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漢書   》 漢書捲七十四魏相丙吉傳第四十四      班固 Ban Gu    班彪 Ban Biao

  魏相字弱翁,濟陰定陶人也,〔一〕徙平陵。少學易,為郡卒史,舉賢良,以對策高第,為茂陵令。頃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詐稱御史止傳,〔二〕丞不以時謁,客怒縛丞。相疑其有姦,收捕,案緻其罪,論棄客市,〔三〕茂陵大治。
  〔一〕師古曰:「說者謂相即魏無知之後,蓋承淺近之書,為妄深矣。」
  〔二〕師古曰:「傳謂縣之傳捨。」
  〔三〕師古曰:「殺之於市。」
  後遷河南太守,禁止姦邪,豪強畏服。會丞相車千秋死,先是千秋子為雒陽武庫令,自見失父,而相治郡嚴,恐久獲罪,乃自免去。相使掾追呼之,遂不肯還。相獨恨曰:「大將軍聞此令去官,必以為我用丞相死不能遇其子。使當世貴人非我,殆矣9〔一〕武庫令西至長安,大將軍霍光果以責過相曰:「幼主新立,以為函𠔌京師之固,武庫精兵所聚,故以丞相弟為關都尉,子為武庫令。今河南太守不深惟國傢大策,〔二〕苟見丞相不在而斥逐其子,何淺薄也9後人有告相賊殺不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三〕遮大將軍,自言願復留作一年以贖太守罪。河南老弱萬餘人守關欲入上書,關吏以聞。大將軍用武庫令事,遂下相廷尉獄。〔四〕久係逾鼕,會赦出。復有詔守茂陵令,遷楊州刺史。考案郡國守相,多所貶退。相與丙吉相善,時吉為光祿大夫,與相書曰:「朝廷已深知弱翁(行治)〔治行〕,方且大用矣。願少慎事自重,臧器於身。」〔五〕相心善其言,為霽威嚴。〔六〕居部二歲,徵為諫大夫,復為河南太守。
  〔一〕師古曰:「殆,危也。」
  〔二〕師古曰:「惟,思也。」
  〔三〕師古曰:「來京師諸官府為戍卒,若今衛士上番分守諸司。」
  〔四〕師古曰:「光心以武庫令事嫌之,而下其賊殺不辜之獄也。」
  〔五〕師古曰:「易下係辭雲:『君子臧器於身,待時而動。』言不顯見其材能。」
  〔六〕蘇林曰:「霽音限齊之齊。」臣瓚曰:「此雨霽字也。霽,止也。」師古曰:「二說皆是也。音纔詣反,又音子詣反。」
  數年,宣帝即位,徵相入為大司農,遷御史大夫。四歲,大將軍霍光薨,上思其功德,以其子禹為右將軍,兄子樂平侯山復領尚書事。〔一〕相因平恩侯許伯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為大夫,〔二〕及魯季孫之專權,皆危亂國傢。自後元以來,祿去王室,政繇塚宰。〔三〕今光死,子復為大將軍,兄子秉樞機,昆弟諸婿據權勢,在兵官。光夫人顯及諸女皆通籍長信宮,〔四〕或夜詔門出入,驕奢放縱,恐寖不製。〔五〕宜有以損奪其權,破散陰謀,以固萬世之基,全功臣之世。」又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六〕宣帝善之,詔相給事中,皆從其議。霍氏殺許後之謀始得上聞。乃罷其三侯,令就第,〔七〕親屬皆出補吏。於是韋賢以老病免,相遂代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戶。及霍氏怨相,又憚之,謀矯太後詔,先召斬丞相,然後廢天子。事發覺,伏誅。宣帝始親萬機,厲精為治,練群臣,核名實,而相總領衆職,甚稱上意。
  〔一〕師古曰:「山者,去病之孫。今言兄子,此傳誤。」
  〔二〕師古曰:「解在五行志。」
  〔三〕師古曰:「繇與由同。」
  〔四〕師古曰:「通籍謂禁門之中皆有名籍,恣出入也。」
  〔五〕師古曰:「寖,漸也。不製,不可製禦也。」
  〔六〕師古曰:「雍讀曰壅。」
  〔七〕師古曰:「禹及雲、山也。」
