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人物列錶
蔣春霖 Jiang Chunlin(清代)朱彝尊 Zhu Yizun(清代)陳廷敬 Chen Tingjing(清代)
倉央嘉措 Tshangs-dbyangs-rgya-mtsho(清代)普荷 Pu He(清代)鄭燮 Zheng Xie(清代)
金農 Jin Nong(清代)惲壽平 Yun Shouping(清代)汪士慎 Wang Shishen(清代)
張大受 Zhang Dashou(清代)寧調元 Ning Diaoyuan(清代)吳淇 Wu Qi(清代)
李方膺 Li Fangying(清代)俞樾內子 Yu Yuenazi(清代)俞樾 Yu Yue(清代)
宋犖 Song Luo(清代)律然 Lv Ran(清代)曹雪芹 Cao Xueqin(清代)
納蘭性德 Na Lanxingde(清代)錢謙益 Qian Qianyi(清代)吳偉業 Wu Weiye(清代)
顧炎武 Gu Yanwu(清代)顧貞觀 Gu Zhenguan(清代)陳維崧 Chen Weisong(清代)
王士禎 Wang Shizhen(清代)查慎行 Cha Shenhang(清代)袁枚 Yuan Mei(清代)
黃景仁 Huang Jingren(清代)龔自珍 Gong Zizhen(清代)黃遵憲 Huang Zunxian(清代)
秋瑾 Qiu Jin(清代)何文煥 He Wenhuan(清代)馮班 Feng Ban(清代)
王夫之 Wang Fuzhi(清代)孫濤 Sun Tao(清代)郭麟 Guo Lin(清代)
楊夔生 Yang Kuisheng(清代)萬斯同 Mo Sitong(清代)佚名 Yi Ming(清代)
章學誠 Zhang Xuecheng(清代)江詒 Jiang Yi(清代)林則徐 Lin Zexu(清代)
湯鵬 Shang Peng(清代)趙執信 Zhao Zhixin(清代)梁章鉅 Liang Zhangju(清代)
葉煒 She Hui(清代)吳慶坻 Wu Qingchi(清代)方瀎師 Fang Junshi(清代)
陳裴之 Chen Peizhi(清代)汪輝祖 Wang Huizu(清代)瀋祥竜 Shen Xianglong(清代)
孫元衡 Sun Yuanheng(清代)劉傢謀 Liu Gumou(清代)王凱泰 Wang Kaitai(清代)
瀋德潛 Shen Deqian(清代)王奕清 Wang Yiqing(清代)汪森 Wang Sen(清代)
乾隆 Qian Long(清代)宋湘 Song Xiang(清代)韓崶 Han Feng(清代)
施琅
清代  (1621年1696年)
籍貫: 河南固始

軍事紀實 arm record of actual event; on-the-spot report《靖海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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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尊候,號琢公,福建晉江竜湖鎮衙口人,祖籍河南省固始縣方集鎮。清初著名將領。生於天啓元年(1621年),卒於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早年,他是鄭芝竜的部將,順治三年(1646年)隨鄭芝竜降清。不久,由於鄭成功的招攬,入海加入鄭成功的抗清隊伍,成為鄭軍中一員虎將,積極參與抗清活動。後因與鄭成功交惡,釀成父親和弟弟被殺的大禍,他再次投清。他先後擔任副將、總兵、水師提督,參與清軍對鄭軍的進攻和招撫。
