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史 青銅時代的蕨類戰爭   》 附錄      瀟水 Xiao Shui

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附录
  (一)、半路的小總結
  所謂“青銅時代”,不僅僅局限於工具和武器的青銅質地,事實上,它是遠古一係列高知名度的老傢族交織更替,伏揚流轉於古世界的中國,前後合計2000年之久的一段歷史,因為古樸幽雅,閃着青銅光澤,所以我們這樣來命名它。
  在最初,公元前2100年左右,有四個好朋友生活在中原大地上,他們是中國古代的F4,其中大禹地位最高,相當於道明四,其他是子契、後稷、伯益。這四個相貌堂堂、志趣相投的夥伴,他們的媽媽在生産他們之前都有過包二爺的嫌疑。他們的媽媽吃了鳥蛋、踩了腳印什麽的,而生下了他們。這種無父生子的現象,說明當時還是母係社會的末期,女性處於社會主導地位,她們在歡樂𠔌隨便泡帥哥沒人管,一個女孩一生會相繼擁有或同時擁有好多性伴侶,所以當時的F4都說不清自己的爸爸是誰。
  在父係社會逐漸確立的當口,F4這四個發奮努力的好朋友,遇上了那場有名的洪水,他們聯手治水,各自幹出了一番事業,分別成為了姒姓夏族、子姓商族、姬姓周族、嬴姓秦族四大王朝的祖先。在中原大地、黃河上下,這四大傢族同步發展,跌宕起伏,平行競爭:先是姒姓夏族的大禹建立了夏朝政權;接着,子契的後裔商湯把商族發揚光大,驅逐了夏人,入主中原;商族又被後稷周族的繼承人周武王所攻破,後者建立了周王朝。最後,嬴姓秦人兼併了大周列國,建立起了秦王朝。秦人在F4四大古老傢族中笑到了最後,但也很快閉上了嘴巴。四大傢族的故事和傳人,中間分分合合,中國的乾坤幾多憂喜悲歡。
  秦朝的覆滅,最終把F4的故事講到了末尾。為了講述這個故事,歷史花去了整整2000年的時間(約BC2100—約BC200)。接下來,“漢”劉邦這個沒有任何傢族血統背景的普通人,掀開了平民稱王的新的時代篇章,我們可以稱之為“皇權社會”,從而壽終正寢了F4四大古老傢族憑藉血統而延續並保有統治權的“貴族政治”的時代和社會。而接下來,從劉邦再到唐宋元明截至清朝末,也是漫長的2000年左右。
  中國有史可稽的文明,正好是上下兩個2000年,以秦為分水嶺,合計是四千年!前者2000年屬於天下諸侯分散林立的局面,夏、商、周政權不過是交替崛起其間的耀眼大戶,他們雖然號稱天子,事實不過是諸侯中的大者,以分封(封建)的形式一定程度地節制影響着別的諸侯,對於僻遠的諸侯則幹脆連影響都沒有。從天子到林林總總的千百個諸侯,這是分封製的鬆散多元化的社會。後者2000年則是皇權一元化專製帝國。前者五彩斑斕,後者沉大凝滯。
  在這前一個2000年中,出現於我們本書中的人物,有“極好極好”的人是堯、舜、禹、湯、周文、周武;“極懷極懷”的人是蚩尤、夏桀、紂王、厲王(他們之所以成了“極壞極壞的”是因為他們失敗了,而不是相反順序),至於漂亮的“壞”女人,則有妹喜、妲己、褒姒,都是我們的偶像,長得可能有點像張伯芝、李玟和蔡依琳。當然,在本書中更早時還出現了的半人半神的燧人、伏羲、神農幾位是宇航員的孩子,所謂史前三皇。而所謂五帝,就是接下來的黃帝、顓頊、帝嚳、堯、舜。
  剛好和現在人相反,古人認為歷史是不斷退化的,人類最美好最可嚮往的境界,就是三皇五帝時代,後來就越發毀滅,沒有樂趣和可取了。所以古代哲人言必稱先王,嚮先王學習,而且學起來是那樣絶望,不抱能學會的奢想。
  於是,美化“三皇五帝”,就是後代古人學者們的能事了,遂使我們的蕨類時代,有了美好的讓人追想的色澤了!
  (二)、本書年表
  46億年前地球成形
  300萬年前人類出現
  燧人氏:約一萬年前
  神農氏:約7000年前
  黃帝:約5000年前
  堯舜禹:約5000-4000年前(逐漸進入父係社會)
  夏代:公元前2070—前1600年;
  商代:公元前1600—前1046年;
  商代部分商王具體在位年為
  盤庚、小辛、小乙:公元前說不準—前1251年;
  武丁:公元前1250—前1192年;
  祖庚、祖甲、廩辛、康丁:公元前1191—前1148;
  武乙:公元前1147—前1113年
  文丁:公元前1112—前1102年;
  帝乙:公元前1101—前1076年;
  帝辛(紂):公元前1075—前1046年。
  西周:公元前1046—前771年。
  西周各王具體在位年為:
  武王:公元前1046—前1043年;
  成王:公元前1042—前1021年;
  康王:公元前1020—前996年
  昭王:公元前995—前977年
  穆王:公元前976—前922年;
  共王:公元前922—前900年;
  懿王:公元前899—前892年;
  孝王:公元前891—前886年;
  夷王:公元前885—前886年;
  厲王:公元前877—前841年
  共和:公元前841—前828年;
  宣王:公元前827—前782年;
  幽王:公元前781—前771年。
  (三)、中國是四大文明古國嗎?