  元康中,匈奴遣兵擊漢屯田車師者,不能下。上與後將軍趙充國等議,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其右地,使不敢復擾西域。相上書諫曰:「臣聞之,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傢之大,矜民人之衆,欲見威於敵者,謂之驕兵,兵驕者滅:此五者,非但人事,乃天道也。間者匈奴嘗有善意,所得漢民輒奉歸之,未有犯於邊境,雖爭屯田車師,不足致意中。今聞諸將軍欲興兵入其地,臣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邊郡睏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於動兵。〔一〕『軍旅之後,必有兇年』,〔二〕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三〕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案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今左右不憂此,〔四〕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之內』也。〔五〕願陛下與平昌侯、樂昌侯、平恩侯及有識者詳議乃可。」〔六〕上從(其)〔相〕言而止。
  〔一〕師古曰:「不可以兵事動之。」
  〔二〕師古曰:「此引老子道經之言。」
  〔三〕師古曰:「言不得其人。」
  〔四〕師古曰:「左右謂近臣在天子左右者。」
  〔五〕師古曰:「論語季氏將伐顓臾,孔子謂冉有、季路曰:『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墻之內。』故相引之。顓臾,魯附庸國。蕭墻,屏墻也,解在五行志。」
  〔六〕師古曰:「平昌侯王無故、樂昌侯王武,並帝之舅。平恩侯許伯,皇太子外祖父也。」
  相明易經,有師法,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一〕以為古今異製,方今務在奉行故事而已。數條漢興已來國傢便宜行事,及賢臣賈誼、晁錯、董仲舒等所言,奏請施行之,曰:「臣聞明主在上,賢輔在下,則君安虞而民和睦。〔二〕臣相幸得備位,不能奉明法,廣教化,理四方,以宣聖德。民多背本趨末,〔三〕或有饑寒之色,為陛下之憂,臣相罪當萬死。臣相知能淺薄,不明國傢大體,時用之宜,惟民終始,未得所繇。〔四〕竊伏觀先帝聖德仁恩之厚,勤勞天下,垂意黎庶,憂水旱之災,為民貧窮發倉廩,賑乏喂;〔五〕遣諫大夫博士巡行天下,〔六〕察風俗,舉賢良,平冤獄,冠蓋交道;〔七〕省諸用,寬租賦,弛山澤波池,〔八〕禁秣馬酤酒貯積:〔九〕所以周急繼睏,慰安元元,便利百姓之道甚備。臣相不能悉陳,昧死奏故事詔書凡二十三事。臣謹案王法必本於農而務積聚,量入製用以備兇災,〔一〇〕亡六年之畜,尚謂之急。〔一一〕元鼎二年,平原、勃海、太山、東郡溥被災害,〔一二〕民餓死於道路。二千石不豫慮其難,使至於此,〔一三〕賴明詔振救,乃得蒙更生。〔一四〕今歲不登,𠔌暴踴,〔一五〕臨秋收斂猶有乏者,至春恐甚,亡以相恤。西羌未平,師旅在外,兵革相乘,臣竊寒心,宜蚤圖其備。〔一六〕唯陛下留神元元,帥繇先帝盛德以撫海內。」〔一七〕上施行其策。
  〔一〕師古曰:「既觀國傢故事,又觀前人所奏便宜之章也。」
  〔二〕師古曰:「虞與娛同。」
  〔三〕師古曰:「本,農業也。末,商賈也。趨讀曰趣。」
  〔四〕師古曰:「惟,思也。繇讀與由同。由,從也,因也。」
  〔五〕師古曰:「喂,餓也,音乃賄反。」
  〔六〕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七〕師古曰:「言其往來不絶也。」
  〔八〕師古曰:「弛,放也,言不禁障之也。波音陂。」
  〔九〕師古曰:「秣,以粟米?馬也。酤酒者,糜費深也。貯積者,滯米粟也。」
  〔一〇〕師古曰:「謂視年歲之豐儉。」
  〔一一〕師古曰:「畜讀曰蓄。禮記王製雲:『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一二〕師古曰:「溥與普同。」
