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人物列錶
湯顯祖 Tang Xianzu(明代)朱權 Zhu Quan(明代)明世宗 Ming Shizong(明代)
夏完淳 Xia Wanchun(明代)徐渭 Xu Wei(明代)唐寅 Tang Yin(明代)
陳繼儒 Chen Jiru(明代)趙友同 Zhao Youtong(明代)方孝孺 Fang Xiaoru(明代)
陳道復 Chen Daofu(明代)薛暄 Xue Xuan(明代)通潤 Tong Run(明代)
李日華 Li Rihua(明代)高啓 Gao Qi(明代)王鏊 Wang Ao(明代)
劉基 Liu Ji(明代)陳子竜 Chen Zilong(明代)楊慎 Yang Shen(明代)
王世貞 Wang Shizhen(明代)顧起綸 Gu Qiguan(明代)謝榛 Xie Zhen(明代)
瞿佑 Qu You(明代)俞弁 Yu Bian(明代)都穆 Dou Mu(明代)
李東陽 Li Dongyang(明代)陸時雍 Liu Shiyong(明代)徐禎卿 Xu Zhenqing(明代)
王世懋 Wang Shimao(明代)朱承爵 Zhu Chengjue(明代)顧元慶 Gu Yuanqing(明代)
羅貫中 Luo Guanzhong(明代)許仲琳 Xu Zhonglin(明代)王陽明 Wang Yangming(明代)
吳訥 Wu Ne(明代)屠隆 Tu Long(明代)歸子慕 Gui Zimu(明代)
於謙 Yu Qian(明代)李先芳 Li Xianfang(明代)鬍震亨 Hu Zhenheng(明代)
朱隗 Zhu Kui(明代)處囊齋主人 Chunangzhaizhuren(明代)安磐 An Pan(明代)
陳霆 Chen Ting(明代)俞彥 Yu Yan(明代)
尹直
明代  (1427年1511年)

軍事紀實 arm record of actual event; on-the-spot report《北徵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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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尹真,江西泰和人,父尹祖元衹是個收魚稅的小官。
  明景泰五年(1454年)進士,為殿試第九十九名,成為翰林院正七品編修。成化中,歷任翰林學士、兵部尚書、太子太保。修《英宗實錄》,總裁想革去景泰帝號,引用漢代昌邑王、更始帝為例。他認為不可。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明孝宗立,被彈劾,令致仕,正德中卒。謚文和。
  
  年表
  
  1454年,中進士,殿試第九十九名。
  尹直找王直(1379-1462)。那時,王直已經退休,閑居北京。尹直求見,帶着他父親的一張畫像。王直回憶起1413年,他與尹祖元在南京合住一個院子。那時,尹祖元是“永樂大典”的抄寫員。通過王直,尹直又認識了李賢。
  李賢,河南鄧縣人,1434年進士,吏部左侍郎,是王直的部下。王直曾為李賢的母親寫過墓志。李賢則為尹直的母親寫了墓志。明憲宗(成化帝)時,李賢為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閣員之首。尹直很快升任到正六品侍讀。
  江西泰和士人與安福士人嚮來不和,在陳循當大學士時,就結了怨。尹直與翰林院侍讀彭華結盟。
  1475年,尹直從正五品躍升為正三品禮部右侍郎。
  1479年,尹直被吏部尚書尹明發放到南京。尹直與皇帝、萬安、李孜省、彭華結盟,面對大太監汪直和尹明,同仇敵愾。
  1486年,李省孜勸說明憲宗,把尹直被召回北京。李孜省提出讓尹直任兵部侍郎,吏部尚書尹明表示反對。尹彭指控吏部尚書尹旻縱子貪污,尹明下臺,彭華擔任了這個職務。
  1486年,尹直成為大學士,京師舉行宴會,官員前來祝賀。南京兵部尚書王恕在宴會上,祝賀尹直升官,纔有所用。
  明孝宗即位。萬安被逐,李孜省入獄,尹直告老還鄉。尹直在泰和閑逸地渡過了14年。
  1496年,尹直祝賀皇帝的生日,並且提出回京任職,被拒。
  見解
  