  一(7000-5000年前)神農時代的世界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逐段地對照一下中國和世界的文明歷史進程。
  距今七千年前,即中國的神農大同時代,對比於中國和世界98%的地方都是石器時代,而亞洲西部伊拉剋所在的那個地方很特別,也就是兩河流域。兩河流域的的“蘇美爾人”已率先步入“銅石並用時代”。煉銅遺址就在幼發拉底河、底格裏斯河兩岸。
  到了神農死後第兩千年,即距今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兩河流域的城邦國傢則已相當發達——埃利都、烏爾、拉爾薩等等。城邦裏邊,有的王宮多到數百間廳房,包括官員、書吏的辦公間,比法國的凡爾賽宮還要大——時間是五千年前。
  埃及的情況也是類似,在距今五六千年前已經開始使用象形文字和青銅武器、工具。到了五千年前,兩河流域和埃及,已是青銅時代的喧囂一片,出現了自有政權的城邦國傢,而中國這裏這時依舊沉寂在石器時代的寧靜當中,沒有文字、沒有城邦、也沒有政權,石器一統天下,有的衹是一個黃帝戰蚩尤的傳說而已。所謂中國五千年文明,其實大有水分。
  二(5000-4000年前)黃帝堯舜時代的世界
  世界歷史的發展,都是先從小的城邦國傢開始(中國叫諸侯),互相打仗,然後凝結兼併成統一的大帝國(中國叫王朝)。什麽算是帝國呢,漢朝和唐朝,羅馬,這些都是帝國。世界上最早的帝國,分別誕生於埃及地區和兩河流域。
  北非地區的埃及尼羅河畔,有諸多出現於距今五六千年前的城邦國傢,在距今四千六百年前,它們得到了武力統一,誕生了以法老為首腦的世界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王國——埃及古王國。歷史隨之進入“金字塔”時代。鬍夫先生那閃爍着銀光的146米高“大金字塔”(比堯帝早五百年),像太陽撒下的錐形光束,矗立於原野之上,引導法老的靈魂升入天國。這個地球上最高的建築物,直到四千多年後纔被法國的艾菲爾鐵塔超過。金字塔的偉大在於它驕傲地宣佈了埃及在青銅、繪畫、建築、天文、幾何等方面取得的世界最高成就。修金字塔的工匠們的吃着古代面包,喝着古代啤酒(比現代啤酒酒精度數高一倍),把法老們的豐功偉績記錄在石碑、莎草紙和金字塔上,令同時期所謂傳聞中的黃帝蚩尤時代的中國人望塵莫及。
  而兩河流域早在距今六千多年前就出現的那些小城邦,在長期的激烈衝突與兼併之後,到了距今四千多年前(即我國的堯帝時代),也已經統一為一個中央集權王國:阿卡德王國。大量考古實物可以證實這個王國在水利、建築、采礦、冶金、金屬加工、造船、製陶、釀酒、紡織方面的輝煌程度。而我們同期的堯舜時代,還不能稱為王國或王朝,因為它沒有青銅器、沒有文字、沒有城市、也沒有國傢機器。事實上,關於堯舜的一切記述都衹是後代典籍上前後矛盾的寥寥數語而已。
  種種跡象表明,在距今7000-4000年前的這一漫長時段——即我國的神農時代(距今7000年前)到黃帝時代(5000年前)再到堯舜時代(4000年前)——世界衹有兩大文明古國:古代兩河流域、古代埃及地區。中國在這一時段,一切仿佛神話,青銅、文字、城邦政體,這些文明的三大元素,在中國的當時都並沒有。
  而在距今7000-4000年這一時段,蘇美爾人作為世界文明的第一把火,已經在兩河流域先後創造了很多世界第一:他們率先使用青銅工具,打造青銅劍等武器,率先開鑿運河,率先使用驢子拉的輪車,率先劃動蘆葦、木頭製作的船衹,率先掌握磚拱技術,率先使用銅釘子,率先創造文字,率先寫出第一本成文法。這些都是世界第一。他們率先使用12個月的陰歷,把欠缺的天數用閏月補足,運用獨特的六十進位製。他們掌握四則運算,立方根、平方根公式,還釀造古代啤酒,使用世界上最早的肥皂,有世界最早的犁,培養了全世界最早的小麥和大麥,把麥子磨成粉,和成面,加發酵粉,烤成古代面包。配以蜂蜜作為甜味劑,還有椰棗汁,非常之美,成為西方世界的主食。蘇美爾人還把面包碎末浸在水裏,創造了液體面包——啤酒。對於肉,他們也沿用了面包的製作方法——烤,為此蘇美爾人還發明了世界上最早的餐叉。
  埃及人,在距今7000-4000年這一時間段,創造的世界第一也很多:發明了比楔型文字略晚的象形文字,發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玻璃,利用燈煙混和蜜糖製成世上最早的墨水,發明了世上最早的獸皮鼓,最早在建築中使用鉛垂綫,把圓周率算到了3.16(而這時的中國還不知道圓周率是何物)。他們率先居住在帶有樓梯和地下室的樓房,房間裏有世界最早的桌子和椅子(而中國的椅子是遲到了漢朝以後纔有)。埃及人種植大麥、小麥、亞麻、葡萄、無花果,身穿亞麻布的衣服,帶金銀首飾(而不是中國的玉器,中國人愛玉不愛黃金,這標志着西方冶煉技術的領先)。
  埃及貴族婦女還坦着右肩,露出一個高貴的乳房在衣服外面,這是當時最時髦的造型。他們的女孩率先在世界上使用礦物質的帶顔色的化妝品,率先使用天平(以秤量金子貨幣)。埃及人把面包烤成圓錐形,花盆那麽大。
  相比於蘇美爾人與埃及人在距今7000-4000年間創造的諸多第一,同期的中國除了培育了粟、養蠶和紮耳朵眼以外,乏善可陳。當時的中國沒有青銅,沒有文字,沒有城邦,一片空白,有的衹是神農、到黃帝、再到堯舜禹的幾篇後人寫出的神話傳說中而已,衹是石器社會,不堪被稱為“古國”。
