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帝国、鄂图曼帝国或奥托曼帝国(奥斯曼土耳其文:دولت عالیه عثمانیه; 土耳其文:Osmanlı İmparatorluğu)又称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土耳其帝国等,为突厥人所建立的一个帝国。创立者为奥斯曼一世。奥斯曼人初居中亚,并奉伊斯兰教为国教,后迁至小亚细亚,日渐兴盛。极盛时势力达欧亚非三大洲,领有南欧、中东及北非之大部,西达直布罗陀海峡,东抵里海及波斯湾,北及奥地利和斯洛文尼亚,南及苏丹与也门。自灭亡东罗马帝国后,定都伊斯坦布尔,且以罗马帝国继承人自居。故奥斯曼帝国的苏丹视自己为天下之主,继承了罗马帝国及伊斯兰文化,东西文明在其手中而得以统合。
奥斯曼帝国位处东西文明交汇处,并掌握东西文明的陆上交通线达六个世纪之久。在其存在其间,不止一次实行伊斯兰化及现代化改革,使得东西文明的界限日趋模糊。奥斯曼帝国对西方文明影响举足轻重,其建筑师希南名留至今。16世纪,苏莱曼大帝在位之时,日趋鼎盛,在17世纪,其领土更达最高峰。而在巴巴罗萨带领下,其海军更掌控地中海。
奥斯曼帝国是15世纪至19世纪惟一能挑战崛起的欧洲国家的伊斯兰势力。但是奥斯曼帝国终于不能抵挡近代化的欧洲国家的冲击,于十九世纪初趋于末落,并最终于第一次世界大战里败于协约国之手,因而奥斯曼帝国四分五裂。国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今土耳其国父凯末尔因而领导国民起义,击退西方势力,据小亚细亚立国,废哈里发,更国号为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至此灭亡。
帝国之兴起
奥斯曼土耳其人原本居住中亚阿姆河,属于西突厥 乌古斯人。自古从事游牧,逐水草而居。13世纪时,蒙古人开始向西扩张,迫使他们迁移。最初他们依附于塞尔柱突厥人建立的罗姆苏丹国,在和拜占庭相邻的萨卡利亚河畔得到一块封地。部落酋长埃尔托格鲁尔死后,他的儿子奥斯曼(1282—1326年)继位。继其父担任部落首领,1299年,奥斯曼趁塞尔柱罗姆素丹国分裂,正式宣布独立,称号“加齐”,奠定了奥斯曼国家的雏形。1324年,奥斯曼之子奥尔汗(1324~1360)继位后,改称总督,建立了常备军,吞并了罗姆苏丹国之大部分地区。于1331年,打伤了东罗马帝国皇帝,并攻占了尼西亚城,并迁都于此。1354年,乌尔汗率军渡过达达尼尔海峡,占领了加利波利半岛,并把这里作为进攻巴尔干半岛的桥头堡。奥尔汗对内确立国家行政组织,中央设立迪万,任命维齐尔(即大臣),向各地派行政军事长官和卡迪铸造统一钱币,成为奥斯曼国家的真正缔造者。1360年素丹穆拉德一世(1360-1389在位)继位后,向东南欧扩张取得决定性的进展。1362年,采取大规模军事进攻,占领埃迪尔内,并以此为都。接着又征服西色雷斯、马其顿、索菲亚、萨洛尼卡和整个希腊北部,迫使保加利亚和塞尔维亚统治者称臣纳贡。1389年在科索沃战役中大败塞尔维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联军。这一胜利震动了欧洲各国的统治者。欧洲各国为了拯救拜占庭帝国,派出了援军。素丹巴耶塞特一世(1389~1402 在位)在1396年的尼科堡战役中,一举打败了匈牙利、法兰西、德意志等国的联军,将近一万名十字军被俘,除了用巨款赎回300名贵族骑士外,其余的几乎全部被杀。从此,欧洲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奥斯曼帝国扩张。拜占庭帝国危在旦夕。
但就在此时,中亚的突厥族帖木儿强大起来,并开始向小亚扩张。1402年,在安卡拉战役中,帖木儿军大败奥斯曼军,奥斯曼苏丹巴耶塞特被俘。这一事件暂时挽救了拜占庭,使之又勉强存在了一段时间。因为巴耶塞特苏丹的四个儿子之间开始了争夺王位的战争,新征服地区的人民也趁机掀起反抗运动,奥斯曼帝国处于严重的危机之中,不得不推迟了向欧洲的扩张。素丹穆罕默德一世(1413-1421)结束分裂局面,收复帖木儿征战时丧失的领土。1444年,穆拉德二世(1421~1451在位)在瓦尔纳战役打退了欧洲基督教王国的反扑。
帝国的扩张
1453年,穆罕默德二世继位不到两年,亲率八万大军进攻君士坦丁堡,(见君士坦丁堡战役)钜战53天,终于5月29日攻克,并迁都于此,东罗马帝国灭亡。征服了君士坦丁堡同时亦稳固了帝国作为欧洲东南部及地中海东部地区霸主的地位,接下来帝国进入了漫长的征服扩张期,将疆域扩至欧洲及北非。奥斯曼帝国的陆上扩张主要倚靠其军事革新及军纪,而奥斯曼帝国的海军亦对其征服活动起了重要的作用,在义大利城邦及葡萄牙人手里争夺及保障了黑海、爱琴海、地中海、红海及印度洋的远航路线。由於奥斯曼帝国握有欧亚之间主要的陆路贸易路线,帝国的经济因而蓬勃发展。奥斯曼帝国对西欧及亚洲间贸易的垄断经常被引证为西班牙女王支持克里斯多福·哥伦布西航寻找亚洲海路的主要原因。1492年前已有人推测地球是圆的,然而哥伦布却是第一位发现了可缩短需经奥斯曼帝国往亚洲贸易的危险路线的方法。奥斯曼帝国在一些贤能苏丹的统治下繁荣兴盛。塞利姆一世在位时致力於向东及向南扩张,於1514年查尔迪兰战役击败了伊斯迈尔一世治下的萨非王朝。1517年,奥斯曼帝国消灭埃及马木留克王朝,其海军势力亦扩至红海。此後,奥斯曼帝国及葡萄牙帝国成为了地区最具支配地位的势力。
继後的苏莱曼一世并没有停止征服步伐。1521年,奥斯曼帝国攻陷贝尔格莱德,其後征服了匈牙利王国,并在现今匈牙利及中欧的所在地建立鄂图曼帝国属匈牙利。1526年,土耳其人在第一次摩哈赤战役得胜,并於1529年发动维也纳之围,但由於冬季的来临而被迫撤退。1532年,鄂图曼帝国举兵逾十万再次进攻维也纳,但在维也纳以南的科泽格被击退。1543年,鄂图曼帝国继续进逼,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者斐迪南一世在1547年正式承认鄂图曼帝国对匈牙利的宗主权。在苏莱曼一世治下,特兰西瓦尼亚、瓦拉几亚及反覆无常的摩尔多瓦都成为帝国的附属国,须向帝国纳贡。在东面,奥斯曼帝国在波斯人手里夺取巴格达,得以掌控美索不达米亚及波斯湾。在苏莱曼一世统治时期的末段,帝国的总人口多达一千五百万人。