  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軍平臺,之後,他積極呼籲清廷在臺灣屯兵駐守,力主保臺固疆。他為今時的祖國作出了傑出的貢獻,受到廣泛的贊譽,但也為一些人所詬病。對施琅的評價是一個海內外史學界較有爭議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史學觀點的不同。那究竟該怎樣評價這樣一個歷史人物呢?編輯者以為,評價一個歷史人物應當把他放到特定的歷史背景下,觀察其具體的實踐活動對當時社會以及歷史所産生的影響,這樣才能客觀和公正的對歷史人物編輯更優質的詞條。
  收復臺灣
  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奉旨專徵臺灣,統帥福建舟師迅速攻取澎湖,爾後,利用有利的態勢,主動、積極地招撫臺灣鄭氏集團,促使鄭氏集團放棄抵抗而就撫。臺島不戰而下。
  其時,清廷內部對臺灣地位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是否留臺存在爭議。施琅站在維護國傢的一統和安全,鞏固沿海地區的社會秩序和保護中國的海洋權益的高度,上疏力主留臺衛臺。在分管兵部的東閣大學士(宰相)潘湖叟黃錫袞的支持下,施琅(乃分管兵部的內閣大臣潘湖叟黃錫袞的妹夫)的真知灼見打動了康熙帝和朝中大臣,清廷終於决定在臺灣設府縣管理,屯兵戍守。此後,臺灣除了在甲午戰後曾被日本侵占五十年外,再也沒有離開過祖國的懷抱。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裏,東南海疆寧靖,兩岸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經濟文化得到長足的進步。
  鄭經接替鄭成功後,由於內部陳永華(鄭剋臧嶽父)和馮錫範(鄭剋塽嶽父)發生內訌。病中的鄭經把政務交由長子鄭剋臧處理,剋臧聰明能幹,做事井井有條,從來沒有過失,也很受鄭經的寵愛和信任。鄭經病逝後,馮錫範毒死鄭剋臧,立11歲的傀儡鄭剋塽為延平王,馮錫範專橫,貪贓枉法,大失人心。
  1664年施琅建議,乘他率兵攻取金廈新勝,“進攻澎湖,直搗臺灣”,使“四海歸一,邊民無患”。
  
  1667年,孔元章赴臺招撫失敗後,施琅即上《邊患宜靖疏》,次年又寫《盡陳所見疏》,強調“ 從來順撫逆剿,大關國體”,不能容許鄭經等人頑抗,盤踞臺灣,而把五省邊海地方劃為界外,使“賦稅缺減,民睏日蹙”;必須速討平臺灣,以裁防兵,益廣地方,增加賦稅,俾“民生得寧,邊疆永安”。他分析雙方的力量,指出臺灣“兵計不滿二萬之從,船兵大小不上二百號”,他們之所以能占據臺灣,實賴汪洋大海為之禁錮。而福建“水師官兵共有一萬有奇,經製陸師及投誠官兵為數不少”,衹要從中挑選勁旅二萬,足平臺灣。他主張剿撫兼施,從速出兵徵臺,以免“養癰為患 ”。施琅這一主張,受到以鰲拜為首的中央保守勢力的攻擊,以“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馳驅製勝,計難萬全”為藉口,把他的建議壓下來。施琅的議諫被束之高閣,甚至裁其水師之職,留京宿衛,長達13年,但他仍然矢志復臺報仇,堅韌不拔。在京之日,他註視福建沿海動嚮,悉心研究風潮信候,“日夜磨心熟籌”,以俟清廷起用。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十月,清政府平定了“三藩”之亂後,施琅終於在李光地等大臣的力薦下,復任福建水師提督之職,加太子少保銜。他回到廈門後,便“日以繼夜,廢寐忘食,一面整船,一面練兵,兼工製造器械,躬親挑選整搠”,歷時數月,使原來“全無頭緒”的水師“船堅兵練,事事全備”。
  1683年6月14日,施琅督率軍由銅山出發,很快攻剋了鄭氏集團在澎湖的守軍劉國軒部,此後,施琅又一面加緊軍事行動,一面對占據臺灣的鄭氏集團施以招撫。在施琅大軍壓境之下,鄭剋塽茫然的說:“人心風鶴,守則有變;士卒瘡痍,戰則難料。還是應當請降,以免今後追悔莫及。”鄭剋塽畢竟是聰明的,聽從了劉國軒的勸告。
