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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集 》 欧阳修集 》
卷九十八 奏议卷二
欧阳修 Ouyang Xiu
◎谏院进札子十首
【论按察官吏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天下官吏员数极多,朝廷无由遍知其贤愚善恶。审官、三班、吏部等
处,又只主差除月日,人之能否,都不可知。诸路转运使等,除有赃吏自败者临
时举行外,亦别无按察官吏之术。致使年老病患者,或懦弱不材者,或贪残害物
者,此等之人布在州县,并无黜陟,因循积弊,冗滥者多,使天下州县不治者十
有八九。
今兵戎未息,赋役方烦,百姓嗷嗷,疮痍未复,救其疾苦,择吏为先。臣今
欲乞特立按察之法,于内外朝官中,自三丞以上至郎官中,选强干廉明者为诸路
按察使。自来虽差安抚使,缘管他事,不专按察。今请令进奏院各录一州官吏姓
名,为空行簿以授之,使至州县,遍见官吏。其公廉才干,明著实状,及老病不
材,显有不治之迹者,皆以朱书于姓名之下。其中材之人,别无奇效,亦不致旷
败者,则以墨书之。又有虽是常材,能专长于一事,亦以朱书别之。使还具奏,
则朝廷可以坐见天下官吏贤愚善恶,不遗一人,然后别议黜陟之法。如此,足以
澄清天下,年岁之间,可望至治。只劳朝廷精选二十许人充使,别无难行之事。
取进止。
【论乞谕陕西将官札子〈庆历三年〉】
臣风闻昊贼今次人来,辞意极不逊顺,所请之事,必难尽从。事既不成,则
元昊必须作过,朝廷须合先为御备。窃虑沿边将帅见西人入朝,惟望通好,便生
懈怠,万一西贼骤出忿兵,击吾弛惰,则立见败事。乞速诏边臣,密谕以西贼辞
未逊顺,必不通和之意,各使先知,绝其顾望,早为准备,庶不败事。仍虑边将
谓朝廷此时议虽未合,若后次更来,必须和好,因此便无讨贼之志。仍乞便因诏
谕,示以激厉之言,云朝廷以昊贼罪大,意在讨除,今不许其和好者,盖以外有
尔辈在边,必望破贼成功之意,使其不生退心。臣见唐武宗英武之主,所任宰相
李德裕最号有材,当时用兵征伐,指挥将帅,处置事宜,动以诏书约束劝厉,故
终成功业。国家用兵以来,未闻以赏罚号令激动人心,使其竭力者,此最宜留意。
取进止。
【论元昊来人请不赐御筵札子〈庆历三年〉】
臣窃知昊贼所遣来人将欲到阙,风闻管勾使臣须索排备,次第甚广,及闻才
至,欲赐御筵管领。臣知昊贼此来,意极不逊。臣料朝廷必欲要其臣服,方许通
和。若欲如此,则便须有以挫之,方能抑其骄慢,庶可商量。今若便于礼数之间
过加优厚,则彼必以我为怯,知我可欺,议论之间,何由屈折?若果能得其臣顺,
则待议定之后,稍加礼数,亦未为迟。仍须杜渐防微,常为挫抑之计,岂可一事
未成,先亏国体?其元昊一行来人,伏乞凡事减勒,无令曲加优厚。若因此得其
抑挫而臣服,则吾计无失;如其必不臣服,则免至虚亏事分。取进止。
【论沂州军贼王伦事宜札子〈庆历三年〉】
臣近闻沂州军贼王伦等杀却忠佐朱进,打劫沂、密、海、扬、泗、楚等州,
邀呼官吏,公取器甲,横行淮海,如履无人。比至高邮军,已及二三百人,皆面