在塞利姆一世及苏莱曼一世时期,帝国拥有强大的海军力量,能控制地中海大部分地区。帝国海军司令巴巴罗萨·海雷丁在苏莱曼一世时期带领奥斯曼帝国海军多次击败基督教国家的海军,包括征服了西班牙的突尼斯及阿尔及利亚。奥斯曼海军协助穆斯林及犹太人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时期逃离西班牙,并护送他们抵达奥斯曼帝国(特别是塞萨洛尼基、赛普勒斯及君士坦丁堡)。1543年,奥斯曼海军占领神圣罗马帝国的尼斯,这是由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促成的。法国及奥斯曼帝国因与哈布斯堡王朝於中欧及南欧的敌对而联合起来,成为当时的强大联盟,这是一个军事及经济联盟,奥斯曼帝国允许法国可在帝国内贸易而免收徵税。事实上,当时的奥斯曼帝国是欧洲相当重要及受接纳的政体,帝国与法国、英格兰王国及荷兰共和国缔结军事同盟,对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意大利及奥地利公国。
随著十六世纪的发展,奥斯曼帝国的海军力量受到冒起的西欧势力挑战,特别是在波斯湾、印度洋及摩鹿加群岛一带受到葡萄牙威胁。由於奥斯曼帝国封锁了向南及向东的海路,欧洲各国只得另觅路径。在陆上,奥斯曼帝国被奥地利的战争及波斯这两条战线困扰,维持战争所需的资源、後勤补给及通讯因距离过远而变得困难,使海军无法维持。
叛变及中兴
苏莱曼一世逝世後,奥斯曼帝国的领土扩张逐渐放缓。西欧海事力量的增长、发展由欧洲前往亚洲的海路及新大陆破坏了奥斯曼帝国的经济发展。以往有效的军事及官僚体制因苏丹的管治失当而变异。虽然帝国面对著这些困难,她仍然是欧洲的主要扩张势力,直至1683年的维也纳之战,维也纳之战标志著奥斯曼帝国终止向欧洲继续扩张。
欧洲各国开始著手应付奥斯曼帝国对陆路贸易通道的控制。西欧国家绕过奥斯曼帝国的贸易垄断,建立她们的海路通往亚洲。从新大陆大量涌入的白银导致奥斯曼货币的贬值及通胀,这对奥斯曼社会的各阶层有严重的负面影响。塞利姆二世时期的大维齐尔索科卢· 穆罕默德·帕夏开始进行苏伊士及伏尔加航道的开发,以挽救经济,但这些计划在後来被取消。
1571年焚烧莫斯科後,奥斯曼帝国支持的克里米亚可汗代乌莱特一世·契莱计划征服俄国。翌年,克里米亚军在摩洛迪战役(Battle of Molodi)被击败。当时的克里米亚汗国(Crimean Khanate)无疑是东欧的一个强大势力,直至十七世纪末。
在南欧,腓力二世领导的天主教联盟在地中海挑战奥斯曼的海军,他们在勒班陀战役击败奥斯曼舰队,对於奥斯曼海军不败的姿态造成打击。现今的史学家认为,勒班陀战役的象徵意义重於军事。在奥斯曼海军战败後的六个月内,一支约250艘战船、其中八艘配备现代三桅帆装军备的新舰队建成。在君士坦丁堡的码头,造船高峰时每天都有船舰落成。奥斯曼帝国大维齐尔在与威尼斯的部长讨论时说:「在我们夺取塞浦路斯时,我们除去了你们的一支军队,而你们击败了我们的舰队也只不过是刨掉了面包的一层皮。」奥斯曼海军惊人的恢复能力使威尼斯於1573年签订和约,奥斯曼帝国得以在北非扩张及巩固其地位。
哈布斯堡王朝的边界则没有太大的变动,只有多次争夺个别要塞的小型战役。这是由於欧洲发展了星形要塞,这是奥地利在边界建造的一种低堡要塞,这种要塞须经长期围攻方可攻破。奥斯曼帝国对这种堡垒毫无办法,帝国以往所使用的大炮都变得无效。这亦反映出其地理限制,在初春至晚秋的战争季节里,奥斯曼帝国军从君土坦丁堡进军,维也纳是帝国军的最远点。除此之外,奥斯曼帝国亦须在前线部署军力,一方面须防范奥地利人,另一方面又要对抗伊斯兰劲敌萨非王朝。
在战场上,奥斯曼帝国逐渐被欧洲的军事技术赶过,宗教及知识份子保守派的壮大扼杀了帝国的军事革新。欧洲军事革命对战略及军备的改变使以往令人闻风丧胆的西帕希骑兵的威胁减弱。在对抗哈布斯堡王朝的冗长战争里,帝国需要大量配备火器的步兵,於是放宽募兵政策,使土耳其新军的数量大为提高,但却引起了军纪、兵士素质等问题,政府甚至需要应付军士哗变。欧洲提倡火枪而发展的长矛与火枪及线性战术对鄂图曼帝国军造成致命打击。帝国军招募了一些非正规的狙击手应付战争,在复员後一些狙击手在杰拉里叛乱里沦为土匪,杰拉里叛乱让安那托利亚在十六世纪末及十七世纪初陷入无政府状态。至1600年,鄂图曼帝国的人口达到二千万,对土地短缺的诉求亦对政府构成压力。
不过,十七世纪并非单纯是奥斯曼帝国的滞止及衰退期,这亦是帝国及其体制开始适应内外新的压力及事物的时期。
苏丹女权时期(1648年-1656年)是帝国後宫对政治有很大影响力的一个时期,由太后代表儿子行使权力,这并非前所未有,许蕾姆苏丹在 1530年代初继承努尔巴努苏丹成为苏丹娜后,她被威尼斯拜罗安德里亚·杰里迪形容为「极度善良、有胆色及聪慧的女人」。由於易卜拉欣一世无力管治国家以及1646年年幼的穆罕默德四世登位,政务就交帝国後宫治理,这时期最著名的女性是柯塞姆苏丹及其媳妇杜亨·哈提婕,柯塞姆苏丹招致政敌在1651年将她杀害。
接下来帝国进入科普律鲁时期(1656年-1703年),在这段时期,帝国由科普律鲁家族的成员出任大维齐尔。1656年9月15日,时年八十岁的柯普律吕•穆罕默德•帕夏得到杜亨·哈提婕保证帝国後宫不会干预他处理政务。科普律鲁·穆罕默德·帕夏是一位激进的保守执法者,他恢复了中央权力及帝国的军力,其子及继承人科普律鲁·法奇尔·艾哈迈德奉行其父的路线。科普律鲁家族重振军威的成果可见於重夺特兰西瓦尼亚、1699年征服克里特及1676年扩张至乌克兰南部,占领科丁、卡缅涅茨-波多利斯基及波多利亚地区。
1683年5月,刚得到重振的军事力量再遭到毁灭,卡拉·穆斯塔法·帕夏举兵再次进攻维也纳,奥斯曼帝国军被波兰国王扬·索别斯基领导的哈布斯堡王朝、德国及波兰联军击败。卡尔洛夫奇条约的签订终止了大土耳其战争,使奥斯曼帝国军须首次割让其控制的欧洲领土,包括奥斯曼帝国匈牙利。自此,奥斯曼帝国无力再对欧洲奉行扩张政策,在欧洲战线上只得采取防守。在这时期,只有两位苏丹可对帝国实施有效的政治及军事管治。穆拉德四世重夺叶里温及巴格达,中央权力再次得到重视。穆斯塔法二世在1695年至1696年反攻哈布斯堡王朝的匈牙利,但在桑达被殴根亲王击败。
滞止及改革
在滞止期,帝国的许多巴尔干领地落入奥地利手中,而名义上归奥斯曼帝国的管治的埃及、阿尔及利亚实际上已独立,後来受到英国及法国的控制。在十八世纪,中央政府给予地方统治者及领导不同程度的地区自治。在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间,俄国与奥斯曼帝国爆发了一系列的战争。
历史学家认为奥斯曼帝国长期的滞止是改革失败的时代。奥斯曼帝国在这时期进行过科学及教育改革,包括建立高等教育机构,如伊斯坦堡科技大学。奥斯曼帝国的科学及技术处於中世纪时代,这是奥斯曼学者将伊斯兰的哲学及数学、中国的火药及磁铁罗盘知识综合得来。在这时期,科学的影响力大不如前,一些作家的同业工会抨击印刷机为「魔鬼的发明」。西方的活字印刷术在1450年由约翰内斯·古腾堡发明,1493年由西班牙的塞法迪犹太人引入奥斯曼,塞法迪犹太人从西班牙宗教裁判所逃出後移居到奥斯曼帝国。
