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 人物列錶
范蠡
秦代  春秋末(前536年前448年)

閱讀范蠡在百家争鸣的作品!!!
  字少伯,春秋末期的政治傢、軍事傢和經濟學家。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我囯長達五千餘年的封建傳統,均以“士、農、工、商”為列,士為首,商為末,直至宋朝,尚有商人穿鞋必須着一黑一白之劣規,故范蠡一生雖有輝煌業績,然終因棄官經商的經歷使他無緣與歷史名人共同載入史册。
  
  公元前四九六年前後入越,輔助勾踐廿餘年,終於使勾踐於公元前四七三年滅吳。范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遂乘舟泛海而去。後至齊,父子戮力耕作,緻産數十萬。齊人聞其賢,使為相。范蠡辭去相職,定居於陶(今山東定陶西北),經商積資巨萬,稱“陶朱公”。
  
  范蠡既能治國用兵,又能齊傢保身,是先秦時期罕見的智士,史書概括其平生“與時逐而不責於人”。
  
  簡介
  
  他出身貧寒,但聰敏睿智、胸藏韜略,年青時,就學富五車,上曉天文、下識地理,滿腹經綸,文韜武略,無所不精。然縱有聖人之資,在當時貴胄專權、政治紊亂的楚國,范蠡卻不為世人所識。
  
  周景王二十四年(公元前496年),吳國和越國發生了槜李之戰(今浙江嘉興),吳王闔閭陣亡,因此兩國結怨,連年戰亂不休,周景王二十六年(公元前494年),闔閭之子夫差為報父仇與越國在夫椒(今江蘇太湖中洞庭山)决戰,越王勾踐大敗,僅剩5000兵卒逃入會稽山,范蠡遂於勾踐窮途末路之際投奔越國,獻“卑辭厚禮,乞吳存越”之策。議和後“人待期時,忍其辱,乘其敗……”“持滿而不溢,則於天同道,上天會佑之;地能萬物,人應該節用,這樣則獲地之賜;扶危定傾,謙卑事之,則與人同道,人可動之。” 他嚮勾踐慨述“越必興、吳必敗”之斷言,進諫:“屈身以事吳王,徐圖轉機。”。被拜為上大夫後,他陪同勾踐夫婦在吳國為奴三年,“忍以持志,因而礪堅,君後勿悲,臣與共勉!”
  
  三年後歸國,他與文種擬定興越滅吳九術,是越國“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策劃者和組織者。為了實施滅吳戰略,也是九術之一的“美人計”,范蠡親自跋山涉水,終於在苎蘿山浣紗河訪到德才貌兼備的巾幗奇女——西施,在歷史上譜寫了西施深明大義獻身吳王,裏應外合興越滅吳的傳奇篇章。范蠡事越王勾踐二十餘年,苦身戮力,卒於滅吳,成就越王霸業,被尊為上將軍。
  
  “吳王亡身余杭山,越王擺宴姑蘇臺。”在舉國歡慶之時,范蠡急流勇退,遂與西施隱姓埋名、泛舟五湖。
  
  後來,他輾轉來到齊國,變姓名為鴟夷子皮,帶領兒子和門徒在海邊結廬而居。戮力墾荒耕作,兼營副業並經商,沒有幾年,就積纍了數千萬傢産。他仗義疏財,施善鄉梓,范蠡的賢明能幹被齊人賞識,齊王把他請進國都臨淄,拜為主持政務的相國。他喟然感嘆:“居官致于卿相,治傢能緻千金;對於一個白手起傢的布衣來講,已經到了極點。久受尊名,恐怕不是吉祥的徵兆。”於是,纔三年,他再次急流勇退,嚮齊王歸還了相印,散盡傢財給知交和老鄉。
  
  一身布衣,范蠡第三次遷徙至陶(今山東定陶西北),在這個居於“天下之中”(陶地東鄰齊、魯;西接秦、鄭;北通晉、燕;南連楚、越。)的最佳經商之地,操計然之術(根據時節、氣候、民情、風俗等,人棄我取、人取我與,順其自然、待機而動。)以治産,沒出幾年,經商積資又成巨富,遂自號陶朱公,當地民衆皆尊陶朱公為財神,乃我國道德經商——儒商之鼻祖。
  
  史學家司馬遷稱:“范蠡三遷皆有榮名。”;史書中有語概括其平生:“與時逐而不責於人”;世人譽之:“忠以為國;智以保身;商以致富,成名天下”。
  
  軍事宗旨
  
  強則戒驕逸,處安有備;弱則暗圖強,待機而動;用兵善乘虛蹈隙,出奇製勝。為後世稱道並沿用。
  
  經濟思想
  
  “勸農桑,務積𠔌”、“農末兼營”、“務完物、無息幣”、“平糶各物,關市不乏,治國之道也。”、“夏則資皮、鼕則資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 等至今對現代的經濟建設也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著作
  
