害 Shen Buhai(秦代)
鄧析 Deng Xi(秦代)管仲 Guan Zhong(秦代)商鞅 Shang Yang(秦代)
文子 Wen Zi(秦代)庚桑楚(庚桑子) Geng Sangchugengsangzi(秦代)關尹子 Guan Yinzi(秦代)
河上公 He Shanggong(秦代)伍子胥 Wu Zixu(秦代)尉繚 Wei Liao(秦代)
風 Feng Hou(秦代)孫臏 Sun Bin(秦代)吳起 Wu Qi(秦代)
范蠡 Fan Li(秦代)楊南柯 Yang Nake(秦代)秦越人(扁鵲) Qin Yuerenbianque(秦代)
師曠 Shi Kuang(秦代)程本 Cheng Ben(秦代)鶡冠子 He Guanzi(秦代)
李冰 Li Bing(秦代)秦始皇 Qin Shihuang(秦代)秦二世 Qin Ershi(秦代)
秦王子嬰 Qin Wangziying(秦代)樗子 Chu Lizi(秦代)
范蠡
秦代  春秋末(前536年前448年)

阅读范蠡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字少伯,春末期的政治、軍事和經濟學家。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我囯長達五姓余余氏余姓余公余家余曰余姚余杭余云余道余将老年的封建傳統,均以“士、農、工、商”為列,士為首,商為末,直至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須着一黑一白之劣規,故范蠡一生雖有輝煌業績,然終因棄官經商的經使他無緣與歷史名人共同載入史册。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入越,輔助勾踐廿年,終於使勾踐於公元前四七三年滅吳。范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至齊,父子戮力耕作,産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使為相。范蠡辭去相職,定居於陶(今山東定陶西北),經商積資巨萬,稱“陶公”。
  
  范蠡既能治國用兵,又能齊保身,是先秦時期罕見的智士,史書概括其平生“與時逐而不責於人”。
  
  簡介
  
  他出身貧寒,但聰敏睿智、胸藏韜略,年青時,就學富五車,上曉天文、下識地理,滿腹經綸,文韜武略,無所不精。然縱有聖人之資,在當時貴胄專權、政治紊亂的楚國,范蠡卻不為世人所識。
  
  周景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吳國和越國生槜李之戰(今浙江嘉興),吳王闔閭陣亡,因此兩國結怨,連年戰亂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闔閭之子夫差為報父仇與越國在夫椒(今江蘇太湖中洞庭山)决戰,越王勾踐大敗,僅剩5000兵卒逃入會稽山,范蠡遂於勾踐窮途末路之際投奔越國,獻“卑辭厚禮,乞吳存越”之策。議和“人待期時,忍其辱,乘其敗……”“持滿而不溢,則於天同道,上天會佑之;地能萬物,人應該節用,這樣則地之賜;扶危定傾,謙卑事之,則與人同道,人可動之。” 他勾踐慨述“越必興、吳必敗”之斷言,進諫:“屈身以事吳王,徐圖轉機。”。被拜為上大夫,他陪同勾踐夫婦在吳國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礪堅,君勿悲,臣與共勉!”
  
  三年歸國,他與文擬定興越滅吳九,是越國“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策者和組織者。為實施滅吳戰略,也是九之一的“美人計”,范蠡親自跋山涉水,終於在苎蘿山浣紗河訪到德才貌兼備的巾幗奇女——西施,在歷史上譜寫西施深明大義獻身吳王,應外興越滅吳的傳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踐二十年,苦身戮力,卒於滅吳,成就越王霸業,被尊為上將軍。
  
  “吳王亡身余杭山,越王宴姑天台兄台。”在舉國歡慶之時,范蠡急流勇退,遂與西施隱姓埋名、泛舟五湖。
  
  來,他輾轉來到齊國,變姓名為鴟夷子皮,帶領兒子和門徒在海邊結廬而居。戮力墾荒耕作,兼營副業經商,沒有年,就積受不了數萬産。他仗義疏財,施善鄉梓,范蠡的賢明能被齊人賞識,齊王把他請進國都臨淄,拜為主持政務的相國。他喟然感嘆:“居官致于卿相,治能一千千秋金;對於一個白手起的衣來講,已經到極點。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兆。”於是,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齊王歸還相印,散學家全家家庭家乡財給知交和老鄉。
  
  一身衣,范蠡第三次遷徙至陶(今山東定陶西北),在這個居於“天下之中”(陶地東鄰齊、魯;西接秦、鄭;北通晉、燕;南連楚、越。)的最佳經商之地,操計然之(根時節、氣候、民情、風俗等,人棄我取、人取我與,順其自然、待機而動。)以治産,沒出年,經商積資又成巨富,遂自號陶公,當地民衆皆尊陶公為財神,乃我國道德經商——儒商之鼻祖。
  
  史學家司馬遷稱:“范蠡三遷皆有榮名。”;史書中有語概括其平生:“與時逐而不責於人”;世人譽之:“忠以為國;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軍事宗旨
  
