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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 》 我當代表十年 》
第99節:第十章 禁止建築工程帶資投標(3)
趙詠秋 Zhao Yongqiu
土壤。這樣的教訓已經出現過不少。他呼籲要通過法律規範建設工程領域存在的
摘自2004年3月4日人民日報 摘自2004年3月8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問題,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當他將議案送給我徵求意見時,我毫不猶豫的在議案上簽了字。
沒想到,我們兩位代表的議案、建議引起了大會的重視,也引起了媒體的關註。新華社記者張先國、人民日報記者石國勝先後采訪了我和洪可柱代表,人民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人民網、新華網等權威媒體刊載了大幅報道,其他各網站也爭相轉登。
2004年4月6日,國傢建設部對代表建議給予回覆:
"……帶資投標、墊資施工是建築市場行為中的民事行為,禁止帶資投標、墊資施工在目前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據,有關部門正在研究此問題。為保證建設工程活動的有序進行,我們認為應當加大對合同執行的監管力度。在對《建築法》的修訂中,我們將增加對合同進行監管的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合同中的價款支付規則,規定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的支付最低比例和最長支付期限,通過法律手段加大合同的執行執法力度。
您提出的建議非常中肯並切合實際,我們將繼續加大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管和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保障建築活動的規範有序進行。"
2003年,《建築法》修訂進入立法程序。
2004年8月27日,建設部發出關於徵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修訂稿中一個顯著的特點是針對拖欠工程款以及黑白合同等市場不規範情況,設立相配套的各種擔保、保險等市場手段為主的承發包管理制度。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最高罰款額度為30萬元。
2004年年初,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部署的糾正損害群衆利益不正之風的四項重點工作。監察部根據溫傢寶總理的指示,將"四個堅决糾正"列入行政執法監察的重要工作任務,會同有關部門就土地徵用中侵害農民利益、城鎮拆遷中侵害居民利益、企業重組改製和破産中侵害職工合法權益以及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等問題深入進行專項治理。
在專項治理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監察機關將清理國有單位拖欠建築企業工程款作為監督重點。通過清理拖欠工程款來推動農民工工資的償還。
2004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實際施工人(也即所謂的"包工頭" )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這樣的規定將強製發包人及時將工程款撥給工頭。
2004年11月,溫傢寶總理簽署了第423號國務院令,公佈《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該《條例》自當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一條例,如果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嚮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這是給農民工切實的權利救濟。
據悉,審計機關前移審計"關口",其中加大了國有單位固定資産投資項目審計,加強項目前期準備、在建工程、預算執行和决算等情況的審計,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做到"不等亡羊先補牢"。對建設資金來源是否合法,是否落實,有無利用業主優勢,要求承包方墊資或壓低標價影響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的現象,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使用是否合規,有無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的問題着重審計監督。國傢發改委規定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必須在建設資金籌措渠道已經落實並在可研報告中附有資金來源證明材料之後才能立項,黃石市規定對於啓動資金不能達到總建設資金三分之二的不準上馬,從源頭控製國有單位拖欠建築工程款的問題。
據悉,各地普遍成立了清欠工作領導小組,大多由主管省長擔任組長,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清欠工作機製,在摸清底數的情況下,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製定了分年度清欠工作計劃。
通過多管齊下綜合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狀況得到了很好的改進。2005年,許多農民工可以懷揣工資回傢過個好年了。
據統計,截至2004年12月17日,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總額336億元,已經清理326億元,政府投資項目完成清欠97.7%,社會投資項目清欠完成93.4%。
中國紀檢監察報2005年1月11日報道了春運返鄉民工拿到工資的喜悅心情:
來自河南省尉氏縣十八裏鄉的七位打工農民,領取工資的過程也許不那麽順利,但他們說:"我們也高興,因為我們的工資儘管被拖了半個多月,可嚮有關部門反映後,也都拿到了。能懷揣着血汗掙來的工資回傢,心裏就踏實些!"
"讓農民工能回傢過個好年",這是中央領導人的心願,是農民工的期盼,也是社會各界的祝福。清欠的成績是肯定的,但也不能過於樂觀,建築行業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還大量存在着,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當不法企業的保護傘,對上級機關上報虛假數字等。要完全根治拖欠工程款問題,需要各級政府各級部門樹立科學的發展觀。
我看到2004年7月紅網的一則報道,希望這樣的事情不要重演:
雞西市政府拖欠民工工資 委員反映總理親筆批復
在黑竜江省雞西市,由於市政府主導的幾項工程多年來無法結清,拖欠着黑竜江省某公司數千萬工程款,結果使農民工領不到工資,企業也陷入了睏境,2004年年初,國務院總理溫傢寶批示要求認真核查處理,限期解决。然而,雞西市政府有關人員卻隱瞞問題真相,將一份虛假報告送到國辦。
2005年1月瀟湘晨報報道的故事卻令人心酸:
2004年12月21日。長沙風很大,室外溫度在2攝氏度左右。58歲的奉明檢獨自從永州祁陽縣曬北灘瑤族鄉三叉嶺村來到長沙。
這是一個為討工程欠款奔走近10年的人。10年前他是曬北灘瑤族鄉建築工程隊的負責人,手下有25名從當地農村招來的建築工。10年後,他是一個背負債務的討債者,在追討219890元工程欠款的同時,也躲避着手下工人和農村信用社的追債。走在寒風中,穿着棉鞋的他腳步顯得蹣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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