  《計然篇》;在《國語·越語下》《史記·貨殖列傳》中均有記載;《漢書·藝文志》記有范蠡兵法二篇,但皆已流失。
  陶朱公著有《陶朱公理財十二則》(可能是後人所托),內容如下:
  能識人:知人善惡,賑目不負。
  能用人:因財器便,任事可賴。
  能知機:善貯時宜,不致蝕本。
  能倡率:躬行以率,觀感自生。
  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能敏捷:猶豫不决,到老無成。
  能接納:禮義相交,顧客者衆。
  能安業:棄舊迎新,商賈大病。
  能辯論:生財之道,開引其機。
  能辦貨:置貨不拘,獲利必多。
  能收帳:勤謹不怠,取討自多。
  能還帳:多少先後,酌中而行。
  根據陶朱公的經商思想加工整理而成的《陶朱公生意經》,又稱《陶朱公商經》、《陶朱公商訓》或《陶朱公經商十八則》,至今仍在定陶一帶流傳。《陶朱公生意經》內容如下:
  生意要勤快,懶惰百事廢。
  用度要節儉,奢華錢財竭。
  價格要證明,含糊爭執多。
  賒欠要證人,濫欠血本虧。
  貨物要面驗,濫入質價減。
  出入要謙慎,潦草錯誤多。
  用人要方正,歪斜托付難。
  優劣要細分,混淆耗用大。
  貨物要修正,散漫查點難。
  期限要約定,馬虎失信用。
  買賣要隨時,拖延失良機。
  錢財要明慎,糊塗弊端生。
  臨事要盡責,委托受害大。
  賬目要稽查,懈怠資本滯。
  接納要謙和,暴躁交易少。
  主心要寧靜,妄動誤事多。
  說話要規矩,浮躁失事多。
  工作要精細,粗糙出劣品。
  
  生平大事年表
  
  公元前536年(魯昭公六年、楚靈王五年)范蠡出生宛地三戶邑,其時孔子十五歲。
  
  公元前516年(魯昭公二十五年、楚平王十三年、吳王僚十一年);宛令文種見范蠡,范蠡時年二十歲。
  
  公元前511(魯昭公三十一年、楚昭王五年、吳闔閭四年);范蠡邀文種入越,時年范蠡二十五歲。
  
  公元前494年(魯哀公三年、楚昭王二十二年、越勾踐三年);勾踐兵敗西於會稽山,始重用范蠡、文種等。范蠡時年42歲。
  
  公元前493年(魯哀公二年、楚昭王二十三年、越勾踐四年);勾踐、范蠡君臣入吳為奴,范蠡時年43歲。
  
  公元前490年(魯哀公五年、楚昭王二十六年、越勾踐七年、吳夫差六年);勾踐、范蠡君臣離吳返越,范蠡時年46歲。
  
  公元前486年(魯哀公九年、楚惠王三年、越勾踐十一年、吳夫差十年);勾踐欲起兵伐吳,范蠡勸阻,范蠡時年50歲。
  
  公元前484年(魯哀公十一年、楚惠王五年、越勾踐十三年、吳夫差十二年);吳再次伐齊,占於艾陵,越王君臣朝見吳王,君臣皆有賄賂,進一步麻痹吳人,夫差殺伍子胥。范蠡時年52歲。
  
  公元前482年(魯哀公十三年、楚惠王七年、越勾踐十五年、吳夫差十四年);吳、晉黃池之會,越師乘機襲擊吳國,大敗之,殺吳太子等,年底吳越講和。范蠡時年54歲。
  
  公元前479年(魯哀公十六年、楚惠王十年、越勾踐十八年、吳夫差十七年);越興師伐吳,兵至於五湖。范蠡時年57歲。
  
  公元前478年(魯哀公十七年、楚惠王十一年、越勾踐十九年、吳夫差十八年);三月,越伐吳、吳師還戰於笠澤、雙方夾吳鬆江而陣、越人大敗吳師。范蠡時年58歲。
  
  公元前475年(魯哀公二十年,楚惠王十四年,越勾踐二十二年,吳夫差二十一年);十一月越圍吳、范蠡采用圍而不攻的戰略,令吳師自潰。范蠡時年61歲。
  
  公元前473年(魯哀公二十二年,楚惠王十六年,越勾踐二十四年,吳夫差二十三年);年底,越滅吳,夫差自殺,范蠡時年63歲。
  
  公元前468年(魯哀公二十七年,楚惠王二十一年,越勾踐二十九年);越王實現霸業,范蠡即泛舟五湖,時年68歲。
  
  公元前465年,越王勾踐卒,時年范蠡71歲。
  
  公元前448年,范蠡卒,時年88歲!
  
