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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 》 三傢註史記 》
捲七十二穰侯列傳第十二
裴駰 Pei Yin
司馬貞 Sima Zhen 張守節 Zhang Shoujie
穰侯魏厓者,秦昭王母宣太後弟也。【索隱】:宣太後之異父長弟也,姓魏,名厓,封之穰。地理志穰縣在南陽。宣太後者,惠王之妃,姓羋氏,曰羋八子者是也。其先楚人,姓羋氏。【正義】:羋,亡爾反。
秦武王卒,無子,立其弟為昭王。昭王母故號為羋八子,及昭王即位,羋八子號為宣太後。宣太後非武王母。武王母號曰惠文後,先武王死。【索隱】:秦本紀雲:“昭王二年,庶長壯與大臣公子為逆,皆誅,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又按:紀年雲“秦內亂,殺其太後及公子雍、公子壯”是也。宣太後二弟:其異父長弟曰穰侯,姓魏氏,名厓;同父弟曰羋戎,為華陽君。【索隱】:華陽,韓地,後屬秦。羋戎後又號新城君。【正義】:司馬彪雲:“華陽,亭名,在洛州密縣。”又故華城在鄭州管城縣南三十裏,即此。而昭王同母弟曰高陵君、【索隱】:名顯。涇陽君。【索隱】:名悝。而魏厓最賢,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卒,諸弟爭立,唯魏厓力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厓為將軍,衛鹹陽。誅季君之亂,【集解】:徐廣曰:“年表曰季君為亂,誅。本紀曰庶長壯與大臣公子謀反。伏誅。”【索隱】:按:季君即公子壯,僭立而號曰季君。穰侯力能立昭王,為將軍,衛鹹陽,誅季君及惠文後,故本紀言“伏誅”。又云“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蓋謂惠文後時黨公子壯,欲立之,及壯誅而太後憂死,故云“不得良死”,亦史諱之也。又逐武王後出之魏,亦事勢然也。而逐武王後出之魏,昭王諸兄弟不善者皆滅之,威振秦國。昭王少,宣太後自治,任魏厓為政。
昭王七年,樗裏子死,而使涇陽君質於齊。趙人樓緩來相秦,趙不利,乃使仇液【索隱】:戰國策作“仇郝”,蓋是一人而記別也。【正義】:音亦,姓名。之秦,請以魏厓為秦相。仇液將行,其客宋公【索隱】:戰國策作“宋交”。謂液曰:“秦不聽公,樓緩必怨公。公不若謂樓緩曰‘請為公毋急秦’。秦王見趙請相魏厓之不急,且不聽公。公言而事不成,以德樓子;事成,魏厓故德公矣。”於是仇液從之。而秦果免樓緩而魏厓相秦。
欲誅呂禮,禮出奔齊。昭王十四年,魏厓舉白起,使代嚮壽將而攻韓、魏,敗之伊闕,斬首二十四萬,虜魏將公孫喜。明年,又取楚之宛、葉。魏厓謝病免相,以客卿壽燭為相。其明年,燭免,復相厓,乃封魏厓於穰,復益封陶,集解徐廣曰:“一作‘陰’。”【索隱】:陶即定陶也。徐廣雲作“陰”,陶陰字本易惑也。王劭按:定陶見有魏厓塚,作“陰”,誤也。號曰穰侯。
穰侯封四歲,為秦將攻魏。魏獻河東方四百裏。拔魏之河內,取城大小六十餘。昭王十九年,秦稱西帝,齊稱東帝。月餘,呂禮來,而齊、秦各復歸帝為王。魏厓復相秦,六歲而免。免二歲,復相秦。四歲,而使白起拔楚之郢,秦置南郡。乃封白起為武安君。白起者,穰侯之所任舉也,相善。於是穰侯之富,富於王室。
昭王三十二年,穰侯為相國,將兵攻魏,走芒卯,【集解】:上莫卬反。下陌飽反。入北宅,【集解】:徐廣曰:“魏惠王五年,與韓會宅陽。”【正義】:竹書云:“宅陽,一名北宅。”括地志雲:“宅陽故城在鄭州滎陽縣西南十七裏。”遂圍大梁。梁大夫須賈說穰侯曰:“臣聞魏之長吏謂魏王曰:‘昔梁惠王伐趙,戰勝三梁,【集解】:徐廣曰:“田完世傢雲魏伐趙,趙不利,戰於南梁。”【索隱】:三梁即南梁也。拔邯鄲;趙氏不割,而邯鄲復歸。齊人攻衛,拔故國,殺子良;【索隱】:衛之故國,蓋楚丘也。下文“故地”,亦同謂楚丘也。戰國策“衛”字皆作“燕”,“子良”作“子之”,恐非也。衛人不割,而故地復反。衛、趙之所以國全兵勁而地不並於諸侯者,以其能忍難而重出地也。宋、中山數伐割地,而國隨以亡。臣以為衛、趙可法,而宋、中山可為戒也。秦,貪戾之國也,而毋親。蠶食魏氏,又盡晉國,【索隱】:河東、河西、河內並是魏地,即故晉國。今言秦蠶食魏氏,盡晉國之地也。戰勝暴子,【集解】:徐廣曰:“韓將暴鳶。”割八縣,地未畢入,兵復出矣。夫秦何厭之有哉!今又走芒卯,入北宅,此非敢攻梁也,且劫王以求多割地。王必勿聽也。今王背楚、趙而講秦,【索隱】:講,和也。