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 案中冤案   》 第一章 元旦日之暗殺案      董蔭孤 Dong Yingu

  咱們中國,有這麽兩句格言,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兩句話中,所含的意義,就是言其人要作惡事,縱然一時僥幸,能夠逃出法網,但是葉落歸根,依然逃不出天網去。所謂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少不得默默中有個道理,總會有報應臨頭的那一天。
  著寫這一部書,是清季一件實事,文獻可證,檔案俱在,絶不等於壁虛造。不過小說言,照例是要多方穿插,加意渲染,好使閱者諸君,能怡心悅目。好在善讀書人,自能以意逆志,觀其會通,當然不去刻舟求劍的。上寫的一段話,姑且作個小引,以下便不事枝蔓,歸到本文。
  話說金陵這個地方,本是竜蟠虎踞、水秀山明,更兼長江天塹,形非常。所以六朝都在那建都,不過偏安一隅,未足以應王氣。及至明太祖掃蕩元,在此即皇帝位,方算天人相應,成大一統的局。誰知一傳而,成祖又遷都北平,南京依然冷落下來。直到前清丰采年間,太平天國崛起,洪氏定鼎於此,名曰天京。不料偏生曾、左、、彭一班豪傑來,力持末運,替清朝又造成一個中興之局。到得同治三年,由曾文正公的介弟,曾九師國荃,受不了金陵。公私的記載,當時殺戮約有十數萬之衆。這慘禍,真叫人思之心悸。著者曾聽見高年碩德的人說,當時曾九師圍困南京,志在必,懸不次之賞,嚴退之誅。說到官升,雖肯踴躍爭先,但是一般當弟兄的兵丁,卻還不肯忘生死。九師為迅赴事機起見,便暗中傳下一道秘令,破城以,所有全兵士,其自由行動三天。這一來,南京便剋期而下,不過此次浩劫,便也不堪聞問。來曾文正公總督兩江,極力設法繁榮市,慢慢的漸次興,日有起色。無奈當這大亂之,散兵遊勇,遍地皆是,他們這人,非農非工,不商不賈,也好算是特殊階級,從軍多年,平素吃慣錢糧的,一朝天下太平,從事解散,不用說是謀生乏,糊口無方,多年疏散慣,一旦叫他改弦易轍,恰是有些辦理不來,無可奈何,好去作盜賊的生活。從來劫財害命,本屬相連,自然就要出許多的血案,於是南京的市,雖然漸舊觀,但說到治安上,恰是生在那個時候,不過講到官場,已經新陳代謝,那時的兩江總督,已不是曾文正公,乃是瀋文肅公。
  說到這位瀋公,也稱得起是清季的一位名臣,但他的嶄露頭角,功施燦然,卻全虧得夫人之力。原來瀋公的夫人,乃林文忠公則徐的愛女,不但學淵源,擅長筆墨,且知人之明,任事之勇,綽然有乃父之風。當丰采年間,瀋公由御史外放九江府知府,不料未曾到任,九江便已為太平天國所,由是改署信。那時江西全省,衹有南昌、信、饒州、贛州、南安五郡,尚算隸屬清廷,其餘皆已換太平天國的旗幟。瀋公不避艱險,兼程到任。哪知為日無多,楊輔清便已率領大隊人馬,由撫州直取信,真個是一城孤懸,危如卵,把個瀋公給急得束手無策,盼一死。幸虧由夫人策畫,叫他怎樣拊循人民,登城固守。一面自己刺破手指,寫成血書,乞援於浙江總兵饒廷選。夫人那封書的原文,著者在名媛尺牘中曾經見過,不僅文辭斐然,使人感動,且指陳利害,懇切詳明,就讓文章大提筆寫來,怕還未必能夠如此。那位饒鎮,本是林文忠公的舊部,見這封書怎能怠慢,立時統兵馳救,擊敗楊輔清,保全信。雖說出謀慮全仗夫人,但說到功績,自然歸到瀋公的身上。當由曾文正公專摺保奏,便擢升兵備道,從此帝心簡在,寵眷有加,官運自然是一帆風順,扶搖直上。所以到得本書開場的時候,這位瀋公葆楨,已是作到兩江總督的地位。
  那瀋公雖已是封疆大吏,卻不肯垂拱無為,平素對於吏治民風,恰最關切不過。當時南京地方常出殺人的案件,早已耳有所聞,因此到任未久,便嚴飭地方當局,查禁姦宄,綏緝閭閻,如再有殺人案件生,定惟該員等是問。此時首當其衝的,是保甲局總辦洪琴西觀察,首府陸鴻儀太守,首縣張吉大令。這三位官長,奉節制制度軍嚴厲的交派,當然是兢兢業業,有些提心吊膽。不過其中的首府,是比較責任最輕的,因為他是個承上啓下的官兒,比不得首縣,是直接親民之吏,所以地方有事,首府可以往首縣身上推。首縣的官階,已是到最下層,卻推無可推的。至於說到保甲局的總辦,雖然是位道,節制制度更較尊崇,但他不僅比不上知府,更且比不上知縣,所提的唔系,尤其是責無旁貸。因為保甲局的性質,就好比來的警務處,或是公安局一般,緝盜安民,那是他的專責,考成所關,非同兒戲。所以那時洪琴西觀察,比較首府首縣,還要督飭所屬,格外當心。幸而瀋公莅任的幾個月中,居然安穩無事,並不曾生什麽兇殺的案件,這也不知是他們的官運亨通,也不知是他們的手下能夠認真糾察。總而言之,地方上的治安,總算是大有進步,無奈官場上,有一種照例的毛病,無論什麽雷厲風行的事情,要日子一多,便會不知不覺的,在無形中懈下來。當初瀋公認真交派的時候,所謂保甲局,以及首府首縣,自然是有一番振作;及至事隔數日,高枕無虞,難免便漸漸的忘懷起來。上邊既不肯多費精神,下邊也樂得省些氣力。誰知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聖人說的話,是再也不會錯的,你以為無事,事情便來;你以為沒有兇殺,兇殺便見。
