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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第十章 禁止建筑工程带资投标(3)
赵咏秋 Zhao Yongqiu
土壤。这样的教训已经出现过不少。他呼吁要通过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
摘自2004年3月4日人民日报 摘自2004年3月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当他将议案送给我征求意见时,我毫不犹豫的在议案上签了字。
没想到,我们两位代表的议案、建议引起了大会的重视,也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新华社记者张先国、人民日报记者石国胜先后采访了我和洪可柱代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人民网、新华网等权威媒体刊载了大幅报道,其他各网站也争相转登。
2004年4月6日,国家建设部对代表建议给予回复:
"……带资投标、垫资施工是建筑市场行为中的民事行为,禁止带资投标、垫资施工在目前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此问题。为保证建设工程活动的有序进行,我们认为应当加大对合同执行的监管力度。在对《建筑法》的修订中,我们将增加对合同进行监管的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价款支付规则,规定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最低比例和最长支付期限,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合同的执行执法力度。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并切合实际,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建筑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2003年,《建筑法》修订进入立法程序。
2004年8月27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修订稿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针对拖欠工程款以及黑白合同等市场不规范情况,设立相配套的各种担保、保险等市场手段为主的承发包管理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最高罚款额度为30万元。
2004年年初,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四项重点工作。监察部根据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将"四个坚决纠正"列入行政执法监察的重要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就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以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深入进行专项治理。
在专项治理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监察机关将清理国有单位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作为监督重点。通过清理拖欠工程款来推动农民工工资的偿还。
2004年10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实际施工人(也即所谓的"包工头" )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这样的规定将强制发包人及时将工程款拨给工头。
2004年11月,温家宝总理签署了第423号国务院令,公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自当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条例,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是给农民工切实的权利救济。
据悉,审计机关前移审计"关口",其中加大了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在建工程、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做到"不等亡羊先补牢"。对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落实,有无利用业主优势,要求承包方垫资或压低标价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现象,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着重审计监督。国家发改委规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在建设资金筹措渠道已经落实并在可研报告中附有资金来源证明材料之后才能立项,黄石市规定对于启动资金不能达到总建设资金三分之二的不准上马,从源头控制国有单位拖欠建筑工程款的问题。
据悉,各地普遍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大多由主管省长担任组长,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清欠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分年度清欠工作计划。
通过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改进。2005年,许多农民工可以怀揣工资回家过个好年了。
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17日,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336亿元,已经清理326亿元,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清欠97.7%,社会投资项目清欠完成93.4%。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5年1月11日报道了春运返乡民工拿到工资的喜悦心情:
来自河南省尉氏县十八里乡的七位打工农民,领取工资的过程也许不那么顺利,但他们说:"我们也高兴,因为我们的工资尽管被拖了半个多月,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后,也都拿到了。能怀揣着血汗挣来的工资回家,心里就踏实些!"
"让农民工能回家过个好年",这是中央领导人的心愿,是农民工的期盼,也是社会各界的祝福。清欠的成绩是肯定的,但也不能过于乐观,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还大量存在着,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当不法企业的保护伞,对上级机关上报虚假数字等。要完全根治拖欠工程款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各级部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我看到2004年7月红网的一则报道,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重演:
鸡西市政府拖欠民工工资 委员反映总理亲笔批复
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由于市政府主导的几项工程多年来无法结清,拖欠着黑龙江省某公司数千万工程款,结果使农民工领不到工资,企业也陷入了困境,2004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要求认真核查处理,限期解决。然而,鸡西市政府有关人员却隐瞒问题真相,将一份虚假报告送到国办。
2005年1月潇湘晨报报道的故事却令人心酸:
2004年12月21日。长沙风很大,室外温度在2摄氏度左右。58岁的奉明检独自从永州祁阳县晒北滩瑶族乡三叉岭村来到长沙。
这是一个为讨工程欠款奔走近10年的人。10年前他是晒北滩瑶族乡建筑工程队的负责人,手下有25名从当地农村招来的建筑工。10年后,他是一个背负债务的讨债者,在追讨219890元工程欠款的同时,也躲避着手下工人和农村信用社的追债。走在寒风中,穿着棉鞋的他脚步显得蹒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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