  8月13日,施琅率領舟師到達臺灣,劉國軒等帶領文武官員軍前往迎接。施琅入臺之後,自往祭鄭成功之廟,對鄭氏父子開闢臺灣的功績作了高度的評價,自稱剋臺是為國為民盡職,對成功毫無怨仇。(原祭鄭成功文:自同安侯入臺,臺地始有居民。逮賜姓啓土,世為岩疆,莫可誰何。今琅賴天子威靈,將帥之力,剋有茲土,不辭滅國之誅,所以忠朝廷而報父兄之職分也。獨琅起卒伍,於賜姓有魚水之歡,中間微嫌,釀成大戾。琅與賜姓,剪為仇敵,情猶臣主。蘆中窮士,義所不為。公義私恩,如是則已。“祭畢,施琅哽不成聲,熱淚縱橫。鄭氏官兵和臺灣百姓深受感動。贊揚施琅胸襟寬廣,能以大局為重。冷靜處理公義私怨的關係,遠非春秋時期的伍子胥所能比擬)。以上幾個方面顯現施琅攻打臺灣不為私仇,而是為統一國傢立下汗馬功勞。
  施琅一開始就堅决反對“遷界”。他說:“自古帝王緻漢,得一土則守一土,安可以既得之封疆而復割棄?”直到1683年他率兵占領臺灣後再“請於朝”,沿海遷民纔“悉復其業”。於是被棄的民田“漸次墾闢”,從福建到廣東,沿海“禾麥”,“一望良疇 ”。人民無限感激施琅,都異口同聲地說:“臺灣未平,此皆界外荒區。平後,而荒煙野草復為緑畦黃茂,圮墻垣復為華堂雕桷。微將軍平海,吾等無以安全於永久也。”施琅復臺捷報抵京時,正值中秋佳節。康熙看到大明最後一塊抵抗根據地終於淪陷了,喜不自勝,即解所禦竜袍馳賜,親製褒章嘉許,封施琅為靖海侯,世襲罔替,令其永鎮福建水師,“鎖鑰天南”。康熙三十六(1697年),施琅卒於住所,葬在惠安黃塘虎窟。此時康熙帝禦旨追加贈太子少傅,謚襄壯,命官3次諭祭,並於泉州府學前建祠祀之。其是,“兩島八閩皆頃德”,紛紛為之樹碑揚譽。十九都有“靖海侯”坊,陽義輔立康熙製詩句“上將能宣力,南紀盡風流”,同安等地立“績光銅柱”、“澤普南天”、“勳高大樹”、“澤沛甘棠”等碑坊,表彰施琅的豐功偉績。總而言之,作為一代名將,施琅身上有許多閃光的東西,諸如大一統思想,海防和海權思想,不畏艱難險阻的意志和毅力,敢於據理力爭、知無不言的作風,還有他的文韜武略等,這一切都值得理直氣壯地紀念他。
  爭議人物
  反方:
  施琅是明之貳臣而非英雄。就當時情勢論,明是夏清是夷,明是中國正朔所在清是外逆,故施琅降清於文化上是棄夏歸夷,於政治上是明正統之叛臣,施琅與鄭氏恩怨不能成為其降清托詞。施琅大節既虧,身名瓦裂,不管降清後有何功績,士大夫名節已壞,餘事皆不足論。儒傢不以成敗論英雄,若施琅是英雄,其如蕺山一堂師友自裁殉國何?夫子不與以德報怨,其理正與此同。至於施琅統一臺灣,實與文不與而如其仁。雖然,又豈可因之而洗卻貳臣污名耶!
  正方:
  (一) 氣節道德。明之貳臣,雖然可以說氣節有虧,談不上不光彩,但是,因此就不對其一生行事做具體分析而全盤否定其人,不能說是歷史主義。毛澤東說自己一生幹了打敗蔣介石、發動文化大革命兩件事,後人以三七開論功過。“士大夫名節已壞,餘事皆不足論”不僅是理論上的極端道德主義,也是方法論上粗暴的簡單化。在此基礎上引出“蕺山一堂師友自裁殉國”並立為圭臬,更是脫離實際。蕺山固然可贊可嘆,但用來作為一般標準,則不免陳義過高,責人太苛。即以明末三大儒論,船山隱逸,自不能比;默許學生子弟入朝為官修史的顧、黃更是污名難洗。以信仰審判歷史,結果衹會導致歷史虛無主義――“堯舜禹湯文武周公之道沒有一日得行天地之間”的歷史,豈非萬古長夜?實事求是的說,施琅不會因收復臺灣的功業而成為道德上的聖賢,也不應因降清(且不說背景復雜)的品格污點而動搖其作為國傢功臣的地位。
  (二)再說夷夏之辨。首先是語境不同。在我看來,滿漢之爭跟歷史上的“中原逐鹿”一樣,是權力之爭,文化的意義倒在其次,這在後來的有關政策中表現得十分清楚。衆所周知,孔子的理想是王道和禮治。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以社會秩序代政府秩序,以文化組織代政治組織。由於其思想體係中沒有也不可能有近代國傢概念,強調突出文化的邊界意義是自然的、必要的。但是,我們所處的今日中國,是一個在世界近代史進程確立的多元一體之“五族共和”的政治架構。如果無視這一基本事實,株執夷夏之辨的文化中心主義,將民族文化的差異可以放大凸顯,衹會是仇者快而親者痛。如果真有什麽“政治不正確”,應該就是指這種情況吧?各部族之間的徵戰自然會産生各民族的英雄傳奇,它的歷史意義是不朽的,其精神也具有普遍的道德意義。但是,作為居於主幹地位的漢族,在處理這些歷史人物時顯然需要更多的細心和謹慎;具體到在面對施琅平臺這一個案的時候,顯然更應該把版圖、利益這樣的概念放在思考的首位。