郁金香时期是以苏丹艾哈迈德三世喜爱的花卉而命名,郁金香亦可象徵其任内的和平统治。帝国对欧洲的政策在这时改变,在1712年奥斯曼帝国在第三次俄土战争里取得胜利及签订《帕萨罗维茨条约》後,在1718至1730年间,地区都处於和平状态。帝国在巴尔干的边疆城镇加强防御工事,以防范欧洲的扩张。一些初步的改革开始实施,如降低税率,以尝试改善帝国的形象,国内开始出现私人投资及企业家。
奥斯曼帝国军事改革在塞利姆三世在任时开始,他是第一位尝试沿用欧洲路线将军事现代化的苏丹,然而这些改革却被反动分子妨碍,阻力来自宗教领袖及土耳其新军,当时的土耳其新军耶尼塞里已失去控制及效用,他们对贫穷的不满及反对变动触发了叛变。塞利姆三世的改革终招致杀身之祸,其继承者马哈茂德二世在1826年对土耳其新军进行了惊人而血腥的屠杀,压制了叛变。
衰落与现代化
奥斯曼帝国的衰落被历史学家认为是帝国现代化的时期。帝国在前线失去不少领土,中央政府的衰弱导致管治不稳,帝国在坦志麦特时期试图对帝国进行改革及重组。在坦志麦特时期,帝国须应对外国的入侵,帝国独力难支,於是开始与欧洲国家结盟,如法国、荷兰、英国等。在克里米亚战争,奥斯曼帝国联合英国、法国等国抵抗俄国。
坦志麦特时期一系列的宪政改革包括建立现代化军队、改革银行系统,以现代工厂取缔同业公会。 1856年,哈特-艾·於马云法令保证所有奥斯曼帝国的公民,不论种族及信仰,都享有平等的地位,把1839年哈特-艾·沙里夫法令的内容进一步扩充。基督教米利特享有特权,如1863年的亚美尼亚国民宪法是底万批准的法规,包括150条条文,由亚美尼亚知识份子及新成立的亚美尼亚国民议会草拟。一部称为坎宁-厄·埃沙西(Kanûn-ı Esâsî,奥斯曼土耳其语解作「基本法」)的宪法使改革时期达到顶峰,该宪法由新奥斯曼人的成员编写,於 1876年11月23日发布,为国民建立了自由及平等的概念。
一次立宪时期维期甚短,但其意念(奥斯曼化)对改革派新奥斯曼人具有影响,新奥斯曼人在西方大学接受过教育,他们相信君主立宪制能解决帝国社会不稳的问题。1876年的一次军事政变废黜了苏丹阿布杜勒阿齐兹,穆拉德五世继位,因精神问题,穆拉德五世在上任短短数个月内再遭废黜。1876年12月23日,一如人们所期待,继位的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宣布实行君主立宪制,然而,宪政下的议会运行了仅仅两年就被苏丹封禁,但没有被废除,其後碍於压力下,议会再度召开,坎宁-厄·埃沙西的有效性被降至最低。
在十九世纪,民族主义的兴起横扫许多国家,奥斯曼帝国亦不能幸免。民族意识与公民民族主义意识的增长令西方的国家主义思想引入奥斯曼帝国,使帝国须应付国内外的民族主义。国内滋生了不少革命政党。民族主义兴起对十九世纪的帝国影响深远,还影响著二十世纪初帝国的国策。许多奥斯曼土耳其人质疑当时的国家政策,一些人认为种族冲突源自外部,与行政无关。帝国在那时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就,她应付民族主义的能力也被受质疑。1829年,希腊在希腊独立战争後宣布独立。改革未能抑制多瑙河大公国及塞尔维亚的民族主义兴起,两地已处於半独立状态。1875年,塞尔维亚、黑山、瓦拉几亚及摩尔多瓦宣布脱离帝国独立。1877年至1878年的俄土战争正式确立了塞尔维亚、罗马尼亚、黑山及保加利亚的独立。波士尼亚被奥地利帝国占据,巴尔干其他地区仍旧置於奥斯曼帝国的控制。在这反殖民化的浪潮里,塞尔维亚裔犹太人居达·阿勒卡莱鼓吹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的国度。土耳其人在俄土战争失败,奥斯曼帝国以赛普勒斯换取英国在柏林会议的支持。在1798年被拿玻仑一世占领的埃及在1801年由奥斯曼及英国联军夺还,1882年,英军以整顿治安为藉口占据埃及,在法律上,埃及和苏丹仍是奥斯曼帝国的省份,直到1914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奥斯曼帝国加入同盟国,英国随即吞并埃及和苏丹。在1830年至1912年间,奥斯曼帝国在北非的省份尽失,即阿尔及利亚(1830年被法国占领)、突尼西亚(1881年被法国占领)及利比亚(1912年被义大利占领)。
帝国未能向欧洲银行偿还国债,导致奥斯曼国债机构的成立。十九世纪末,帝国没有被西方势力完全占领是由於权力平衡的概念,奥地利及俄罗斯都希望藉奥斯曼帝国的衰落提高影响力及扩张领土,但英国竭力抑制他们,担忧俄国会支配地中海东部。
帝国的解体
青年土耳其人革命及苏丹宣布复行1876年宪法、恢复议会後,奥斯曼帝国踏入二次立宪时期,对奥斯曼帝国的解体有重要的作用。在这时期,政务被联合进步委员会掌控。奥匈帝国乘鄂图曼帝国陷於国内斗争在1908年吞并波士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在1911年的义土战争,巴尔干同盟向奥斯曼帝国宣战。鄂图曼帝国在巴干战争里失去了巴尔干的领地,除了色雷斯及埃迪尔内。德国控制的巴格达铁路成为国际局势紧张的源头,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肇因之一。奥斯曼帝国在追击戈本号及布累斯劳号及介入中东战线後正式参战。在战争初期,奥斯曼帝国取得多次重要的胜利,如加里波利之战和卡塔之围。奥斯曼帝国也遭遇不少挫败,如在高加索战役败予俄国。1916年的阿拉伯起义让奥斯曼帝国在中东战线的良好形势逆转。
内政部长穆罕默德·塔拉特对帝国内亚美尼亚人成立第五纵队的可能表示忧虑,下令逮捕亚美尼亚领袖,要求实施特西尔法,开始大规模驱逐及屠杀亚美尼亚人,强行将数千人带到敍利亚沙漠的营地,事件演变成种族灭绝。在战争时估计有一百五十万亚美尼亚人因饥饿、缺水、暴晒、盗贼掠夺而死亡,是为亚美尼亚种族大屠杀。亚美尼亚人遂以凡城抵抗战及成立西亚美尼亚政府作为回应。奥斯曼帝国政府则指责亚美尼亚人在安那托利亚西部勾结入侵的俄国军队,俄军里就有亚美尼亚义勇军。
至1918年,也门和麦地那是奥斯曼帝国在阿拉伯半岛仅存的领地,穆德洛斯停战协定签订後,奥斯曼帝国被迫交出也门和麦地那,而在1917年俄国革命後奥斯曼帝国夺取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及阿塞拜然都须一并交出。色佛尔条约的条约确立了奥斯曼帝国的分裂。现时,在奥斯曼帝国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新国家达40个(包括备受争议的北赛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国)。战後安那托利亚地区的农民仅及战前的四成,第一次世界大战奥斯曼帝国的伤亡重大。
