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
1567年~
1624年)
字在杭,號武林、小草齋主人,晚號山水勞人。長樂縣江田人。後隨父居福州。明萬歷二十年(1592年)進士,歷任湖州、東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員外郎,曾上疏指責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財,受到神宗嘉奬。奉命治理河流,一年大功告成,並寫成《北河紀略》,記載河流本末和歷代治河利弊。天啓元年(1621年)任廣西按察使,升廣西右布政使。親理政事,力革積弊;在邊境,置官增兵,防止外患;能較好處理少數民族矛盾;整頓????政,
活躍經濟,人民生活隨之好轉。肇淛博學多才,擅長詩文,與徐熥、徐火勃、曹學佺等結社論詩。入仕後,歷遊川、陝、兩湖、兩廣、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詠。其詩雄邁蒼涼,寫實抒情,為當時閩派詩人的代表。傢富藏書,肇淛曾與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一生勤於著述,寫作大量筆記小品。所著《五雜俎》,多記掌故風物,為明代一部有影響的博物學著作。另著有《文海披沙》、《吏考》、《粵東末議》、《泊臺餘墨》、《百粵風土記》、《晉安藝文志》、《鼓山志》、《雪峰志》、《史觽》、《滇略》、《長溪瑣語》、《小草齋詩話》、《小草齋集》、《方廣岩志》、《太姥山志》、《支提山志》等;還助修《福州府志》和《永福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