  論施琅性格
  施琅是一個頗有爭議的歷史人物,人們對他的認識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存在分歧的原因主要是歷史觀問題即如何看待施琅背鄭降清一事。
  通過通過百度的詞條,讓我們對施琅個人性格的考察,庶幾能夠獲得對施琅全面的、正確的認識。
  一、性格直率
  施琅性格直率,不喜說謊,不愛玩弄花招,見到錯誤便要指出,即使會因而得罪上級。施琅這種個人性格在鄭成功軍中之時表現的最為突出。(1),順治六年(1649年)十一月,鄭成功的軍隊進駐廣東潮州,據施德馨《襄壯公傳》載:“會以糧匱,議剽掠粵中,公(施琅)正言以阻”(2),《八旗通志·施琅傳》亦載:“今以糧匱,議剽掠廣東,琅正言阻之,拂其(鄭成功)意”(3)。在施琅看來,剽掠廣東乃不義之舉,施琅受其傢風影響,為人正義感較強。史料記載其祖父“玉溪公性淳樸,樂善好施。明季之亂,常有浮屍漂泊海濱,公每見,輒捐貲,募衆率子弟往埋之……妣一品夫人許氏尤好施與賑窮睏”,其父大宣“負志激昂,無卑瑣氣”,“以尚義持正、樂善好施,聲著鄉閭”(4)。施琅乃孝悌之人,不會不受祖、父輩的影響。另外,施琅“治軍嚴整”,嚮來反對官兵侵犯人民利益。因而,施琅正言阻止鄭成功剽掠廣東,並引起了鄭成功的不滿。可見施琅為人正直、性格直率。(2),順治八年(1651年),鄭成功意在南下勤王,施琅勸說其放棄此舉。史料記載,“左先鋒施琅入曰:‘勤王臣子職分,但琅昨夜一夢,似大不利,乞藩主(鄭成功)思之’。藩知來意,心銜許之。遂令將左先鋒印並兵將令副將蘇茂管轄”,從當時形勢看,鄭成功南下勤王實為錯誤的策略,鄭成功自己也說,“ 有報自行在來,二酋己下廣州,即到廣省,先復惠潮矣。又郝孽歸清,此處終非久居”,鎮守南粵的陳豹亦說:“二酋已破廣州,杜永和入瓊南矣。此去或恐不遇,而中左根本,亦難捨也。不如將此南粵地方,聽藩主駐節,居中調度……俟有信,請藩主親行,未晚也”,此說甚是在理,然鄭成功認為“我(成功)傢世受先帝厚恩,捐軀難報,今有旨吊師,雖越山逾海,義當趨附,豈暇謀及身傢”(5)?那麽,施琅為何要以夢說來勸阻鄭成功呢?施偉青先生認為,“其時,陳豹正面建議己被駁回,施琅采取迂回的方式,利用當時人的迷信思想打動成功”(6),此說甚是。然黃典權先生認為施琅“臨陣閃避,情殊難恕;兼之托言夢寐,尤有動搖軍心之嫌”(7)。顯然此種說法有失妥當,施偉青先生對之已有評斷,茲不贅述。還有學者認為施琅勸阻鄭成功南下,是因為“他和一般海商階層一樣,不願花費過多力量南徵北戰去支持南明政權”(8),此說當有合理之處,但認為施琅代表海商階層勸阻成功南下似難以令人信服。總而言之,施琅不顧個人利益勸阻鄭成功南下勤王,導致失去軍權,可見施琅的為人性格。(3),順治八年(1651年)三月,清福建巡撫派馬得功乘鄭成功南下勤王之機襲取廈門,鄭軍戰敗。施琅並不以此時乃“假回閑員”而作壁上觀,相反,他積極觀察敵情,組織軍隊反擊清軍,並成功奪回廈門。由此可見施琅性格正直。事後,鄭成功行賞,施琅以廈門己失、虜又生還,辭不受,此處亦可見施琅為人直率。此後,施琅不從鄭成功移師後埔紮營操練,甚至“竟自削發”,及率衆碎黃廷傢器等行為,作何解釋?一則施琅怒成功不歸還自己的軍權,二則鄭成功猜忌不信任施琅,三則施琅易衝動,不夠成熟,不知變通。施琅這一性格在其降清之後有明顯改善,容後作述。(4),曾德事件。關於此事,諸傢記載有出入,《先王實錄》記載施琅殺曾德是因其赴成功處求拔為親隨,施偉青先生據《福建通志·施琅傳》、《清稗類鈔·武略類》、《鄭成功傳》、《襄壯公傳》、《八旗通志·施琅傳》等書記載,認為“曾德是犯法當誅的逃兵(逃將),施琅擒斬他是為了執法”(9)。由此亦可見施琅為人正直。