占领伊斯坦堡及占领伊兹密尔激使土耳其国民运动的成立,国民运动在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蒂尔克领导下在土耳其独立战争获胜。1922年11月1日,苏丹制被废除,最後一任苏丹穆罕默德六世於11月17日离开土耳其。新成立的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在 1923年签订的洛桑条约得到国际承认。1923年10月29日,大国民议会宣布土耳其共和国成立。1924年3月3日,哈里发制被废除。奥斯曼皇室被列为不受欢迎人物,被驱逐出境。五十年後的1974年,大国民议会才准许奥斯曼皇室的後裔获取土耳其公民身份。
奥斯曼帝国沦亡的主因是其经济结构的崩坏,以及因幅员广大而未能统合各地的经济。另外,帝国的通讯技术不足以联系所有领土。奥斯曼帝国沦亡的环境与罗马帝国衰落时相似,特别是国内种族间的紧张关系及政府未能调和种族问题。坦志麦特时期进行有关提高文化权利、公民自由及议会制度的改革开展得太迟,未能阻止十九世纪初民族主义崛起及国家分裂的潮流。
【帝国苏丹表】
01奥斯曼一世(Osman I) 1280——1324
02奥尔汗(Orkhan) 1324——1359
03穆拉德一世(Murat I) 1360——1389
04巴耶塞特一世(Bayezid I) 1389——1402
大空位期(Interregnum) 1402——1413
05穆罕默德一世(Mehmet I) 1413——1421
06穆拉德二世(Murat II) 1421——1444)(1446——1451复位)
07穆罕默德二世(Mehmet II) 1444——1446(1451——1481复位)
08巴耶塞特二世(Bayezid II) 1481——1512
09赛利姆一世(哈里发) 1512——1520;1517年任哈里发之位
10苏莱曼一世(Süleyman I) 1520——1566
11塞利姆二世(Selim II) 1566——1574
12穆拉德三世(Murat III) 1574——1595
13穆罕默德三世(Mehmet III) 1595——1603
14艾哈迈德一世(Ahmetd I) 1603——1617
15穆斯塔法一世(Mustafa I) 1617——1618(1622——1623复位)
16奥斯曼二世(Osman II) 1618——1622
17穆拉德四世(Murat IV) 1623——1640
18易卜拉欣一世(Ibrahim) 1640——1648
19穆罕默德四世(Mehmet IV) 1648——1687
20苏莱曼二世(Süleyman II) 1687——1691
21艾哈迈德二世(Ahmetd II) 1691——1695
22穆斯塔法二世(Mustafa II) 1695——1703
23艾哈迈德三世(Ahmetd III) 1703——1730
24马哈茂德一世(Mahmud I) 1730——1754
25奥斯曼三世(Osman III) 1754——1757
26穆斯塔法三世(Mustafa III) 1757——1774
27阿卜杜勒·哈米德一世(Abd al-Hamid I) 1774——1789
28塞利姆三世(Selim III) 1789——1807
29穆斯塔法四世(Mustafa IV) 1807——1808
30马哈茂德二世(Mahmud II) 1808——1839
31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Abd al-Mejid) 1839——1861
32阿布杜勒阿齐兹(Abd al-Aziz) 1861——1876
33穆拉德五世(Murat V) 1876
34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Abd al-Hamid II)1876——1909
35穆罕默德五世(Mehmet V) 1909——1918
36穆罕默德六世(Mehmet VI) 1918——1922【伊斯兰最后一位哈里发】
【帝国的政治】
奥斯曼帝国为政教合一的军事性封建国家,设有完整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管理制度。素丹为最高统治者,集政治、军事、司法、宗教权力于一身,实行世袭制。从素丹赛利姆一世起,又自诩为世界穆斯林的“哈里发”,作为宗教领袖,采用“埃米尔·穆米尼”(即“信士们的长官”)称号,但未得到伊斯兰世界的承认。国家实行封建的土地制度,国有土地占80%,称“米里”。此外还有封给清真寺、宗教社团的瓦克夫地和私有地(即穆尔克)。国有地分为哈斯、泽美德、梯马尔3类。哈斯为王室成员领地和高级文武官员的禄田,其收入在10万阿克切(银币单位)以上。泽美德和梯马尔是以服军役为条件赐给有军功人员的土地,其收入分别为2 万以上及不足2万阿克切为区别。帝国的主要财政收入是土地税、贡赋、天课、人丁税和战争掠夺。其经济主要为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政府不注重发展对外贸易往来,本土经济发展处于封闭状态。
【帝国的经济】
奥斯曼政府每定都一处,皆大幅改革该地之经济,使其成为新政经中心。诸如布尔沙、埃迪尔内、君士坦丁堡皆然。
穆罕默德二世与其继承人巴耶塞特二世,皆尝鼓励欧洲各地之犹太人移居君士坦丁堡或其他城市,如萨洛尼卡等。其经济政策之最终目的仍使苏丹之权力得以巩固并扩大,故此特别着重于生产阶级之利益上,使之生活富裕,从而使帝国生产力大增。另一方面,亦可减少纷乱,使得万民顺服。
直至十七世纪,其国之国库管理与法治皆领先同济,伊斯兰诸国无有及者,而经过高度训练之金融专才不亦断涌现。这是因为其掌控东西贸易之咽喉,从而累积了大量财富。但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因与之交恶,无法依照马可波罗之路线前往东方,故另拓海路,从而掀起了大航海时代之序幕。此后经过百余年,因为海路贸易兴盛,丝绸之路渐渐衰亡,其国之经济亦开始衰退。
纵然如此,其仍鼓励城镇自行发展,通由扩张领域至未开发地,吸引更多民众聚居,增强生产力,从而发展成金融中心,以保持竞争力,颇有现代资本主义之影子。
【帝国的宗教】
