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人物列錶
湯顯祖 Tang Xianzu(明代)朱權 Zhu Quan(明代)明世宗 Ming Shizong(明代)
夏完淳 Xia Wanchun(明代)徐渭 Xu Wei(明代)唐寅 Tang Yin(明代)
陳繼儒 Chen Jiru(明代)趙友同 Zhao Youtong(明代)方孝孺 Fang Xiaoru(明代)
陳道復 Chen Daofu(明代)薛暄 Xue Xuan(明代)通潤 Tong Run(明代)
李日華 Li Rihua(明代)高啓 Gao Qi(明代)王鏊 Wang Ao(明代)
劉基 Liu Ji(明代)陳子竜 Chen Zilong(明代)楊慎 Yang Shen(明代)
王世貞 Wang Shizhen(明代)顧起綸 Gu Qiguan(明代)謝榛 Xie Zhen(明代)
瞿佑 Qu You(明代)俞弁 Yu Bian(明代)都穆 Dou Mu(明代)
李東陽 Li Dongyang(明代)陸時雍 Liu Shiyong(明代)徐禎卿 Xu Zhenqing(明代)
王世懋 Wang Shimao(明代)朱承爵 Zhu Chengjue(明代)顧元慶 Gu Yuanqing(明代)
羅貫中 Luo Guanzhong(明代)許仲琳 Xu Zhonglin(明代)王陽明 Wang Yangming(明代)
吳訥 Wu Ne(明代)屠隆 Tu Long(明代)歸子慕 Gui Zimu(明代)
於謙 Yu Qian(明代)李先芳 Li Xianfang(明代)鬍震亨 Hu Zhenheng(明代)
朱隗 Zhu Kui(明代)處囊齋主人 Chunangzhaizhuren(明代)安磐 An Pan(明代)
陳霆 Chen Ting(明代)俞彥 Yu Yan(明代)
趙南星
明代  (1550年1627年)

笑林 Humor《笑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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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散麯作傢,明朝後期著名的政治傢, 官至吏部上書,是東林黨的首領之一。字夢白,號儕鶴,別號清都散客。明代高邑(今河北高邑縣)人。萬歷二年(1574)進士,任汝寧推官,歷戶部主事、吏部考功郎中、吏部文選員外郎。上書陳說天下四大害,觸犯時忌,乞歸。萬歷中,起為考功郎中,主持京師地區的宦員審察,他罷黜貪官污吏,遭到訐謗,被嚴旨削職。光宗立,起為太常少卿,遷左都御史。天啓三年(1623),任吏部尚書,被宦官魏忠賢排斥,削籍戍代州至卒。趙南星為明末東林黨重要人物,世以趙南星、鄒元標、顧憲成比擬為漢末的"三君",時稱"東林三君"。
  趙南星散麯雖有拜佛求仙、賞花觀景、風情調笑等閑居無聊之作,但更值得重視的有兩點:一是趙南星一生嫉惡如仇,扶正抑邪,以致宦海浮沉,艱辛備嘗,對於晚明吏治敗壞、官場黑暗,他了若指掌。《芳茹園樂府》中大部分作品又都寫於罷官居傢的30年間,所以多磊落不平之氣,如套麯〔點絳唇〕《慰張鞏昌罷官》、〔點絳唇〕《壽傢君六十五》等,表達了他對"傷了時務,損了人民"的現實的憂慮;二是以俗麯形式寫的男女戀歌,爽朗熱烈,樸直清新,如〔鎖南枝〕、〔折桂令〕、〔喜連聲〕、〔玉抱肚〕等,都表現了他豪辣頑豔的藝術風格。正如尤侗所說:"高邑趙儕鶴塚宰,一代正人也。予於梁宗伯處見其所填歌,乃雜取村謠裏諺,耍弄打諢,以泄其骯髒不平之氣。"(《百末詞餘跋》)
  麯作《芳茹園樂府》 1捲,有明刊本、飲虹□刻本。所著尚有《趙忠毅公集》、《味檗齋文集》、《史韻》、《學庸正說》等。
  面對當時黑暗腐朽的政治,趙南星"慨然以整齊天下為任",進行改革。他的政治改革思想及實踐,在當時曾起過積極作用,對我們今天的改革仍有藉鑒意義。
  
