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家类 故道白云   》 第93节:鹿子母夫人的哀伤(2)      一行禅师 Thich Nhat Hanh

  他们还在庵没芭娜帝伽的时候,缚悉底曾向目犍连尊者请教当时不同的宗教运动。目犍连为他总结了所有的宗别派系。
  首先有富楼那迦叶的一宗。他的门徒是不信道德礼教的。他们坚持好与坏只是传统习惯引起的观念。
  末迦利瞿舍梨子的信徒是宿命主义者。他们相信一生中所发生的,都是先天注定而不是个人的能力可以改变的。就是一个人在一千或五百年后得到解脱,这也是一早便注定了的,与他自己的努力与修行无关。
  阿耆多枳舍钦婆罗所教的是享乐主义。他相信人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原素所成,一旦死后,便一无所有。他因此认为应该在有生之日,尽量经历世间的享受。
  以迦罗拘陀迦旃延为首的一宗则持相反的见解,属于无因论之感觉论者。他们想念一个人的肉体与灵魂都是永不幻灭的。他们认为人是由七种原素形成-地、水、火、风、空、苦乐、灵魂为独立之要素。生与死只是外表形态因原素的散聚的短暂现象。
  舍利弗和目犍连两位尊者都曾属于删耶毗罗胝子的宗派。删耶教的见解是在某一个情形下的真理未必在另一个情形下也是真的。一个人对环境事物的审察才是最佳的度量。
  尼干陀若提子带导的一群是异行的苦修者。他们不穿衣服,又对所有众生都严持不杀之戒。尼干陀若提子所教的,是一种双重宿命论。他相信宇宙中有两种基本力量-生命与非生命。这一宗派在当时非常受人尊崇,因此在社会上有很大的影响力。比丘们与耆那教的苦行者常有接触,因为他们都是同样的尊重生命。但他们也同时有很多的分歧,因而引起一些比丘与耆那教的弟子时有冲突。目犍连尊者对这派的苦行尤为反对,直斥他们过分极端。因此,目犍连便成为这些头陀特别针对的目标。
  佛陀回到舍卫城后,住在东园。他在这里的访客川流不息。一天早上,鹿子母夫人前来造访。当佛陀看到她全身衣发湿透,便问她:"鹿子母,你曾到哪里去?为何衣发尽湿?"
  鹿子母夫人哭着诉说:"上人,我的孙儿刚死去。我想前来见你,但却忘了带备雨伞。"
  "鹿子母,你的孙儿多大?他因何而死?"
  "上人,他只有三岁,是死于伤寒病的。"
  "可怜的小孩。鹿子母,你有多少孩子及孙儿?"
  "上人,我有十六个孩子。九个已结了婚。我有八个孙儿。现在只剩下七个了。"
  "鹿子母,你是否很喜欢有这么多的孙儿?"
  "当然了,上人。越多越好。如果他们的人数如舍卫城的人那么多,我便不知会多么快乐了。"
  "鹿子母,你知道舍卫城每天有多少人死去吗?"
  "上人,有时会有九至十个的,但每天最少都会有一个。在舍卫城,没有一天是没人死去的。"
  "鹿子母,如果你的孙儿数目如舍卫城的人那么多,你的头发和衣服岂不是天天都湿透?"
  鹿子母合起掌来。"我明白了!我真的不应该想要有像舍卫城人口那么多的孙儿。一个人越是多牵挂,便越是多痛苦。你时常都这样教导我,但不知怎的,我总是忘记。"
  佛陀轻轻微笑。
  鹿子母告诉他:"上人,你总是在雨季之前才回到这里。一年中其他的时间,你的弟子都非常想念你。没有你在,我们来到精舍也觉得很没意思。我们都不知道做什么才好。通常只会在你的房子附近走走,便回家去了。"
  佛陀说:"鹿子母,勤修正法比前来精舍造访更为重要。况且,你来到精舍,也必定有其他的尊者说法。你可以向他们请示修行的法要。法教和导师绝无别异。请不要因为我不在这里便荒废你的修行啊。"
  站在旁边的阿难陀尊者想出一个主意。"在这里种植一棵菩提树,应该会有帮助的。这样,信徒前来的时候,便可以把这棵菩提树代替你的位置。他们甚至可以向它鞠躬,以象征对你的顶礼。我们又可以在树下建一石台作坛,让信徒可以供花。他们可以绕树而行,观想佛陀。"
  鹿子母夫人说道:"这主意真好!但你哪里找来菩提树啊?"
  阿难陀答道:"我可以在优楼频螺佛陀证道那儿取来菩提树的种子。别担心,我会拿得种子,把它栽至发芽,再种成大树。"
  鹿子母夫人感到比较轻快和安慰一点。她向佛陀和阿难陀尊者鞠躬礼辞后,便回家去了。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第1节:1.为步行而行(1)第2节:1.为步行而行(2)第3节:1.为步行而行(3)
第4节:2.牧牛(1)第5节:2.牧牛(2)第6节:3.一大把姑尸草(1)
第7节:3.一大把姑尸草(2)第8节:4.受伤的天鹅(1)第9节:4.受伤的天鹅(2)
第10节:4.受伤的天鹅(3)第11节:5.一碗乳汁第12节:6.蕃樱桃树下(1)
第13节:6.蕃樱桃树下(2)第14节:6.蕃樱桃树下(3)第15节:7.白象之奖
第16节:8.宝石的项链(1)第17节:8.宝石的项链(2)第18节:9.慈悲之路
第19节:10.未出生的孩子(1)第20节:10.未出生的孩子(2)第21节:11.月下之笛
第22节:12.金蹄(1)第23节:12.金蹄(2)第24节:12.金蹄(3)
第   [I]   [II]   [III]   IV   [V]   [V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