  〔一三〕師古曰:「慮,思也。」
  〔一四〕師古曰:「捄,古救字。」
  〔一五〕師古曰:「價忽大貴也。」
  〔一六〕師古曰:「蚤,古早字也。」
  〔一七〕師古曰:「帥,循也。繇與由同。由,從也。」
  又數表采易陰陽及明堂月令奏之,〔一〕曰:「臣相幸得備員,奉職不修,不能宣廣教化。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臣聞易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四時不忒;聖王以順動,故刑罰清而民服。』〔二〕天地變化,必繇陰陽,〔三〕陰陽之分,以日為紀。日鼕夏至,則八風之序立,萬物之性成,各有常職,不得相幹。東方之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四〕南方之神炎帝,乘離執衡司夏;〔五〕西方之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六〕北方之神顓頊,乘坎執權司鼕;〔七〕中央之神黃帝,乘坤艮執繩司下土。〔八〕茲五帝所司,各有時也。東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興兌治則饑,秋興震治則華,鼕興離治則泄,〔九〕夏興坎治則雹。明王謹於尊天,慎於養人,故立羲和之官以乘四時,〔一〇〕節授民事。〔一一〕君動靜以道,奉順陰陽,則日月光明,風雨時節,寒暑調和。三者得敘,則災害不生,五穀熟,絲麻遂,〔一二〕屮木茂,鳥獸蕃,〔一三〕民不夭疾,衣食有餘。若是,則君尊民說,上下亡怨,〔一四〕政教不違,禮讓可興。夫風雨不時,則傷農桑;農桑傷,則民饑寒;饑寒在身,則亡廉恥,寇賊姦宄所繇生也。〔一五〕臣愚以為陰陽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賢聖未有不繇者也。天子之義,必純取法天地,而觀於先聖。高皇帝所述書天子所服第八〔一六〕曰:『大謁者臣章受詔長樂宮,曰:「令群臣議天子所服,以安治天下。」相國臣何、御史大夫臣昌〔一七〕謹與將軍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議:〔一八〕「春夏秋鼕天子所服,當法天地之數,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順四時,以治國傢,身亡禍殃,年壽永究,〔一九〕是奉宗廟安天下之大禮也。臣請法之。中謁者趙堯舉春,〔二〇〕李舜舉夏,兒湯舉秋,貢禹舉鼕,〔二一〕四人各職一時。」大謁者襄章奏,製曰:「可。」』孝文皇帝時,以二月施恩惠於天下,賜孝弟力田及罷軍卒,祠死事者,頗非時節。〔二二〕御史大夫朝錯時為太子傢令,奏言其狀。臣相伏念陛下恩澤甚厚,然而災氣未息,竊恐詔令有未合當時者也。願陛下選明經通知陰陽者四人,各主一時,時至明言所職,以和陰陽,天下幸甚9相數陳便宜,上納用焉。
  〔一〕師古曰:「表為標明之。采,撮取也。」
  〔二〕師古曰:「豫卦象辭也。忒,差也。」
  〔三〕師古曰:「繇與由同。」
  〔四〕張晏曰:「木為仁,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
  〔五〕張晏曰:「火為禮,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
  〔六〕張晏曰:「金為義,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
  〔七〕張晏曰:「水為智,智者謀,謀者重,故為權。」
  〔八〕張晏曰:「土為信,信者誠,誠者直,故為繩。」
  〔九〕師古曰:「天地之氣不閉密也。」
  〔一〇〕師古曰:「乘,治也。」
  〔一一〕師古曰:「各依其節而授以事。」
  〔一二〕師古曰:「遂,成也。」
  〔一三〕師古曰:「屮,古草字。蕃,多也,音扶元反。」
  〔一四〕師古曰:「說讀曰悅。」
  〔一五〕師古曰:「亂在外為姦,在內為宄。繇與由同。其下類此。」