  一、振紀綱自皇帝始
  
  明代後期,皇帝怠政庸懦,紀綱廢壞,政治極端黑暗腐朽,明王朝的統治岌岌可危。明神宗朱翊鈞是歷史上有名的懶惰皇帝。由於在册立太子問題上不能遂意,加上對政事的日益厭倦等,明神宗在親政後長期"晏處深宮",不理朝政,"郊廟弗躬,朝講希禦,封章多滯",怠於政事。神宗怠政,對當時政治影響極壞。擇要言之,其一,朝政大事因無皇帝旨意而不能及時處理,耽擱拖延,封建國傢機器無法正常運轉,幾於癱瘓。其二,神宗對朝中大臣的交相攻訐不加裁斷,"聽其自為勝負而已","士大夫益縱橫於下",加劇了門戶之爭。其三,傳統的封建倫常被破壞殆盡,紀綱廢弛,吏治敗壞,"賄賂日張","風俗大壞"。其後的明熹宗則為庸懦之主,宦官魏忠賢專製朝政,"恣威服惟己意",朝中群小肆虐,"士習漸衰,莫此為盛"。因此,明代後期政治的敗壞,很大程度上是由皇帝怠政庸懦造成的。
  趙南星對當時的形勢和弊政有較為清醒的認識。為了輓救明王朝的統治危機,他呼籲進行政治改革。他認為,政治改革的關鍵是最高統治者──皇帝改變作風,帶頭遵守封建紀綱。他指出,"國是"是"皇上之國是","惟皇上能定之","皇上一身,天下之大紀綱也",因此振紀綱必"自皇上始"。他認為,衹要皇帝能改變作風,回到封建傳統秩序的軌道上來,紀綱廢弛的現象可以得到扭轉,天下大治則不難達到。否則,即使有志大臣百計補救,也不會收到什麽好的效果。在一份奏疏中,他說:"臣等雖焦心苦思,不如皇上之一念足以孚格蒼穹;臣等雖敝吻燥舌,不如皇上之一言足以鼓舞四海;臣等雖鞠躬殫力,不如皇上之一舉動足以維新宇宙"。在一封信中,趙南星流露出同樣的思想:"天下事不意如此,視我輩薄遊時便如隔世。雖有麯逆梁公,縛手無策。惟在至尊一念轉移,太平可立見。不者,十周公何能為也"?
  認識到了明代後期政治黑暗腐朽的根源,趙南星遂力圖改革,對皇帝進行勸諫,希望其"一念猛省",頓改前非。他先後上《覆新建張相公定國是振紀綱疏》、《覆陳侍禦整頽綱疏》等奏疏,要求當朝皇帝"時禦朝講,數見大臣,勤理萬機,務求至當"。
  確實,在封建社會中,政治改革必須從最高領導層──皇帝開始。綱舉目張,衹有皇帝首先改變作風,帶頭實行改革,才能真正保證改革的順利進行,改革也才能取得成功。因此,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是極有遠見的,不失為醫治當時弊政的一劑良方。倘若明神宗、明熹宗能聽從趙南星等人的規諫(當時有此主張者還有很多),改變作風,親勤理政,明王朝日益"潰敗决裂、不可振救"的趨勢是可以暫時遏製的,歷史發展也會是另外一個樣子,萬歷初年張居正改革可以為證。但是,在一個專製皇權高度發達的社會中,除非特殊情況,作為一國之主的皇帝是至尊無上的,大臣對皇帝的鬍作非為僅有諷諫之權,諷諫不成則無如之何。明代後期的社會狀況正是如此。趙南星等人的建議被皇帝當成耳邊風,根本聽不進去,依然我行我素。這,就使趙南星的振紀綱自皇帝始的主張無法實施,也難以見到成效。
  