  總之,史料記載施琅為人直率、性格耿直之處甚多,通過以上闡述我們不難發現了一個正直的施琅,這種性格的形成與施琅所處的歷史環境及其傢風的影響有關。由此去理解施琅與鄭成功的關係,我們認為:施琅為人直率、直言不諱,且有時做事不顧上級的顔面,易於衝動等性格是導致施、鄭關係由“魚水之歡”至“釀成大戾”的一個重要因素。當然,這其中亦與鄭成功為人“英邁果斷有餘,而豁達恢宏不足,一生遇事容易衝動發怒”及“用法嚴峻、果於誅殺”(10)等因素有關。
  二、自信與積極進取
  施琅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祖父時傢境較為寬裕,至父大宣時始衰落,但大宣“尚義持正,樂善好施 ”,故“聲著鄉閭”。施琅生得“頤廣額寬”,大宣以為是貴人相,心中暗喜,嚴加管教,“授經課督益無虛日”,希冀施琅日後成為公侯將相(11)。另據載,“(施琅)將誕,母太夫人洪有神授寶光之夢,覺而異之,遂生公……裏有神宇曰‘定光庵’,公垂髫詣神稽首,仿佛見神靈隨之拜起,公亦默以自異”,少年時代的施琅“學書未成,棄而學劍。從其師習戰陣擊刺諸技,於兵法無不兼精,遂智勇為萬人敵”(12)。可見施琅從小便被父母寄予厚望,在施琅傢人及施琅心中都存在這樣一種觀念即施琅絶非普通之人,乃是日後的公候將相,加之“於兵法無不兼精”,故而促使施琅充滿自信心。綜觀施琅一生行事,無不透露出自信的性格,茲舉數例以證之: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時來(李光地處)說他的本事,海上可平”(13)。三藩亂起,施琅“疏論寇可滅狀,因詣闕痛切陳之 ”(14),並在《為盡陳臺灣剿撫可平機宜事》本中說:“臣知己知彼,料敵頗審,率節制之師,賈勇用命,可取萬全之勝”(15)。三藩亂後,康熙議取臺灣,“公(施琅)從容拜稽首,具陳‘臣料其一二師,雖號桀驁,以臣視之,直狐鼠耳,當非臣敵也’。因度己度彼,指掌條奏甚悉”(16),這是施琅自信的表現,且其作此言論是建立在度已度彼的基礎之上。另外在徵臺之時,施琅屢次上書請求“專徵權”,固然有各方面的原因,但也絶對可視為施琅自信的表現。獲取專徵權絶非易事,一旦失事,需承擔巨大責任,施琅對此應該是心知肚明的。
  施琅出生即具富貴之相,且伴有靈異之事,這刺激了施琅使其極富自信心,時直“明亂,故杖策從戎 ”,欲“大有為”而“著勳名於千古”,因而施琅進取心極強。施琅十七歲便從軍,每戰必身先士卒,纍立戰功,在鄭芝竜軍中之時既已“揮戈一指,賊亡魂潰散。先後廓清山寨三百餘所”(17)。在鄭成功軍中,樓櫓、旗幟、伍陣相離之法等,“皆琅啓之”,被鄭成功任為“左先鋒”。施琅在京師擔任內大臣之時,並沒有意志消沉或甘於職位爵祿而失去進取之心,依然以收復臺灣為己任,積極結交朋友宣傳自己的平臺方略,為出徵臺灣作積極準備。“公(施琅)時以內大臣奉朝請,即慨然有澄清之志。每篙目時艱,歔欷扼腕,聲淚俱下”,在京閩籍士大夫經常拜訪施琅,請教平海方略,施琅“指畫明悉,凡徵戰機宜,以及絶島巨浸、險阻厄塞之處,如列諸掌”,施琅的同鄉曾炳說:“公(施琅)既留宿衛,逆知鯨穴未搗,終當為邊患,寢食燕處,未嘗一日忘殲賊也”(18)。另外,施琅為內大臣十餘年,“嘗於朝退休閑,翻閱歷代二十一史,鑒古今成敗及名臣言行可法者,一一具志諸胸中”(19)。與此可見施琅進取心之強,而在京擔任內大臣的十三年則很明顯是施琅性格走嚮成熟的時期,對比施琅在此前後的所作所為,便可輕易發現這個事實,茲不贅述。
  總之,施琅在自身體質、氣質基礎上和明末蕩亂的歷史環境下形成了富有自信心和進取心的個人性格。這一性格促使施琅奮發有為、屢立戰功,及後來形成收復臺灣的堅定决心,並為收復臺灣作不懈的努力,不畏險阻、積極進取。
  三、性格沉穩
  通過前文的分析,我們發現施琅性格直率,充滿自信,富有進取心。其實,施琅性格亦甚沉穩,考慮問題謹慎、周到,不急功近利、魯莽從事。