  〔一六〕如淳曰:「第八,天子衣服之製也,於施行詔書第八。」
  〔一七〕師古曰:「蕭何、周昌也。」
  〔一八〕師古曰:「陵,王陵。通,叔孫通。」
  〔一九〕師古曰:「究,竟也。」
  〔二〇〕應劭曰:「四時各舉所施行政事。」服虔曰:「主一時衣服禮物朝祭百事也。」師古曰:「服說是也。」
  〔二一〕師古曰:「高帝時自有一貢禹也。兒音五奚反。」
  〔二二〕師古曰:「罷軍卒,卒之疲於軍事者也。罷音疲。一曰新從軍而休罷者也,音薄蟹反。」
  相敕掾史案事郡國及休告從傢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變,郡不上,相輒奏言之。時丙吉為御史大夫,同心輔政,上皆重之。相為人嚴毅,不如吉寬。視事九歲,神爵三年薨,謚曰憲侯。子弘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一〕
  〔一〕師古曰:「弘坐騎至宗廟下,大不敬也。」
  丙吉字少卿,魯國人也。治律令,為魯獄史。積功勞,稍遷至廷尉右監。坐法失官,歸為州從事。武帝末,巫蠱事起,吉以故廷尉監徵,〔一〕詔治巫蠱郡邸獄。時宣帝生數月,以皇曾孫坐衛太子事係,吉見而憐之。又心知太子無事實,重哀曾孫無辜,〔二〕吉擇謹厚女徒,令保養曾孫,置閑燥處。〔三〕吉治巫蠱事,連歲不决。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四〕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於是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詔獄係者,〔五〕亡輕重一切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到郡邸獄,吉閉門拒使者不納,曰:「皇曾孫在。他人亡辜死者猶不可,況親曾孫乎9相守至天明不得入,穰還以聞,因劾奏吉。武帝亦寤,曰:「天使之也。」因赦天下。郡邸獄係者獨賴吉得生,恩及四海矣。〔六〕曾孫病,幾不全者數焉,〔七〕吉數敕保養乳母加緻醫藥,視遇甚有恩惠,以私財物給其衣食。
  〔一〕師古曰:「被召詣京師。」
  〔二〕師古曰:「重音直用反。」
  〔三〕師古曰:「閑讀曰閑。閑,寬靜之處也。燥,高敞也。」
  〔四〕師古曰:「長楊、五柞宮並在盩厔,往來二宮之間。」
  〔五〕師古曰:「條謂疏錄之。」
  〔六〕師古曰:「吉拒閉使者,天子感寤,乃普赦天下。其郡邸係獄者,既因吉得生,而赦宥之恩遂及四海也。」
  〔七〕師古曰:「幾音巨依反。數音所角反。次下亦同。」
  後吉為車騎將軍軍市令,遷大將軍長史,霍光甚重之,入為光祿大夫給事中。昭帝崩,亡嗣,大將軍光遣吉迎昌邑王賀。賀即位,以行淫亂廢,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諸大臣議所立,未定。吉奏記光曰:「將軍事孝武皇帝,受襁褓之屬,任天下之寄,〔一〕孝昭皇帝早崩亡嗣,海內憂懼,欲亟聞嗣主,〔二〕發喪之日以大誼立後,〔三〕所立非其人,復以大誼廢之,〔四〕天下莫不服焉。方今社稷宗廟群生之命在將軍之壹舉。竊伏聽於衆庶,察其所言,諸侯宗室在(列位)〔位列〕者,未有所聞於民間也。而遺詔所養武帝曾孫名病已在掖庭外傢者,〔五〕吉前使居郡邸時見其幼少,至今十八九矣,通經術,有美材,行安而節和。願將軍詳大議,參以蓍龜,豈宜褒顯,先使入侍,〔六〕令天下昭然知之,然後决定大策,天下幸甚9光覽其議,〔七〕遂尊立皇曾孫,遣宗正劉德與吉迎曾孫於掖庭。宣帝初即位,賜吉爵關內侯。
  〔一〕師古曰:「屬音之欲反。」
  〔二〕師古曰:「亟,急也,音居力反。」
  〔三〕師古曰:「雖無嫡嗣,旁立支屬,令宗廟有奉,故云大誼。」
  〔四〕師古曰:「恐危社稷,故廢黜之。」
  〔五〕蘇林曰:「外傢猶言外人民傢,不在宮中。」晉灼曰:「出郡邸獄,歸在外傢史氏,後入掖庭耳。」師古曰:「晉說是也。」
  〔六〕師古曰:「侍太後。」