  二、去邪用正
  
  封建官吏是皇帝藉以統治百姓的工具,國傢法令的推行、錢糧賦稅等的徵收等無不要通過大量的封建官吏來執行和實施。因此,封建官吏是皇權構成中的重要因素,其邪正、賢否直接關係着封建國傢的治亂。歷代封建王朝,為了所謂的長治久安,多采取各種措施,慎選官吏,罷黜邪佞,引用正人。
  明代後期,由於皇帝怠政庸懦,"賢姦雜用",朝中"君子"與"小人"並立。萬歷年間,廷臣以在"國本"之爭等事件中抗諫直言和依唯皇帝明顯地分為了兩派,前者主張盡早册立太子,並與明神宗的鬍作非為展開鬥爭,以顧憲成、趙南星等為代表,逐漸形成東林黨。後者依唯皇帝,人數雖少,但因有皇帝和部分首輔作後臺,氣焰囂張,勢力很盛,先後結為齊、楚、浙等黨,"聲勢相倚,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天啓初年,明熹宗在東林黨人的輔佐下改革弊政,大量引用正人,一時"東林勢盛,衆正盈朝"。但不久,宦官魏忠賢擅權,搜羅、起用遭排擊的東林反對派,"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打擊、殘害正直的東林黨人,"濫賞淫刑,忠良慘禍","億兆離心"。
  趙南星自小接受了封建正統教育,力主為政須"親賢臣"、"遠小人",提倡用正去邪。趙南星認為,"君子"(賢臣)在位則國傢安定,天下的治、亂與君子的進用與否,即"君子之氣"的"伸"、""有直接關係,所謂"天下之所以治安者,君子之氣恆伸也。而天下之所以危亂者,君子之氣恆鬱也"。生活於明代後期,他對邪佞猖獗有更深刻的體會。他分析這種情況形成原因和危害說:"天下之亂,亂於容惡。容惡者,寬身保富貴之術也。人皆自容其惡,慮人之不容也,而亦容人之惡。自容而惡愈甚,人人互相容而惡日多。惡人多而善人少,善人必不見容,此孟子所謂率獸食人者也,天下安得不亂"。這是對明代後期邪佞當權的揭露和控訴。趙南星認為,要使天下大治,就必須不容"惡",去"惡人",與邪佞展開堅决鬥爭。
  趙南星曾為官吏部、都察院,主管官吏的考察、任免等,因此他得以把用正去邪的思想主張用於實踐中。
  官吏的考核是辨別邪、正的重要依據,是决定去取的基礎,趙南星對之特別重視。他抨擊了當時的考核不實,指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往往彼此勾結,互相包庇,使考核徒為虛文,因此導致"賢姦雜用",朝政隳壞。為了保證考核得實,他提出,當撫按考察後,"即將其所舉、劾,令河南道發單各道,一一細加咨訪,如考察之例";在吏部考功司、都察院河南道及吏科"各立薦舉簿一扇",每遇撫按舉、劾疏至,即記錄在案,以備對照,"濫舉必罰";內、外官員"互相覺察","若有不公不法,通同故縱,以致屬下舉首、百姓告發,俱當連坐"。
  在考核得實的基礎上,趙南星主張秉公澄汰。他在主持澄汰時,公開宣佈:"事有益於國傢,即所當為。人有合於道義,即所當與。本無可避之嫌"。對邪佞之臣,他堅决懲處,毫不手軟。早在任文選員外郎時,他就上《剖露良心疏》,所抨擊者,如左都御史吳時來、左副都御史詹仰庇、少詹事黃洪憲、給事中唐堯欽、御史蔡係周、孫愈賢等,"皆衆論不予者"。萬歷二十一年(1583年),他與吏部尚書孫鑨主持大計,"首黜所親都給事中王三餘及(孫)鑨甥、文選員外郎呂胤昌,他附麗政府及大學士趙志臯弟皆不免"。天啓三年(1623年),他以左都御史佐主京察,以故給事中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四人"先朝結黨亂政",置於"不謹"而黜之,"他所澄汰,一如為考功時"。對於正直之臣,趙南星極力推用。為吏部尚書時,他"益搜舉遺佚,布之庶位。高攀竜、楊漣、左光鬥秉憲,李騰芳、陳於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輩悉置卿貳。而四司之屬,鄒維璉、夏嘉遇、張光前、程國祚、劉廷諫亦皆民譽"。
  趙南星的去邪用正思想和實踐,說到底就是打擊以齊(亓詩教、趙興邦)、楚(官應震、吳亮嗣)、浙等黨為代表的邪佞之臣,引用以東林黨為代表的正直之臣,因而沒有擺脫當時廷臣的門戶之爭。但是,由於東林黨人代表了維護傳統封建秩序的勢力,一定程度上又能反映廣大人民的利益和呼聲,因此得到當時社會各階層的廣泛支持和擁護。邪黨人士則多屬貪贓無恥之徒,為百姓所恨,為公論所鄙。趙南星作為東林黨的首領之一,其去邪用正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明代後期社會各階層的共同心願,故而一時頗得好評。如,萬歷二十一年(1593 年)京察後,"國論大快,謂二百年計典絶調"。天啓年間,他舉用名德舊臣,中外"忻忻望治"。
  不過,由於趙南星去邪用正實踐得不到皇帝的支持,而且直接觸犯了當權者的利益,因此難以持久,並取得實效,趙南星本人也受到打擊迫害。前述上《剖露良心疏》後,給事中李春開"媚衆糾(趙)南星",趙南星被迫"引疾歸"。前述京察後,"政府大不堪",不久趙南星即坐莫須有之罪而斥為民。天啓年間,他廣引正人,"而小人側目",滋欲去之。給事中傅櫆遂以鄒維璉改吏部而"己不與聞","首假汪文言發難",劾趙南星"紊舊製,植私人",趙南星又被迫乞休。
  
