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小杜另一首与歌女有关诗歌为他博得了盛名,这就是《杜秋娘诗》。杜秋娘本是金陵美女,妩媚动人,能歌善舞,能联诗作曲,十五岁时,一曲《金缕衣》就俘虏了镇海节度使李锜: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李锜听后,将之收为小妾,让她度过一段甜蜜时光。后来李锜起兵对抗朝廷,兵败被杀,杜秋娘作为罪臣家眷被送入后宫为奴,继续发挥她的专长,充当歌舞姬。杜秋娘再以这一曲《金缕衣》俘虏了年轻的唐宪宗,被封为秋妃。杜秋娘虽然总是唱同一首歌,但智商很高,经常不著痕迹地参与军国大事,甚得宪宗皇帝崇信。后来宰相李吉甫劝唐宪宗再选天下美女充实后宫,宪宗皇帝自豪地说我有一秋妃足矣。穆宗皇帝即位后,还任命杜秋娘为皇子李凑的保姆。也正是这一任命,让她卷入权力的角逐中。李凑失势被废,杜秋娘也被撵回老家。
到金陵出差的小杜,看见曾经光彩照人的杜秋娘如今又老又穷,便提笔写下了《杜秋娘诗》。据说这首诗当时脍炙人口,传唱大江南北,可能是因为大家对这个风云一时的歌女太熟悉了。李商隐与小杜结识后,共写过两首给他,一首自谦“高楼风雨敢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称颂“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惟有杜司勋”,另一首起句就是“杜牧司勋字牧之,清秋一首《杜秋诗》”,可见“小李”也认为这首诗为“小杜”的代表作。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杜秋娘也逐渐蜕变成了一个符号,小杜的这首诗就得不到好评了。清人纷纷挖苦道,这哪里是诗?分明是一篇命题作文,而且是考场上写的那种作文。他们还说,看来小杜只会写绝句,读过他所写的那些如明月孤映、高霞独举的七言绝句,再读这些所谓的长诗,好比一条蜿蜒娟秀的小溪突然遇见山洪爆发,景象更壮观了,但溪水浑浊了,垃圾到处都是,不忍心细看。
3.风流
也许是世交的缘故,在沈传师幕下,小杜很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不过和许多官员一样,一旦离开自己的辖地出差公办,往往就会做出一些令人瞠目的举动来。野史《丽情集》记载,杜牧很早就听说湖州景色秀美,且多丽人,心向往之。有次,他争取了一个公差的机会前往湖州。当时湖州的父母官崔刺史,是小杜的老朋友,对他的心思颇为了解,下令把全湖州在籍的名妓都召集过来请小杜过目。小杜边看边摇头,看完后还是摇头。崔刺史觉得很丢脸,急得团团转。小杜是此中高手,很有经验,不慌不忙地对崔刺史说:湖州的美女可能在民间,不如举办一场大型赛船活动,吸引全州的百姓前来观看,我则混迹人群,趁机寻找美女。
崔刺史立刻以“一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名义,劳师动众地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赛会。湖州的老百姓很感动,他们奔走相告,欢欣鼓舞地投入在这场庆典中。河岸两边挤满了观众,小杜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头都转晕了,还没有找到理想的目标。眼看太阳偏西了,小杜正准备死心,忽然看见一位老夫人牵着一个十多岁的小女孩缓缓走来。小杜大喜过望,尾随观察,最后肯定小丫头是国色天香,便派人将这祖孙俩请进舟中,说要娶这小丫头,并送给她们厚重的聘礼。两人相顾失色,不知所措,小杜安慰说:小姑娘确实太年幼了,我十年后定会到湖州为官,那是再来娶她。如果届时不来,她可以嫁给他人。
十三年后,也就是大中三年,杜牧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湖州刺史。上任伊始,他就派人去寻当年的小姑娘,谁知那女孩已经嫁人,并有了两个小孩。小杜心知这事怨不得别人,自己虽是个小官僚,可也是饱读诗书,受过圣人教诲,不能做伤天害理的事,所以只有用写诗来自我解嘲:
自是寻春去较迟, 不须惆怅怨芳时。 狂风落尽深红色, 绿叶成阴子满枝。
小牧真正开始他放浪形骸的生涯,应该是在扬州任牛僧孺的掌书记之时。大和七年,沈传师上调为吏部侍郎,不知什么原因,杜牧没有能够追随而去。或许正是仕途上的蹭蹬,让他有些自暴自弃;或许是三十一岁的他过于年轻,经受不住诱惑;或许有些才子本性如此。总之,在扬州的那些日子里,小杜夜夜笙歌。大和九年,他升任监察御史。离开扬州前夕,牛僧孺给他饯行,叮嘱他以后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风情不节”。碰见喜欢的女孩子,尽管可以娶回来放在自家小院,反正小妾没有人数限制,不要大半夜一个人四处乱钻,或夜不归宿。小牧开始还嘴硬,矢口否认。牛僧孺派人拿来一大堆档案,上面尽是保安人员追踪保护小杜的工作记录,写着“某年某月的某一晚,杜书记夜宿某家,拂晓安全归来”之类。小杜又是惭愧又是激动,领导这样关系爱护自己,唯有死心塌地追随牛先生。只可惜此后牛党长期处于下风,即使得意之后也忘记了这个“自己人”,唯有李党的首领李德裕牢牢地记住了小牧是对方阵营的人,每当小杜有冒头的趋势,就毫不留情地将他按了下去。南宋的周必大很羡慕小牧曾经遇到了一位好领导,他说唐朝藩镇的那些幕僚,上班都很辛苦,晨入昏归,基本上没有闲暇,工作时间远远超过八小时,比今天的白领还要辛苦。而小杜可以四处闲逛,看来,牛僧孺对他另眼相待。不过,领导的爱护不是那么好消受的,那是要以前程为代价的。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Previous Chapter Next Chapt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