  康熙嘗謂施琅“粗魯武夫,未嘗學問”(20),然考察施琅的行為事跡,我們發現事實並非如此。舉二三例以證之:(l)康熙二年(1663年),施琅取得襲取廈門的“專徵權”,但沒過幾天,他又說:“當應與該王、公、督、提各臣同心協力,進取廈門,方為妥協”,原來“逆賊定已探知我師欲取廈門”(21)。可見,施琅雖然急於建功立業,但他又能夠審時度勢,不魯莽從事。(2)康熙二十二年(1683 年),施琅率兵取得澎湖大捷,且看他是如何處置鄭軍俘虜的,“所獲水軍創殘八百人,給以糜粥、酒胾,遣醫為裹傷傅藥。召見之曰:‘若等欲歸乎?’皆叩頭言:‘逆天宜死,得不死足矣,安望歸。’琅曰:‘不然,汝一軍盡沒,父母妻子必謂汝等已死,日夜悲汝。餘縱汝歸,復見父母妻子,寧不甚樂!朝廷至仁如天,不得已而用兵。降即赦之耳,汝今歸,為我告臺灣人速來降,尚可得不死,少緩,即為澎湖之續矣。’諭訖,而遣舟歸之”(22)。可見,施琅並沒有在澎湖大捷後被勝利衝昏頭腦,而是冷靜地處理了鄭軍的俘虜問題,努力爭取早日瓦解鄭軍,實現其“可不勞而定”的策略。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是周到,不急功近利。(3)如何對待鄭氏問題。依常人之見,施琅攻臺即是為報私仇,平臺之後定當屠戮鄭氏。但事實情況恰好相反,施琅“不傷鄭氏一人”。難道施琅果真大公無私,以國傢、民族利益為重無意為父、弟報仇?非也。施琅為人甚是孝悌,斷不會輕易放過殺害自己父、弟的鄭氏一傢。在此時,套用心理學的說法,施琅可謂陷入了“道德的兩難情境”,即使人感到左右為難、模棱兩可的道德情境,而對這種情境,個體無法對它作出“是”或“非”的偶然判斷,衹能對矛盾情境進行分析和思考,再作出謹慎的選擇(23)。施琅在認真地分析時勢之後,經過痛苦的兩難抉擇,最終决定“不傷鄭氏一人”。顯然,施琅的决定是正確的,至於施琅是如何考慮此事,諸傢已有評論,茲不贅述。我們從此事中,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絶不魯莽行事。對照以前,我們發現施琅性格在走嚮成熟,在內調京師的十三年,施琅通過與在朝官員與皇帝的交往以及相關史書的閱讀,明顯地改變了先前易衝動的性格。關於此點,亦可參見毛蕾《施琅的學識與臺灣的統一——論讀史對施琅産生的影響》一文 (24)。(4)從臺灣棄留問題看施琅的性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7月,受命專徵臺灣的施琅順利地完成了歷史任務。但對如何處置臺灣即是棄是留清廷內部發生了爭議,如內閣學士等人認為“臺灣隔在大洋之外,聲息皆不相通”,主張“空其地,任夷人居之,而納款通貢,即為賀蘭有亦聽之”(25)。甚至連康熙也認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26)。然而施琅“親歷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産利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實肥饒之區,險阻之域”,它認為臺灣“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迂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而且“今臺灣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各遂其生;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施琅還能從國際角度去分析事態,認為荷蘭人“無時不在涎貪(臺灣)”,一旦落入荷蘭人之手,“必合黨夥窺竊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後來,沿海諸省斷難宴然無虞”(27)。因此,施琅堅决主留,歷史證明施琅是正確的。可見,施琅考慮問題甚為謹慎、周到,具有長遠眼光。(5)李光地曾經這樣評價施琅。“人論本朝之將,以趙良棟、施琅並稱。今觀之,趙雖禦下亦有恩威,臨事亦有機智,若論能攬天下之大事,刻期成功,未必如施”,“施素不多言,言必有中。口亦不大利,辛辛苦苦說出一句,便有一句用處”(28)。此處亦可見施琅謹慎、沉穩的個人性格。
