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试图在拾起别人的青春回忆来填充自己的空白的心灵,但是这实在太困难了。我无法找到给我的青春带来鲜明色彩的回忆。就像比我早生十年的家伙们一样,他们可以清晰地记得第一次翻阅《曼娜回忆录》时的心惊肉跳,或者是罗大佑或者崔健的歌声,再要么就是弗洛伊德给他们的震撼,他们或许还可以记忆起关于人生的讨论,再差劲也会对金庸与琼瑶印象深刻……总有一本书,一首诗,一个文化符号可以勾起潜藏的回忆。
我无法回忆起什么,不管是美国的60年代还是中国的80年代,我幻想活在另一代人的记忆里,因为那是我理想的青春。我的床头放着莫里斯·迪克斯坦的《伊甸园之门》,我在乱哄哄的回忆里找寻生命的本色。那也是个崇拜“青春”的年代,正如曼彻斯特在《光荣与梦想》中所写的一样:年轻就是他妈的一切。多年之后,迪克斯坦接着写道,个人主义是那个时代的标志,今天这种欲求并没有改变,只不过现在的年轻人把那种缥缈的理想转化成了对于现实物质的极度追求,从要求世界大同的理想演变成要求更高的工资、更好的住房了。这是可口可乐电脑的一代与造反的、摇滚的一代的区别吗?我只知道,我不可救药地欣赏着历史。
我无法知晓,若干年之后是否会有人记载我们这个年纪人的故事,那会有趣吗?我的青春正在褪色,尽管它从来就没有沾染上一种鲜明的颜色。或许人的心灵永远只能活在一种假想状态里,我所期盼的那些年代不可能比我的幻想更美好。因为没有不令人失望的现实,所以躺在漫长的午后的床上,一本本地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挪威的森林》、《动物凶猛》,同时放着甲壳虫或者崔健,这或许也是一种青春的方式,只是一觉醒来,浑浊的头脑与现实的无趣又让我无所适从……于是,我终于知道,我至少拥有了青春中的一个关键情感——迷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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