  〔七〕師古曰:「省納而用之。」
  吉為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孫遭遇,吉絶口不道前恩,〔一〕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地節三年,立皇太子,吉為太子太傅,數月,遷御史大夫。及霍氏誅,上躬親政,省尚書事。是時,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二〕章下掖庭令考問,則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御史府以視吉。〔三〕吉識,謂則曰:「汝嘗坐養皇曾孫不謹督笞,汝安得有功?〔四〕獨渭城鬍組、淮陽郭徵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共養勞苦狀。〔五〕詔吉求組、徵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製詔丞相:「朕微眇時,御史大夫吉與朕有舊恩,厥德茂焉。〔六〕詩不云呼?『亡德不報。』〔七〕其封吉為博陽侯,邑千三百戶。」臨當封,吉疾病,上將使人加紼而封之,及其生存也。〔八〕上憂吉疾不起,太子太傅夏侯勝曰:「此未死也。臣聞有陰德者,必饗其樂以及子孫。今吉未獲報而疾甚,非其死疾也。」後病果愈。〔九〕吉上書固辭,自陳不宜以空名受賞。上報曰:「朕之封君,非空名也,而君上書歸侯印,是顯朕之不德也。方今天下少事,君其專精神,省思慮,近醫藥,以自持。」後五歲,代魏相為丞相。
  〔一〕師古曰:「遭遇謂升大位也。」
  〔二〕師古曰:「謂未為宮婢時,有舊夫見在俗間者。」
  〔三〕師古曰:「視讀曰示。」
  〔四〕師古曰:「督謂視察之。」
  〔五〕師古曰:「共音居用反。養音弋亮反。」
  〔六〕師古曰:「茂,美也。」
  〔七〕師古曰:「大雅抑之詩。」
  〔八〕應劭曰:「吉時病不能起,欲如君視疾,(如)〔加〕朝服拖紳,就封之也。」師古曰:「紼,係印之組也,音弗也。」
  〔九〕師古曰:「愈與愈同。」
  吉本起獄法小吏,後學詩、禮,皆通大義。及居相位,上寬大,好禮讓。掾史有罪臧,不稱職,輒予長休告,〔一〕終無所案驗。客或謂吉曰:「君侯為漢相,姦吏成其私,然無所懲艾。」〔二〕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竊陋焉。」後人代吉,因以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
  〔一〕師古曰:「長給休假,令其去職也。」
  〔二〕師古曰:「艾讀曰乂。」
  於官屬掾史,務掩過揚善。吉馭吏耆酒,數逋蕩,〔一〕嘗從吉出,醉歐丞相車上。〔二〕西曹主吏白欲斥之,〔三〕吉曰:「以醉飽之失去士,使此人將復何所容?〔四〕西曹地忍之,〔五〕此不過污丞相車茵耳。」〔六〕遂不去也。此馭吏邊郡人,習知邊塞發奔命警備事,〔七〕嘗出,適見驛騎持赤白囊,邊郡發奔命書馳來至。馭吏因隨驛騎至公車刺取,〔八〕知虜入雲中、代郡,遽歸府見吉白狀,〔九〕因曰:「恐虜所入邊郡,二千石長吏有老病不任兵馬者,宜可豫視。」吉善其言,召東曹案邊長吏,瑣科條其人。〔一〇〕未已,詔召丞相、御史,問以虜所入郡吏,吉具對。御史大夫卒遽不能詳知,〔一一〕以得譴讓。〔一二〕而吉見謂憂邊思職,馭吏力也。吉乃嘆曰:「士亡不可容,能各有所長。嚮使丞相不先聞馭吏言,何見勞勉之有?」掾史繇是益賢吉。〔一三〕
  〔一〕師古曰:「逋,亡也。蕩,放也。謂亡其所供之職而遊放也。耆讀曰嗜。」
  〔二〕師古曰:「歐,吐也,音一口反。」
  〔三〕師古曰:「斥,棄逐。」
  〔四〕師古曰:「言無所容身也。」
  〔五〕李奇曰:「地猶第也。」師古曰:「地亦但也,語聲之急也。」
  〔六〕師古曰:「茵,蓐也,音因。」
  〔七〕師古曰:「,古奔字也。有命則奔赴之,言應速也。」
  〔八〕師古曰:「刺謂探候之也。」
  〔九〕師古曰:「遽,速也。」
  〔一〇〕張晏曰:「瑣,錄也。欲科條其人老少及所經歷,知其本以文武進也。」