楚、趙怒而去王,與王爭事秦,秦必受之。秦挾楚、趙之兵以復攻梁,則國求無亡不可得也。原王之必無講也。王若欲講,少割而有質;不然,必見欺。’索隱謂與秦欲講,少割地而求秦質子;恐不然必被秦欺也。此臣之所聞於魏也,【索隱】:須賈說穰侯,言魏人謂梁王若少割地而求秦質,必是欺我,即聞魏見欺於秦也。原君之以是慮事也。周書曰‘惟命不於常’,此言幸之不可數也。夫戰勝暴子,割八縣,此非兵力之精也,又非計之工也,天幸為多矣。今又走芒卯,入北宅,以攻大梁,是以天幸自為常也。智者不然。臣聞魏氏悉其百縣勝甲以上戍大梁,臣以為不下三十萬。以三十萬之衆守梁七仞之城,【集解】:爾雅曰:“四尺謂之仞,倍仞謂之尋。”臣以為湯、武復生,不易攻也。夫輕背楚、趙之兵,陵七仞之城,戰三十萬之衆,而志必舉之,臣以為自天地始分以至於今,未嘗有者也。攻而不拔,秦兵必罷,陶邑必亡,【索隱】:“陶”一作“魏”。言秦前攻得魏之城邑,秦罷則亡而還於魏也。【正義】:定陶近大梁,穰侯攻梁兵疲,定陶必為魏伐。則前功必棄矣。今魏氏方疑,可以少割收也。【索隱】:賈引魏人之說不許王講於秦,是言魏氏方疑,可以少割地而收魏也。原君逮楚、趙之兵未至於梁,亟以少割收魏。魏方疑而得以少割為利,必欲之,則君得所欲矣。楚、趙怒於魏之先己也,必爭事秦,從以此散,【索隱】:楚、趙怒魏之與秦講,皆爭事秦,是東方從國於是解散也,故云“從以此散”。【正義】:從,足鬆反。而君後擇焉。且君之得地豈必以兵哉!割晉國,秦兵不攻,而魏必效絳安邑。又為陶開兩道,【索隱】:穰侯封陶,魏效絳與安邑,是得河東地。言從秦適陶,開河西、河東之兩道。【正義】:穰故封定陶,故宋及單父是陶之南道也,魏之安邑及絳是陶北道。幾盡故宋,【索隱】:上音祈。此時宋已滅,是秦將盡得宋地也。衛必效單父。秦兵可全,而君製之,何索而不得,何為而不成!原君熟慮之而無行危。”【索隱】:言莫行圍梁之危事。穰侯曰:“善。”乃罷梁圍。【正義】:表雲魏安釐王二年,秦軍大梁城,韓來救,與秦溫以和也。
明年,魏背秦,與齊從親。秦使穰侯伐魏,斬首四萬,走魏將暴鳶,得魏三縣。穰侯益封。
明年,穰侯與白起客卿鬍陽復攻趙、韓、魏,破芒卯於華陽下,斬首十萬,取魏之捲、【集解】:丘權反。蔡陽、長社,趙氏觀津。且與趙觀津,益趙以兵,伐齊。【索隱】:既得觀津,仍令趙伐齊,而秦又以兵益助趙也。齊襄王懼,使蘇代為齊陰遺穰侯書曰:“臣聞往來者言曰‘秦將益趙甲四萬以伐齊’,臣竊必之【索隱】:告齊王,言秦必定不益兵以助趙。【正義】:臣,蘇代也。必知秦與趙甲四萬以伐齊。敝邑之王曰【正義】:謂齊王也。‘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以伐齊’。是何也?夫三晉之相與也,秦之深讎也。百相背也,百相欺也,不為不信,不為無行。今破齊以肥趙。趙,秦之深讎,不利於秦。此一也。秦之謀者,必曰‘破齊,弊晉、楚,【正義】:今晉、楚伐齊,晉、楚之國亦弊敗。而後製晉、楚之勝’。夫齊,罷國也,以天下攻齊,如以千鈞之弩决潰筴也,必死,安能弊晉、楚?此二也。秦少出兵,則晉、楚不信也;多出兵,則晉、楚為製於秦。齊恐,不走秦,必走晉、楚。此三也。秦割齊以啖晉、楚,晉、楚案之以兵,秦反受敵。此四也。是晉、楚以秦謀齊,以齊謀秦也,何晉、楚之智而秦、齊之愚?此五也。故得安邑以善事之,亦必無患矣。秦有安邑,韓氏必無上黨矣。取天下之腸胃,與出兵而懼其不反也,孰利?臣故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以代齊矣。”於是穰侯不行,引兵而歸。
昭王三十六年,相國穰侯言客卿竈,欲伐齊取剛、壽,【集解】:徐廣曰:“濟北有剛縣。”【正義】:故剛城在兗州龔丘縣界。壽張,鄆州縣也。以廣其陶邑。於是魏人範睢自謂張祿先生,譏穰侯之伐齊,乃越三晉以攻齊也,以此時姦說秦昭王。昭王於是用範睿範睢言宣太後專製,穰侯擅權於諸侯,涇陽君、高陵君之屬太侈,富於王室。於是秦昭王悟,乃免相國,令涇陽之屬皆出關,就封邑。穰侯出關,輜車千乘有餘。
穰侯卒於陶,而因葬焉。秦復收陶為郡。
太史公曰:穰侯,昭王親舅也。而秦所以東益地,弱諸侯,嘗稱帝於天下,天下皆西鄉稽首者,穰侯之功也。及其貴極富溢,一夫開說,身折勢奪而以憂死,況於羈旅之臣乎!
【索隱述贊】穰侯智識,應變無方。內倚太後,外輔昭王。四登相位,再列封疆。摧齊撓楚,破魏圍梁。一夫開說,憂憤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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