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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馬剋思論太平天國
熊逸 Xiong Yi
和義和團狀況類似的就是太平天國,這一場偉大的革命運動也曾經無數次地感動過的青少年時代,以至於到現在我依然記得小人書裏一些經典畫面,比如陳玉成英姿颯爽地負手站在一隻二人小舟上,他的副手用小舟前端的一門鑄鐵大炮轟擊抱頭鼠竄的敵人。(直到現在回憶起這個畫面時我纔留意到以下兩個疑點:第一,二人小舟怎麽載得動鐵炮;第二,是誰在划船?)
但這幾年,太平天國居然開始變臉了,人們對這個話題的討論也日趨激烈起來,可是,難道這一場偉大的運動真的衹是邪教和愚民的熱情互動嗎?或者說,多半是這樣?
某天翻看《馬剋思恩格斯全集》,驚訝地發現:原來對這個問題人傢馬剋思早已經下過定論了——《全集》第15捲裏有一篇《中國記事》,不但對太平天國有不少描寫,甚至還說了這樣的話:“中國是被異族王朝統治着。既然已經過了三百年,為什麽不來一個運動推翻這個王朝呢?”
——如果這句話是我說的,並且公然放在論壇上,真不敢想像會造成什麽後果。
好啦,下面我們就來虛心聽取馬剋思對天平天國運動的寶貴意見吧:
運動一開始就帶着宗教色彩,但這是一切東方運動的共同特徵。運動發生的直接原因顯然是:歐洲人的干涉,鴉片戰爭,鴉片戰爭所引起的現存政權的震動,白銀的外流,外貨輸入所引起的經濟平衡的破壞,等等。看起來很奇怪的是,鴉片沒有起到催眠作用,反而起了驚醒作用。實際上,在這次中國革命中奇異的衹是的它的體現者。除了改朝換代以外,他們沒有給自己提出任何任務。他們沒有任何口號。他們給予民衆的驚惶比給予老統治者們的驚惶還要厲害。他們的全部使命,好像僅僅是用醜惡萬狀的破壞來與停滯腐朽對立,這種破壞沒有一點建設工作的苗頭。為了描寫這些“災星”,我們把夏福禮先生(寧波的英國領事)給北京英國公使普魯斯先生的信摘錄如下。
夏福禮先生寫道:寧波落入革命太平軍之手已經三個月了。這裏同這些強盜們統轄的任何地方一樣,破壞是唯一的結果。此外他們就沒有別的目的了。在他們看來,使自己擁有無限的鬍作非為的權力確實同殺人一樣重要。太平軍的這種觀點,同傳說太平軍將“解放中國”,“復興中國”,“拯救人民”和“推行基督教”的英國傳教士們的幻想實在不相符合。10年來他們的喧囂一時的毫無意義的活動,把什麽都破壞了,而什麽都沒有建設起來。
夏福禮先生繼續寫道:不錯,太平軍同外國人正式交往時,比清朝的官吏要好些,他們做事比較直爽,態度堅决認真,但他們的優點僅限於此。
太平軍如何供養自己的軍隊呢?他們的兵士沒有餉,靠戰利品生活。如果太平軍奪得的城市富,兵士們就吃飽喝足;如果窮,他們就表現出模範的忍耐態度。夏福禮先生問過一個穿着很好的太平軍兵士,問他喜歡不喜歡自己的職業。那個兵士回答說:“為什麽不喜歡?我喜歡什麽,我就拿什麽,誰要是抗拒,那就……”——他做了一個手勢,表示砍頭的樣子。這的確不是空話。在太平軍看來,一個人頭並不比一個菜頭貴。
革命軍的核心是由正規軍——服務多年並且久經戰鬥的黨羽們構成的。其餘的部分則是一些年輕的新兵或出掠時抓來的農民。在某個被徵服的省份裏徵集的軍隊,統領們總是把他們派赴其他遙遠的省份。例如在寧波,叛亂者們現在就操着40種不同的方言,而寧波方言此刻也第一次傳到了遙遠地區。在每個地區,所有的地痞無賴和流氓都自願地歸附太平軍,軍紀衹要求在執行任務時服從命令。太平軍禁止結婚和吸鴉片,違者處以死刑。衹有到“天下太平”的時候纔可以結婚。作為補償,太平軍在拿下一個城市的頭三天,趁那裏的居民來不及及時逃走,可以得到任意強姦婦女的carte blanche(行動自由)。三天以後,所有的女人都被強迫離開城市。……(註釋1)
嗯,事情真是這樣的嗎?仔細想想,夏福禮的信到底衹是一封信罷了,其中似乎有着一點點的、微不足道的、無關宏旨的、不足夠嚴謹的、或許可以完全不必當真的地方:僅僅是“問過一個穿着很好的太平軍兵士”也許並不說明任何問題,也許除了這一個之外,其他的太平軍戰士全是聖人呢。
無論如何,馬剋思最後給出了結論性的意見:
夏福禮先生最後說:“太平軍實質上是一種沒有任何內容(nothingness)的大怪物。”
顯然,太平軍就是中國人的幻想所描繪的那個魔鬼的in persona(化身)。但是,衹有在中國才能有這類魔鬼。這類魔鬼是停滯的社會生活的産物。(註釋2)
(註釋1)這裏有一個“譯者註”:夏福禮此信發表在1862年6月17日“泰晤士報”上,信的內容與事實不符。
(註釋2)[德]卡爾;馬剋思:《中國記事》(收錄於《馬剋思恩格斯全集》第15捲,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版,第545-548頁。文章末尾有註:卡爾;馬剋思寫於1862年6月下半月-7月初,載於1862年7月7日“新聞報”第185號,原文是德文,俄文譯自“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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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記 | 自序 | 引子之一:新問題常是老問題 | (一)“詆嶽飛而推崇秦檜也” | (二)五十年前哈耶剋 | (三)我們今日還不配讀經 | (四)祭孔.文天祥 | (五)義和團.誰還記得陳天華 | (六)馬剋思論太平天國 | (七)恩格斯論“911” | 引子之二:事實問題還是邏輯問題 | 引子之三:在詩歌的標簽之外 | 第一章 殺人無罪,報仇有理 (一)徐元慶謀殺案 | (二)梁悅謀殺案:韓愈的法律難題 | (三)以德報怨,以直報怨,以過分報怨 | (四)“漢時以經義斷事” | 第二章 一經三傳:哲學、歷史、還是政治?(一)“三傳”小史 | (二)作為官方政治學的“春秋大義” | (三)原心定罪:同罪不同罰 | (四)官員私鬥 | (五)查案不難,判案纔難 | (六)趙傢村的愛國主義 | (七)江山可以送人嗎? | (八)三綱實係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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