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 杜 | ||
名: | 躍磊 | ||
籍貫: | 河南省葉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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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子Lei Zi(1963年6月——),原名杜躍磊,中國河南省葉縣人,現居河南省平頂山市。曾先後在中國知名文學雜志《收穫》、《當代》、《小說傢》、《清明》、《鐘山》、《灕江》、《東海》、《莽原》、《青年文學》、《福建文學》、《廈門文學》、《當代小說》等發表中短篇小說數十萬字,其中,中篇小說《紅雲彩、白雲彩》、《流失的季節》、《打老日》等廣受讀者好評。獲得過《莽原》文學新人奬,全國報紙副刊奬及平頂山市精神文明優秀成果奬等。出版有長篇小說《長河悠悠》、《最後的情人》、《風過中原》及中短篇小說集《我們的日子》、《流失的季節》和《磊子散文選》等著作。
創作觀:
文學是一種修行
文學是幹什麽的?這是我活了大半輩子纔弄明白的問題。
從前我以為文學就是寫文章、出風頭,賣弄知識,鼓動宣傳,把所有人都感動得稀哩嘩啦的;就是把自己的名字寫得到處都是,天下誰人不識君;就是有一大群粉絲天天追在屁股後頭要簽名;就是人五人六、不可一世、風光無限、舉世敬仰。其實都不是。寫到後來,我越來越發現文學就是一場修行,而且這種修行毫無幸福和驕矜可言,更不值得對人炫耀,衹是在默默地獨自前行,就像是這世間的苦行僧一樣,恪守信仰,忠於良知,獨立思考,備感孤單,無人喝彩,需要實實在在地在人間煉獄中走一遭,泥一身水一身,傷痕纍纍,塵土滿面,纔會偶爾留下一些浸滿血和淚的文字,為後人所珍視。好的文學,不是單憑文字技巧就可以達到的,還需要作者自身的道德完善和人格堅守,把自己的生命蹂進文字中去,你的文字纔會有生命。因此修行不到傢,是寫不出好文章的。
德國人說,文學就是使看不見的東西被看見。那麽什麽是看不見的東西呢?就是被現實生活所遮蔽、忽略、掩蓋的東西,就是我們習焉不察和渾然不覺的東西,就是被層層黑暗和浮華所掩埋掉的東西。人世的浮塵如亂花迷眼,使我們的內心在不知不覺間迷失方向、蒙上塵垢,乃至於越陷越深,失去自我,變得面目全非,很多人往往淪為物欲的奴隸而尚不自覺。並不是人人都有這種自察內省的能力的,更多的人實際上在有意無意地選擇忽略,不願意面對,眼不見心不煩,得過且過,閉上眼睛就是天黑。久而久之,我們的內心就像拋荒的土地,荒涼而破敗。如果不藉助於文學力量,好多人便再也無法認清楚自己,找不回屬於人的本真。我們的人生就會潦潦草草,隨波逐流,塗脂抹粉,浮光掠影,匆匆逝去,泯然衆人矣,仿佛從來都不曾活過。而偉大的文學作品總是能讓我們在閱讀中發現內心、看見自己。我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閱讀經驗,在閱讀某部文學作品時常常會有這樣一種體會:哎呀!原來是這樣啊!作者說的正是我想說的話。這種感受我也曾有過,這種經歷我也曾有過,這種情緒我也曾有過……是的,人類的精神世界,原本博大精深、豐富多彩、風光無限,然而這許多的風景卻都被我們在匆匆忙忙中拋棄了忽視了,變得荒涼貧瘠,赤地千裏,雜草叢生。沒有思考過的人生不值得過。而文學,就是一束照亮我們內心世界的光,它洞幽知微,明亮而清晰,把我日常所忽略、隱藏、掩飾、丟棄……甚至是不願面對的東西一一發擢出來,纖毫畢現地呈現在你的面前,讓你重新找到自己的靈魂,恍然大悟,觸目驚心,無可遁逃卻又傾心折服。文學其實就是這麽回事兒,好的文學作品就像是一幀幀世間生活的標本,無遮無掩,鮮活生動,真實淋漓地呈現在我們面前。讓你讀得心驚肉跳,暗暗慚愧,卻又真誠服膺、引為知己。這就是文學。因此有人說,文學就是人學。