  民間傳說中的范蠡
  
  范蠡是越王勾踐的大臣,足智多謀,幫助越王打敗了吳王,成就了霸業。慶功會上獨少范蠡,原來他隱姓埋名,逃到了齊國去了,臨行前給另一個功臣文種寫了一封信說:“高鳥己散,良弓將藏;狡兔已盡,良犬就烹。夫越王為人,長頸鳥喙,鷹視狼步,可與共患難而不可與其處樂,子若不去,將害於子。”文種不信,終成劍下之鬼。范蠡在齊國經營農業和商業,發了大財,他把金錢看得很淡薄,把錢財都分散給窮朋友和疏遠的親戚。范蠡能發傢致富,又能散財,在人們心目中是難得的活財神。
  
  是誰要了范蠡兒子的命
  
  關於范蠡,除了他輔佐越王句踐成就大業、功成身退等事跡之外,司馬遷還在《史記》中講了一件事:
  范蠡一傢離開越國,先在齊國住了一段時間,後又到了陶地。他認為陶地道路通暢,做生意可以發財致富,於是自稱陶朱公,與自己的兒子一齊做了商人,沒過多久就積纍了豐厚的傢資。
  在陶地,朱公生了小兒子。小兒子長大後,陶朱公的二兒子因為殺人被楚國拘捕了。自古以來,凡是傢有千金的犯人不會在鬧市中被處死,因此,朱公决定派小兒子去探望二兒子,並讓他帶一千鎰黃金。就在小兒子即將出發時,大兒子說:“我是長子,現在弟弟犯了罪,父親不派我去,卻派小弟,說明我是不肖之子。”說完就要自殺。其母見狀就對朱公說:“現在派小三子去,未必能救老二的命,但眼看老大說自殺就自殺,該如何是好?”不得已,朱公衹好派大兒子去,並寫了一封信要他送給舊日的好友莊生,同時交代說:“你到楚國後,把金子送到莊生傢,一切聽從他的吩咐,千萬不要與他發生爭執。”
  老大到了楚國,依照父親的囑咐如數嚮莊生進獻了黃金。莊生說:“你現在趕快離開,千萬不要留在這裏,即使在你弟弟釋放後,也不要問原因。”老大口中答應,但並沒有真的離開,而是偷偷留在了楚國,並用自己另外私帶的黃金賄賂楚國主事的達官貴人。
  莊生由於廉潔正直而聞名於楚國,從楚王至下,對他都很尊重。黃金送來後,他對妻子說:“這是陶朱公的錢,以後全部還給他,千萬不要動用。”
  莊生找了一個機會入宮見楚王,以天象有變將對楚國有危害為由勸楚王實行德政,楚王於是準備實行大赦。接受了賄賂的楚國達官貴人把這一消息告訴了老大。他尋思,既然實行大赦,弟弟自然可以釋放了,那一千鎰黃金不就等於白白給莊生了嗎?於是他又返回見莊生。莊生一見他驚奇地問:“你沒有離開嗎?”長子說:“沒有,當初我為弟弟的事情而來,現在楚國要實行大赦了,我的弟弟自然可以得到釋放,所以特來嚮您告辭。”莊生聽出了話裏的意思就說:“你自己到房間裏取黃金吧。”老大暗自慶幸黃金失而復得。
  莊生因為遭到長子的愚弄而深感羞愧,他又入宮會見楚王,說:“現在,外面很多人都在議論陶地富翁朱公的兒子殺人後被關在楚國,他傢派人用金錢賄賂君王左右的人,因此並不是君王體恤楚國人而實行大赦,而是因為朱公兒子纔大赦的。”楚王聽罷大怒,於是他命令先殺掉朱公的兒子,之後纔下達大赦的詔令。
  長子衹好帶着弟弟的屍體回傢了。母親和鄉鄰們都十分悲痛,衹有朱公笑着說:“我就知道老大救不了老二,不是他不愛自己的弟弟,衹是他從小就與我生活在一起,經受過各種苦難,知道生活的艱難,所以把錢財看得很重。而老三一生下來就在蜜罐子裏,哪裏知道錢財來得不易,棄之也毫不吝惜,本來我是打算讓他去的。老大不能棄財,所以最終害了自己的弟弟,這很合乎事理的,不要悲痛了。我日夜盼的也就是老二的屍首能回來。”
  無疑,上述故事進一步表現了范蠡非凡的識人眼力,同時也驗證了中國的一句古語:“知子莫如父。”
  拋開老二殺人償命、咎由自取不談,可以說是莊生要了小二子的命,而讓莊生作此决定的是長子,所以是他要了弟弟的命,而他又是朱公在孩子母親要求下纔派去的,可母親也是出於無奈……那麽,究竟是誰要了小二子的命呢?
  是朱公。倘若他真想救出兒子,此前完全可以把利害關係嚮大兒子講明,但他衹是草草交代了幾句。他難道不是在用長子的行為、次子的生命證明自己的眼力嗎?
  
  (出自《世說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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