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伴随着向外扩张,促进了伊斯兰教在世界的第三次大传播。在15~19世纪成为伊斯兰世界的盟主。帝国立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为国教,哈乃斐学派教法为官方立法、司法的准则。帝国为了推行伊斯兰化的各项政策,在中央设立“伊斯兰委员会”作为最高宗教权力机构,由伊斯兰长老、大法官、穆夫提、学者组成。其职责是从事宗教立法、司法的教律裁决,管理清真寺、宗教基金和社会慈善事业,领导和管理宗教学校和全国的宗教事务。素丹任命一伊斯兰教大长老担任宗教助手,奉素丹之命发布宗教政令和法特瓦(教令),核审政府法令,主持素丹登基仪式。下设“欧莱玛会议”和“教律裁判委员会”附属机构,以伊斯兰教长老为首的欧莱玛阶层享有崇高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特权。帝国以沙里亚教法为依据,制定了民事、刑事、瓦克夫、商事及行政实体法规,完善和全面实施伊斯兰教法。从中央到各地建立了伊斯兰法院(庭),还设有司法监督检查机构。16~18世纪,帝国境内苏菲教团十分活跃,受到官方尊崇的有毛拉维教团、比克特西教团、里法伊教团等,素丹赐以大量瓦克夫地和宗教基金。卡迪里教团、亚萨维教团、哈尔瓦提教团、纳格什班迪耶教团、契斯提教团等广泛传播于民间,各地建有大量苏菲扎维叶(即道堂)和苏菲长老陵墓,盛行吾里(圣徒)和圣墓崇拜。帝国对麦加及分布在各地的圣裔赐封有土地,仍享有宗教特权。
【帝国的文化】
奥斯曼帝国重视发展伊斯兰学术文化,保护伊斯兰文物古迹。帝国以大量的宗教基金在各主要城市兴建规模宏大华丽的清真寺、宗教大学、图书馆,仅首都伊斯坦布尔就建有400多座清真寺,其中素丹艾哈迈德清真寺堪称杰作。素丹以巨资扩建了麦加圣寺、麦地那先知寺,修葺了阿里的陵墓等。在新征服的东南欧建造了大量清真寺,如在塞尔维亚的赛拉吉夫城建有著名的“加齐清真寺”。在阿尔巴尼亚建有多所清真寺和教法学校。在布达佩斯城建有61座清真寺、10所伊斯兰学校及图书馆。在原希腊各地建有300多座清真寺。在南斯拉夫建有20多所清真寺及宗教学校。16~18世纪是帝国伊斯兰文化大发展的时期,先后将《古兰经》、圣训、哈乃斐学派的教法著作及阿拉伯文学、历史、地理古典名著翻译成土耳其文广泛传播。17世纪起土耳其学者用土耳其文从事著述。在宫廷和各地统治者的赞助下,在教义学、教法学、历史、地理、文学等领域均有建树,涌现出大批著名学者。国家组织学者编写了《土耳其文伊斯兰大百科全书》以及教权主义刊物《大东方杂志》。19世纪中叶,素丹哈米德二世极力鼓吹泛伊斯兰主义,宣称自己为世界穆斯林领袖,并向各地派出代理人,在印度掀起“哈里发运动”,但收效甚微。帝国对本土和属地的其他宗教实行“米勒特制度”,允许信奉其他宗教社团实行民族、宗教、语言、文化上的自治,保留原有的风俗习惯和法律制度,政府不加干涉。
[塞利米耶清真寺]
塞利米耶清真寺
1453年,征服者穆罕默德二世征服了君士坦丁堡,一个新的纪元,帝国的纪元,正式开始了。这个新的巨人,跨博斯普鲁斯海峡而屹立,一只脚踏在亚洲,另一只脚踏在欧洲。他的版图日愈扩大,在灭亡麦木鲁克王朝后,他不仅变成了拜占庭的继承者,而且变成了继阿拉伯哈里发帝国而崛起的各小国的继承者。这个新帝国继承了东方和西方的国土,也继承了东方和西方的思想,这种联合的遗产,大概是奥斯曼土耳其历史上内容最丰富的事实。
十六世纪时,北非其余的阿拉伯国家,被吸引到逐渐上升的土耳其新月的轨道上来。在这些国家当中,有阿尔及利亚(大体上是罗马人的努米底亚,Numidia)。
征服埃及次年,即1518年,希腊血统的奥斯曼海盗赫伊尔丁·伯尔伯罗萨和他的弟弟,侵入这个国家,打退了西班牙的侵略,把这个国家献给“崇高的阙下”。“崇高的阙下”赏赐赫伊尔丁总督(beylerbey)的称号,作为报酬。
赫伊尔丁建立了一个军事贵族政体,以一支土耳其禁卫军团作为这个政体的中坚。赫伊尔丁也为土耳其素丹建立了一支由熟练水兵组成的装备完好的舰队,那些水兵是从叛教的基督教徒中招募来的,有意大利人,也有希腊人,他们随时准备在整个地中海里贯彻土耳其帝国的侵略政策。这支舰队,把奥斯曼这个怕人的名字向西一直传到西班牙海岸,正如土耳其禁卫军把这种恐怖向东一直传到底格里斯河两岸一样。
于是,一个危险的邻国,就在突尼西亚(Tunisia,大体上是罗马人的亚非利加)以西建立起来了。
1534年,突尼西亚国内发生王位继承之争,赫伊尔丁乘此机会,暂时占领了突尼西尼,但是,过了四十年,这个国家才被划入土耳其的版图,成为一个省。
征服突尼西亚的陆军,是由息南帕夏指挥的,他是一位显赫的将军,原籍阿尔巴尼亚,1568年,曾以埃及长官的身份,指挥攻打南阿拉比亚的战役,将也门纳入了奥斯曼帝国的版图。
在息南之前,一位伟大的土耳其海军大将皮利·赖伊斯(彼利·雷斯地图)曾在阿拉伯半岛的南岸和东岸采取军事行动,占领了阿登(亚丁,1547年)和马斯喀特(1551年),一直远征到波斯湾口。他的一张地图,最近被发现了,即所谓的“哥伦布地图”,上面画着大西洋和美洲大陆。
自1705年起,突尼西亚的长官历来都称为贝(bey),过了一个世纪,才改称为岱(dey)。
早在结束西班牙人在突尼西亚的统治和本地的各朝代之前,息南帕夏和另外的两个土耳其将军,就已经从的黎波里赶走了马耳他岛的圣约翰的骑士们,并于1551年占领了的黎波里。
原来腓尼基人在迦太基的三个殖民地和邻近的领土,在罗马人的统治下,曾一度构成的黎波里塔尼亚省(Tripolitania),这是Tripoli(阿拉伯语的Tarābulusal-Gharb,西方的太拉布鲁斯)这个希腊名称的由来。
在突尼西亚,柏柏尔人的成分是最弱的。除多山的摩洛哥(阿拉伯语的al-Mag-hrib al-Aqsā,远西,大体上是罗马人的毛里塔尼亚,Manretania)外,大半数人口是柏柏尔人后裔的几个柏柏尔人的国家,就这样倒入了奥斯曼人的怀抱之中。
一般地说,柏柏尔人人口的比例,不仅是自东至西地,而且也是自北至南地逐渐增加。
的黎波里、突尼西亚、阿尔及尔,现在都已变成省会,这三个省,名义上是土耳其的属国,但实际上是半独立的,在一个长时期内,都由土著的统治者管辖,有许多统治者,曾将政权传给他们的后人。这三个政府,都由军事寡头政治的统治者加以控制。这三个政府,每年向土耳其政府称臣纳贡,表示承认土耳其的宗主权,尽管那种贡税具有更多的礼物性质。奥斯曼帝国代理人的横征暴敛所激起的暴动,偶尔震动了这些国家。
自1711年到1835年,的黎波里塔尼亚由盖赖曼利家族治理。
自十七世纪以后,由于奥斯曼帝国舰队的衰落,就放松了帝国对非洲三省的控制,给统治者以更多的权力,去行使地方自治,无论统治者是帕夏,或贝,或岱,他们的权力都比埃及和叙利亚的统治者的权力还要大些。