  各種考古和出土證據都已經明示着我們:在距今7000-4000年前這一時段,世界衹有兩大文明“古國”:古代兩河流域、古代埃及地區。
  三、距今4000年以後——夏朝時代的世界
  距今四千年以後,終於不太尷尬了,大禹虛無的夏朝終於出現,搭救了汗顔的我們。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當傳說中的大禹接受了舜帝的玉圭和權力建立所謂“夏朝”的時候,在北非,夕陽照耀着埃及人偉大的金字塔,這一景象已歷五百年。不過,埃及王國的金字塔越來越小了,這是為了防備盜墓者和人民起義,標志着帝國開始開始出現新的社會矛盾。法老的遺體不得不另外尋找隱蔽的山崖安葬,而不再放進金字塔。
  到了Jr.後羿爭搶夏朝王權的時候,宗教的力量在埃及隆起,底比斯地區修建了龐大的“阿蒙神”神廟,每一根柱子的頂部可以站立百人,柱身布滿象形文字和浮雕畫面。尼羅河上修建着水壩,通過水閘連接起河湖,造型精美的帆船在尼羅河上航行(而中國一直是到了秦朝纔有帆船)。玻璃製造也成了這一時期埃及的一門新技藝。
  在亞洲西側的兩河流域,與夏朝並行的是“古巴比倫王國”,它取代了蘇美爾人的“烏爾王朝”。這裏作為人類文明開化最早的地方,此刻文明依舊遙遙領先。白銀成為當地商品交換和海外貿易的公認媒介。糧、油、羊毛、????和銅等重要商品的價格,均由國傢規定,顯示了統一國傢的中央集權。遠望如山的四級泥磚塔廟威嚴矗立着,鑲嵌寶石的國王青銅塑像保存至今。奴隸們腦袋上被剃出特殊的標志,編成各種勞動的隊伍在鞭子監督下工作。他們揮舞着青銅工具從事運河開鑿、排湖造田、修築神廟的工作,用帶有播種漏鬥的犁耕作田野。私自剃去奴隸頭頂標志的理發師將被處以斷指的刑罰——這是古巴比倫著名國王“漢謨拉比”先生在法典中的文字規定。作為世界上第一部完備的成文法典它被刻在石柱上,保存於今天法國的盧佛博物館。法典中還規定了奴隸打主人的嘴巴,將處以割耳的待遇。殺死別人的奴隸,需要賠三兩多銀子,以及有名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而此時的中國,情況卻不是那麽樂觀。整個有夏一朝,國傢的概念還是恍恍惚惚,夏王的存在得不到考古實物的證實,我們也找不到他們的都城與王宮。相比於上述其它文明都已進入青銅時代,我們儘管出土了零星小件青銅物品,比如青銅水果刀、小錐子、小指環之類,但不過都是一個牙刷大小,沒有青銅的戟和青銅的劍,也沒有青銅農具。人們仍然可以斷言:夏朝沒有青銅農具,沒有青銅禮器,沒有青銅兵器,還不是青銅時代,而且沒有文字。這個虛無的朝代衹是存在於後人零散的史料之中,而且合計也不過兩千字左右。
  我們不得不說,與埃及和兩河流域相比,我們屬於落後者。
  即便不跟埃及、兩河流域去比,這虛無的“夏朝”也無法和歐洲地中海畔的地區爭輝。在地中海東部愛琴海上的希臘地區,著名的“剋裏特島”呈現出“米諾斯文明”,那些保留至今的巨大王宮、形象而生動的壁畫、精美的黃金飾品以及華麗的服飾,振動着每一個今天的遊覽者。時間都正是我們的“夏朝”時期。我們還可以看見他們優質的金銀碗、造型奇特的陶器、青銅雙面斧、短劍、長劍。而這一時期的夏朝還根本沒有青銅武器,也沒有青銅劍。
  米諾斯的王宮號稱迷宮,1500多個房間有麯折復雜的梯道走廊聯絡。王宮主要寢室附有浴室、厠所和浴盆之類的衛生設備、衝水設備。他們使用自來水,地下有完備的供水係統。這一點是任何古文明所不可企望的,直到19世紀的西方纔超過它。米諾斯文明雖然璀璨卻短命。接着,該地區接踵而起了“邁錫尼文明”。米諾斯文明和邁錫尼文明都是未來希臘文明的先驅。
  在南美洲,瑪雅人開始搬動石頭,壘成他們的金字塔形的神廟,留下了夏朝所未能留下給我們的類似地面遺物。
  在印度,於我們的夏朝時代——距今4000年前,繁衍起了“哈拉巴文化”。他們在世界上最早種植棉花並發展紡織技術,出土了兩千多枚印章,上面刻有離奇的文字。他們的城市遺址中有世界上最早的公共浴池,運貨大車頻繁往來於大街小巷,人們鑄造青銅武器與工具,通過世界上最早的航海船塢,與遙遠的兩河流域發生貿易。不過這個短命的文明在夏朝末年就奇怪地消失了,留下漫長幾百年的空白。
  總之,在距今4000-3600年,相當於我們的“夏朝”時代,中國的處境非常尷尬,還沒有青銅工具、武器和文字,尚未進入青銅時代。而埃及、兩河流域、希臘、印度,都已經把青銅工具和武器作為社會生産和戰爭的主流了。中國排在了這四個地區後面。所謂四大文明古國之自詡,頗需斟酌。
  甚至連英國地區,在距今4000年前(即夏朝初期),也都發現了青銅扁斧和戟,而夏朝卻沒有一件青銅武器。
  中國正式出現少量青銅器、文字、城市,是在距今3600年前的商代初期(比兩河流域、埃及晚了兩千多年,比希臘、印度地區晚幾百年)。所以,那首“五千年文化,是生生不息的脈搏”的歌,實在是唱得有點早,應該等到公元3400年再唱這個歌,或者現在唱“三千六百年文化,是生生不息的脈搏。”
  事實上,唱3600年文明都有點早。中國真正出現較多青銅器和甲骨文,還不是3600年前的商朝初期,而是遲至距今3200年前商朝中期武丁時代,那就大約衹剩3200年文明可以唱了,這和世界上多數地區進入青銅時代的時間,是一樣的了,泯然衆人也。而此時的希臘,則已經開始有了鐵。
  四、距今3200年前——商朝中期
  商朝不容置疑都是我國第一個像樣的朝代。唱3600年文明也好,3200年文明也好,5000年文明也好,距今3200年前開始的商朝中期,中國有了青銅和文字。
