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人物列錶
虞汝明 Yu Ruming應俊 Ying Jun劉籍 Liu Ji
陳伯葵 Chen Bokui
史浩
宋代  南宋(1106年1194年)

詩詞《採蓮(延遍·壽鄉詞) Lotus Rural life extended over the word》   《採蓮(搖捱遍) Lotus Shake endure times》   《採蓮(入破) Lotus Broken into》   《採蓮(袞遍) Lotus Dagon times》   《採蓮(實催) Lotus Actual reminder》   《採蓮(袞) Lotus Dagon》   《採蓮(歇拍)》   《採蓮(煞袞) Lotus Evil Dagon》   《柘枝舞 Zhe Chi Dance》   《花舞 Flower Dance》   更多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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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直翁。明州鄞縣(今浙江寧波)人。宋高宗(趙構)紹興十五年乙醜(1145年)劉章榜進士,由溫州教授擢升為國學博士。因嚮高宗建議立太子,深得賞識,由此贏得高宗的極度信任。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繼位,史浩任翰林學士兼參知政事。不久推薦著名詩人陸遊為樞密院編修。下一年,升尚書省右僕射,兼樞密院使。提出為嶽飛等雪冤,首言趙鼎、李光無罪獲準,後來升右丞相加太師,同年浩自己提出免職。該年任紹興知府。乾道四年(1168年)復職右丞相。乾道八年(1172年)福州任職,修浙福仙霞嶺山路。淳熙二年(1175年)薦朱熹等理學家入朝為官。浩自福建調回朝廷。淳熙五年(1178年)史浩72歲,辭去右丞相,居相位16年。在月波山建月波寺、月波樓和“寶陀洞天”水陸道場。宋孝宗賜“無礙水陸道場”和“慈悲普濟”額。淳熙十年(1183年)封魏國公,封太保。淳熙十三年(1186年)封太傅。紹熙五年(1194年)史浩卒封“會稽郡王”,謚“文惠”,改謚“忠定”,後追封越王,配享孝宗廟庭。史浩宋代著名政治傢,同時也是名噪一時的詞人。現在仍然能看到的有《採蓮》、《採蓮舞》、《太清舞》、《花舞》、《劍舞》、《魚父舞》等。

史浩  (1106~1194) 字直翁,南宋鄞縣江東張斌橋(今屬江東區)人。1145年(紹興十五年)進士,任余姚縣尉。後為溫州府學教授,升太學正、國子博士。上書高宗說,普安、恩平兩皇子,宜擇一位立為太子,被采納。遂升秘書省校書郎兼兩王府教授。1162年任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六月普安王趙睿即位為孝宗,以中書捨人遷翰林學士、知製誥。孝宗問施政何以為先,他奏說:“保固邊鄙,收拾人才。”薦張瀎、張燾、辛次庸等,繼薦周葵、鬍銓、王十朋等35人,均為所用。1163年(隆興元年)任為參知政事、右丞相兼樞密使,上疏言趙鼎、李光無罪,嶽飛冤獄應昭雪,因冤案牽連官員應平反,均被采納。為政主張先行自治,方可遠圖,對金主和,反對貿然用兵。張瀎等主戰,一心北伐,得孝宗准許,不經三省樞密院,直接派兵出戰,他聞後極力反對,脅辭相職,遂遭王十朋等人劾罷。後張瀎兵敗宿州,損兵10餘萬,自劾去職。1168年(乾道四年),浩出知紹興府並兼兩浙東路安撫使,1178年(淳熙五年)復為右丞相,奏準起用朱熹等人,7個月後即辭。1180年任少師,薦江浙名士楊簡、陸九淵、葉適、袁燮等15人,俱為所用。後判建康府,1183年致仕歸裏,封太保、魏國公。卒封會稽郡王,後改封越王,謚忠定。歷官三朝,立朝論事雖常與諸大臣不合,但能包容無怨。即使反對自己者,衹要有纔,同樣予以推薦。著有《尚書講義》、《周官講義》、《仙源類譜》、《鄖峰真隱漫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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