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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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父之什 Qi Fuzhishen(秦代)衛風 Wei Feng(秦代)鄭風 Zheng Feng(秦代)
齊風 Ji Feng(秦代)魏風 Wei Feng(秦代)唐風 Tang Feng(秦代)
秦風 Qin Feng(秦代)陳風 Chen Feng(秦代)檜風 Gui Feng(秦代)
曹風 Cao Feng(秦代)豳風 Bin Feng(秦代)鹿鳴之什 Lu Mingzhishen(秦代)
白華之什 Bai Huazhishen(秦代)小旻之什 Xiao Minzhishen(秦代)彤弓之什 Tong Gongzhishen(秦代)
北山之什 Bei Shanzhishen(秦代)桑扈之什 Sang Huzhishen(秦代)都人士之什 Dou Renshizhishen(秦代)
文王之什 Wen Wangzhishen(秦代)生民之什 Sheng Minzhishen(秦代)宋玉 Song Yu(秦代)
申不害
秦代  战国(前385年前337年)

法類 Legalism class《申子》

阅读申不害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亦稱申子,鄭韓時期人物(今河南新鄭)人。戰國時期韓國著名的思想。他在韓為相19年,使韓國走國治兵強。作為法人物,以“”者稱,是三晉時期法中的著名代人物。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於韓都(今新鄭)。其著作《申子》,已失傳,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是別人引用的零章斷句,比較完整的衹有《群書治要》三六所引《大篇》。
  
  鄭國滅國之時,申不害年歲約在20~30歲之間。作為一個亡國之賤臣,申不害可能雜學諸說。因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學理論中都有“”的成份。有人根申不害思想中有道思想的痕跡,認為他是由道入法。這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僅歸為道法兩。
  
  申不害相韓時,韓國已處弱勢。韓昭侯即位不久,頗具雄心,任用賤臣申不害即為一例,申不害才華得有用武之地。
  
  申不害學思想及變法
  申不害的學思想,明顯地受到道的影響,但他的直接來源是老子還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學思想與慎到有極相似之處,他們都遵循老子的大統一哲學。“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認為,自然運行是有規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認為宇宙間的本質是“靜”,其運動規律是“常”。他要求對待一切事情應以“靜”為原則,以“因”為方法,“因”指“因循”,“隨順”。“貴因”指“隨事而定之 ”,“貴靜”的現就是“無為”。申不害把這些原則用於人事,構成他的社會哲學思想。“無為”主張的淵源即《老子》的 “絶聖棄智”,申不害的“無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個人作為的“無為”,以便聽取臣下的意見。但是,申不害僅僅把這“靜因無為”的哲學思想用於“權” 之中。為完善這方法,他進一步揮《老子》“柔弱剛強”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無所作為,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種姿態。在關鍵時刻,申子要求君主獨攬一切,决斷一切。申不害的哲學思想,是君主哲學,是政治哲學。這哲學由道的“天道無為”演化展來,是他的法“權”思想的基礎。
  
  申不害主“”,但他所說的“”,是在執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來鞏固君主統治權的。因此他並不是不講“法”與“勢”的。
  
  關於君主的權勢,申不害認識得很清楚。在戰國諸侯爭霸的情形下,君主專是最能集中全國力量的政權形式,也是爭霸和自衛的最佳組織形式。他說:“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權力的現,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勢”能。“權勢”是君主的本錢。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秤輕重。”為說明“法”,他提出“正名責實”的理論。“正名”主張,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這個主張,是名分等級,不得錯亂。與孔子“正名”不同之處在於包括責任、分工的內涵。申子“正名”的意義在於確定“主處其大,臣處其細”的大原則,而且把這個原則具化,即把名分按實際情況規定下來,然進行任命,聽取意見,檢查監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為人君定的工具。所謂實,也就是君主給臣下規定的責任和職權,是臣下遵從君主的規。申不害本來是勸戒君主號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強君主的個人專。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權威,而又能約君主的方法,這是一個二律背反的問題。
  
  什麽是“”?申不害沒有明確規定。“”是君主的專有物,是駕馭驅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開的,是臣民的行動則,而卻是隱藏在君主心中,專門對付大臣的。申不害說,“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對付大臣是由雜的社會爭所决定的。春戰國時,臣下弒君,釀成習氣。現實告訴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脅不是來自民衆或敵國;而是來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誡君主,對君臣關係要有清醒的認識,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認為,君主有勢,定法,其地位還不是穩固的,必須有兩之,不然勢與法就會變得威嚴而不受用,刻而不通達。如果以來聯通勢與法,就如虎添翼,無論動靜,都會使臣下懾服。他的分兩類,一類是控苍术白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責實”,就是講規定職責,考校監督的。還有如君主以靜治動的,無為而治的,這些屬於領導管理方法,有一定的理性。另一類是搞陰謀,耍手腕,弄權。
  
  玩弄權,當然不是自申不害開始,但他是第一個在理論上的統研究者,這在官場的政治爭中,很受代統治者的喜愛。但從本質上說,無補於穩固政權。因為既然有馭臣之,必有欺君之方,爾虞我詐,你爭我,加劇政權的不穩定性。
  
  申不害研究,有正面的領導控方法,也有陰謀詭計,我們現在不能說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說,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啓迪人的。
  
  申不害軼事
  
  申不害“走門”
  申不害雖然主張按功勞授予官職,但他沒有以身作則。《戰國策》中就載有一個他“走門”的故事。有一次,申不害憑籍相國的身份,韓昭公說情,為他的一個堂兄謀求官職。韓昭公不,於是申不害“有怒色”。韓昭公就生氣地說:“我施行你的變法主張,是為治理國。現在是聽從你的請求而敗壞你的治國之,還是施行你的治國之而廢去你的請求呢?你曾經叫我任人要‘擁功勞,視次第’,現在你有所私求,我究竟該怎麽辦呢?“申不害見勢不妙,得避席請罪,慚愧的說:“您真是嚴守法令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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