刺天降圣捷指挥字号,其王伦仍衣黄衫。据其所为,岂是常贼?骤闻可骇,深思
可忧。臣窃见自古国家祸乱,皆因兵革先兴,而盗贼继起,遂至横流,后汉、隋、
唐之事,可以为鉴。国家自初兵兴,必知须有盗贼,便合先事为备。而谋国之臣,
昧于先见,致近年盗贼纵横,不能扑灭。未形之事,虽或有所不及;已兆之患,
岂可因循不为?臣遍思天下州军,无一处有备。假令王伦等周游江海之上,驱集
罪人,徒众渐多,南越闽、广而断大岭,西走巴峡以窥两蜀,所在空然,谁能御
之?若不多为方略,窃恐未可剪除。而朝廷之臣,尚若常事,不过差一两人使臣,
领兵捕捉,此外更无处置。窃以去患宜速,防祸在微。伏望陛下深惧祸端,督责
宰辅,早为擘画,速务剪除。臣亦有短见数事,谨具条列,以裨万一:
一、乞访寻被杀朱进,或有儿男,便与一官,令其捕贼,以复父仇。仍许令
乘驿,随逐指射兵士随行。
二、窃知王伦在沂、密间只有四五十人,及至高邮已二三百人,皆是平民,
被其驱胁。欲乞除军贼不赦外,特赦驱胁之人。先与安慰其家,各令家人以书招
谕。有能杀军贼脱身自归者,等第重与酬赏。可使自相疑贰,坏散凶徒。
三、窃虑江淮诸处先有盗贼,渐与王伦合势,则凶徒转炽,卒难剪灭。欲乞
指挥,募诸处未获盗贼,有能谋杀军贼者,亦等第重行酬奖。可使贼心自疑,徒
党难集。
四、乞出榜招募诸处下第举人及山林隐士、负犯流落之人,有能以身入贼算
杀首领,及设计误贼陷于可败之地者,重与酬奖。所贵凶党怀疑,不肯招延无赖
之人以为谋主。
五、窃见朝廷虽差使臣领兵追捕,而凶贼已遍劫江淮,深虑赶趁不及,徒党
渐多。欲乞特差中使,驰骑先计会沿江淮诸路州军,会合巡检、县尉,预先等截,
续发禁兵,随后追逐。所贵不致走透。
右臣所陈五事,伏乞详择施行。外有先被王伦胁从人等首身者百余人,其中
有当与酬赏及合行分配者,乞早赐施行,用安反侧。谨具状奏闻。
【论王举正范仲淹等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朝廷擢用韩琦、范仲淹为枢密副使,万口欢呼,皆谓陛下得人矣。然
韩琦禀性忠鲠,遇事不避,若在枢府,必能举职,不须更借仲淹。如仲淹者,素
有大材,天下之人皆许其有宰辅之业,外议皆谓在朝之臣忌仲淹材名者甚众。陛
下既能不惑众说,出于独断而用之,是深知其可用矣,可惜不令大用。盖枢府只
掌兵戎,中书乃是天下根本,万事无不总治。伏望陛下且令韩琦佐枢府,移仲淹
于中书,使得参预大政。况今参知政事王举正,最号不才,久居柄用,柔懦不能
晓事,缄默无所建明,且可罢之,以避贤路。或未欲罢,亦可且令与仲淹对换。
当今四方多事,二虏交侵,正是急于用人之际。凡不堪大用者去之,乃协天下公
论,不必待其作过,亦不须俟其自退也。况若令与仲淹对换,则于举正不离两府,
全无所损。伏望陛下思国家安危大计,不必顾惜不材之人,使妨占贤路。如允臣
所请,即乞留中,特出圣断指挥。或尚未欲施行,即乞降付中书,令举正自量材
业优劣何如仲淹,若实不如,即须自求引避,以副中外公议。取进止。
【论赵振不可将兵札子〈庆历三年〉】
臣风闻河东近日累奏事宜,探得昊贼点集兵马。伏缘昨来张延寿议和之际,
尚有朝廷未许事节,深虑狂贼因忿出兵,即三路边防,皆合设备。伏见河东都部