  強則戒驕逸,處安有備;弱則暗圖強,待機而動;用兵善乘虛蹈隙,出奇胜任。為世稱道沿用。
  
  經濟思想
  
  “勸農桑,務積”、“農末兼營”、“務完物、無息幣”、“平糶各物,關市不乏,治國之道也。”、“夏則資皮、鼕則資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 等至今對現代的經濟建設也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著作
  
  《計然篇》;在《國語·越語下》《史記·貨殖列傳》中均有記載;《漢書·藝文志》記有范蠡兵法二篇,但皆已流失。
  陶公著有《陶公理財十二則》(可能是人所托),內容如下:
  能識人:知人善惡,賑目不負。
  能用人:因財器便,任事可賴。
  能知機:善貯時宜,不致蝕本。
  能倡率:躬行以率,觀感自生。
  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能敏捷:猶豫不决,到老無成。
  能接納:禮義相交,顧客者衆。
  能安業:棄舊迎新,商賈大病。
  能辯論:生財之道,開引其機。
  能辦貨:置貨不拘,利必多。
  能收帳:勤謹不怠,取討自多。
  能還帳:多少先,酌中而行。
  根陶公的經商思想加工整理而成的《陶公生意經》,又稱《陶公商經》、《陶公商訓》或《陶公經商十八則》,至今仍在定陶一帶流傳。《陶公生意經》內容如下:
  生意要勤快,懶惰百事廢。
  用度要節儉,奢華錢財竭。
  價格要證明,含糊爭執多。
  賒欠要證人,濫欠血本虧。
  貨物要驗,濫入質價減。
  出入要謙慎,潦草錯誤多。
  用人要方正,歪斜托付難。
  優劣要細分,混淆耗用大。
  貨物要修正,散漫查點難。
  期限要約定,馬虎失信用。
  買賣要隨時,拖延失良機。
  錢財要明慎,糊弊端生。
  臨事要責,委托受害大。
  賬目要稽查,懈怠資本滯。
  接納要謙和,暴躁交易少。
  主心要寧靜,妄動誤事多。
  說話要規矩,浮躁失事多。
  工作要精細,粗糙出劣品。
  
  生平大事年
  
  公元前536年(魯昭公六年、楚靈王五年)范蠡出生宛地三戶邑,其時孔子十五歲。
  
  公元前516年(魯昭公二十五年、楚平王十三年、吳王僚十一年);宛令文見范蠡,范蠡時年二十歲。
  
  公元前511(魯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吳闔閭四年);范蠡邀文入越,時年范蠡二十五歲。
  
  公元前494年(魯哀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二年、越勾踐三年);勾踐兵敗西於會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等。范蠡時年42歲。
  
  公元前493年(魯哀公二年、楚昭王二十三年、越勾踐四年);勾踐、范蠡君臣入吳為奴,范蠡時年43歲。
  
  公元前490年(魯哀公五年、楚昭王二十六年、越勾踐七年、吳夫差六年);勾踐、范蠡君臣離吳返越,范蠡時年46歲。
  
  公元前486年(魯哀公九年、楚惠王三年、越勾踐十一年、吳夫差十年);勾踐欲起兵伐吳,范蠡勸阻,范蠡時年50歲。
  
  公元前484年(魯哀公十一年、楚惠王五年、越勾踐十三年、吳夫差十二年);吳再次伐齊,占於艾陵,越王君臣朝見吳王,君臣皆有賄賂,進一步麻痹吳人,夫差殺伍子胥。范蠡時年52歲。
  
  公元前482年(魯哀公十三年、楚惠王七年、越勾踐十五年、吳夫差十四年);吳、晉黃池之會,越師乘機襲擊吳國,大敗之,殺吳太子等,年底吳越講和。范蠡時年54歲。
  
  公元前479年(魯哀公十六年、楚惠王十年、越勾踐十八年、吳夫差十七年);越興師伐吳,兵至於五湖。范蠡時年57歲。
  
  公元前478年(魯哀公十七年、楚惠王十一年、越勾踐十九年、吳夫差十八年);三月,越伐吳、吳師還戰於笠澤、雙方夾吳江而陣、越人大敗吳師。范蠡時年58歲。
  
  公元前475年(魯哀公二十年,楚惠王十四年,越勾踐二十二年,吳夫差二十一年);十一月越圍吳、范蠡用圍而不攻的戰略,令吳師自潰。范蠡時年61歲。
  
  公元前473年(魯哀公二十二年,楚惠王十六年,越勾踐二十四年,吳夫差二十三年);年底,越滅吳,夫差自殺,范蠡時年63歲。
  
  公元前468年(魯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二十一年,越勾踐二十九年);越王實現霸業,范蠡即泛舟五湖,時年68歲。
  
  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踐卒,時年范蠡71歲。
  
  公元前448年,范蠡卒,時年88歲!
  