  尹直闡述了明初官學理論。
  明初的三個大臣,楊士奇、楊榮、楊溥被稱為“三楊”。很多人認為:“三楊”時期,大明王朝比較穩定。尹直則指出:
  第一,朱元璋在洪武年間製定了法律和稅收制度,明初經濟與“三楊”無關。
  第二,“三楊”的基礎,是老鄉關係,地方派係。
  第三,“三楊”不講鬥爭,一團和氣,致使大太監王振當權。
  
  著作
  
  《北徵事跡》袁彬(明)撰 尹直 錄
  《名相贊》五捲
  《皇明雜錄(明雜錄)》
  
  相關史料
  
  《明史 列傳第五十六》
  尹直,字正言,泰和人。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成化初,充經筵講官,與修《英宗實錄》。總裁欲革去景泰帝號,引漢昌邑(昌邑王劉髆)、更始(漢更始帝劉玄)為比。直辨曰:“《實錄》中有初為大臣,後為軍民者。方居官時,則稱某官某,既罷去而後改稱。如漢府以謀逆降庶人,其未反時,書王書叔如故也。豈有逆計其反,而即降從庶人之號者哉!且昌邑旋立旋廢,景泰帝則為宗廟社稷主七年。更始無所受命,景泰帝則策命於母後。當時定傾危難之中,微帝則京師非國傢有。雖易儲失德,然能不惑於盧忠、徐振之言,卒全兩宮,以至今日。其功過足相準,不宜去帝號。”時不能難。既成,進侍讀,歷侍讀學士。
  六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並續成《宋元綱目》,章下所司。十一年遷禮部右侍郎,辭,不許。丁父憂,服除,起南京吏部右侍郎,就改禮部左侍郎。二十二年春,召佐兵部。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詔從之,命都御史屠滽往。貴州鎮巡官奏苗反,請發兵,廷議將從之。直言起釁邀功,不可信。命官往勘,果無警。是年九月改戶部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逾月,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直明敏博學,練習朝章,而躁於進取。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直初覬禮部侍郎,而旻薦他人。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於朝,舉笏謝。旻曰:“公所謂簡在帝心者。”自是怨益深。後在南部八年,鬱鬱不得志,屬其黨萬安、彭華謀內召,旻輒持不可。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及推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列何琮等八人。詔用琮,而直以安、華及李孜省力,中旨召還。至是修怨,與孜省等比。陷旻父子得罪,又構罷江西巡撫閔珪,物論喧然不平。刑部郎袁清者,安私人,又幸於內侍郭閏。勘事浙江,輘轢諸大吏,吏部尚書李裕惡之。比還,即除紹興知府。清懼,纍章求改,裕極論其罪,下詔獄。安、閏以屬直,為言於孜省,取中旨赦之,改知鄖陽。
  孝宗立,進士李文祥,御史湯鼐、薑洪、繆樗,庶吉士鄒智等連章劾直。給事中宋琮及御史許斌言直自初為侍郎以至入閣,夤緣攀附,皆取中旨。帝於是薄其為人,令致仕。弘治九年表賀萬壽,並以太子年當出閤,上《承華箴》,引先朝少保黃淮事,冀召對。帝卻之。正德中卒,謚文和。
  贊曰:《易》稱內君子外小人,為泰;外君子內小人,為否。況端揆之寄,百僚具瞻者乎!陳循以下諸人,雖不為大姦慝,而居心刻忮,務逞己私。同己者比,異己者忌;比則相援,忌則相軋。至萬安、劉吉要結近幸,蒙恥固位。猶幸同列多賢,相與彌縫匡救,而穢跡昭彰,小人之歸,何可掩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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