  這時候的西方,則早已有了一千到三千年不等的青銅文明,比如兩河流域、埃及、希臘、印度等。甚至此時的希臘,開始出現了鐵器。
  希臘是個有文化的地區,在地中海畔。早在我國虛無的夏朝時期,這裏就有了米諾斯文明,進入了青銅時代(領先中國)。到了商朝盤庚遷都時期(距今3200年前),這裏並且爆發特洛伊戰爭。
  衆所周知,特洛伊戰爭的爆發,是因為希臘美女被人傢勾跑了。希臘有個大美女海倫,不大乖,被東邊的特洛伊人(處於亞洲西北角)泡走了。希臘地區的城邦組成聯軍,在邁錫尼王“阿伽門農”等一幹英雄率領下,渡過愛琴海去搶海倫。
  戰爭打到第十年的時候,進攻一方的人因為分贓不均互相掐起來了。統帥阿伽門農仗着官大,每次都分到比英雄“阿喀琉斯”更多的戰利品,雖然後者有攻城野戰之大功,但阿伽門農搶了他的妞。後者怒火中燒,嚷嚷道:“你頭上生了狗眼,身上卻長着鹿心,不敢戰鬥於沙場,偏會欺負老實人。”於是英雄阿喀琉斯宣佈消極怠工,不再臨陣賣命。結果希臘聯軍敗得嘰哇亂叫,阿喀琉斯的親密戰友也馬革裹屍了。
  戰友的死,讓阿喀琉斯急了,他不再計較戰利品的事,再次披挂了鎧甲,挎着長劍,手挺長矛,駕着戰車進攻特洛伊人,猶如一團烈火,踐踏特洛伊人的紛紛倒下的屍體與盾牌。特洛伊人看看沒辦法,請求外援“太陽神阿波羅”幫忙,這位太陽神從雲彩裏發出一箭,正好射中阿喀琉斯致命的軟弱之處——後腳跟。黑暗遮住雙眼,靈魂隨即消逝。英雄死了,希臘聯軍沒招了,最後使用木馬計,賺進特洛伊城,奪回了半老徐娘的海倫,並把大火和屠殺留給這個富庶的王國。熊熊的火柱直衝天空,宣告不幸的特洛伊城的毀滅。
  這時的希臘地區已經出現鐵器。當英雄阿喀琉斯為陣亡的戰友舉行盛大葬禮時上,還開了一個運動會,其中發給擲鐵餅運動員的奬品就是一大塊圓形的生鐵,這是個值錢玩藝兒,可以做成鐵犁。這是當時的中國商朝所沒有的。當時的商朝剛剛有了青銅器,鐵器則是到了再七八百年之後的戰國時代纔較為普遍。中國進入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都分別晚於西方那些文明早熟地區。
  有人說,特落伊的勇士們打了十年,就為了一個女人,可見西方有尊重婦女的傳統,比我們中國強。其實非也,我們周幽王老大爺也曾經為褒姒搞過烽火戲諸侯呢,難道不尊重婦女嗎。這些陷入戀愛的色情狂對於美女的態度,是不能作為一個文明中女性地位高低的評價標準的。在鄙人看來,在古代,即便是外國,婦女也一樣是沒有地位的,衹是男人的財産一部分罷了,就像外國人在牲畜屁股上烙出自己的名字作標記一樣,婦女娶到傢裏,也是要改隨夫傢的姓。特落伊的勇士們打了十年,說是為了一個女人,這並不準確。我更認為,一個國傢的王後被另一個國傢的王子掠拐了去,這場戰鬥,是為了國體上的尊嚴,以及把女性當作一種私有財富去爭搶。和婦女地位高低,沒有啥關係的。假如掠走的是斯巴達國王心愛的老媽(70歲以上),仗一樣是要打的。
  但是,希臘聯軍雖然打勝了,奪回了海倫,卻也被這場荷馬記載的特洛伊戰爭拖垮了,希臘地區的邁錫尼文明,不久很快就被北部蠻族攻破。等時光迅速到了我們商朝末年的時候,那裏已經退化到了幾乎原始社會的水平。直到兩三百年後,相當於中國的春秋初期,那裏纔重建起雅典、斯巴達等等城邦國傢,再次掀起了璀璨了古希臘文明。
  除了上邊說的希臘地區在我們的商朝中期時候就已經出現鐵器,兩河流域以北的赫梯王國,冶鐵技術也非常完備和領先,或者準確地說,水平世界第一。赫梯王把鐵視為專利,不許外傳。埃及法老得到少許鐵片,鍛打成刀,視為珍寶,以黃金象牙配其刀柄。有了鐵斧鐵鋸鐵釘之類,造船業也就發達起來,可以跨海遠征或者移民。鐵製武器給了赫梯人以力量,使得他們迅速崛起並走嚮擴張之路,對兩河流域和埃及地區構成巨大威脅。
  埃及法老動用傾國軍馬北上與赫梯人展開了一場古代世界的最大規模惡仗,雙方各自動用了兩千輛戰車和各自兩萬戰士(這是個天文數字,我們商湯革命的時候纔有戰車七十輛,子弟六千人)。由於埃及法老孤軍突進,遭到赫梯人圍攻,法老拼死抵抗,情急之下甚至放出護身的戰獅撲嚮敵人。幸虧赫梯軍人因爭搶財物而隊形分散,埃及援軍亦及時到達,纔避免了法老的被俘。
  這場發生於我國商朝中期(盤庚時代)的西方大戰,又以拉鋸戰的形式持續了十年,終於把埃及帝國拖垮,從此埃及由盛變衰,四分五裂,不斷遭受外族人的侵襲,局面持續了一千年,直到公元前525年(我國的春秋時代),埃及被新興崛起的波斯帝國吞滅,從而徹底宣告了五千年的埃及文明的終止。
  西亞兩河流域的五六千年的文明也是同一時間亡於波斯帝國之手。
  波斯人是很厲害啊,不過,他們最終還是被最新又崛起了的希臘文明所殲滅,被偉大的亞歷山大所轟擊得土崩瓦解。
  (四)、論商朝是奴隸社會嗎?
  商朝無論如何,是中國青銅文明的起點。這是了不起的。
  但是商朝人也有野蠻的地方,那就是他們不論祭天、祭祖、求雨、過節,每次都要燒殺活人當作祭品,十數人到幾百人不等。主人死了,殺若幹親友奴婢幫着他扛行李往黃泉趕路,這當然可以理解;過節殺人表示高興也可以理解;平常蓋個宮殿,裝修個房屋,也要殺人為祭,就顯得有些浪費了。最多曾一次出土五百多人的人殉——估計是個大慶,有的砍了頭,有的活埋,有的和狗埋一起,有的跪埋着。經歷了三千五百年,挖出來一看,像定了格的恐怖電影。
  有些人根據這些被殺掉的傢夥,論定商朝是奴隸社會。其實,事情並不那麽簡單。這些被殺掉的人,到底是不是奴隸呢?商朝到底有多少奴隸呢?是不是一有奴隸就叫奴隸社會呢?