署明镐,虽是材臣,未谙战阵。副部署赵振,人品庸劣,全不知兵,只是好交结,
沽买声誉,所以不因功业,擢至将帅。前在延州,遂至败误,虽行责降,不及期
年,却授兵权,全无报效。其人少壮,尚不堪用,今又年老病患,全然不堪战斗,
一旦临事,必误国家。臣闻将者,国之司命。今陛下安危之机系于将帅,而河东
一路无一战将,只有赵振老病一人而已。细思此事,大可寒心,苟有误事,忧在
朝廷。其赵振,伏乞速下本路体量,如或实老病不任,即乞罢归散秩,别委将臣。
窃以河东一路兵马极多,岂是蓄养病将之处?西北二虏为患如此,亦非赵振可当。
若使临事败误,悔恐不及。伏望圣慈深思大计,无惜一老病败事之人。取进止。
【再论王伦事宜札子〈庆历三年〉】
臣窃见近日四方盗贼渐多,凶锋渐炽,扑灭渐难,皆由国家素无御备,官吏
不畏赏罚。臣谓夷狄者皮肤之患,尚可治;盗贼者腹心之疾,深可忧。而朝廷弛
缓,终未留意,每遇有一火贼,则临事警骇仓皇,旋发兵马,终不思经久御贼之
计。只如王伦者,今若幸而剪扑,则其杀害人民,为患已广;如更未能剪扑,使
其据城邑,则患祸不细矣。臣数日前已有奏论,只是条列招捉王伦一火事宜。至
如池州、解州、南京、邓州诸处强贼甚多,今后亦须禁绝其端,不可更令频有。
臣欲乞陛下特敕两府大臣,议定经制。臣亦有短见数事,备列如后:
一、臣窃见王伦所过楚、泰等州,知县、县尉、巡检等并不斗敌,却赴王伦
茶酒,致被夺却衣甲。盖由法令不峻,无所畏凛。官吏见朝廷宽仁,必不深罪,
而贼党凶虐,时下可惧,宁是畏贼,不畏朝法。臣今欲乞凡王伦所过州县夺却衣
甲处官吏,并与追官勒停。其巡检仍先除名,令白身从军自效,俟贼破日,却议
叙用。仍今后用此为例。
二、外处知州本号郡将,都监、监押只管在城巡检,若贼入城,不能擒捕,
则设之何用?臣欲乞应有不能御备,致贼人入城不能打劫,不寻时斗敌致全火走
透者,知州亦特勒停。都监、监押除名,白身从军自效,能获贼,则议叙用。
三、臣见诸处有贼,多是自京师别差使臣兵马捉杀,则本地分元置都监、巡
检、县尉等设之何用?每有些小盗贼,不获又无深责,稍似强贼则别差人捉杀,
如此可以推避因循。臣欲乞若朝廷别差人捉获,则本地分巡检、县尉,仍坐全不
获贼之罪。及从初不切收捕,致走透他处,及溃散后,别地分巡检、县尉捉获者,
元出贼处官吏,不得与破全火批书。
四、窃见诸处县尉,多是新及第少年,儒生怯懦,往往不能捉贼,虚令陷罪。
臣今欲乞下铨司,详议选择县尉之格,以武勇人材堪充者充,仍重定赏罚之法。
其见今有新及第少年怯懦者,委诸路接察使先次举奏替换。
五、臣窃见自来所差巡检兵士,多不能捕贼,反与州县为患。臣今欲乞自朝
廷选募使臣,令使臣自选募兵卒,不拘厢禁军,令所在州军指名抽射,仍重立赏
罚之法。
【论苏绅奸邪不宜侍从札子〈庆历三年〉】
臣昨日窃闻敕除太常博士马端为监察御史,中外闻之,莫不惊骇。端为性险
巧,本非正人,往年常发其母阴事,母坐杖脊。端为人子,不能以礼法防其家,
陷其母于过恶,又不能容隐,使母被刑,理合蒙羞负恨,终身不齿官联,岂可更
为天子法官?臣不知朝廷何故如此用人?纵使天下全无好人,亦当虚此一位,不
可使端居之,况刚明方正之士不少。
臣求其故,盖是从初不合令苏绅举人。绅之奸邪,天下共恶,视正人端士如