  當然,有關施琅這一性格在史料中的反映絶不僅此而已,但僅據所舉的這些事例,已足見施琅性格沉穩。另外,施琅這一性格的形成有一個明顯的過程:我們認為施琅父、弟慘遭殺戮使其棄鄭歸清是其性格走嚮成熟的一個轉折點,內調京師十三年則是另一個轉折點,在攻臺前後達到成熟。
  四、小結
  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我們發現施琅為人直率,富有自信心及進取心,且為人持重、善於審時度勢。施琅性格也有些不足之處,我們確也發現施琅的性格有一個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變化過程。總之,施琅的性格在其一生中扮演着極其重要的角色,是他行事成功或失敗的一個重要動因。通過對施琅個人性格的分析,我們就能夠更加客觀、全面地認識和理解施琅的所作所為。
  參考文獻:
  (1)(23)林崇德、楊治良、黃希庭主編:《心理學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07、第196頁。
  (2)(12)(16)(17)(19)(清)施德馨:《襄壯公傳》,(清)施琅撰 王鐸全校註《靖海紀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
  (3)(清)鄂爾泰等修《八旗通志·初集》174《施琅列傳》,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
  (4)(6)(7)(9)(11)參見施偉青:《施琅評傳》,廈門大學出版社,1987年,第1、第32、第37、第3頁。
  (5)(清)楊英:《先王實錄》,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3頁。
  (8)汪敏芬:《關於施琅的叛鄭投清》,施偉青主編《施琅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317頁。
  (10)張雄潮:《鄭成功對將吏的統禦才略》,鄭成功研究學術討論會學術組編《臺灣鄭成功研究論文選》,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
  (13)(24)(28)李光地:《榕村續語錄》11,中華書局,1995年。
  (14)(18)曾炳。《靖海紀事序》,施琅《靖海紀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
  (15)施琅:《盡陳所見疏》,《靖海紀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20)(25)康熙起居註》第二册,中華書局,1984年,第1206、第1078頁。
  (21)《黨務禮等題報施琅改期進兵廈門事本》,《康熙統一臺灣史料選輯》,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
  (22)陳衍:《福建通志列傳選·施琅傳》,臺灣大通書局,1987年。
  (23)林崇德、楊治良、黃希庭主編:《心理學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
  (26)見施偉青主編《施琅研究》,國際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
  (27)施琅:《恭陳臺灣棄留疏》,《靖海紀事》,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
  附錄:陳臺灣棄留利害疏