  〔一一〕師古曰:「卒讀曰猝。」
  〔一二〕師古曰:「讓,責也。」
  〔一三〕師古曰:「繇與由同。」
  吉又嘗出,逢清道群鬥者,死傷橫道,〔一〕吉過之不問,掾史獨怪之。吉前行,逢人逐牛,牛喘吐舌。〔二〕吉止駐,使騎吏問:「逐牛行幾裏矣?」掾史獨謂丞相前後失問,或以譏吉,吉曰:「民鬥相殺傷,長安令、京兆尹職所當禁備逐捕,歲竟丞相課其殿最,奏行賞罰而已。宰相不親小事,非所當於道路問也。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三〕恐牛近行用暑故喘,此時氣失節,恐有所傷害也。三公典調和陰陽,職(所)當憂,是以問之。」掾史乃服,以吉知大體。
  〔一〕李奇曰:「清道時反群鬥也。」師古曰:「清道,謂天子當出,或有齋祠,先令道路清淨。」
  〔二〕師古曰:「喘,急息,音昌兗反。」
  〔三〕師古曰:「少音式邵反。」
  五鳳三年春,吉病篤。上自臨問吉,曰:「君即有不諱,誰可以自代者?」〔一〕吉辭謝曰:「群臣行能,明主所知,愚臣無所能識。」上固問,吉頓首曰:「西河太守杜延年明於法度,曉國傢故事,前為九卿十餘年,今在郡治有能名。廷尉於定國執憲詳平,天下自以不冤。太僕陳萬年事後母孝,惇厚備於行止。此三人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上以吉言皆是而許焉。及吉薨,御史大夫黃霸為丞相,徵西河太守杜延年為御史大夫,會其年老,乞骸骨,病免。以廷尉於定國代為御史大夫。黃霸薨,而定國為丞相,太僕陳萬年代定國為御史大夫,居位皆稱職,上稱吉為知人。
  〔一〕師古曰:「不諱,言死不可復言也。」
  吉薨,謚曰定侯。子顯嗣,甘露中有罪削爵為關內侯,官至衛尉太僕。始顯少為諸曹,嘗從祠高廟,至夕牲日,乃使出取齋衣。〔一〕丞相吉大怒,謂其夫人曰:「宗廟至重,而顯不敬慎,亡吾爵者必顯也。」夫人為言,然後乃已。〔二〕吉中子禹為水衡都尉。少子高為中壘校尉。
  〔一〕師古曰:「未祭一日,其夕展視牲具,謂之夕牲。」
  〔二〕師古曰:「免其罪罰也。」
  元帝時,長安士伍尊上書,〔一〕言「臣少時為郡邸小吏,竊見孝宣皇帝以皇曾孫在郡邸獄。是時治獄使者丙吉見皇曾孫遭離無辜,吉仁心感動,涕泣凄惻,選擇復作鬍組養視皇孫,吉常從。臣尊日再侍臥庭上。〔二〕後遭條獄之詔,吉扞拒大難,不避嚴刑峻法。既遭大赦,吉謂守丞誰如,皇孫不當在官,〔三〕使誰如移書京兆尹,遣與鬍組俱送京兆尹,不受,復還。及組日滿當去,皇孫思慕,吉以私錢顧組,令留與郭徵卿並養數月,乃遣組去。後少內嗇夫白吉曰:『食皇孫亡詔令。』〔四〕時吉得食米肉,月月以給皇孫。吉即時病,〔五〕輒使臣尊朝夕請問皇孫,視省席蓐燥濕。候伺組、徵卿,不得令晨夜去皇孫敖蕩,〔六〕數奏甘毳食物。〔七〕所以擁全神靈,成育聖躬,功德已亡量矣。時豈豫知天下之福,而僥其報哉!〔八〕誠其仁恩內結於心也。雖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比也)〔以比〕。〔九〕孝宣皇帝時,臣上書言狀,幸得下吉,吉謙讓不敢自伐,刪去臣辭,〔一〇〕專歸美於組、徵卿。組、徵卿皆以受田宅賜錢,吉封為博陽侯。臣尊不得比組、徵卿。臣年老居貧,死在旦暮,欲終不言,恐使有功不着。吉子顯坐微文奪爵為關內侯,臣愚以為宜復其爵邑,〔一一〕以報先人功德。」先是顯為太僕十餘年,與官屬大為姦利,臧千餘萬,司隸校尉昌案劾,罪至不道,奏請逮捕。上曰:「故丞相吉有舊恩,朕不忍絶。」免顯官,奪邑四百戶。後復以為城門校尉。顯卒,子昌嗣爵關內侯。
  〔一〕師古曰:「先嘗有爵,經奪免之,而與士卒為伍,故稱士伍。其人名尊。」
  〔二〕師古曰:「郡邸之庭也。侍謂參省之也。時皇孫孩弱,常在襁褓,故指言臥也。」
  〔三〕孟康曰:「郡守丞也,來詣京師邸治獄,姓誰名如。言皇孫不當在獄官,宜屬郡縣也。」文穎曰:「不當在郡邸官也。」師古曰:「守丞者,守獄官之丞耳,非郡丞也。誰如者,其人名,不作譙字,言姓,又非也。」
  〔四〕師古曰:「少內,掖庭主府臧之官也。食讀曰?。詔令無文,無從得其廩具也。」
