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断代 》 亡天下:南明痛史 》
彩雲之南的誘惑(4)
梅毅 Mei Yi
所以,論慘虐程度,搖黃賊甚於張獻忠。張獻忠軍法酷嚴,其部下是因畏生懼,不得不執行命令,並發生過其手下幾個將領不忍盡殺人民而自盡的情況。搖黃賊人數不多,上下同心,耳濡目染,以殺人為至樂。
張獻忠帶着幾萬兵,攻剋順慶(今南充)城,屠殺居民十餘萬。自此後,由於缺糧,賊軍皆以人肉為食,營中腌人肉貯存。自從殺自己人以來,張獻忠手下多有逃亡者,有時候整營數千人一轟而散,他也不是特在意。
一夜,張獻忠宿於營中,有一鼠竄入其被窩內,惹得他大怒,滿帳篷舉劍剁鼠,竟不得中。暴怒之下,他下令士兵轉天每人必須上交一隻老鼠,逮不着的就殺頭抵數。結果,賊兵連夜毀屋穿壁,敲倉熏房,轉天一大早,轅門處鼠屍堆積成山。張賊號令之嚴,可見一斑。
此時的張大賊頭,想全棄四川,準備回老傢陝西發展。他對義子孫可望等人講:“朕得蜀兩年,蜀民不附。如回陝得長安,雄視中原,自可圖大事。”但他到達順慶、西充等地後,又命兵士四處伐木造船,聲言要攻南京。
此舉,或許是聲東擊西,或許是兇狂發狠,或者是窮途絶路無目的瞎折騰,反正張獻忠最後的幾個月躁狂至極,衹有殺人時他纔稍感平靜。
張獻忠這個人,如此殘忍好殺,慘絶人寰,為此,明清筆記以及一般的史料中,都把他描述成一個“天煞星”,似乎他就是個天生的魔王轉世。其實,仔細推究,此人也不過是個狡黠的凡人而已。
在四川的最後日子裏,深恐部下反叛,他常常趁人衆之時,取出懷中一個黑皮小册子,看似閻王簿,喃喃自語“天教我殺,我敢不殺?”以這種小伎倆,來震赫屬下。
但是,在與親信的談話中,確確實實暴露了張獻忠這個人的狹隘胸懷和他殺人的真正動機:
一日,張獻忠喝酒,沉默半天,對幾個義子說:“皇帝真是難做,我手中現有金銀數萬兩、絨貨數萬挑、驢馬百千頭,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可以往南京作絨貨客人,做買賣賺錢過活1
有人問:“如果是這樣的話,解散衆兵亦可,何必要把人都殺掉呢?”
張獻忠回答:“我面有刀痕,不把這些人殺掉,恐怕日後有人認出我。”
衆人無言,顯而易見,其謀之拙,其智之低,大傢都心知其下場必敗無疑。
勢隨權生,權依勢漲,張獻忠當時掌握衆人生死大權,又能先發製人殺人,所以,衆人沒有敢勸他的。
1647年年初,先前投降清軍的川將劉進忠熟門熟路,帶着清軍在川地追蹤張獻忠。
清軍主帥是豪格,得知張獻忠在西充鳳凰山下紮營,他即刻派鰲拜和準塔兩位滿將為前鋒,在劉進忠帶領下,急行三百裏,直撲張獻忠。
當時,大賊頭手下還有近十萬人,根本不知道清軍在附近。有小校蒼惶來報,說“韃子來了”,張獻忠很氣,上前一刀就砍死了報信人,怒言道:“鬍說八道,什麽韃子,不過是搖黃賊罷了。”
不久,又有哨探來報,張獻忠復殺之。
他不披甲,手持短刀,帶着十幾個親兵親自出大營四處張望。
張獻忠走了幾十米,來到太陽溪邊,大搖大擺。
劉進忠瞧見大賊頭,對滿將說:“這就是張獻忠1
清軍中閃出一神箭手,順手就給了張獻忠一箭,正中其左乳。
張獻忠大叫一聲,倒地翻滾,痛極而亡。如此慘絶人寰大賊頭,死得如此爽利。
其手下見狀,立刻跑回大營,高叫“大王死了1賊營大崩。清軍進攻,賊軍數萬人被殺,僅官校被斬首的就有二千三百多人,馬匹輜重盡為清軍所得。
張獻忠手下孫可望、劉文秀、李定國、艾能將等人率殘兵奔逃,經重慶、遵義入雲南,後來多成為南明永歷政權名義下的將領。
孫可望最後降清,李定國、劉文秀等人卻成為南明耿耿忠臣,與滿清一直奮戰到死。歷史的出奇不意,使得後人充滿遐思與猜想。
李定國之所最後能“盡忠報國”,正因為他從蜀地掠入軍中的文人金公趾常為他講說《三國演義》,此人常把孫可望比喻為董單、曹操,以李定國比為諸葛亮,激發他忠義報國之心。李定國感動:“諸葛亮不敢自比,能學關、張、姜維三人報國,已經足夠1最終他百折不回,直至最終病死,仍忠於大明王朝。
張獻忠本人也愛聽書,目的在於從《三國》、《水滸》中學兵法、學戰略。由此可見,民間文學的力量確實巨大。
小土司烏雞鳳凰夢——沙定洲的“雲南王”之路
北京的崇禎帝上吊自殺,明朝在全國各地的統治頓時呈現岌岌可危之勢。
在雲南,沐氏傢族當然要面對各地土司的挑戰和反叛。民間演義之中,說起明朝的雲南沐氏,總冠以“雲南王”什麽的加以渲染。其實,沐氏傢族從沐英起,一直是公爵,而且是“黔國公”(並非滇國公),衹有幾個人是死後追封為王爵。從實際上講,沐氏世代為明朝統守雲南,確實和“雲南王”確實差不太多。
北京的明政權瓦解,本來就天高皇帝遠的雲南地方土司們再也不安分,蠢蠢欲動。在雲南,時任黔國公的沐天波承爵十多年,經驗不是很多,他當時並不怕李自成餘部或清軍,這兩方勢力相隔太遠,不可能對雲南有什麽大動作。迫在眉睫的危脅,來自鄰近的張獻忠。為防止張獻忠大西軍從蜀地入滇,沐天波加緊支派人手佈防。其時,張獻忠活着時候,基本上罕有入滇的打算。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
|
序讓歷史照亮未來(1) | 序讓歷史照亮未來(2) | 半明半滅大明朝(1) | 半明半滅大明朝(2) | 半明半滅大明朝(3) | 半明半滅大明朝(4) | 半明半滅大明朝(5) | 半明半滅大明朝(6) | 半明半滅大明朝(7) | 半明半滅大明朝(8) | 半明半滅大明朝(9) | 半明半滅大明朝(10) | 半明半滅大明朝(11) | 半明半滅大明朝(12) | 半明半滅大明朝(13) | 半明半滅大明朝(14) | 半明半滅大明朝(15) | 半明半滅大明朝(16) | 半明半滅大明朝(17) | 半明半滅大明朝(18) | 半明半滅大明朝(19) | 半明半滅大明朝(20) | 半明半滅大明朝(21) | 半明半滅大明朝(22)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VII]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