柏柏尔人的几个省,变成了海盗的国家。海盗行径,主要是针对基督教徒的,首先采取了圣战(jihād)的性质。当海盗就象当兵一样,变成了一种职业。这种职业,对于政府和人民都是有利的。
对于俘虏和战利品,都征收定额的捐税;俘虏不是留着待赎,就是卖做奴隶。大约三百年的期间,这种收入是国库岁入的主要来源。
海盗船只,常常作为一些单位,编入奥斯曼舰队。
从穆斯林的西班牙流落在外的亡命徒,纷纷参加了地中海海盗的行列,他们的劫掠,变成了海上的灾难。
海盗的活动,在十七世纪前半期,达到了极点,危及意大利、法兰西和西班牙的海岸。在十七世纪后半期,英国和法国在海上作战,迫使海盗尊重这两个国家的国旗,但是,较小的国家,仍然要每年纳贡,替自己的侨民和商业取得豁免,而这种豁免无论如何也是靠不住的。荷兰,丹麦和瑞典的情况,就是这样的。甚至北美合众国,也曾为寻求安全而每年纳贡,并且在1783年,卷入对阿尔及利亚的战争,在那个时候,阿尔及利亚是海盗的大本营。
自1796年以后,美国向的黎波里缴纳八万三千美元的年贡,到1801年,的黎波里的岱坚持要美国增加年贡的数量,因此引起一场持续四年的战争。
1815年,美洲又开出一支敌意的舰队,访问了的黎波里。
由于跟柏柏尔国家进行海战,这对美国舰队的发展是起了一些刺激作用的。
北非大部分地区的征服,是在素莱曼一世在位的时代(1520—1566年)完成的,他是叙利亚和埃及的征服者的儿子,在他的统治之下,奥斯曼帝国达到了极盛时代。在素莱曼在位的时代,大半个匈牙利被征服了,维也纳被围攻了,罗得岛被占领了。奥斯曼人的版图,从多瑙河上的布达佩斯连绵到底格里斯河上的巴格达,从克里米亚连绵到尼罗河第一瀑布。
这不仅是现代最强大的穆斯林国家,而且是最持久的穆斯林国家。历代的素丹,不下三十六位,都是奥斯曼男性的直系亲属,自1300年传位到1922年。素莱曼在他的人民中间,是以“立法者”(al-Qānūni)这个荣誉的称号闻名的,因为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那部法典,曾受到后代高度的尊重。他曾委托阿勒颇人易卜拉欣·哈莱比(1549年卒)编纂一部法典,名叫《群河总汇》(Multaqaal- Abhur)。在十九世纪的改革之前,这部书一直是奥斯曼法律的标准著作。
但是,对欧洲人来说,素莱曼是以庄严者闻名的,而他确是庄严的。他的宫廷是欧亚两洲最辉煌的宫廷之一。
下面是他曾经写给法兰西国王法兰西斯一世的一封信,所使用的风格是值得注意的:
我是素丹们的素丹,君主们的君主,是把王冠分配给地面上的国王的人,是上帝在大地上的影子,是白海和黑海、鲁米利亚、安纳托利亚、卡拉马尼亚、罗马国、左勒卡德里亚、迪亚巴克尔、库尔迪斯坦、阿塞拜疆、波斯、大马士革、阿勒颇、开罗、麦加、麦地那、耶路撒冷、整个阿拉比亚、也门和其他许多地方的素丹和君主,这些地方是我的高贵的先辈和我的光荣的祖先(愿上帝照亮他们的陵墓)用他们胳膊的力量所征服的,也是“我陛下” 用自己炽热的宝剑和胜利的大刀所制服的,我是素丹素莱曼汗,是素丹赛里木汗的儿子,是素丹巴叶济德的孙子,我写信给你法兰西斯,法兰西国的国王。
素莱曼曾用清真寺、学校、医院、大厦、灵庙、桥梁、水管桥、队商旅馆、共公澡堂等建筑物,去装备和美化首都和其它城市,据说有三百三十五座建筑,是他的总建筑师息南所建成的。
息南原来是安纳托利亚的一个基督教青年,可能是应募到君士坦丁来的,后来成为土耳其最卓越的、精力最旺盛的建筑家。他的杰作,是富丽堂皇的素莱曼清真寺(为了纪念他的恩人素莱曼),以此来使圣索斐亚教堂暗淡无光。
它的庄严的圆顶,比查士丁尼大教堂的还要高十六英尺左右。它的凹壁(mihrāb)和后墙,都是用波斯式的瓷砖加以装饰的。当灰光灯照耀着博斯普鲁斯海峡上的这座都城的时候,曾一度迷人的麦地那、大马士革、巴格达、开罗——从前强大帝国的首都和灿烂的文化名城——都已被用作各地区长官和来自君士坦丁堡的驻军的住所了。
从前在历史上,在君士坦丁堡这座城市的城墙下面,曾经四次出现过气势汹汹的来自大马士革和巴格达的阿拉伯军队。
土耳其文化,完全是由各种不同成分构成的惊人的混合物。
远在突厥人迁移到西亚之前,他们就与波斯人接触,从波斯人那里采取了艺术的主题、纯文学的典范以及颂扬国王的那些政治观念。他们爱战争,喜征服,好客而且有同化力的倾向,这些可以说是游牧生活的纪念物。
拜占庭人曾供给他们军事的和政府的各种制度,那主要是由小亚细亚的塞尔柱克人间接传授的。
但最重要的是,阿拉伯人是土耳其人的教师,与希腊人是罗马人的教师具有同样的意义。
从阿拉伯人那里,土耳其人获得了科学和宗教——包括社会经济原理和宗教法律——以及书写用的字母体系,这种字母一直用到1928年。
土耳其人(突厥人)还居住在中央亚细亚的时候,他们只有少量的书面文学,因此,他们曾采用过叙利亚书法,那是由叙利亚的基督教徒传授他们的。
由于采用伊斯兰教和阿拉伯字母,就有成千上万宗教的、科学的、法律的和文学的术语,是借自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
尽管最近民族主义者想方设法企图肃清外来语,那些术语仍然有许多埋置在土耳其语里面。
奥斯曼人在三个方面曾作出比较重大的、创造性的贡献:治国才能、建筑学、诗歌。 奥斯曼帝国,象以前罗马人的帝国和阿拔斯人的帝国一样,在特征上和组织上,本来是军事的和朝代的帝国。
它的主要目标,与其说是人民的福利,不如说是以素丹兼哈里发为化身的国家的福利。
人民当中包括阿拉伯人、叙利亚人、伊拉克人、埃及人、柏柏尔人、库尔迪人、亚美尼亚人、斯拉夫人、希腊人、阿尔巴尼亚人等民族集团,他们各有不同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奥斯曼人用宝剑把他们结合了起来。
统治阶级,喜欢自称“欧斯曼利”(‘Uthmānli)、“奥斯曼利”(Osmanli)、“奥托曼”(Ottoman)。
土耳其农民与统治阶级不同,他们也算做被统治的人民。
土耳其人在自己广阔的领土上,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占优势的少数集团,他们没有企图在阿拉伯人的地区殖民。但是,他们与非穆斯林的妇女结婚,以便他们的血统得以保持新鲜,同时对任何一个臣民,只要他信仰伊斯兰教,说土耳其话,并参加土耳其宫廷,他们就承认他有充分的公民权。
当时实行定期征募儿童的制度,在继续实行这个制度的年代里,他们能够迫使受过训练的青年去服兵役和参加行政事务,并且把非穆斯林家庭出身的优秀的男性青年加以同化。
被征服人民中的最有才能的人物,有些被吸收并集中到首都来,加以伊斯兰化和土耳其化,然后利用他们去促进帝国的繁荣和进步。
塞加西亚人、希腊人、阿尔巴尼亚人、斯拉夫人、意大利人,甚至亚美尼亚人,都有被提升到帝国最高职位的,还有一品当朝为宰相的。