  〔五〕師古曰:「有病時也。」
  〔六〕師古曰:「去,離也。敖,遊戲也。蕩,放也。蕩讀與蕩同。」
  〔七〕師古曰:「奏,進也。毳讀與脆同。」
  〔八〕師古曰:「繳,要也,音工堯反。」
  〔九〕師古曰:「韓詩外傳云:『晉公子重耳之亡也,過曹,裏鳧須以從,因盜其資而逃。重耳無糧,喂不能行,介子推割其股肉以食重耳,然後能行也。』」
  〔一〇〕師古曰:「刪,削也。」
  〔一一〕師古曰:「復音防目反。」
  成帝時,修廢功,以吉舊恩尤重,鴻嘉元年製詔丞相御史:「蓋聞褒功德,繼絶統,所以重宗廟,廣賢聖之路也。故博陽侯吉以舊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絶,朕甚憐之。夫善善及子孫,古今之通誼也,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奉吉後。」國絶三十二歲復續雲。昌傳子至孫,王莽時乃絶。
  贊曰:古之製名,必繇象類,〔一〕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故經謂君為元首,臣為股肱,〔二〕明其一體,相待而成也。是故君臣相配,古今常道,自然之勢也。近觀漢相,高祖開基,蕭、曹為冠〔三〕,孝宣中興,丙、魏有聲。是時黜陟有序,衆職修理,公卿多稱其位,〔四〕海內興於禮讓。覽其行事,豈虛呼哉!〔五〕
  〔一〕師古曰:「繇與由同。」
  〔二〕師古曰:「謂虞書益稷雲『元首明哉,股肱良哉』也。」
  〔三〕師古曰:「名位在衆臣之上。」
  〔四〕師古曰:「稱,副也。」
  〔五〕師古曰:「言君明臣賢,所以致治,非徒然也。」
  校勘記
  三一三四頁五行朝廷已深知弱翁(行治)〔治行〕,景佑、殿本都作「治行」。王先謙說作「治行」是。
  三一三六頁一二行上從(其)〔相〕言而止。景佑、殿本都作「相」。
  三一四三頁一〇行諸侯宗室在(列位)〔位列〕者,景佑、殿本都作「位列」。
  三一四五頁一〇行(如)〔加〕朝服拖紳,景佑、殿本都作「加」。
  三一四七頁一一行三公典調和陰陽,職(所)當憂,景佑、殿本都無「所」字。
  三一四九頁七行雖介之推割肌以存君,不足(比也)〔以比〕。景佑、殿本都作「以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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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漢書敘例漢書捲一上高帝紀第一上
漢書捲一下高帝紀第一下漢書捲二惠帝紀第二
漢書捲三高後紀第三漢書捲四文帝紀第四
漢書捲五景帝紀第五漢書捲六武帝紀第六
漢書捲七昭帝紀第七漢書捲八宣帝紀第八
漢書捲九元帝紀第九漢書捲十成帝紀第十
漢書捲十一哀帝紀第十一漢書捲十二平帝紀第十二
漢書捲十三異姓諸侯王表第一漢書捲十四諸侯王表第二
漢書捲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漢書捲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漢書捲十六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漢書捲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漢書捲十八外戚恩澤侯表第六漢書捲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漢書捲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漢書捲二十古今人表第八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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