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三傢註史記   》 捲八十八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裴駰 Pei Yin    司馬貞 Sima Zhen    張守節 Zhang Shoujie

  蒙恬者,其先齊人也。恬大父蒙驁,【索隱】:音敖。又鄒氏音五到反。自齊事秦昭王,官至上卿。秦莊襄王元年,蒙驁為秦將,伐韓,取成臯、滎陽,作置三川郡。二年,蒙驁攻趙,取三十七城。始皇三年,蒙驁攻韓,取十三城。五年,蒙驁攻魏,取二十城,作置東郡。始皇七年,蒙驁卒。驁子曰武,武子曰恬。恬嘗書獄典文學。【索隱】:謂恬嘗學獄法,遂作獄官,典文學。始皇二十三年,蒙武為秦裨將軍,與王翦攻楚,大破之,殺項燕。二十四年,蒙武攻楚,虜楚王。蒙恬弟毅。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傢世得為秦將,攻齊,大破之,拜為內史。秦已並天下,乃使蒙恬將三十萬衆北逐戎狄,收河南。【正義】:謂靈、勝等州。築長城,因地形,用製險塞,起臨洮,【集解】:徐廣曰:“屬隴西。”至遼東,【正義】:遼東郡在遼水東,始皇築長城東至遼水,西南至海。延袤萬餘裏。於是渡河,據陽山,【集解】:徐廣曰:“五原西安陽縣北有陰山。陰山在河南,陽山在河北。”逶蛇而北。暴師於外十餘年,居上郡。是時蒙恬威振匈奴。始皇甚尊寵蒙氏,信任賢之。而親近蒙毅,位至上卿,出則參乘,入則御前。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名為忠信,故雖諸將相莫敢與之爭焉。
  趙高者,諸趙疏遠屬也。趙高昆弟數人,皆生隱宮,【集解】:徐廣曰:“為宦者。”【索隱】:劉氏雲:“蓋其父犯宮刑,妻子沒為官奴婢,妻後野合所生子皆承趙姓,並宮之,故云‘兄弟生隱宮’。謂‘隱宮’者,宦之謂也。”其母被刑僇,世世卑賤。秦王聞高彊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高既私事公子鬍亥,喻之决獄。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於事也,【集解】:徐廣曰:“敦,一作‘敏’。”赦之,復其官爵。
  始皇欲遊天下,道九原,【正義】:九原郡,今勝州連𠔌縣是。直抵甘泉,正義宮在雍州。乃使蒙恬通道,自九原抵甘泉,巉山堙𠔌,千八百裏。道未就。
  始皇三十七年鼕,行出遊會稽,並海上,【索隱】:並音白浪反。北走琅邪。【索隱】:走音奏。走猶嚮也。鄒氏音趨,趨亦嚮義,於字則乖。道病,使蒙毅還禱山川,未反。
  始皇至沙丘崩,祕之,群臣莫知。是時丞相李斯、公子鬍亥、中車府令趙高常從。高雅得幸於鬍亥,欲立之,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己也。因有賊心,乃與丞相李斯、公子鬍亥陰謀,立鬍亥為太子。太子已立,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蒙恬死。扶蘇已死,蒙恬疑而復請之。使者以蒙恬屬吏,更置。鬍亥以李斯捨人為護軍。使者還報,鬍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怨之。
  毅還至,趙高因為鬍亥忠計,欲以滅蒙氏,乃言曰:“臣聞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曰‘不可’。若知賢而俞弗立,則是不忠而惑主也。【索隱】:俞即逾也,音臾。謂知太子賢而逾久不立,是不忠也。以臣愚意,不若誅之。,”鬍亥聽而係蒙毅於代。【正義】:今代州也。因禱山川至代而係之。前已囚蒙恬於陽周。喪至鹹陽,已葬,太子立為二世皇帝,而趙高親近,日夜毀惡蒙氏,求其罪過,舉劾之。
  子嬰進諫曰:“臣聞故趙王遷殺其良臣李牧而用顔聚,燕王喜陰用荊軻之謀而倍秦之約,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之議。此三君者,皆各以變古者失其國而殃及其身。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主欲一旦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獨智者不可以存君。【集解】:徐廣曰:“一無此字。”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