这个国家,与其说本来是为人民的福利而组织的,不如说是为战争的便利而组织的,它幅员广大,交通不便,民族复杂,在穆斯林和基督教徒之间——甚至在土耳其穆斯林和阿拉伯穆斯林之间,在基督教的这个教派和那个教派之间——存在着裂痕,具有这些缺点的一个国家,衰退的种子早已埋置在它的基本组织里了。
它曾经面临民族主义获得胜利的世界,因而它的处境变得很坏。
伊斯兰教国家,为了解决少数民族问题,而精心结构了宗教团体内部的自治制度,根据这个制度,各宗教团体享有大量的自治权,这个国家向来贯彻这个古典的制度,同时国家的最高权力,集中在一个人——素丹兼哈里发——的手中(最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王位继承的系统,又不明确,所有这些,都增加了帝国组织先天的弱点。
奇怪的不是帝国的分崩离析,而是分崩离析竟没有更早地发生。
素莱曼死后不久,这个帝国就开始走下坡路,这是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
1683年进攻维也纳失败,可以认为是下坡路开端的标志;土耳其在欧洲的扩张,再没有取得更多的进展。此后,土耳其人的问题,变成了如何保持既得领土的问题,而不是获得更多领土的问题;武装力量的任务不再是进攻,而是防守了。
除国内堕落腐化的势力之外,在十八世纪又来了外国的势力,当时,法兰西、英吉利、奥地利、甚至俄罗斯,已开始要求“势力范围”,而且开始用贪婪的眼光,注视着欧洲“病夫”的财产。但是,由于列强竞争,互相猜忌,缺乏一致行动,病人才得以苟延残喘。
北非的阿拉伯人地区,是奥斯曼帝国最初丧失的领土。那些地区,接近南欧,远离伊斯兰国家在西亚的中心和心脏,那里伊斯兰教的传统比较薄弱,柏柏尔人和欧洲人的血统,在人口中又占着较高的比例,因此,那些地区从一开头就是自便的。
阿尔及利亚,是从这个帝国被分割的第一个阿拉伯地区。
1830年,法兰西的军队在阿尔及利亚海岸登陆,外表上是报复海盗的活动,是为遭受阿尔及利亚统治者侯赛因岱侮辱的法国领事报仇。
十八年之后,法国宣布这个国家及其沿海一带为法国领土的一部分。
1942年11月,美军在那里登陆,赖法尔援引1848年法令,提出抗议,坚持整个地区都是法兰西自然的延长。象其它省份一样,阿尔及利亚也派代表参加法国议会。法国军队和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者经过八年的流血战争,于1962年缔结了和平条约,阿尔及利亚遂获得独立。
法兰西帝国向东发展,结果于1881年占领了突尼西亚,在那里奉行同样的政策,其范围几乎是一样广大的。
正如在阿尔及利亚一样,法兰西语代替了阿拉伯语,成为当地人的文学语言。突尼西亚,名义上虽然是一个保护国,但是,实际上简直是法兰西的一个属国。一个法国总督,坐在本国贝的旁边,管理一切公务。但是,由于接近埃及,穆斯林的民族传统保持得比较牢固。
在这两个地区,都有成千上万的法兰西移民定居下来。
突尼西亚的情况是错综复杂的,因为那里有数量和规模都很大的意大利殖民地。
在法兰西的制度下,阿尔及利亚和突尼西亚都享受了较高程度的安全和公共卫生,得到更便利的交通设施,这是毫无疑义的。
突尼西亚在1955年获得内部自治,1956年获得完全独立。
突尼西亚和阿尔及利亚,现在都是共和国了。
的黎波里塔尼亚,大部分是干燥的沙漠,沿海一带有几个绿洲,曾是柏柏尔人国家里最后的土耳其前哨。作为1911—1912年土耳其一意大利战争的结果,的黎波里塔尼亚从奥斯曼人的手中被夺去,改成一个殖民地,于1934年与昔兰尼加合并成意大利的利比亚。二次大战期间,英国、法国和利比亚当地的军队共同行动,把有德国人帮助的意大利的军队赶出了利比亚。1951年,利比亚宣告成为一个独立的主权王国。
1901年,法兰西开始征服摩洛哥。在这里,曾经建立过两个强大的阿拉伯—柏柏尔帝国,但并不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
法兰西的地带是在1907年到1912年期间完全取得的。同时,西班牙也在忙于夺取自己的份额,即与西班牙海岸正对面的那个地区。
1956年法国和西班牙都放弃了自己的保护国,满足了摩洛哥素丹(现为国王)的要求。撒哈拉沙漠以北的“白非洲” (以南的通称为黑非洲),在1830年后的八十二年间,全部落入南欧三个拉丁国家的手里,而经过二次大战后,这里完全获得了解放。
在二次大战之前,虽然有些民族主义的骚扰,整个地区却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
【帝国的法律】
奥斯曼帝国的司法系统采纳宗教法,组织起一个地区法学系统。奥斯曼帝国的司法行政是平衡中央及地方权力的重要一环。帝国的权力运行与土地权利管理悉悉相关,地区当局需要空间以建立一个地区米利特。奥斯曼帝国错综复杂的管辖权是为了融和不同族群的文化和宗教,帝国合共有三个法院系统,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各占一个,非穆斯林包括犹太人及基督徒管辖的宗教社区,另一个是贸易法庭。整个系统由卡龙法规规管,此外,卡龙法规是不属于任何教派的法律,以补足沙里亚法规的不足之处。
这些法院的分类范畴,并非全然是专门的,例如在帝国主要的法庭穆斯林法庭,可处理不同宗教背景诉讼各方的贸易纠纷。即使可透过地区统治者发挥影响力,奥斯曼帝国倾向于不干顶非穆斯林宗教的法律制度。伊斯兰教的沙里亚法规集结了古兰经、圣训、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论、公议而成。一个称为格亚斯(Qiyas)的系统运作。主要位于君士坦丁堡及布尔萨的法律学院会教授这些系统。
坦志麦特改革对法律系统产生彻底影响。1877年,民法收录在麦吉拉法典上。后来,麦吉拉法典包括商法、刑法及民事诉讼法。
【帝国的军事】
奥斯曼帝国的首个军事组织是十三世纪末由奥斯曼一世在安那托利亚西部的部族里组织的。随着帝国的壮大,军事系统越来越繁复,它有一套复杂的募兵及封地制度。奥斯曼帝国军队的主力部队有土耳其新军、西帕希、艾坚斯(Akıncı)及军乐队。奥斯曼帝国军队在当时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实战军队,是第一个使用火枪和加农炮的军队。在围攻君士坦丁堡时,奥斯曼人开始使用猎鹰,那是一种短阔的加农炮。高速、高机动性的骑兵使用弓箭、短剑骑在土库曼马及阿拉伯马上作战,不携重甲,其作战模式与蒙古帝国相似,如佯装撤退,以新月型的阵式包围敌人,发动突击。十七世纪中及大土耳其战争后,奥斯曼帝国军的表演下滑。十八世纪,奥斯曼帝国军在对威尼斯的战事里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就,在北方还被俄军迫得节节败退,丧失领土。十九世纪奥斯曼帝国的现代化始于军事。1826年,苏丹马哈茂德二世废除土耳其新军,建立现代化的军队,命名为新秩序(Nizam-ı Cedid)。奥斯曼帝国军是第一个聘用外国专家及派遣军官到西欧学习的组织。那些相对年轻、受新式训练的人返回土耳其后遂开展青年土耳其人运动。