  (清)施琅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施琅徵臺成功,清朝把臺灣並入中國版圖。臺灣收復後,清廷對臺灣的棄留問題曾引起一場爭論。康熙自己就認為臺灣“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對臺灣的重要地位缺乏充分的認識。大多數官員也同樣認為,臺灣土地狹小,人口稀少,財賦無多,又遠隔重洋,如派兵駐守,不僅糜費糧餉,而且鞭長莫及。他們主張“守澎湖,徙臺灣人民而棄其地。施琅堅决主張留守臺灣,並上了一封《陳臺灣棄留利害疏》,詳述臺灣與東南海防的重要關係,對棄守論的種種錯誤論點一一加以有力的駁斥。
  全文如下:
  
  “臺灣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千裏,山川峻峭,港道迂回,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隔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明季設澎水標於金門所,出汛至澎湖而止,水道亦有七更。臺灣一地,原屬化外,土番雜處未入版圖也。然其時中國之民潛至,生聚於期間者,已不下萬人。鄭芝竜為海寇時,以為巢穴。至崇禎元年,芝竜就撫,將此地稅與紅毛,為互市之所。紅毛遂聯絡土番,招納內地人民,成一海外之國,漸作邊患。至順治十八年,為鄭成功所攻破,盤踞其地,糾集亡命,窺伺南北。及其孫剋爽(王爽),六十餘年無時不仰廑宸衷。臣奉命徵討,親歷其地,備見野沃土膏,物産利溥,耕桑並耦,漁????滋生。滿山皆屬茂樹,遍處俱植修竹。硫磺、水藤、糖蔗、鹿皮以及一切日用之需,無所不有。嚮之所少者布帛爾,茲則木棉盛出,經織不乏。且舟帆四達,絲縷踵至,飭禁雖嚴,終難杜絶。實肥饒之區,而險阻之域也。一旦納土歸命,此誠天以未闢之方輿,資皇上東南之保障,永絶邊海之禍患,豈人力所能緻哉。夫地方既入版圖,民番均屬赤子,善後之計,尤宜周詳。此地若棄為荒陬,復置度外,則今臺灣人居稠密。戶口繁息,農工商賈個逐起利,一行徙棄,安土重遷,失業流離,殊費經營,實非長策。況以有限之船,渡無限之民,非閱數年,難以報竣。使載渡不盡,苟且塞責,則深山窮𠔌,竄伏潛匿,實繁有徒,和同土番,從而嘯聚。假以內地之逃軍流民,急則走險,糾黨為患,造船製器,剽掠海濱,此所謂籍寇兵而賫盜糧,固較著也。此地原為紅毛所居,無時不在貪涎,亦必乘隙以圖。一為所有,彼性狡黠,善為鼓惑。重以夾板船衹,製作精堅,從來無敵於海外。若得此數千裏之膏腴,必倡其同夥,竊窺邊場,迫近門庭,此乃種禍。將來沿邊諸省,斷難晏然無虞。至時動師遠征,兩涉大洋,波濤不測,恐未易見成效。如僅守澎湖而棄臺灣,則澎湖孤懸海外,土地單薄,異於臺灣,遠隔今、廈,豈不受製於人。是守臺灣即所以固澎湖也。臺、澎聯為臂指,煙海水師汛防嚴密,各相犄角,聲氣相通,應援易及,可以寧息。昔日鄭氏得以負抗者,以臺灣為老巢,澎湖為門戶,四通八達,任其所之,我之舟師往來有阻。今地方既為我所得,官兵棋布,風期順利,片帆可至,雖有姦萌,不敢復發。臣業與部臣、撫臣會議,而部臣撫臣未履其地。棄留未决。臣閱歷周詳,則不敢遽議輕棄也。且海防既靖,內地溢設之兵,盡可陸續裁減,以之分設臺、澎兩處。臺灣設總兵一員,水師副將一員,陸師參將二員,兵八千名;澎湖設水師副將一員,兵二千名,計兵一萬,足以固守,又無添兵增餉之費。其防守總兵、副、參、遊等官,定以三年或二年轉升內地,無緻久任,永為成例。然此地方初闢,正賦雜餉似宜蠲豁。現在一萬之兵食,權行自給,三年後開徵,可以佐需。宜且寓兵於農,亦能濟用,可以簡省,無盡資內地之轉輸也。蓋籌天下之形勢,必求萬全。臺灣一地雖屬外島,實關利害,無論彼中耕種,猶能少資兵食,固當議留。既為不毛之壤,必籍內地輓運,亦斷不能棄。棄留之際,利害攸關。臣思棄之必釀大禍,留之誠永固邊疆。是以會議具疏之外,不避冒瀆,以其利害自行詳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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