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传   》 第99节:与胡茵梦至今未了的恩怨(6)      汪幸福 Wang Xingfu

  1980年8月28日下午,李敖在台北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一份“离婚的书面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一、罗马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刺的时候,他武功过人,拔剑抵抗。但他
  发现在攻击他的人群里,有他心爱的人布鲁塔斯的时候,他对布鲁塔斯说:“怎么
  还有你,布鲁塔斯?”于是,他宁愿被杀,不再抵抗。
    二、胡茵梦是我心爱的人,对她,我不抵抗。
    三、我现在宣布我同胡茵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茵梦没
  错。
    四、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即孟绝子)先生送请胡
  茵梦签字。
    五、由于我的离去,我祝福胡茵梦永远美丽,不再哀悉。
   李 敖
   1980年8月28日
  当天,胡茵梦也眼含热泪,写了一个祝李敖“好自为之”的回应声明。
  李敖在《李敖快意恩仇录》一书中,对他当年与胡茵梦的离婚经过作了详细叙述,他说:“ 我先请来原始的证婚人孟绝子和高信疆,表示我今天下午就离婚,‘解铃还需系铃人’,还是麻烦你们两位在离婚证书上签个字。离婚证书上,我讨厌一般的套语,我只写上‘协议离婚’四个字,就告完成。孟绝子签了字,可是高信疆却一再推托,当我得知真正的原因是高信疆太传统、不愿在离婚证书上签字以后,我也不好免强他,就带着我和孟绝子先签好的离婚的证书,一边请人送给胡茵梦(因为我不想和她再见面了),一边匆匆赶赴忠孝东路大陆餐厅主持记者招待会,宣布离婚。这时候,胡茵梦在她家得到我通知离婚的消息,大感意外,手拿离婚证书,约来律师李永然研究一番。李永然说最好请李敖过来一下。于是,胡茵梦打电话到大陆餐厅找我,说她很难过,不过既然离婚,她也接受。在手续上有需面谈之处,请我过去,我同意了。记者得知后,蜂拥直赶胡茵梦家。胡茵梦顿时换上黑底素服,以迎记者。我在路上,特别绕道到花店,下车买了9杂玫瑰花,再上车去胡茵梦家。我到的时候,整个客厅已挤满了记者,我把花送给了胡茵梦,她为之泪下,与我相拥。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你写的离婚证书,文字太简略了,最好能照一般写,写上些男婚女嫁各不相干等语,我懒得坚持,就说可以。于是,胡茵梦亲笔写离婚书两张,然后是请证人签字。胡茵梦表示,律师说一个不够,孟绝子以外,希望再找一位签字,我说高信疆不便签字,你找证人好了。于是,胡茵梦当场向记者们问,有谁愿见证一下。大家面面相观一阵子,忽然人群中冒出一记者,说我愿意。胡茵梦同意了。……胡茵梦生平无不良嗜好,独好“怪物”,任何正常的,她都不喜欢,任何邪门的,他都偏爱,什么怪爱什么,不一定要大,一块歪七竖八的汉玉,一条封尘多年的织片,一瓶闻所未闻的香水,一对密宗气息的耳环,……都可使她因‘小怪’而‘大惊’,而要百计千方,得之而后快,然后休息24小时,再去作怪。作怪其实不要紧,甚至有它可取之处,毛病不在作怪,而在不知天高地厚。整天吃男人、喝男人、花男人的钱,戴男人的玉,坐男人的车,抄男人的文章出书,结果却不辩是非,反过头来与男人虚荣争胜或以伪证方式‘大义灭亲’,争自己人的风,还貌似清高,大谈人生大道理,这不是不知天高地厚,令人恶心的卑鄙小人吗?”
  他还在《李敖回忆录》中抨击胡茵梦说:“胡茵梦一生力争上游,不同流俗,可惜缺乏真知,走火入魔,终落得脸蛋满分,大脑零蛋。”
  1980年8月29日,胡茵梦又找李敖哭诉说,她是很爱李敖的。前几天在记者会上骂他的那些话,是乱说乱写,没有斟酌,对他有些过份了。
  胡茵梦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名人,言论的份量很重。她的做法对李敖的伤害太大,李敖当然不能原谅她,也不会相信她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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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华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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