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錶
周南 Zhou Na(秦代)召南 Zhao Na(秦代)先秦古歌 Xian Qinguge(秦代)
邶風 Bei Feng(秦代)鄘風 Yong Feng(秦代)王風 Wang Feng(秦代)
祈父之什 Qi Fuzhishen(秦代)衛風 Wei Feng(秦代)鄭風 Zheng Feng(秦代)
齊風 Ji Feng(秦代)魏風 Wei Feng(秦代)唐風 Tang Feng(秦代)
秦風 Qin Feng(秦代)陳風 Chen Feng(秦代)檜風 Gui Feng(秦代)
曹風 Cao Feng(秦代)豳風 Bin Feng(秦代)鹿鳴之什 Lu Mingzhishen(秦代)
白華之什 Bai Huazhishen(秦代)小旻之什 Xiao Minzhishen(秦代)彤弓之什 Tong Gongzhishen(秦代)
北山之什 Bei Shanzhishen(秦代)桑扈之什 Sang Huzhishen(秦代)都人士之什 Dou Renshizhishen(秦代)
文王之什 Wen Wangzhishen(秦代)生民之什 Sheng Minzhishen(秦代)宋玉 Song Yu(秦代)
文王 Wen Wang(秦代)卜子夏 Pū Zixia(秦代)孔伋 Kong Ji(秦代)
曾參 Zeng Shen(秦代)孔鮒 Kong Fu(秦代)申不害 Shen Buhai(秦代)
鄧析 Deng Xi(秦代)管仲 Guan Zhong(秦代)商鞅 Shang Yang(秦代)
文子 Wen Zi(秦代)庚桑楚(庚桑子) Geng Sangchugengsangzi(秦代)關尹子 Guan Yinzi(秦代)
河上公 He Shanggong(秦代)伍子胥 Wu Zixu(秦代)尉繚 Wei Liao(秦代)
風後 Feng Hou(秦代)孫臏 Sun Bin(秦代)吳起 Wu Qi(秦代)
范蠡 Fan Li(秦代)楊南柯 Yang Nake(秦代)秦越人(扁鵲) Qin Yuerenbianque(秦代)
師曠 Shi Kuang(秦代)程本 Cheng Ben(秦代)鶡冠子 He Guanzi(秦代)
李冰 Li Bing(秦代)秦始皇 Qin Shihuang(秦代)秦二世 Qin Ershi(秦代)
秦王子嬰 Qin Wangziying(秦代)樗裏子 Chu Lizi(秦代)
申不害
秦代  战国(前385年前337年)

法傢類 Legalism class《申子》

閱讀申不害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亦稱申子,鄭韓時期人物(今河南新鄭)人。戰國時期韓國著名的思想傢。他在韓為相19年,使韓國走嚮國治兵強。作為法傢人物,以“術”者稱,是三晉時期法傢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於韓都(今新鄭)。其著作《申子》,已失傳,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衹是別人引用的零章斷句,比較完整的衹有《群書治要》捲三六所引《大體篇》。
  
  鄭國滅國之時,申不害年歲約在20~30歲之間。作為一個亡國之賤臣,申不害可能雜學諸說。因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學術理論中都有“術”的成份。有人根據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傢思想的痕跡,認為他是由道入法。這種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僅歸為道法兩傢。
  
  申不害相韓時,韓國已處弱勢。韓昭侯即位不久,頗具雄心,任用賤臣申不害即為一例,申不害才華得有用武之地。
  
  申不害學術思想及變法
  申不害的學術思想,明顯地受到道傢的影響,但他的直接來源是老子還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學思想與慎到有極相似之處,他們都遵循老子的大統一哲學。“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認為,自然運行是有規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認為宇宙間的本質是“靜”,其運動規律是“常”。他要求對待一切事情應以“靜”為原則,以“因”為方法,“因”指“因循”,“隨順”。“貴因”指“隨事而定之 ”,“貴靜”的表現就是“無為”。申不害把這些原則用於人事,構成他的社會哲學思想。“無為”主張的淵源即《老子》的 “絶聖棄智”,申不害的“無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個人作為的“無為”,以便聽取臣下的意見。但是,申不害僅僅把這種“靜因無為”的哲學思想用於“權術” 之中。為了完善這種方法,他進一步發揮《老子》“柔弱勝剛強”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無所作為,衹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種姿態。在關鍵時刻,申子要求君主獨攬一切,决斷一切。申不害的哲學思想,是君主哲學,是政治哲學。這種哲學由道傢的“天道無為”演化發展來,是他的法傢“權術”思想的基礎。
  
  申不害主“術”,但他所說的“術”,是在執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來鞏固君主統治權的。因此他並不是不講“法”與“勢”的。
  
  關於君主的權勢,申不害認識得很清楚。在戰國諸侯爭霸的情形下,君主專製是最能集中全國力量的政權形式,也是爭霸和自衛的最佳組織形式。他說:“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權力的表現,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勢”能。“權勢”是君主的本錢。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義,若懸權衡以秤輕重。”為了說明“法”,他提出“正名責實”的理論。“正名”主張,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這個主張,是名分等級,不得錯亂。與孔子“正名”不同之處在於包括責任、分工的內涵。申子“正名”的意義在於確定了“主處其大,臣處其細”的大原則,而且把這個原則具體化,即把名分按實際情況規定下來,然後進行任命,聽取意見,檢查監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為人君製定的工具。所謂實,也就是君主給臣下規定的責任和職權,是臣下遵從君主的規範。申不害本來是勸戒君主發號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強了君主的個人專製。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權威,而又能製約君主的方法,這是一個二律背反的問題。
  
  什麽是“術”?申不害沒有明確規定。“術”是君主的專有物,是駕馭驅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開的,是臣民的行動準則,而術卻是隱藏在君主心中,專門對付大臣的。申不害說,“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對付大臣是由復雜的社會鬥爭所决定的。春秋戰國時,臣下弒君,釀成習氣。現實告訴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脅不是來自民衆或敵國;而是來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誡君主,對君臣關係要有清醒的認識,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認為,君主有了勢,定了法,其地位還不是穩固的,必須有兩面之術,不然勢與法就會變得威嚴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達。如果以術來聯通勢與法,就如虎添翼,無論動靜,都會使臣下懾服。他的術分兩類,一類是控製術,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責實”,就是講規定職責,考校監督的。還有如君主以靜治動的,無為而治的,這些屬於領導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類是搞陰謀,耍手腕,弄權術。
  
  玩弄權術,當然不是自申不害開始,但他是第一個在理論上的係統研究者,這在官場的政治鬥爭中,很受歷代統治者的喜愛。但從本質上說,無補於穩固政權。因為既然有馭臣之術,必有欺君之方,爾虞我詐,你爭我鬥,加劇了政權的不穩定性。
  
  申不害研究術,有正面的領導控製方法,也有陰謀詭計,我們現在不能說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說,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啓迪後人的。
  
  申不害軼事
  
  申不害“走後門”
  申不害雖然主張按功勞授予官職,但他並沒有以身作則。《戰國策》中就載有一個他“走後門”的故事。有一次,申不害憑籍相國的身份,嚮韓昭公說情,為他的一個堂兄謀求官職。韓昭公不準,於是申不害面“有怒色”。韓昭公就生氣地說:“我施行你的變法主張,是為了治理國傢。現在是聽從你的請求而敗壞你的治國之術,還是施行你的治國之術而廢去你的請求呢?你曾經叫我任人要‘擁功勞,視次第’,現在你有所私求,我究竟該怎麽辦呢?“申不害見勢不妙,衹得避席請罪,慚愧的說:“您真是嚴守法令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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