需要說明的是,文學雖然具有宣傳和教育作用,但宣傳和教育從來都不是文學的終級目的,而御用文學衹會匍匐於權力的腳下,亦步亦趨,永遠也無法達到文學應有高度和尊嚴。然而遺憾的是,在中華文明的歷史上,我們的文學卻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誤入歧途,缺乏獨立品格,墮落為政治的附庸。自漢代“罷黜百傢,獨尊儒術”以來,我們的士大夫文人便走不出被御用的怪圈兒。漢賦就是一種典型的歌功頌德、粉飾現實的文字,外表華麗,內容蒼白;到了南北朝時期,被奉為文學正宗的駢體文,更是把文學創作引入尋章摘句、徒事工巧的形式主義中,辭藻浮華,空洞無物,令人難以卒讀。唐宋以來,隨着科舉取士之風大興,文人墨客更是把文學當作了仕途經濟的敲門磚,哪兒還敢越雷池半步?衹能在文字技巧上玩弄排比對仗的遊戲,托鉢於僵化的教條中求生存,雖然引經據典,不過拾人餘唾;標榜文以載道,無非續往繼絶。乃至於東拉西扯,牽強附會,照本宣科,敷衍成篇,哪裏還有什麽自由思想,獨立意志。因此在我國古代的文學作品中,作者常常扮演着教師爺的角色或者道德判官,無論敘事論世,寫神寫鬼,都在實踐着頌聖勸世、教化蒼生的御用功能,鮮有獨到見解。既使是像《金瓶梅》、《紅樓夢》這樣完全出自民間的文學作品,也難免此弊。如果放在當今世界文學的大格局中來看,就會顯出幼稚而寒傖,多是停留在現實生活的表層上賣弄文采,缺乏一種真誠的發掘,無法觸及人性自身的睏境和深刻的社會矛盾,更缺少一種宏觀開闊的眼光和揭示內心的自覺意識。
文學,如果衹滿足於宣傳和教育,衹滿足於對現實社會表層現象的記錄和呈現,而不能深刻地揭示人類自身生存的種種睏窘和矛盾,不能深刻地揭示出人性中的醜陋和復雜。文學就背叛了她的天然屬性,變得浮淺而功利,實際上是一種墮落。從而無法獲得人們對文學應有的尊重和喜愛。這是怨不得廣大讀者的。
文學有什麽用呢?曾經有人問過我,你成天寫那些不三不四的文字,又發表不出來,還有什麽用?我不知道該怎樣回答。波蘭作傢米沃什說,寫作的真正目標是讓世界所有的人都讀到,並改變他們的生活。但是,倘若這樣的目標沒有實現,是不是因此就失去效力了呢?然而你不是已經目睹了他們的失敗了嗎?而如果你不能拯救世界,又何須在乎你的讀者是多少?文學的有用和沒用,决不是現實生活中那些功利標準可以衡量的,有時你的一段話或幾個字就能喚醒一個沉睡的靈魂,使他們認清楚自身的弱點和局限,這是多少金錢都買不到的。波蘭電影導演基斯洛夫斯基曾記述過這樣兩件事。在巴黎城郊,一位十五歲的少女認出了他,走上前來說,自從她看了《薇娥麗卡的雙重生命》後,她明白了,靈魂的確是存在的。基斯洛夫斯基覺得“衹為了讓一位巴黎少女領悟靈魂真的存在,那部電影就值了。”還有一次在德國柏林的大街上,有位五十歲左右的婦女認出了他,拉着他的手哭起來。原來,這女人與她女兒雖住在一起,卻形同陌路五、六年;前不久母女倆一同看了電影《十誡》,女兒吻了自己的母親。基斯洛夫斯基感嘆道:“衹為那一個吻,為那一個女人,拍那部電影就值得了。”
對於我個人來說,文學是什麽或者有什麽用其實已經不重要了,我衹想在自己成為一個廢物之前,把自己的生活經歷及感悟盡可能用文字表達出來,竭誠發現,無欺無瞞。至於有沒有用處?有多少用處?都不是我個人可以判定的,衹能留給時間和遙遠的未來。
文學是一種修行,作者在追求文學的過程中實際上就是一種完善自我的過程。這就是我所理解的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