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 | 鄞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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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嵩之 (?~1256) 字子由,南宋鄞县人,史弥忠子。1220年(嘉定十三年)进士,历任襄阳户曹、京西、湖北路制置司、主管机宜文字、襄阳府通判、京湖制置使等职。1234年(端平元年)金亡后,反对乘机用兵收复河南,未被采纳。后师溃,帝悔不用其言授刑部尚书。1237年(嘉熙元年)进华文阁学士,次年迁参知政事,蒙古使者至临安,他又主和。1239年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荐董槐、吴潜等32人。次年临安大饥,民有全家饿死、相率投江者,浙西殍尸盈路,知宁国府杜范上疏痛陈今日内忧外患,皆权相30年所酿成(指史弥远、史嵩之)。任右丞相时,专权独断,排斥异己,为公论所不容。1244年(淳祜四年)以父丧去官。服满起复,太学生144人、武学生67人、京学生94人、宗学生34人及建昌军教授卢钺,俱上书“不当起复”,并言史氏三世(浩、弥远、嵩之)执政专权误国。未几被罢归,闲居13年卒,赠少师、安德军节度使,追封鲁国公,谥忠简(改庄简)。后被夺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