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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 女人,危險的投資 》
人是會變的(1)
柏楊 Bai Yang
——同居跟結婚不一樣,不一樣就是不一樣。
天下衹有一件事,雖經過滄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討論萬討論,討論到世界末日也討論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間的愛情。隨着經濟演進,和社會結構的不同,以及當事人的文化內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問題也越層出不窮。
《時報周刊》國內版記者元璣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間,訪問我老人傢,教我就它們的“聽名人談愛情”專欄,發表發表高論。我一聽我竟然被封為“名人”,不禁大喜若狂,當時就硬拉她到豆漿店吃了一頓燒餅油條,隆重的報答她提攜栽培之恩。那篇訪問記於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該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題目豪華,曰:《聽聽柏楊的名言:愛情的諾言不是支票,是便條》、《愛情——糊塗的代名詞》。立刻我就飄飄然兼然然飄,不過她閣下竟然直稱我的禦名,而沒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悶氣,看樣子那頓豐富的筵席算是白請啦。
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對愛情的看法,事過境遷,對於該訪問所寫的(當然是我自己哇啦哇啦講的),我想對某一部分做一點修正——例如對“結婚”和“同居”,不僅做一點修正,簡直做二三四點修正。吾友梁啓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嚮昨日之我宣戰。”柏楊先生覺得死不認錯固是一種美德(現在有這種美德的人,車載鬥量,多如驢毛),但偶爾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嚴重缺點,不知道貴閣下然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結婚的風氣盛行,是柏楊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臺北後,所面臨的新生事物之一。最初是嚇了一跳,繼之是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但心裏總有一個疙瘩。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五十年前,沒有結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儼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殺。即令發生在十年之前,大傢也會側目而視,輿論沸騰,出門時說不定被頑童照後腦勺就是一石頭。可是現在人心大變,大變人心,大傢對他們連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問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為啥不結婚,她曰:“結婚幹啥?”這一問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學問並不像她想像中那麽偉大,就急忙解釋曰:“別食古不化,結婚跟同居固一樣的也。”我反攻曰:“結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樣的,為啥不結婚?”她曰:“結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樣的,為啥要結婚?”我想了半天,雖然滿腹經綸,一時也無法抵擋,但心裏總不服氣。蓋還是老話,既然是一樣,結婚至少不比同居壞,同居也至少不比結婚好,而結婚卻可以增加安全感,結婚後的傢,纔是生命的根。不結婚而同居,在傳統上稱之為“軋姘頭”,形容它既不易穩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贊成結婚,那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里程碑兼人類文化的一個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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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北嶽文藝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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