  三、改革官場作風
  
  明代後期,吏治敗壞是政治黑暗腐朽的一個重要方面。當時,官吏們多置國計民生於不顧,任上鬍作非為,官場中歪風盛行。其一,是貪污之風盛行。大小官吏為了滿足自己窮奢極侈的腐朽生活的需要,任上多恣意盤剝,大肆貪污,趙南星稱"今有司所在貪殘,上下雷同"。其次,是"幹進"之風盛行。為了謀求仕途升遷和得意,一些無恥之徒又用剝削來的錢財大行賄賂,籠絡上官,甚至公開求官乞爵。趙南星揭露說:"今之士人,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以囑托為當然,以徇情為盛德,以請教為謙厚"。其三,重交際、忽政事之風盛行。在法度廢弛的大背景下,官吏們多置政務於腦後,把大量時間花在交際上,政府行政效率極低。趙南星描述這股歪風說:每天上午,盥櫛未畢,"客已到門","彼往此來,踵相隨屬";到了午時,交際完畢,然後入衙門,"以昏倦之餘"料理公事,日日如此。
  對於這些歪風,趙南星主張堅决予以扭轉。
  趙南星主張嚴懲貪官污吏。他指出,官吏的貪污盤剝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今士人一為有司,往往不期月而致富。問其所以,率由條鞭法行,錢糧經有司之手,重收而取羨餘,是加派無已也。有司之貪如此,民安得不為盜?小盜起,而大盜隨之,皆有司為之竿也"。因此,他提出要堅决剎住貪污之風。在一份奏疏中,他建議:"以後穢跡昭彰者,撫按先行究問確實,而後具奏追贓","如有聽囑受賄、麯為庇護者,容臣等參奏重處,庶貪風漸息,而亂萌可消"。天啓四年(1624 年),有御史崔呈秀巡按淮、揚還,"贓私巨萬,穢聲流傳"。左都御史高攀竜"盡發其貪污狀",趙南星"議戌之","詔革職候勘"。
  趙南星主張對幹進之風加以遏止。首先,他提出禁止官吏間的行賄受賄,尤其是當時盛行的饋送"書帕"之風。明初,地方官入京,見長官送禮,具一書一帕,稱" 書帕"。萬歷以後,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統治階級的腐化,地方官的進獻已改為金銀珠寶,但仍沿稱"書帕"。官吏們以書帕形式公行賄賂,數額很大,"自十二金而至一百,有至二百封者"。趙南星一針見血地指出,官員行賄的目的,無非是營求升遷,為自己謀取私利,所謂"人人皆為吏部,財能賈爵;處處俱是傍門,面皮世界,書帕長安"。他認為,"簠簋濫則彈壓輕",因此請"戒上官毋得受守令貢獻"。其次,他主張對乞官者加以嚴懲。其時,每當吏部主管官員退朝,乞官者即三、五成群,"如墻而遮留之","講升,講調,講地方,講起用。既唯阿矣,則又有遮留者,恆至嗌幹舌敝而後脫","比至署中,則以私書至","不從則又為書切責之,以為違公論,必如所求而後已"。趙南星入主吏部後,"素疾其弊,銳意澄清,獨行己志,政府及中貴亦不得有所幹請,諸人憚其剛嚴,不敢犯"。即使這樣,當時還是有個別人要以身一試:有一給事為貲郎求????運司,趙南星即註貲郎王府,而出給事於外;知縣石三畏貪,夤緣將行取,趙南星亦置之王府,史稱" 時進士無為王官者,(趙)南星不恤也"。
  趙南星提倡官吏"以全力盡職業",改變重交際、忽政事的行政作風。他指出,以精力充沛的午前交際,而以神氣昏倦的交際後理政,恰恰顛倒了國傢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係,是錯誤的。他首先在吏部進行改革。他與吏部四司官(文選、驗封、稽勳、考功)約定,"每日蚤起,即入衙門,至午後公事既畢,退食私寓,乃與知交往來","至於會推之事,亦欲蚤起入朝,及辰而散,以各營其職"。
  此外,趙南星還抨擊了官場中上官輕待下屬、地方官淫刑作威等不良作風,限於篇幅,不一一詳述。
  趙南星改革官場作風的實踐取得明顯成效,一批貪污、幹進之徒受到了懲處,一定程度地澄清了吏治,提高了行政效率。但是,趙南星也更為邪佞嫉恨。當他與高攀竜議處大貪污犯崔呈秀時,崔呈秀投靠權閹魏忠賢,陰謀翻案,伺機反撲。不久,魏忠賢即矯旨責趙南星等"朋謀結黨",斥為民,尋戌代州。明思宗即位,有詔赦還,巡撫牟志夔為魏忠賢黨羽,"故留滯不聽歸",趙南星"終殞戌所"。趙南星既罷,昔日為其摒棄者無不拔擢,其素所推奬者率遭奇禍,"諸幹進速化之徒,一擊(趙)南星,輒遂所欲"。趙南星的政治改革徹底失敗,他也為改革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四、健全官製
  