  這裏先區分兩個概念,一個是人殉,一個是人牲。
  人殉是在葬禮上被殺掉,去陪伴死人的。人殉一般不以奴隸充當,往往是死者生前的熟人,比如死者的朋友、姬妾、親戚、武士、臣僚、僕從,他們在地底下依舊各斯其職,有的還在墓裏持着戈,作出巡邏保衛的樣子。當然人殉中個別也有奴僕。這種人殉和後來歷朝歷代的殉葬一樣(譬如寡婦之殉老公)沒有太大區別,奴隸衹占死者中的一小部分,也不是商朝獨有的現象。老實巴交的秦穆公在死了的時候,還用了177個人殉,其中車傢三良就是秦庭的高級官吏,絶不是什麽奴隸。明朝和清朝的皇上和貴族們依然有用人殉。多爾袞的媽媽在努爾哈赤死的時候被當作人殉殺掉了,你總不能說她也是奴隸吧。
  人牲,跟人殉不一樣,人牲是祭祀上帝以及商人祖先的,人牲則更不是奴隸。
  統計發現,商朝總計1.3萬的人殉人牲,75%發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時代”。這是因為武丁時代戰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可以推論戰俘是人牲的主體構成。武丁所捉來的戰俘絶大多數都殺了作為人牲,極少量養起來轉化為奴隸(用於從事養馬、打獵之事,用於農業生産的則絶少)。這一點被卜辭的研究所證實,以典型的羌方戰俘為例,轉化為奴隸去養馬的衹有一例,其它全是殺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殺掉的人身上還帶着戰場上的箭傷,從頭骨分析都是什麽"類高加索人種、海洋尼格羅人種、愛斯基摩人種",來自遙遠的五湖四海,更說明是戰俘。他們的腦殼上刻着武丁的戰爭偉績,讓上帝吃的時候先看看見。
  ???所以說,商朝所謂"臭名昭著"的人殉人牲,按被殺者數量比重看,依次的是戰俘、葬禮死者的親友,最後是極少量的奴隸。退一萬步,即便這些被殺者都是奴隸,但從被殺者數量上看也並不多。如今挖出來的是1178人,這個數目當然不全,因為還有一些倒黴蛋至今未見天日。幸好商朝殺人祭祀是件神聖的事,必須嚴格記錄在甲骨上,專傢們於是統計了所有出土的十五萬片甲骨,發現纍積人牲總數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每個月四人。對於一個諾大的商王朝來說,每個月殺掉四個人作為人牲,實在不是太多,根本都不血淋淋,還沒現在一天出交通事故死的人多呢。其實,人牲、人殉是遠古時代人類的共同習慣,出於對神靈祖先的敬仰,世界各地無不如此。僅僅因為每月平均殺掉四個人牲就判定當時是奴隸社會,豈不有點危險。
  其實奴隸社會的定義,一定是奴隸多到了成為社會生産者的主體的地步,才能算是。而所謂奴隸的定義,是“會說話的工具”,不算是人,跟設備機械差不多,可以買賣,不占有生産工具,他的主人處理他,就像處理一件物品。
  商朝存在少量奴隸,這麽說大約沒有錯。但商朝的奴隸肯定很多嗎?這一點我們暫時不回答。但我們能回答的是,奴隸不是商朝的專利,後來的周朝也有一些。更後來的漢朝,奴隸的使用量有增無減,不論官府還是民間,都豢養役使奴隸,“臧獲”和“奴婢”是對他們的流行稱謂。他們與養馬一樣被當作一種投資,奴婢可以買賣。從很多史料和文學作品中我們目睹了他們勞動的身影,遍及了漢朝手工業、畜牧業、農業、運輸、礦冶、煮????和商業領域。皇帝甚至發召規範田地上的奴隸數量——可見當時用奴隸之盛。奴隸因過度勞累,折磨屈辱,自殺、早衰、瘦斃,比比皆是。主人們希望奴隸短命一點,因為老了不能幹活,還得花錢給他養老。漢朝以後的朝代也都有奴隸。唐朝法律規定:“奴婢賤人,律比畜産。”把奴隸比作私人牛馬。事實是,即使到了最後的大清朝,乾隆爺還一直把罪犯及其傢屬發到功臣傢裏為奴。
  做完這樣的縱嚮比較,我們再作橫嚮比較。商朝的奴隸數量與同時期的埃及、古巴比倫相比,也根本不在一個數量級上。在古巴比倫王國與北方亞述人的頻繁戰爭中,動輒有十數萬人甚至二十萬活口做了戰俘,而三萬、七萬、九萬戰俘的記錄更是史不絶書。埃及法老也是頻頻出徵、大有斬獲,捉到數萬甚至十萬俘虜。這些被俘的人口顯然不可能全是士兵,當時的軍隊不可能有這麽大規模,而一定是良民居其很大比例。這些被俘的人丁,絶大多數轉化為國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隸,還有一些發往奴隸市場出售給民間。而我們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徵在三千五千人左右(衹有一次達到一萬多人),戰俘又多被殺掉祭祀使用,實在沒有因此産生多少奴隸。其實,中國的戰爭,並不是以産生奴隸為目的,而是出於保傢衛國。
  商朝最主體的人口,也不是奴隸,而是守着幾千年世代相傳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農戶。孟子說:“夏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就是說,國傢嚮這些宗族農戶發授土地,夏朝每人發五十畝地,商朝七十畝,周朝一百畝,然後國傢收取其十分之一的收成。這哪是奴隸呢?分明就是正常的農夫,上交的是實物的地租。
  這些農夫,平時聚族而居,閤族勞動,把一定比例的收成上交國傢,其它在族內進行分配,戰時則按族出徵,他們是社會生産的主體,他們其實是多年延伸下來的原生態的宗族戶,他們有自己的工具、農捨、自由、人格和自行支配的糧食財産,這不是帶着鎖鏈、一無所有、被買被賣的奴隸所能等同的。倘若一個社會最主體的人口——土地上的稼穡者不是奴隸,那這個社會還能被視為奴隸社會嗎?當然不能。