  鬍亥不聽。而遣御史麯宮乘傳之代,【索隱】:麯,姓;宮,名。令蒙毅曰:“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難之。今丞相以卿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賜卿死,亦甚幸矣。卿其圖之1毅對曰:“以臣不能得先主之意,則臣少宦,順幸沒世。可謂知意矣。【索隱】:蒙毅言己少事始皇,順意因蒙幸,至始皇沒世,可謂知上意。以臣不知太子之能,則太子獨從,周旋天下,去諸公子絶遠,臣無所疑矣。夫先主之舉用太子,數年之積也,臣乃何言之敢諫,何慮之敢謀!非敢飾辭以避死也,為羞纍先主之名,原大夫為慮焉,使臣得死情實。且夫順成者,道之所貴也;刑殺者,道之所卒也。昔者秦穆公殺三良而死,罪百裏奚而非其罪也,故立號曰‘繆’。昭襄王殺武安君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四君者,皆為大失,而天下非之,以其君為不明,以是籍於諸侯。【索隱】:言其惡聲狼籍,布於諸國。而劉氏曰“諸侯皆記其惡於史籍”,非也。故曰‘用道治者不殺無罪,而罰不加於無辜’。唯大夫留心1使者知鬍亥之意,不聽蒙毅之言,遂殺之。
  二世又遣使者之陽周,令蒙恬曰:“君之過多矣,而卿弟毅有大罪,法及內史。”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功信於秦三世矣。今臣將兵三十餘萬,身雖囚係,其勢足以倍畔,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不忘先主也。昔周成王初立,未離襁褓,周公旦負王以朝,卒定天下。及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瀋於河,曰:‘王未有識,是旦執事。有罪殃,旦受其不祥。’乃書而藏之記府,可謂信矣。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旦欲為亂久矣,王若不備,必有大事。’王乃大怒,周公旦走而奔於楚。成王觀於記府,得周公旦瀋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殺言之者而反周公旦。故周書曰‘必參而伍之’。【索隱】:參謂三卿,伍即五大夫。欲參伍更議。今恬之宗,世無二心,而事卒如此,是必孽臣逆亂,【集解】:徐廣曰:“一作‘辭’。”內陵之道也。夫成王失而復振則卒昌;桀殺關竜逢,紂殺王子比幹而不悔,身死則國亡。臣故曰過可振而諫可覺也。【索隱】:此“故曰”者,必先志有此言,蒙恬引之以成說也,今不知出何書耳。振者,救也。然語亦倒,以言前人受諫可覺,則其過乃可救。察於參伍,上聖之法也。凡臣之言,非以求免於咎也,將以諫而死,原陛下為萬民思從道也。”使者曰:“臣受詔行法於將軍,不敢以將軍言聞於上也。”蒙恬喟然太息曰:“我何罪於天,無過而死乎?”良久,徐曰:“恬罪固當死矣。起臨洮屬之遼東,城巉萬餘裏,此其中不能無絶地脈哉?此乃恬之罪也。”乃吞藥自殺。
  太史公曰:吾適北邊,自直道歸,行觀蒙恬所為秦築長城亭障,塹山堙𠔌,通直道,固輕百姓力矣。夫秦之初滅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傷者未瘳,而恬為名將,不以此時彊諫,振百姓之急,養老存孤,務修衆庶之和,而阿意興功,此其兄弟遇誅,不亦宜乎!何乃罪地脈哉?
  【索隱述贊】蒙氏秦將,內史忠賢。長城首築,萬裏安邊。趙高矯製,扶蘇死焉。絶地何罪?勞人是。呼天欲訴,三代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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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史記索隱序史記索隱後序三皇本紀
史記正義序史記正義論例史記集解序
史記正義佚序太史公書名考捲一五帝本紀第一
捲二夏本紀第二捲三殷本紀第三捲四周本紀第四
捲五秦本紀第五捲六秦始皇本紀第六捲七項羽本紀第七
捲八高祖本紀第八捲九呂太後本紀第九捲一十孝文本紀第十
捲一十一孝景本紀第十一捲一十二孝武本紀第十二捲一十三三代世表第一
捲一十四十二諸侯年表第二捲一十五六國年表第三捲一十六秦楚之際月表第四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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