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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 》 老北京的小鬍同 》
第88節:東 車 站
蕭乾 Xiao Qian
總是由楊振聲和瀋從文兩位做東,先輩如朱光潛、林徽因和梁宗岱每次必到,還有同輩的嚴文井、卞之琳、何其芳等,高談闊論,無拘無束。
傍晚,我又搭車回報社了。
"七七事變"那天我在上海。我是奉報社之命搭飛機趕到盧溝橋的。 從那以後,東車站就從我生活中消失了將近十年。不,一九四六年我也是飛到北平的。戰爭期間,常沿火車路綫打拉鋸戰。全綫修復是件大工程。
一直到一九四九年仲夏,我纔隨香港地下黨坐船在煙臺登陸,過濟南時省委還設宴招待--事後方知坐在主人席上的是康生。
我又回到東車站--回到北京(平)了。
終生難忘的是一九五七年劃右之後,那年四月我就在外單位一同志押解下,前往柏各莊農場。當時我纔四十八歲,是背着自己的大鋪蓋捲兒進的東車站。也許是怕我跑掉,他總讓我在頭裏走。上了車,我們對面坐。這位大概常出差坐夜車,午夜他打開個包包,掏出一瓶酒,攤開下酒的花生,就自飲自酌起來。我這被押解的,就茫然地望着車窗外的夜空,思念着已經下放的潔若和丟下的三個囝囝。
五十年代初我去湖南土改和六十年代末下湖北五七幹校,都是從東車站出發的。後一次心情最渺茫、恐慌,以為此生衹好葬身渤海灣或鹹寧山溝裏了。
如今,我每次去中央文史館必走過這座東車站的遺址。對我來說,它不僅是個車站,而且在我的生命史上它起過界石的作用。離開它時,我曾暗自抹過淚;車進站時,我的心也曾怦怦跳過。
(原載《美文》,1996年第9期)
一個北京人的呼籲
一、文明始自安全
一個城市文明不文明,可以從許多不同的角度考核。公共汽車上有無讓座的風尚,地上有無痰跡,售貨員對顧客禮不禮貌,路人拾金昧不昧等等。這些,每一項都可成為考核的標準。但我認為最起碼的文明,是安全。
安全的範圍很廣。在紐約,晚十點以後就很少有人敢坐地鐵了,因為夜靜人稀,在車廂裏或車站上,都可能遭到歹徒的搶劫甚至傷害。這樣的城市,樓房再高,霓虹燈再花哨,也不文明。"文革"期間,有人勸我出門不可戴手錶,說曾有壞人看中了誰的手錶,就跟蹤到公共厠所裏,為了搶表,就用利刃把戴表的手腕剁斷。
今天,生活在我們的城市裏,再也不用擔驚受怕了,因為威脅市民的那些"哥兒們"已經"各得其所"了。最近,馬路上的秩序也大為改觀。然而另外還一種東西,不時還在威脅着市民的安全。有時是一口敞開蓋子的煤氣或自來水的檢查井,有時是為了這樣那樣原因而挖的一些坑溝。周圍既未用障礙物圈起,晚上當然更不會點個紅燈。這些,不期而然地對市民就形成了一種陷阱,一種威脅。
這方面的有欠文明,主要是由於市基建以及水電工程工作程序(或者說作風 ) 的虎頭蛇尾。往往檢查完一個什麽"井"或修完一座建築,草草掃尾就一走了之。於是,遺下了後患。三年前,我的一位老友的快婿--優秀的青年建築師,在南池子就為了躲馬路上一堆雜土,被 後邊的汽車軋死了。又比如天壇刨了些坑預備種樹,後來改了"點",有的坑作廢,但並不填上,有些澆樹的自來水管露在地面上。玉淵潭公園有些樹因故鋸掉,地面還露着半尺來高的墩子。所有這些,對遊人都成為"絆索"。近年來基建方面大有進步,每完成一座樓必給修條路。然而修路前並不砸夯,就慌忙把磚鋪上。陰天下雨,地面下陷,磚也隨之陷了下去。例如燕京飯店西側的磚地,有一處已成凹形。我親眼看到兩個老人在那裏栽了跟頭。
建議市政當局像對消防那樣,對各類施工人員作出規定,一定要確保市民老少行路安全。凡由於安全措施不周而造成的傷害,應准許市民控告有關方面,並要求賠償。
一個文明的城市首先得讓人們在裏面走着放心,不用擔驚受怕。
二、文明小議
煞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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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上海三聯書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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