  而西方晚些時候的古希臘和古羅馬則不然,恩格斯說,雅典公民九萬人,而奴隸高達三十六萬人。恩格斯雖然不是歷史學家,但他總不會隨便信口雌黃。另有學者說法,雅典全部人口四十萬,奴隸二十萬。總之,奴隸構成了古希臘、古羅馬社會生産的主要形式。在迦太基的一處礦井,就有四萬奴隸在帶鐐工作。剋拉蘇一個人擁有兩萬奴隸,安東尼時代一個有錢寡婦的遺産中包括了6000名奴隸。羅馬通過擴張戰爭,曾一次性把被占領區15萬人變賣為奴隸(失去自由的勞動工具)。奴隸們在市場上公開買賣,還可以像牛馬一樣租給別人收取租金,成為社會的一大主體階級。沒有奴隸,“世界”就一天也運轉不下去。當時在亞歷山大城奴隸的價格是如此的低廉,造成很多富人寧願購買奴隸而不願意雇傭自由人。斯巴達剋斯的奴隸起義有20萬人之衆。有人估計,在羅馬屋大維時代大約有5000萬到8000萬左右的奴隸。
  說商朝是奴隸社會的人,是受“奴隸社會是人類歷史發展必經階段”這一說法的束縛。事實上,奴隸這種身份的人曾經在世界各民族的歷史上長期存在過,甚至在資本主義社會也曾存在奴隸:美國建國時有70萬奴隸,占全人口六分之一。但我們不能因為找到了幾個奴隸,就說“看,我發現了奴隸社會”。歷史上,奴隸群體僅僅在極個別地區(即希臘、羅馬)獲得過充分的發展,上升為占主導地位,使得整個國傢的經濟和發展建立在奴隸者的勞動上,從而使這一地區的社會納為奴隸社會。而再早一些的埃及、古巴比倫,我們甚至不認為它們是奴隸社會,雖然他們的奴隸數目遠遠比我們的商朝多,但仍構不成社會生産的主體,譬如修金字塔的民夫,現在就證明並不是奴隸,而是平民。
  事實上,基於奴隸的經濟和使用奴隸的經濟是完全不同的。基於奴隸的經濟纔是奴隸社會,社會的主要生産主體靠着的是奴隸。而使用了一定的奴隸,就不就能算作奴隸社會。商朝存在着一定奴隸,秦漢明清也都或多或少有着奴隸,甚至美國從前也使用黑奴,但這些都不是基於奴隸的經濟,而衹是使用了奴隸的經濟。使用了奴隸並不能就算是奴隸社會,美國有黑奴就也是奴隸社會嗎?一定是奴隸數量多到足夠成為社會生産主體的纔可認定為奴隸社會。
  而通過上邊的分析,商朝的奴隸即便比秦漢明清多,但仍沒有多到成為社會生産的主要承擔者的地步,因為商朝的土地耕種者就不是奴隸,被殺的人殉也多並不是奴隸。它遠遠沒有達到像古希臘、古羅馬這種完全把社會經濟建立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的地步,商朝不是基於奴隸的經濟,也就不是奴隸社會,這是顯然的。
  關於商朝土地上的稼穡,我們還有必要多談兩句,因為它是論定商朝社會生産主體是不是奴隸的關鍵。這些土地上的耕種者,他們在史料中被稱作"民",在甲骨文中被稱作"衆"。郭沫若老先生解釋說:"衆"就是奴隸,從甲骨文上看,"衆"是日下三人形,說明他們是在熾熱炎炎似火燒的山野裏,赤身露體耕作着的奴隸。
  ???其實,農田勞動自然是在日頭底下,除非哪一天實現了農業室內化纔會改變,但憑什麽說日頭底下勞動的人就是奴隸呢?上及神農氏,下及今天的農村,幹活的人都在日頭底下,難道都是奴隸?再說,"赤身裸體"這也是郭老放任自己的想象,"衆"中的"人"是人體的側視形,在其它甲骨文字中“人”作為偏旁出現時也都是這個寫法,並無穿衣或裸體之別,不知道為什麽到了"衆"字中就看出他是不穿衣服的了。
  ???郭老在幾乎沒有證據的基礎上,僅從字樣上就斷言"衆"是奴隸,實在讓人不能服氣。對於史料上的"民"字,郭老也釋為奴隸。他把一段關於商周的古文翻譯得有聲有色。原文是:"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春,令民畢出於野,裏胥平旦坐於右塾,鄰長坐於左鄰,畢出然後歸。婦人同巷相從夜織,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從者,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這本是一個祥和的農村生活,簡直和現今沒有什麽兩樣,但郭老為了證明他的奴隸製,作出翻譯是:"這裏的邑,很象是奴隸勞動的集中營。裏胥、鄰長就跟哼哈二將一樣,坐在居邑門口,監視‘民'之出入。連婦人的工作時間一天都是十八小時,男人的工作時間也就可以想見。"
  ???裏胥、鄰長扮演着"監督者"的角色,不假。但衹要人類還存在,任何時代的勞動恐怕都需要有人在一旁組織和監督,即便今天也不例外。郭老有什麽理由一見有人監督,就把它同奴隸集中營聯繫起來呢?事實上,如果是一群帶鎖鏈被強迫勞動得奴隸,光靠這兩個老頭子還根本監督不了他們呢!這兩個人,其實衹是宗族長者罷了,指揮一幫宗族農夫在田野上勞動,即便封建社會也是如此的。而"婦人同巷相從夜織,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明明是說她們勤快,聚在一起集體紡織節省蠟燭,相當於節省了工作日。郭老竟也能從中計算出奴隸製的"十八小時"工作製來。如此豐富的想象能力,除了詩人郭老以外,恐們很難找出第二人。
  ???那麽,到底這些"民"或"衆"是什麽身份呢?其實,原古文中說得已經很明白,“殷周之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也就是說,國傢按人頭授給他們土地,類似現在的包産到戶。這怎麽會是奴隸呢?奴隸怎麽會授田呢。郭老閉眼不看這前面的大字,而應從後面找哼哈二將,實在沒法跟他論理啦。