  明代後期,尤其是萬歷年間,由於神宗怠政,對官吏不及時任免,政府機構殘缺不全,出現了"人滯於官"、"曹署多空"的現象。如,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十一月,有人稱"部、寺大僚十缺六、七,風憲重地空署數年,六科止存四人,十三道止存五人"。政府機構的殘缺癱瘓,使封建國傢機器不能正常運轉。如,萬歷二十四年(1596年)閏八月,吏部尚書孫丕揚離職,神宗"久不除代","部事盡弛","其年十二月,竟廢大選"。
  趙南星指出,政府機構的殘缺不全,使封建國傢機器難以正常運轉,導致危亡。他以家庭為例說:"千金之傢,必有綱紀之僕,令之召選群僕","群僕不備,則必有所缺","其傢鮮有不敗者"。家庭缺僕則敗,國傢缺官也難免衰亡,因此趙南星主張及時地選補缺官,健全官製。
  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等事宜,在六部中職責最重。其四司官額設十五人,但天啓初僅有八人,"事多廢弛"。趙南星主吏部,"不得已而就近推補,命下,即時就道,依限而至。其遠而不能待者,亦就近調補"。四司官補齊後,趙南星仍覺不敷行政,遂上疏請增司屬,"起在籍之近者,不拘資序",部司郎中等官有賢能者,"間一調之,或一處二人,以為目前蛩蟨之助"。這個建議,也得到明熹宗的同意。對於詔書起用而不願就職者,趙南星則催其赴任,力爭早日把封建國傢機器納入正常運轉軌道。
  趙南星催補缺官的努力在當時起了積極作用。天啓初年,"衆正盈朝"、封建國傢機器恢復正常運轉局面的迅速形成,不能不說與趙南星的健全官製實踐緊密相關。
  
  趙南星對明代後期政治改革提出了一些富有見地的思想主張,並勇敢地付諸實踐,在當時取得明顯的成效,對清明政治起了很好的作用,應予以肯定。但是,也應指出,趙南星在朝時間很短,且職僅至吏部尚書,所以他的政治改革基本上局限於整頓吏治,而對皇帝怠政庸懦、宦官專權等無能為力。他認識不到所有這些黑暗腐朽現象是封建專製制度的痼疾,徹底消除這些現象的唯一途徑是打碎封建制度,這反映出他的時代和階級局限,也是他改革失敗並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根本原因。趙南星的政治改革思想和實踐,在今天仍有藉鑒意義。
  現在高邑縣城還保留這趙南星的祠堂,高邑有條路被命名為“南星路”,以紀念這位高邑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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