奥斯曼帝国海军
奥斯曼帝国海军对于帝国在欧洲的扩张贡献良多,海军在1517年征服北非,包括阿尔及利亚、埃及。在阿尔及利亚及希腊失陷后,奥斯曼帝国的海事力量及对海外地区的控制力减弱。苏丹阿布杜勒阿齐兹尝试重建一支强大的海军,其规模是英国、法国以后最大的。位于英国巴罗的船厂在1886年建造了首艘奥斯曼帝国潜艇。不过,奥斯曼帝国崩塌的经济未能支撑其海军。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不信任海军,认为大规模、昂贵的海军在俄土战争里毫无用处,于是将大部分战舰锁定在金角湾,战舰在及后的三十年里逐渐腐烂。1908年青年土耳其人革命后,联合进步委员会欲发展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奥斯曼海军基金是为了收集公共损献购买船只而成立。
奥斯曼帝国空军
[奥斯曼帝国现代化的军队]
奥斯曼帝国现代化的军队
奥斯曼帝国空军在1909年6月成立,是世上首个飞行战斗组织。1912年7月3日,奥斯曼帝国成立空军学院,着手培训飞行员,并训练空军军官。空军学院的成立加快了空军壮大的进程,使更多的人员充实其中。1913年5月,空军学院进行世上首个专门侦察训练计划,并成立首个侦察部门。1914年6月,一个新的海军航空学院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现代化进程仓卒地停止,奥斯曼帝国空军在前线参与战争,西至加利西亚,东及高加索,南抵也门。
【奥斯曼家族首领】
1924年-1944年 阿卜杜勒·迈吉德二世(Abdülmecit II)
1944年-1954年 艾哈迈德四世·尼哈德(Ahmad IV Nikhad)
1954年-1973年 奥斯曼四世·福阿德(Osman IV Fu'ad )
1973年-1977年 穆罕默德·阿卜杜勒·阿齐兹二世(Mehmet Abdülaziz II)
1977年-1983年 阿里·瓦西比('Ali Vassib)
1983年-1994年 穆罕默德七世·乌尔汗(Muhammad VII Orhan)
1994年至今 艾尔图格鲁尔·奥斯曼五世(Ertugrul Osman V)
The Ottoman Empire or Ottoman State (Ottoman Turkish: دولتْ علیّه عثمانیّه Devlet-i ʿAliyye-i ʿOs̠māniyye, Modern Turkish: Osmanlı İmparatorluğu or Osmanlı Devleti), also known by its contemporaries as the Turkish Empire or Turkey (see the other names of the Ottoman State), was an empire that lasted from 1299 to November 1, 1922 (as an imperial monarchy) or July 24, 1923 (de jure, as a state.) It was succeeded by the Republic of Turkey, which was officially proclaimed on October 29, 1923.
At the height of its power (16th–17th century), it spanned three continents, controlling much of Southeastern Europe, Western Asia and North Africa. The Ottoman Empire contained 29 provinces and numerous vassal states, some of which were later absorbed into the empire, while others gained various types of autonomy during the course of centuries. The empire also temporarily gained authority over distant overseas lands through declarations of allegiance to the Ottoman Sultan and Caliph, such as the declaration by the Sultan of Aceh in 1565; or through the temporary acquisitions of islands in the Atlantic Ocean, such as Lanzarote (1585).
The empire was at the centre of interactions between the Eastern and Western worlds for six centuries. With Constantinople (Istanbul) as its capital city, and vast control of lands around the eastern Mediterranean during the reign of Suleyman the Magnificent (ruled 1520 to 1566), the Ottoman Empire was, in many respects, an Islamic successor to the Eastern Roman (Byzantine) Empire. This is the longest lasting Muslim empire, from circa 1300, to 1922, in both the number of years, and the falling 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