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家类 故道白云   》 第83节:晨星出现      一行禅师 Thich Nhat Hanh

  55.晨星出现
  一天,佛陀和阿难陀往访城外的一间小寺院。他们抵达时,正值比丘出外乞食。当他们在寺院周围随意漫步时,他们听到寮房里传出一阵阵可怜的呻吟声。佛陀进内一看,发现一个唇焦脸白、骨瘦如柴的比丘蜷曲在角落里。空气中弥漫着恶心的臭味。佛陀跪在那比丘身旁,轻声问道:"兄弟,你生病吗?" 比丘回答:"上人,我害了痢疾。" "没有人照顾你吗?" "上人,其他的师兄弟都出外乞食了。这儿只剩下我一人。我生病的初期,是有几位师兄弟照顾我的。但当我知道自己没用,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我便叫他们不要再理会我。" 佛陀对阿难陀说:"去取些水来。我们替这位兄弟清洁一下。" 阿难陀拿了一桶水进来,和佛陀一起给比丘沐浴。他们又替他更衣,然后把他扶到床上去。接着,佛陀和阿难陀把地方清擦洁净,又将比丘的脏衣洗涤。正当他们把衣服晾晒时,其他比丘从外面回来。阿难陀尊者叫他们烧点水给生病的比丘调药。
  众僧请佛陀和阿难陀与他们一起用食。饭后,佛陀问他们:"寮房里的比丘患了什么病?" "佛陀上人,他得了痢疾。" "有人照顾他吗?" "佛陀上人,我们起初是照顾他的,但他后来却叫我们不再照顾他了。" "比丘们,我们出家修道,便再没有家人和父母在身边。我们生病时,又怎能不互相照顾呢?我们是应该互相关怀的。无论生病的人是老师、学生,还是朋友,我们一定要给他照料,直至他康复。比丘们,如果我病倒了,你会照料我吗?" "当然会,佛陀上人。" "那你们也必须照料其他生病的比丘。照顾任何一个比丘,就等如照顾佛陀。" 比丘们都合掌鞠躬,以示遵从。
  接下来的夏季,佛陀在舍卫城的东园居住。这同时,摩诃波波提比丘尼也在舍卫城给一群尼众说教。扶助她的契嬷比丘尼曾是频婆娑罗王的一个妃嫔。早在二十年前,她已皈依佛陀。起初,她本具的慧根被她的傲慢所蒙蔽。后来经过佛陀的指导,才学会了谦逊之道。在家修行了四年,她便要求受戒为尼。她在修行上精进勇猛,是尼众中的一位重要导师和领导人。鹿子母夫人时常来探视她和其他的比丘尼。一天,鹿子母夫人邀请善达多--亦即给孤独长者,赠送陀园给僧团的慈善长者--与她同行,并给他介绍认识契嬷、法尘那、莲华色和波多恰拉等比丘尼。鹿子母夫人告诉善达多,她们全部在未出家以前已经与她相识。
  另一天,善达多带同一位也叫鹿子母的男性朋友前往比丘尼的修道中心,因为他是中心里一位名导师法尘那比丘尼的亲属。两位男士参加了法尘那比丘尼的法会,听她说教五蕴和八正道。善达多回到园精舍后,把法尘那比丘尼所说的全告诉了佛陀。
  佛陀说:"假使你请教于我有关这些主题,我说的也只会与法尘那比丘尼所说的全部一样。她是真正得到解脱和开悟之道的握要。" 佛陀又对阿难陀说道:"阿难陀,请你记下法尘那比丘尼的开示,再向全部的僧众复述一遍。她这次的开示非常重要。" 另一位跋多迦毗罗梨比丘尼也是以深得法要而闻名的。一如法尘那比丘尼,她也常被邀请到外地说法。
  至于波多恰拉比丘尼,她的背后则有着一个动人心弦的悲惨故事。她是舍卫城一个上富人家的独生女。因父母对她过分维护,她自幼便被关在屋里,从来不许外出。因为这个缘故,她也就完全没有机会与外间的人接触。到了婚嫁年龄,她私下与家里的年轻仆人恋上。当父母把她安排嫁给一个豪门公子的时候,波多恰拉便相约情人一起私奔。应该出嫁那天的清早,她化装成一个婢仆,假装到外面取水。出了家门,她便与情人会合,远走他乡,共偕连理。三年后,波多恰拉怀孕。接近产期的时候,她希望依循乡例回娘家待产。虽然丈夫起初不愿,但最后也答应同行。只是,波多恰拉半路途中已产下一名男孩。再没有必要继续旅程,他们便折返回家。
  两年后,波多恰拉再次有喜。她也再一次要求丈夫陪她回娘家去。可惜他们这次便遇上了悲劫。途中,他们碰着暴风雨,而波多恰拉也就在这时临产。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后一章回 >>   
第1节:1.为步行而行(1)第2节:1.为步行而行(2)第3节:1.为步行而行(3)
第4节:2.牧牛(1)第5节:2.牧牛(2)第6节:3.一大把姑尸草(1)
第7节:3.一大把姑尸草(2)第8节:4.受伤的天鹅(1)第9节:4.受伤的天鹅(2)
第10节:4.受伤的天鹅(3)第11节:5.一碗乳汁第12节:6.蕃樱桃树下(1)
第13节:6.蕃樱桃树下(2)第14节:6.蕃樱桃树下(3)第15节:7.白象之奖
第16节:8.宝石的项链(1)第17节:8.宝石的项链(2)第18节:9.慈悲之路
第19节:10.未出生的孩子(1)第20节:10.未出生的孩子(2)第21节:11.月下之笛
第22节:12.金蹄(1)第23节:12.金蹄(2)第24节:12.金蹄(3)
第   [I]   [II]   III   [IV]   [V]   [VI]   页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