  事實上,商周當時的奴隸,來源有限,衹有區區戰俘、罪犯、賣身償債者三類,數量因此有限。所從事的工作領域也非常有限,並不包括農業這一最主體的生産領域。與“古希臘”、“古羅馬”這種典型的奴隸製相比,它是沒有資格叫奴隸社會的。郭沫若硬把中國的商周時代視作奴隸社會,是一種“自污”!而這種“自污”的目的,不外乎是為了說明古代很差,而現代很好罷了。
  我們說,奴隸,在中國歷史上,從夏商周到秦漢明清,一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是生産活動的一種補充,但從來不曾是主體的生産者。養活全體大衆和統治階級的,從古至今,一直都是農民朋友們,中國的社會生産者的身份性質一直沒有很大變化。所以,論定商朝是奴隸社會,而隨後又是農民地主的封建社會,這種試圖以社會生産者的身份性質來劃分歷史,是難以自圓其說的。
  其實,商周,和秦漢明清,最大的區別,倒不在於主流勞動者的身份,而在於社會統治的形式和結構。鄙人認為,應該按照社會結構和統治方式來劃分中國歷史,那就是“分封製社會”和“皇權專製”社會,前者含蓋夏商周的主要時期,後者是秦漢明清這些時代。這兩種不同的社會體係,實質區別是非常巨大的。商周分封社會,是天子分封諸侯,諸侯國內,又是國君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有世襲封邑給自己的傢族子弟,一層層分封,被封出去的封邑和封地,歸受封者獨立支配。無數大大小小的世襲封邑,解構了中國,導致天子和諸侯國君的專製力度不大,而個性和自由的張揚往往就在士民中存在。而秦漢明清,是皇權專製社會,是皇帝傢族藉助招募來的職業化官僚,來一統地管理國傢郡縣,是郡縣製的結構,專製力度也就大,人們的思想意識也就奴才性多。總之兩者差異很大。在社會構架、政治文化、自由程度、經濟組織、專製力度、人才選拔上,都有質的不同。官吏選拔方式也不一樣,商周分封社會的各層統治者,是憑血統和世襲而充當,後面的皇權專製社會是市場化選聘官吏。
  所以,分封制度社會與皇權專製社會的上述巨大社會差異,使得用這兩個稱謂來命名和區分中國歷史社會階段,是有實在意義和便利的。
  而我們分封製社會,嚮皇權專製社會的過渡,則是從商鞅的變法開始的。商鞅的變法,就是改變了分封,而加強王權專製,實現了兩種社會形態的轉變過渡。關於這些,我們後面的書中還要再詳談。
  下面談談階級。不論是分封製社會,還是皇權專製社會,其中的階級對立也都是存在的。在分封製社會中,階級對立是授封者與被封者一層層之間的矛盾衝突乃至戰爭,還有一個是封地的私有者,與封地上的勞動者,這種剝削與被剝削的矛盾。(而所謂奴隸主與奴隸之間的矛盾,卻並找不到,因為奴隸本來就不多,擁有數萬奴隸的大奴隸主,在中國更是沒有。)在皇權專製社會下,階級矛盾也類似,是天子與各層的下屬統治階層之間的相互矛盾衝突,以及土地私有者(沒有像封邑那麽大了,而是小片土地了)與土地上的勞動者,這種剝削與被剝削的矛盾。總之,階級矛盾是相似的,前後並無太大差異和變化。
  矛盾是類似的,但不同的是社會結構和統治的組織方式。
  所以,用社會結構的不同來區分歷史,與用階級類型區分,更有意義。
  總之,商周是分封社會,秦漢明清是皇權專製社會,這是更有意義的分法。
  這就是鄙人的最終觀點。
  而以為商周是靠奴隸生産(錯的)因此算“奴隸社會”,秦漢明清靠農民生産,因此算“封建社會”,但“封建”這個詞本義是指“封建諸侯、分封”,而當時卻又不是分封,這種漏洞百出而且對於分析社會問題又沒有多搭幫助意義的劃分法,實在是我不能理解的。
  (五)、說“社稷”
  周天子在分封諸侯的時候,要搞一個儀式。先造一個大空場,上面堆着五堆土:東面一堆是青土;南面赤土;西邊白土;北邊驪土;中央以黃土。王室親戚、戰鬥功臣以及“友邦”領導人,都團聚到這裏。將被分配到哪個方向去,就從哪個方向的土堆裏鑿取一把,與中央的黃土混合一起,裹以白茅,送給他,作為分封的信物。接受這個信物的親貴、功臣或者“友邦”領導人們,也表示他接受了周天子的“共主”地位和未來的統一指導。
  (六)、說“封建”
  商王朝的直控地區,實際衹有“王畿千裏”有限的面積,其它土地都承包給了諸侯們。
  周王朝也是如此,周天子把核心區以外的更大片的土地和城邑,都分封了出去,自己衹留了相對小的區域。這跟當時生産力水平低下,通訊、交通等技術水平落後有關。大周朝衹能通過分封的形式,把土地委托給諸侯們去管理。
  還有一個原因,許多諸侯是從當地原生態的部族自我發展壯大起來的,他們不能接受被別人兼併成一個統一行政體的一部分,成為後代的郡縣。這是因為各部族的文化差異顯著,地區經濟發展的也不平衡,各個部族自霸一方,尚無某個部族(包括周部族)可以強大到足以兼併天下一切部族的地步。所以,當時還遠不能形成後代的大一統。周天子,衹能藉助分封的形式,維持出一種鬆散的“部族”或者說“諸侯國”們的“集合體”,並名義上擔任這個“集合體”的“共主”——顯然,他和後代的郡縣製的統一帝國的皇帝,有着質的差距。
  大周天子分封出去的諸侯,散在那些原生態的諸侯之間。所謂原生態的諸侯,就是各地原有的原始部族,逐漸演化成為各種諸侯的。他們與大周的關係,有好有壞,比如南方的三苗等等,就很不買帳。但是,周天子分封的諸侯們,在漢水沿岸形成了一個屏障,擋住三苗和楚人有可能嚮周發起的進攻。並且,對於這些不是一條心的諸侯,周天子也多次舉兵徵討(像從前的商王武丁一樣),比如周昭王就是死在徵討南方的路上。
