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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评传 》 我的四爸巴金 》
巴金的心(1)
李緻 Li Zhi
人活着,要有益於社會。多付出,少索取。這是巴老的信念和主張。他一貫是這樣身體力行的。
巴老多次說明自己不是為當作傢而寫作的。他說:“我寫作一不是為了謀生,二不是為了出名,雖然我也要吃飯,但是我到四十歲纔結婚,一個人花不了多少錢。我寫作是為了同敵人戰鬥。”巴老所說的敵人是什麽呢?他說:“一切舊的傳統觀念,一切阻止社會進步和人性發展的不合理的制度, 一切摧殘愛的勢力,它們都是我最大的敵人。”巴老的很多作品都是寫來控訴、揭露、攻擊這些敵人的。
由於巴老把“文學作武器跟舊社會作鬥爭”,他最初竟“不好意思拿稿費”。他把第一次小說的版稅”送給一個朋友。他當時的想法是:“我說自己的話,不要別人付錢”。以後書寫多了,巴老的想法纔發生變化,因為作品畢竟是“自己用勞動換來的”,領取稿費也就“不在乎”了。巴老把讀者稱為“衣食父母”。這不僅因為讀者買他的書,養活他,還因為讀者給他提供精神養料和力量。
長期以來,巴老領取稿費,並不衹是用於他個人和他的小家庭。巴老的生活簡樸,自俸甚薄。他經常用稿費來幫助讀者和有睏難的人。六十年前,也就是三十年代初期,巴老為營救他的一個讀者,帶着剛收到的一筆稿費,和他的朋友魯彥、靳以一起從上海到杭州。巴老冒充這個姑娘的“舅父”,把情況瞭解清楚以後,為她付清了八十多元房租和飯錢,並送了她一張從杭州到上海的火車票。一九八一年巴老在《我和讀者》一文中曾談到這件事情。
新中國成立以後,巴老是唯一沒有領取工資、僅靠稿費生活的專業作傢。巴老是聞名中外的文學大師,在實行低稿費的情況下,在限額內付給他較高的稿費,這是無可非議的。但巴老對自己的要求很嚴。六十年代初期,巴老為《四川文學》寫了一篇文章。《四川文學》付給巴老40元稿費。巴老收了二十元稿費,退還了二十元給《四川文學》,並附信說他那篇文章“值不到四十元”。這件事,是一九七三年在四川省革委會禮堂聽報告,作傢李友欣告訴我的。當時還在“四人幫”的黑暗統治下,友欣主動給我講這件事,對巴老表示尊敬。我也佩服友欣講真話的勇氣。
粉碎“四人幫”以後,我擔任四川人民出版社的總編輯。由於出版社采取了“立足本省,面嚮全國”的方針,講信用和註重書籍質量,贏得了一大批老作傢和著名的中青年作傢的支持。在五、六年內,我們先後出版了巴老的《近作一》、《近作二》、《回憶與探索》(近作三)、《心裏話》(近作四)、《英雄的故事》(有關抗美援朝的全部小說和散文)、《巴金中篇小說選》(上、下)、《巴金選集》(十捲本)、《憩園》、《長生塔》(包括全部兒童文學)、《童年的回憶》、翻譯作品《快樂王子集》、《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與蕭珊合譯)。九十年代,四川文藝出版社還出版了《講真話的書》(近作合集,包括巴老從一九七七年到一九九三年的全部著作)。
一開始出巴老的書,巴老就表示不要稿酬。出版社尊重巴老的意見,把稿酬放在一邊,打算用來扶持青年作者或奬勵有成就的編輯。但有一次,財務科不清楚我們的意圖,把一本書的稿酬寄給巴老。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九日,巴老給我的信說:“今天收到中篇選的稿酬。我說過不要稿酬,本想退回,覺得這樣也不好,以後堅决不要。屠氏小說(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出版,不要送稿酬了。還是照從前辦法,送我一點書,就行了。我在香港三聯書店出版《隨想錄》,首先聲明不要稿費。他們說第二集要付稿費,我堅决不要。倘使方便,替我買五部中篇選,我當匯還書款。”十二月十九日來信,又強調“以後出書,不用寄稿費給我,我不要”。我去信和巴老討論如何處理他的稿費,並轉達出版社一些
同志設立巴金奬金的建議。我知他不會同意,所以提議用來幫助一些有睏難的作者。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巴老來信說:“稿費問題就照你所說用來幫助作者吧。設立奬金我不贊成,我反對用我的名字。”這樣,出版社總編輯室便存放着巴老拒收的一筆稿費。
在這期間,《四川文學》刊登過巴老一篇散文《大鏡子》,《竜門陣》發表了巴老的散文《懷念豐先生》,巴老都來信表示“請他們不要付稿費”。
對蕭珊的稿費,巴老也持同樣的態度。四川出版了蕭珊翻譯的《黑桃皇后及其他》,巴老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給我的信說:“全書稿費和中短篇集(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一樣由你們處理,但要求送我樣書若幹册。”
出版社財務科一位同志,按照對一般作者的慣例,把《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說集》的稿費寄給巴老了。害得巴老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五日又來信重申:“以後不要再給我寄稿費了。今後所有我的著譯的稿酬,新出版的書如《回憶與探索》和《十捲本選集》的全部稿費一律贈現代文學館。已出各書如有再版機會,稿酬也送給文學館(蕭珊的譯著也包括在內)。以後請一定照辦。”我衹得把巴老的意見再一次“稟報”財務科。
信上提到的《十捲本選集》,即《巴金選集》(十捲本)。這是四川出版巴老的重頭書,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裝幀設計好、印刷質量好,受到廣大讀者歡迎。出書速度之快(不到一年)受到《人民日報》上署名文章的贊揚。巴老也滿意,曾把它的精裝本作為禮物贈送給法國總統密特朗。這部《選集》,巴老親自編選、修改校正,編完一本寄一本給出版社,花費了他大量的精力。我現在想起心裏還感到不安。在一九八一年編輯的過程中,巴老在十月二十一日信上就明確表示:“《選集》稿費全部捐文學館。”一九八二年底我因工作調動,離開了四川人民出版社,但巴老一直關註這筆稿費是否寄給文學館。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和十一月二十二日,巴老兩次來信詢問:“十捲本《選集》的稿費給現代文學館匯去沒有。”我多次催問,有一次回答是地址不準確,寄去又退回來了。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巴老再來信詢問。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來信說:“《選集》稿費我叫國煣去信作協請他們查,同時也請你們出版社查,總得把這筆錢查出來。文學館至今沒有收到,錢還沒有着落,如不追查,可能就此消失。”五月三十一日,巴老來信說:“《選集》稿費,文學館來信已經查到了,請轉告出版社。”為了這筆捐贈給文學館的《選集》(十捲本)的稿費,巴老一共給我寫了八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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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三聯書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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