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类 性情解讀:劉緒義讀春秋   》 第93節:雪上加霜,宗室操戈徒嘆息(8)      劉緒義 Liu Xuyi

  第二階段:昭二十二年至二十六年。王子朝與衆王族、單氏、劉氏之間你死我活的拼殺。以晉國出兵幹預,王子朝效當年周公奔楚故事,亦奉周之典籍逃亡到楚國而告一段落。可見,王子朝之亂爆發後,王室中絶大多數人包括王子還、靈、景之族群公子,都支持王子朝。昭公二十二年,"群王子追之,單子殺還、姑、發、弱、鬷、延、定、稠,子朝奔京。"杜註,"八子,靈、景之族"。而王子猛正是景王之子、靈王之孫。可見,王子朝深得王族支持。卿大夫中還有召氏、毛氏、尹氏、南宮氏、原伯等一大批追隨者。
  第三階段,昭公二十七年到定公八年。其中,昭公二十九年,《左傳》載:"京師殺召伯盈、尹氏固、原伯魯之子。"別有深意。這裏《左傳》作者不指明是誰殺了這三個人,衹是含糊地點明"京師"二字,正是為尊者諱。三人被殺後,《左傳》又補充尹固回去復位時的一段插麯,說是一個女人在成周的郊外碰到了尹固,責備他,說:"待在位子上就不要慫恿別人惹禍,出去了幾天就回來,你這個人啊還能活三年嗎?"
  這裏的"別人"無疑是指王子朝,女人對王子朝的同情顯而易見,在她看來是尹固之流慫恿王子朝所為。
  定公五年王人殺子朝於楚。定公六年,周儋翩率領一批忠於王子朝的人聯合鄭國再次起兵,顯然,王子朝雖死,但人心並未服。也說明王子朝的同情者大有人在。
  最後,這一場內亂,晉國出力猶多。可以說,晉國自始至終參與了這場內亂。
  《左傳》昭公二十四年記載了這麽一件事:"三月庚戌,晉侯使士景伯莅問周故。士伯立於乾祭而問於介衆。晉人乃辭王子朝,不納其使。"杜預註曰:"衆曰子朝麯故。"晉人派士伯前去成周瞭解這段內亂的幕後真相,誰知士伯僅僅衹是於大門口(乾祭)就此事詢問大傢(介衆),並沒有深入瞭解,衹聽了一面之辭,就作出了結論,晉國纔决定不擁護王子朝。
  有人據此說王子朝的德行並不怎麽樣,要不然怎麽有那麽多人說他的壞話呢?又據《左傳》在這件事之後還記載了一件事:"鼕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寶圭於河。甲戌,津人得諸河上。"這是說王子朝在得不到諸侯的擁護之後,又想祈求神靈的護佑。然而"津人得諸河上",張守節註解說:"河神不敢受故。"這件事能否成為王子朝無德的證據呢?顯然鬼神之說不足為信,即便河神敢受,又能說明什麽?
  更令人深思的是,這樣一件大事,春秋時期的賢人君子竟然沒有半點評論,也看不到秦、楚、齊、魯等國的態度。這件事看來衹有晉國格外積極。
  晉國站在王子猛一邊,其實與晉國國內的政局有關密切關係。此時的晉國正是六卿專權時期,也是三空分晉的醖釀期,晉國公室已經衰弱到了毫無作用的地步,政權被諸傢卿大夫瓜分。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即在於王室之亂中的劉氏,與晉國范氏有着姻親關係。晉國卿大夫那麽迫切地插手王室動亂,說到底就是為了扶植自己的勢力,根本不會顧及到公理、道義在誰的手上。
  事後也表明,晉國大夫的努力並沒有白費,三傢分晉後,公元前403年,周天子立即宣佈承認了韓、魏、趙為諸侯的事實。此時離王子朝之亂衹相隔了不到一百年。
  綜上所述,春秋末期所謂的"王子朝之亂",衹不過是此前周之大夫動亂的延續與升級而已,其背後真相是"單穆公之亂"。因此有學者認為,"王子朝之亂"是春秋歷史上最大的一樁冤假錯案!它的大背景與三傢分晉、田氏代齊是相吻合的,它們共同構織了春秋史上"陪臣執國命"的亂象。
  自由鏈接:
  鬥𠔌於菟之祖曰鬥若敖,娶鄖子之女,生鬥伯比。若敖卒,伯比尚幼,隨母居於鄖國,往來宮中,鄖夫人愛之如子。鄖夫人有女與伯比為表兄妹之親,自小宮中作伴遊耍,長亦不禁,遂成私情。鄖女有孕,鄖夫人方纔知覺,乃禁絶伯比不許入宮,使其女詐稱有病,屏居一室。及誕期已滿,産下一子,鄖夫人潛使侍人用衣服包裹,將出宮外,棄於楚澤之中,意欲瞞過鄖子,且不欲揚其女之醜名也。伯比羞慚,與其母歸於楚國去訖。
  其時隕子適往夢澤田獵,見澤中有猛虎蹲踞,使左右放箭,箭從旁落,一矢不中,其虎全不動撣。鄖子心疑,使人至澤察之,回報:"虎方抱一嬰兒,喂之以乳,見人亦不畏避。"鄖子曰:"是神物,不可驚之!"獵畢而歸,謂夫人曰:"適至夢澤,見一奇事。"夫人問曰:"何事?"鄖子遂將猛虎乳兒之事,述了一遍。夫人曰:"夫君不知,此兒乃妾所棄也。"鄖子駭然曰:"夫人安得此兒而棄之?"夫人曰:"夫君勿罪。此兒實吾女與鬥甥所生,妾恐污吾女之名,故命侍者棄於夢澤。妾聞姜嫄履巨人跡而生子,棄之冰上,飛鳥以翼覆之,姜嫄以為神,收養成人,名之曰棄,官為後稷,遂為周代之祖。此兒既有虎乳之異,必是大貴人也!"鄖子從之,使人收回,命其女撫養。
  逾年,送其女於楚,與鬥伯比成親。楚人鄉談,呼乳曰"",呼虎曰"於菟",取乳虎為義,名其子曰𠔌於菟。表字子文。今雲夢縣有於菟鄉,即子文生處也。𠔌於菟既長,有安民治國之才,經文緯武之略。父伯比,仕楚為大夫。伯比死,𠔌於菟嗣為大夫。
  及子元之死,令尹官缺,楚王欲用鬥廉。鬥廉辭曰:"方今與楚為敵者,齊也。齊用管仲、寧戚,國富兵強,臣纔非管、寧之流明矣,王欲改紀楚政,與中原抗衡,非鬥𠔌於菟不可。"百官齊聲保奏:"必須此人,方稱其職。"楚王準奏,遂拜鬥𠔌於菟為令尹,楚王曰:"齊用管仲,號為仲父,今𠔌於菟尊顯於楚,亦當字之。"乃呼為子文而不名。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第1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1)第2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2)
第3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3)第4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4)
第5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5)第6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6)
第7節:為不刊之言,著將來之法(7)第8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1)
第9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2)第10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3)
第11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4)第12節:一個謠言,一個女人,一臺烽火(5)
第13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1)第14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2)
第15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3)第16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4)
第17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5)第18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6)
第19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7)第20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8)
第21節:平王東遷,歷史不可承受之變(9)第22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1)
第23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2)第24節:莽夫當國,歷史不可承受之纍(3)
第   [I]   [II]   III   [IV]   [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