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李敖大傳(下)   》 第9節:肖孟能被告得無處躲藏(1)      汪幸福 Wang Xingfu

  肖孟能被告得無處躲藏
  李敖與肖孟能的官司,頗為復雜。
  肖孟能係湖南常寧人,1950年跟隨其父去臺灣。肖的父親肖同茲原係國民黨中央委員、中央通訊社社長、新聞聯合會主席,逃往臺灣後,任“中央通訊社”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1964年退休,並被蔣介石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還當選為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1952年,肖孟能與妻子朱婉堅在臺北開辦文星書店,主要從事圖書的出版、銷售業務,1957年11月,他們夫婦又創辦了《文星》雜志。
  1961年鼕,李敖給《文星》投去稿件《老年人與棒子》一文,時任主編的陳立峰閱後贊不絶口,當即編發了。文章發表後,在社會上引起巨大的反響,《文星》雜志也因此文聲譽鶴起。
  不久,陳立峰寫信給李敖,請李敖到雜志社玩玩。李敖接信後,抽空去了一趟。
  這是李敖第一次到《文星》。陳立峰與李敖談了一陣,感覺李敖頗有才華,又介紹李敖與《文星》發行人肖孟能相識。
  從1957年11月到1961年鼕,《文星》標榜“思想的”、“生活的”、“藝術的”,但無什麽大影響。李敖分析了該雜志之所以沒有大成績,而一直溫吞吞,是因為從編輯到老闆,均規規矩矩,按理出牌,不能鼓動風潮,不能造成時勢,不能一言而為天下法,不能使老頑固們增高血壓。這樣辦雜志,自然沒有銷路。
  後來,《文星》發表了李敖的幾篇文章,被動局面很快得到改變,訂數直綫上升。
  肖孟能考慮李敖的文章使《文星》名聲大噪,便邀李敖加盟《文星》。正好,李敖也很想有個施展才華的地方,同意加盟。
  李敖進入雜志社後,先任編輯,後任主編。
  對肖孟能請李敖加盟《文星》,李敖很感激。李後來與肖孟能打了多年官司,仍對肖孟能喜愛人才,並使他擺脫了貧睏,有較高的評價。
  上世紀60至70年代,李敖與肖孟能的關係一直很好,肖孟能把李敖看做知己,許多重大事情找他咨詢、出點子,如一度睏擾他多年的水晶大廈的債務糾紛,肖孟能無能力解决,便請李敖幫忙。
  有一次,李敖在臺北“喜臨門”餐廳請客,參加的人有國民黨“中央社社長”、《中華日報》社長葉明勳,淡江英文專科學校校長、國民黨元老的兒子居浩然,臺灣聯合傳播公司董事長、國民黨元老吳忠信的兒子吳申叔,《自立晚報》總編輯李子弋,《徵信新聞》資深記者周群及另一資深記者、著名漫畫傢王小癡等人。
  肖孟能作為《文星》雜志及文星書店的發行人,也作為半東道主參加了宴會。
  過去,肖孟能因肺結核做過大手術,肺葉被切除三分之二,肘骨被取出3 根,很少喝酒,因這次是李敖請客,加之李敖的《老年人與棒子》一文給他的《文星》帶來巨大的聲譽和經濟效益,他非常興奮,故捨命賠君子,連喝幾大杯,而且幾乎喝醉。
  從這件事,可看出他們二人的感情之好。
  到80年代初,他們的關係發生了變化,而且交惡。
  據李敖講,肖孟能與他翻臉,主因是肖孟能的婚外情引起的。
  肖孟能與朱婉堅結婚後,感情一直較好,他們辦文星書店期間,兩人吃苦耐勞,合作無間,賺了很多錢。
  俗話說,飽暖思淫欲。肖孟能發了財後,思想漸漸起了變化,他時常與一些青年女子勾勾搭搭。在這些女子中,有一個在《音樂與音響》雜志社的美籍華裔女子王劍芬,與他的關係最為密切。
  肖孟能起先與王劍芬是秘密交往,後慢慢發展到公開同居。
  王劍芬為人陰險,心狠手毒。她跟上肖孟能後,不滿足做一個“第三者”,要名正言順地做肖孟能的夫人。為了達到這一目的,王劍芬不斷地催促肖孟能與朱婉堅離婚,並將肖傢的15戶房地産、汽車、電話、押金、傢具、用品,統統過戶到自己名下,分文不給朱婉堅。隨後,肖孟能、王劍芬又以朱婉堅的名義,欠債欠稅,害得朱婉堅在臺灣難以生存,去外國又離不了境。
  朱婉堅落到如此慘的地步,這是肖孟能沒有料到的。他原以為,他與朱婉堅係結發妻子,感情甚好,在外采采野花問題不大。沒有想到,與王劍芬一好上後,事情就不以自己的意志為轉移。他本不想在朱婉堅面前把事情做得太絶,因事事處處受到王劍芬的製約,他又毫無辦法。
  肖孟能、王劍芬對朱婉堅的態度,使朱婉堅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剌激。她在走投無路之際,想到了李敖。她覺得,肖孟能很看重李敖,也比較聽李敖的,找李敖出面勸勸肖孟能,也許能起作用。
  一天,朱婉堅來到了李敖傢,訴說了自己的不幸遭遇。她在李傢的幾個小時裏,淚水一直未幹。
  對朱婉堅,李敖很熟悉,也很瞭解。50年代,他從臺中一到臺北,就知道了文星書店,並經常到書店門市部買書。通過買書,他認識了朱婉堅。在李敖的眼裏,朱婉堅是個很聰明,會做生意,又很勤勞、能幹的女子。他怎麽也沒有想到,與肖孟能共創事業幾十年的妻子,快到花甲之年時,被肖孟能一腳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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