仇雠,惟与小人气类相合,宜其所举如此也。端之丑恶,人谁不知?而绅敢欺罔
朝廷者,独谓陛下不知耳。此一事尚敢欺罔人主,其余谗毁忠良,以是为非之说,
其可信乎?其马端,伏乞追寝成命。苏绅受诏举此丑恶之人,罔上欺下,亦乞坐
此黜外任,不可更令为人主侍从。取进止。
【论乞令百官议事札子〈庆历三年〉】
臣伏见祖宗时,犹用汉、唐之法,凡有军国大事及大刑狱,皆集百官参议。
盖圣人慎于临事,不敢专任独见,欲采天下公论,择其所长,以助不逮之意也。
方今朝廷议事之体,与祖宗之意相背,每有大事,秘不使人知之,惟小事可以自
决者,却送两制定议。两制知非急务,故忽略拖延,动经年岁,其中时有一两事
体大者,亦与小事一例忽之。至于大事,秘而不宣,此尤不便。当处事之始,虽
侍从之列皆不与闻。已行之后,事须彰布,纵有乖误,却欲论列,则追之不及。
况外廷百官疏远者,虽欲有言,陛下岂得而用哉?所以兵兴数年,西北二方累有
事宜处置多缪者,皆由大臣自无谋虑,而杜塞众见也。
臣今欲乞凡有军国大事,度外廷须知而不可秘密者,如北虏去年有请合从与
不合从,西戎今岁求和当许与不当许,凡如此事之类,皆下百官廷议,随其所见
同异,各令署状,而陛下择其长者而行之。不惟慎重大事,广采众见,兼又于庶
官、寒贱、疏远人中,时因议论,可见其高材敏识者,国家得以用之。若百官都
无所长,则自用庙堂之议。至于小事,并乞只令两府自定。其钱谷合要见本末,
则召三司官吏至两府,讨寻供析,而使大臣自择。至于礼法,亦可召礼官、法官
询问。如此,则事之大小,各得其体。如允臣所请,且乞将西戎请和一事,先集
百官廷议。取进止。
【论谏院宜知外事札子〈庆历三年〉】
臣窃闻近日为军贼王伦事,江淮州军频有奏报,朝廷不欲人知,召进奏官等
于枢密院,责状不令漏泄,指挥甚严。不知此事出于圣旨,或只是两府大臣意欲
如此?以臣料之,为近日言贼事者多,朝廷欲人不知,以塞言路耳。臣谓方今多
事之际,虽有独见之明,尚须博采善谋,以求众助,岂可聋瞽群听,杜塞人口?
况朝廷处事,未必尽能合宜;臣下献忠,未必全无可采。至如王伦驱杀士民,攻
劫州县,江淮之上,千里惊扰,事已若斯,何由掩盖?当今列辟之士,极有忧国
之人,欲为人主献言,常患闻事不的。况台谏之官,尤是本职,凡有论列,贵在
事初,善则开端,恶则杜渐,言于未发,庶易回改。今事无大小,常患后时,或
号令已行,或事迹已布,纵欲论救,多不能及。若更秘密,不使闻知,则言事之
臣何由献说?臣今欲乞指挥进奏院,凡有事非实封者,不须秘密。臣因此更有起
请事件,画一如后:
一、窃见御史台见有进奏官逐日专供报状。欲乞依御史台例,选差进奏官一
人,凡有外方奏事及朝廷诏令除改,并限当日内报谏院。
一、窃见唐制,谏臣为供奉之官,常在天子仗内,朝廷密议皆得闻之。今虽
未曾恢复旧制,欲乞凡遇朝廷有大处置,四方奏报,事非常程,及谏官风闻,事
未得实者,并许诣两府请问,庶知审实,得以论列。
右件二事,如允臣所请,乞降指挥施行。取进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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