  民間傳說中的范蠡
  
  范蠡是越王勾踐的大臣,足智多謀,幫助越王打敗吳王,成就霸業。慶功會上獨少范蠡,原來他隱姓埋名,逃到齊國去,臨行前給另一個功臣文寫一封信說:“高鳥己散,良弓將藏;狡兔已,良犬就烹。夫越王為人,長頸鳥喙,鷹視狼步,可與共患難而不可與其處樂,子若不去,將害於子。”文不信,終成劍下之鬼。范蠡在齊國經營農業和商業,受不了大財,他把金錢看得很淡薄,把錢財都分散給窮朋友和疏遠的親戚。范蠡能導致一致以致所致大致不致而致興致招致可致之致盡致必致遂致致使致仕致敬致力致命致死致富致之致祭致意致病致谢致于致人致此致用富,又能散財,在人們心目中是難得的活財神。
  
  是誰要姓范范氏范晔范蠡范雎范镇范祖范姓范公范家范仲淹范纯仁蠡兒子的命
  
  關於范蠡,除他輔佐越王句踐成就大業、功成身退等事跡之外,司馬遷還在《史記》中講一件事:
  范蠡一離開越國,先在齊國住一段時間,又到陶地。他認為陶地道路通暢,做生意可以財致富,於是自稱陶公,與自己的兒子一齊做商人,沒過多久就積丰采厚的資。
  在陶地,公生小兒子。小兒子長大,陶公的二兒子因為殺人被楚國拘捕。自古以來,凡是有金的犯人不會在鬧市中被處死,因此,公决定派小兒子去探望二兒子,讓他帶一千鎰黃金。就在小兒子即將出時,大兒子說:“我是長子,現在弟弟犯罪,父親不派我去,卻派小弟,說明我是不肖之子。”說完就要自殺。其母見狀就對公說:“現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說自殺就自殺,該如何是好?”不得已,公好派大兒子去,寫一封信要他送給舊日的好友莊生,同時交代說:“你到楚國,把金子送到莊生,一切聽從他的吩咐,萬不要與他生爭執。”
  老大到楚國,依照父親的囑咐如數莊生進獻黃金。莊生說:“你現在趕快離開,萬不要留在這裏,即使在你弟弟釋放,也不要問原因。”老大口中答應,但沒有真的離開,而是偷偷留在楚國,用自己另外私帶的黃金賄賂楚國主事的達官貴人。
  莊生由於廉潔正直而聞名於楚國,從楚王至下,對他都很尊重。黃金送來,他對妻子說:“這是陶公的錢,以全部還給他,萬不要動用。”
  莊生找一個機會入宮見楚王,以天象有變將對楚國有危害為由勸楚王實行德政,楚王於是備實行大赦。接受賄賂的楚國達官貴人把這一消息告訴老大。他尋思,既然實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釋放,那一千鎰黃金不就等於白白給莊生嗎?於是他又返見莊生。莊生一見他驚奇地問:“你沒有離開嗎?”長子說:“沒有,當初我為弟弟的事情而來,現在楚國要實行大赦,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釋放,所以特來您告辭。”莊生聽出話的意思就說:“你自己到房間取黃金吧。”老大暗自慶幸黃金失而得。
  莊生因為遭到長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宮會見楚王,說:“現在,外很多人都在議論陶地富翁公的兒子殺人被關在楚國,他派人用金錢賄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並不是君王恤楚國人而實行大赦,而是因為公兒子大赦的。”楚王聽罷大怒,於是他命令先殺掉公的兒子,之高才口才奴才蠢才天才人才之才英才多才賢才群才唯才幹才詩才降才五才乏才文才懷才奇才才能才路才力才高才伐才格才望才理才思才郎才哲才智才雄才英才情才分才略才貌才人才子才疏下達大赦的詔令。
  長子好帶着弟弟的屍受不了。母親和鄉鄰們都十分悲痛,衹有公笑着說:“我就知道老大救不老二,不是他不愛自己的弟弟,是他從小就與我生活在一起,經受過各種苦難,知道生活的艱難,所以把錢財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來就在蜜罐子,哪知道錢財來得不易,棄之也毫不吝惜,本來我是打算讓他去的。老大不能棄財,所以最終害自己的弟弟,這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屍首能來。”
  無疑,上述故事進一步現姓范范氏范晔范蠡范雎范镇范祖范姓范公范家范仲淹范纯仁蠡非凡的識人眼力,同時也驗證中國的一句古語:“知子莫如父。”
  拋開老二殺人償命、咎由自取不談,可以說是莊生要小二子的命,而讓莊生作此决定的是長子,所以是他要弟弟的命,而他又是公在孩子母親要求下派去的,可母親也是出於無奈……那麽,究竟是誰要小二子的命呢?
  是公。倘若他真想救出兒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關係大兒子講明,但他是草草交代茶几句。他難道不是在用長子的行為、次子的生命證明自己的眼力嗎?
  
  (出自《世說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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