  當瀋公莅任,第二年的元旦夜,花牌樓地方,便出一個無名兇殺的案件。那個死者,年紀約在四十來歲,身軀健壯,格魁梧,看那形景,當他在生的時候,一定是個孔武有力的人。穿着一身青縐綢的棉襖和棉褲,緊緊地縛在身上,所襯的棉絮,薄極,而且外也沒有穿長大衣服。上邊是辮高輓,也不曾戴帽子。下邊是足蹬一雙山透土搬尖薄底大撤鞋。他這穿裝打扮,就不像是個安分守己之人。他死在花牌樓大石獅子的旁邊,脊背朝天,以親土。他受的是刀傷,在脖子的左邊,一刀深入,頭頂幾乎分離一半,這一刀,是由外手鄰里里程手砍的,用力沉着非常,大約便是命傷。其餘心上,肋條上,還戳茶几刀,像是死者倒下以,兇犯還覺得氣不出,便又在他身上找補茶几刀,以為泄忿之用。這件血案,是在正月初二日早晨現的,不用問,自然是在元旦夜殺的。首縣得這個消息,不亞如平空起一個霹靂,口中說不出話來,心是連珠箭的叫苦。因為生這不幸的案件,便不禁舊事重提,想起軍嚴厲的交派來。當時哪敢怠慢,立刻帶仵作人役等,前往相驗。等到屍格填好以,便招屍親認領。誰知這件暗殺案雖是滿城風雨,一時轟動南京,前往觀看的,不啻人山人海,但竟沒有一個人挺身而出,自認是死者的親族;且不但如此,然而要尋一個人,曉得這死者是姓什麽叫什麽的,也都沒有。像這樣毫無綫索,真乃是一件疑難之案,好由官中姑且殯殮浮厝,俟慢慢查訪。再說當日的那個仵作,名喚申貴,自從二三十歲上,便繼承他父親的職業,當着這份差使,現在已是五十多歲的人,所以對於驗屍一事,稱得起是資格老練,經驗豐富,常常能有獨到之見。當這一次檢驗之,他也曾對相識之人,外表電表他的意見,說這次兇案的動機,是出於仇殺,而且殺人的人,一定是用左手。人便問他,這事何以見得?他說,殺人是要償命的,誰也明白這個道理,所以甘於犯罪的緣故,大約不外兩:一種是謀財;一種是報仇。我看那個死者,不但是個沒錢的人,且還像是個地痞土棍之類。說到謀財二字,實屬去題太遠。既然不是這一種,自然就是那一種,可不是仇殺是什麽。人便又問他,何以見得兇手是用左手?他便又加以解釋道:你要明白這個道理,先曉得死者的屍身,何以趴伏在地。我的觀察,這是因為死者,正當毫無防備地嚮前走着,卻被那兇犯出其不意,從他的後面,猛可砍一刀,且下手的時候,是用一種特殊的力量,所以便成節制制度命傷,死者就立時往前倒下去。但是要明白,這一刀,何以是在脖子的左邊,此層關係重要,絶不能忽略看過。若把此層勘透,那便是我所說,兇犯用左手一個老大的證。因為要從背砍,用右手的,一定是砍在脖子的右邊。惟獨用左手的,方會砍在脖子的左邊。這順序,沒有什麽難懂,為從外手,鄰里里程手砍,方纔用得上力量;要是反過來,那是用不上力量的。
  你們不信時,不妨把我所說的,比畫試一試,那就可以證明出來。人聽以,不由得點頭稱是,便又問他,這見解,於訪案緝兇上,很有幫助,曾否已官中報告呢?申貴搖頭道:人命關天,何等重大,這可真是一言興邦,一言喪邦的,我一個當下役的人,哪敢多這個嘴。再說,把傷驗明白,我的責任已,要去節外生枝,多說亂道,那可不是費力不討好麽!聽者至此,便嗟嘆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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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元旦日之暗殺案第二章 一怒而捕僧人第三章 再怒而捕屠戶
第四章 片言自示殺機第五章 威逼下之證人第六章 保甲局審訊之經過
第七章 構成冤獄第八章 皎日難照覆盆第九章 行刑前之遺囑
第十章 異夢示兆第十一章 破案前之草蛇灰綫第十二章 誘供引出奇供
第十三章 花牌樓命案之真相第十四章 案情大白之梗阻第十五章 遞訴呈枉費心機
第十六章 報師父仇買摺彈參第十七章 訪同年欽差偵案情第十八章 天網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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