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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生活 》 性、爱情及其他:李银河自选集 》
第87节:两性关系的历史与现状(1)
李银河 Li Yinhe
两性关系的历史与现状*
·一远古时代
人们以为男女两性从古至今一直是不平等的,男尊女卑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天然"秩序。事实并非如此。综合大量研究性别问题历史的专家的观点,两性关系的历史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远古时代先民社会中的男女平等关系;文明时代男权社会中的男女不平等关系;近现代由男权社会向男女平权社会转变过程中逐渐趋向平等的两性关系。
在历时数百万年的原始社会中,男女两性和谐而平等地生活在一起,人们的主要活动和生存手段是狩猎和采集,因此这个时期的社会又常常被称为狩猎采集社会。那是一个男女相互尊重的年代。有解剖和生理证据证明,当时的社会是男女平等的,女性受到男性的尊重,女性对人类社群的繁衍生息的作用如果不是比男性更重要,至少也是与男性同等重要。
人类学调查记录表明人类历史上存在过比我们所以为的要高得多的男女平等程度,由于狩猎与采集食物的需要,女性像男性一样设计工具。残留到今天的采集狩猎社会并不是那么刻板分工的,男女的角色跨度宽泛。例如,阿格塔和姆巴提(Agta and Mbuti)这一狩猎采集社会就是男女平等的。
更精细的研究发现,漫长的原始社会,还可以分为前后两段,以发射式武器的发明来划线。在前一段时间,女性比男性的地位略高一些;在后一阶段,男女关系趋向平等。
在发射式武器未发明之前,人类从狩猎获得的食品远远低于从采集获得的食品,人类主要不靠打猎而靠采集存活,因此人类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女性。在那个时期,女性既是生命的赋予者,又是维持人类生存的主要经济来源的提供者,人类社会主要靠女性生养子女,提供主要的食品,因此女性一直占据主要地位。
母系社会是一种关于古代社会形态的假说。该假说认为,在远古时代,存在过一种以母亲的血缘关系结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在母系社会中,世系按母系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实行男性到女性家中居住的从妻居的婚姻居住制度,家庭的权力集中在母亲手中。
这一假说受到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特别是人类学家巴霍芬(J. J. Ba-chofen)学说的影响。巴霍芬认为,在原始社会中,人们之间存在着毫无限制的性关系(杂婚),这种关系排除了确切认知父亲的可能性,因此,世系只能依母系来计算。古代的一切民族起初都是如此。母系社会始于氏族公社的产生,终于父权制的确立,大体上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直至近现代,世界上不少民族仍然保留有母系社会的残迹,在北美洲、澳洲、亚洲都有发现,在我国云南永宁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有发现。
恩格斯也认为:古代男女平等,从私有制产生后,女人才成为男人的财产,才回到了私领域。
这样一个"女尊男卑"时代的存在的证据就是在许多古老文化中都有发现的女神崇拜。古代东方和中东国家都有过女神崇拜的记载。概括地说,在男女平等的社会,造物主往往是女性或一对男女神;在男权社会,造物主则大多是男性或动物。前者大多被认为是从身体中制造出来的;后者则大多被认为是从身体之外的其他东西如泥土等物质中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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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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