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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 性情解读:刘绪义读春秋 》
第91节:雪上加霜,宗室操戈徒叹息(6)
刘绪义 Liu Xuyi
根据周礼,继承王位者,要么是长子,要么子以母贵。
然而,历史上又有两种说法。洪亮吉在《春秋左传诂》中说,贾逵以为太子寿卒,景王不立嫡子。郑众以为寿卒,王命猛代之。后欲废猛立朝耳。服虔以贾为然,按服氏遵贾,杜注则从郑众说。然究以贾说为长。
洪亮吉是说,郑众说景王在太子死后曾经令王子猛做太子,后来又想废猛立王子朝。
那么,王子猛究竟有无资格做太子呢?这要看王子猛是否为周景王长子。《史记》称王子猛为长子。但《左传》却认为王子朝才是长子。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说:"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穆后及大子寿早夭即世,单、刘赞私立少,以间先王,亦唯伯仲叔季图之。"
王子朝自言"王后无适,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表明了他才是长子。
但《左传》又接着写到鲁国的闵马父闻子朝之辞,曰:"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
闵马父在此直指王子朝"无礼"至极,其理由是他"干景之命,远晋之大"。后世注此一语,多以为是说王子朝违背了景王之命,然而,刘知几在《史通》外篇申左中却说:
《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王子朝告于诸侯,闵马父嘉其辨说。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的说法呢?其实,"干"字既有违背之义,还有捍卫之意。闵马父所言,正是《左传》明抑暗扬的笔法,他真正的落脚点是说王子朝自以为既有父亲的宠爱,又恃长子之位,没有把晋国放在眼里,才导致这样一种结果。光有文辞没有实力,正是王子朝失败的根本原因。
基于同样的考虑,昭公二十二年,闵马父又有针对性地说了一句话:"子朝必不克,其所与者,天所废也。"预言王子朝必不能胜。
那么,王子朝是否母贵呢?《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长立。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非适嗣,何必娣之子?"首先,没有记载表明王子猛母贵,其次,同样也没有记载表明王子朝母贵。在这一点上,两人都差不多。
但是,历代学者一般皆以为这一次王室内乱,是由于王子朝无道所致,杜预、孔颖达、高士奇都认为这样。然而,韩非子则不认同这种观点,他曾明确指出是"单氏取周"。
"单氏取周"语出《韩非子·说疑》,原文如下:
"以今时之所闻,田成子取齐、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郑、单氏取周、易牙之取卫、韩魏赵三子分晋,此六人者,臣之弑其君者也。"
韩非子是战国时人,离春秋末年发生的这场内乱相距不远,他把这场王室内乱与田氏代齐、三家分晋相提并论,应该就是历史的真相。但不知何故,人们都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记载。
在王位之争上,《史记》与《左传》虽有差异,但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一些,其实也不难发现,所谓的王子朝之乱,严格意义上就是单穆公之乱。现代也有学者开始支持这一观点。
襄公十年,单靖公为卿士,以相王室。此即为单氏执政之始。单氏,姬姓,但为周王室远亲。到昭公二十二年,单氏、刘氏并执周政。而刘氏为王室近亲,地位较单氏为高。刘氏与晋范氏有婚姻关系。到哀公三年,在多年的刘、单相争中,刘氏逐渐失势,原因是刘氏的一个重要谋臣苌弘被周人所杀。周之政权一度落入单氏之手。
可以说,"王子朝之乱"的爆发,并非偶然,也并非仅仅是由于三子争位而引发的。这次内乱有着必然的深层原因。试举几例:
第一,昭公十五年,叔向论周天子"一动而失二礼",暗示王子朝之乱不可避免。
所谓"一动而失二礼"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一年的十二月,晋国派荀跞和籍谈二人出使成周,安葬穆后。葬礼完毕后,除去丧服,天子和他们饮酒,用鲁国进贡的壶作酒杯。天子问:伯父,诸侯都有礼器进贡王室,为什么独独晋国没有呢?
荀跞让籍谈回答这个问题。籍谈说:诸侯受封的时候,都在王室接受了明德之器,所以能有彝器进献于天子。晋国住在深山,戎狄与我们为伴却远离王室,天子的福威达到不我们那里,我们顺服戎狄还来不及,怎么能进献彝器呢?
天子听了说:叔父啊,你忘了吧。叔父唐叔是成王的同胞兄弟,难道反而没有分得赏赐?密须的鼓和它的大路之车,是文王用来检阅军队的;阙巩的皮甲,是武王用来克商的,唐叔都接受了,用来所居住的晋国地界。这以后襄王所赐的大路、戎路之车、斧钺、黑黍酿成的美酒,红色的弓和勇士,文公都接受了啊,保有南阳的土田,安抚和征伐东边各国,这不是分得赏赐是什么?有了功勋而不废弃,有了劳绩而记载在史书上,用土田来奉养,用彝器来安抚,用车服来表彰,用旌族来显耀,子子孙孙不要忘记,这就是福啊。这种福不记在心里,叔你的心到哪里去了呢?而且从前你的高祖孙伯厌掌管晋国的典籍,以诗国家大事,所以称为籍氏。等到辛有的第二个儿子董到了晋国,就有了董氏的史官。你是司典的后代,为什么恰恰忘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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