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评传 我的四爸巴金   》 巴金的心(1)      李致 Li Zhi

  人活着,要有益于社会。多付出,少索取。这是巴老的信念和主张。他一贯是这样身体力行的。
  巴老多次说明自己不是为当作家而写作的。他说:“我写作一不是为了谋生,二不是为了出名,虽然我也要吃饭,但是我到四十岁才结婚,一个人花不了多少钱。我写作是为了同敌人战斗。”巴老所说的敌人是什么呢?他说:“一切旧的传统观念,一切阻止社会进步和人性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 一切摧残爱的势力,它们都是我最大的敌人。”巴老的很多作品都是写来控诉、揭露、攻击这些敌人的。
  由于巴老把“文学作武器跟旧社会作斗争”,他最初竟“不好意思拿稿费”。他把第一次小说的版税”送给一个朋友。他当时的想法是:“我说自己的话,不要别人付钱”。以后书写多了,巴老的想法才发生变化,因为作品毕竟是“自己用劳动换来的”,领取稿费也就“不在乎”了。巴老把读者称为“衣食父母”。这不仅因为读者买他的书,养活他,还因为读者给他提供精神养料和力量。
  长期以来,巴老领取稿费,并不只是用于他个人和他的小家庭。巴老的生活简朴,自俸甚薄。他经常用稿费来帮助读者和有困难的人。六十年前,也就是三十年代初期,巴老为营救他的一个读者,带着刚收到的一笔稿费,和他的朋友鲁彦、靳以一起从上海到杭州。巴老冒充这个姑娘的“舅父”,把情况了解清楚以后,为她付清了八十多元房租和饭钱,并送了她一张从杭州到上海的火车票。一九八一年巴老在《我和读者》一文中曾谈到这件事情。
  新中国成立以后,巴老是唯一没有领取工资、仅靠稿费生活的专业作家。巴老是闻名中外的文学大师,在实行低稿费的情况下,在限额内付给他较高的稿费,这是无可非议的。但巴老对自己的要求很严。六十年代初期,巴老为《四川文学》写了一篇文章。《四川文学》付给巴老40元稿费。巴老收了二十元稿费,退还了二十元给《四川文学》,并附信说他那篇文章“值不到四十元”。这件事,是一九七三年在四川省革委会礼堂听报告,作家李友欣告诉我的。当时还在“四人帮”的黑暗统治下,友欣主动给我讲这件事,对巴老表示尊敬。我也佩服友欣讲真话的勇气。
  粉碎“四人帮”以后,我担任四川人民出版社的总编辑。由于出版社采取了“立足本省,面向全国”的方针,讲信用和注重书籍质量,赢得了一大批老作家和著名的中青年作家的支持。在五、六年内,我们先后出版了巴老的《近作一》、《近作二》、《回忆与探索》(近作三)、《心里话》(近作四)、《英雄的故事》(有关抗美援朝的全部小说和散文)、《巴金中篇小说选》(上、下)、《巴金选集》(十卷本)、《憩园》、《长生塔》(包括全部儿童文学)、《童年的回忆》、翻译作品《快乐王子集》、《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与萧珊合译)。九十年代,四川文艺出版社还出版了《讲真话的书》(近作合集,包括巴老从一九七七年到一九九三年的全部著作)。
  一开始出巴老的书,巴老就表示不要稿酬。出版社尊重巴老的意见,把稿酬放在一边,打算用来扶持青年作者或奖励有成就的编辑。但有一次,财务科不清楚我们的意图,把一本书的稿酬寄给巴老。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九日,巴老给我的信说:“今天收到中篇选的稿酬。我说过不要稿酬,本想退回,觉得这样也不好,以后坚决不要。屠氏小说(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出版,不要送稿酬了。还是照从前办法,送我一点书,就行了。我在香港三联书店出版《随想录》,首先声明不要稿费。他们说第二集要付稿费,我坚决不要。倘使方便,替我买五部中篇选,我当汇还书款。”十二月十九日来信,又强调“以后出书,不用寄稿费给我,我不要”。我去信和巴老讨论如何处理他的稿费,并转达出版社一些
  同志设立巴金奖金的建议。我知他不会同意,所以提议用来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作者。一九八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巴老来信说:“稿费问题就照你所说用来帮助作者吧。设立奖金我不赞成,我反对用我的名字。”这样,出版社总编辑室便存放着巴老拒收的一笔稿费。
  在这期间,《四川文学》刊登过巴老一篇散文《大镜子》,《龙门阵》发表了巴老的散文《怀念丰先生》,巴老都来信表示“请他们不要付稿费”。
  对萧珊的稿费,巴老也持同样的态度。四川出版了萧珊翻译的《黑桃皇后及其他》,巴老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一日给我的信说:“全书稿费和中短篇集(指《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一样由你们处理,但要求送我样书若干册。”
  出版社财务科一位同志,按照对一般作者的惯例,把《屠格涅夫中短篇小说集》的稿费寄给巴老了。害得巴老在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五日又来信重申:“以后不要再给我寄稿费了。今后所有我的著译的稿酬,新出版的书如《回忆与探索》和《十卷本选集》的全部稿费一律赠现代文学馆。已出各书如有再版机会,稿酬也送给文学馆(萧珊的译著也包括在内)。以后请一定照办。”我只得把巴老的意见再一次“禀报”财务科。
  信上提到的《十卷本选集》,即《巴金选集》(十卷本)。这是四川出版巴老的重头书,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装帧设计好、印刷质量好,受到广大读者欢迎。出书速度之快(不到一年)受到《人民日报》上署名文章的赞扬。巴老也满意,曾把它的精装本作为礼物赠送给法国总统密特朗。这部《选集》,巴老亲自编选、修改校正,编完一本寄一本给出版社,花费了他大量的精力。我现在想起心里还感到不安。在一九八一年编辑的过程中,巴老在十月二十一日信上就明确表示:“《选集》稿费全部捐文学馆。”一九八二年底我因工作调动,离开了四川人民出版社,但巴老一直关注这笔稿费是否寄给文学馆。一九八三年九月九日和十一月二十二日,巴老两次来信询问:“十卷本《选集》的稿费给现代文学馆汇去没有。”我多次催问,有一次回答是地址不准确,寄去又退回来了。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一九八四年四月一日,巴老再来信询问。一九八四年五月一日来信说:“《选集》稿费我叫国煣去信作协请他们查,同时也请你们出版社查,总得把这笔钱查出来。文学馆至今没有收到,钱还没有着落,如不追查,可能就此消失。”五月三十一日,巴老来信说:“《选集》稿费,文学馆来信已经查到了,请转告出版社。”为了这笔捐赠给文学馆的《选集》(十卷本)的稿费,巴老一共给我写了八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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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三联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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