  周天子分封出去的諸侯,比起原生態的諸侯,畢竟是少數,但是他們的優勢在於,團结起來有力量,而原生態的諸侯互相不團结。所以,周天子想打人的時候,親周天子的各國諸侯就隨王軍出徵,打周天子想打的人,往往很見效。
  大周天子就這樣通過分封、藉力打力地管理着天下。它和秦代以後的王朝帝國,嚴格地來講,還有實質上的很大不同。總之,當時是分封製的鬆散政體,還遠遠不是統一的郡縣帝國。
  周天子把弟兄們、功臣們、友邦部族們分封到周的直轄地區以外,簇擁和保護着周,用《左傳》上的話叫做“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或者“封諸侯建藩衛”。這也就是“封建”一詞的來歷。
  周天子把土地封給他所親近的人,這些人叫做諸侯;諸侯再把土地給親戚功臣們,這就成了卿,卿再把自已的大片土地,分給自己的孩子們,成為某邑大夫,某邑大夫。諸侯國君要聽周天子調遣,卿則要聽諸侯國君調遣,而大夫聽卿的調遣。
  這種層層分封的體係非常符合《大英百科全書》給feudalsystem的定義:領主把領地交給封臣管理,封臣要為領主盡一定的義務,但他具有領地上絶對的權威。這樣一層層地分封下去,形成金字塔的結構,西方中世紀的封建社會就是這樣的。我們有理由把大周朝視作封建社會,近似西方中世紀。而秦漢唐清這些郭沫若所謂的“封建社會”,其實是中央直接控製地方,並沒有通過分封,所以叫它“封建社會”不合適,應該叫皇權專製社會。
  有人說,不對啊,在皇權專製社會,也就是你說的秦漢明清時代,也是有一層層的官僚,譬如州長、郡守、縣令什麽的,這和分封製的諸侯、卿、大夫有什麽實質的不同呢。不同在於,在分封製下,被分封的諸侯、卿、大夫們對於封給他們的土地、城邑,是全權擁有的,是其傢族可以世代將其相傳的,所以,諸侯、卿、大夫對受封的城邑具有高度自治權並且世襲權。這些諸侯、卿、大夫,對上一層領主,是比較遊離的。總之,天子對一層層封下去的諸侯、卿、大夫什麽的,管控力度是相對弱的。而皇權專製下,州長、郡守、縣令什麽的,是沒有這樣大的獨立權限,他們被皇帝管控得很緊。州長、郡守、縣令,對於州、郡、縣,是絶對不能視作私傢所有物的。這也就是為什麽我們管它叫皇權專製社會的原因了。
  這種社會架構的區別,也給人性帶來了不同。在分封製下,被分封的因為有自由度,所以養成了春秋戰國人那種自由、張揚的個性精神。而皇權專製社會之下,層層官僚們因為自由度小,所以奴才秉性就大一些。人們的價值觀也不一樣,分封製時代(商周含春秋戰國)的人們重名,皇權時代(秦漢明清)人們重利。
  這大約是因為,他缺什麽就會重什麽嘛。卿大夫們自己有封邑,也就不重利了。州、郡、縣的官僚們,因為並不能把州、郡、縣當作自己的私人封邑,所以窮啊,能不重利嗎?
  所以分封製下的卿大夫,重名不重利,而皇權時代的官僚們,卻是重利的很。
  所以,在分封製時代,特別是春秋戰國,也就演出了那許多重名的慷慨激揚的人物故事。這些故事的主角,實質都是這些卿大夫們,他們最慷慨激昂。當然,受他們氣質影響,民衆們也古樸質烈。
  惟其如此,鄙人也纔把分封製時代,也就是整個的商周含春秋戰國,稱為青銅時代,用青銅的光澤,象徵那個時期人們的遠古個性精神。
  雖然造就了人性上的張揚和魅力,這是它的可貴之處,但大周朝的分封製,相當於後來的皇權專製社會,壞處也是非常明顯的。就是分封出去的諸侯常常混戰,甚至嚮上侵權於天子,造成社會動蕩,乃至割據。這和西方中世紀的“封建社會”,也是一樣的。
  我們知道,周天子實際上相當於一個大諸侯,它的直接實控的地盤並不大,主要是陝西關中以及河南洛陽兩大地區——憑着這兩塊土地上的産出自奉自養。一旦這兩個地方丟掉一個,比如犬戎攻破了鎬京,周平王被迫放棄陝西關中,東遷。周這個大諸侯就衹剩下洛陽一塊土地了,立刻變成小諸侯了,經濟也弱了。這就是大周朝東遷,進入東周階段以後,就開始虛弱下去了的原因。
  而這時,天下的諸侯們卻有強大起來的,比如齊、晉。齊、晉、秦等春秋五霸,就開始凌駕於周天子之上。最終秦諸侯竟兼併了周這個大諸侯。
  我們不禁要問,周天子最初幹嗎要把土地分封給別人?自己直接派官吏去管着,豈不更威風!
  非不願也,實不能也。
  前面已經說過了,這跟當時通訊、交通、生産技術水平相對落後有關,而且周的軍事實力和統治力量,也不足以覆蓋整個中國。總之,衹能實行分封製,當時還沒有力量建立一個徹底由中央對地方進行高度集權統治的、派幹部到郡縣去的、統一的郡縣製帝國,如後代的秦漢唐宋那樣。
  在分封製下,“周”所直控的地盤,其實非常有限,說白了,“周”不過是衆多諸侯中的一個大諸侯。但是由於周這個“大諸侯”,相對於其它各傢諸侯,面積畢竟更大一點,德行也最高一點,所以天下諸侯們都願意奉它作“共主”。但是,“共主”能責諸侯們所服從和執行的事情,是非常有限的。“共主”不能從各傢諸侯處收稅,也不能派遣大量幹部給諸侯,也不負責給各傢諸侯提供財政撥款。總之,它决不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它更像是霸主與小弟的關係。
  所以,“周朝”,並不是一種嚴格意義的王朝。叫它“周時代”也許更適合。“大周天子”還不能和後代王朝的皇帝、天子相提並論。“大周天子”的威風,也就比後代的漢唐皇帝,大打了折扣。
  直到秦以後,中國纔有了真正的王朝,即秦漢唐宋明清。秦漢唐宋明清的皇帝,把他的觸角,由一層層官吏們牽引着,伸展並控製到了帝國的每一個角落。我們管它們叫皇權專製社會。皇權專製社會下的皇帝的權力,比分封製下大周朝的“天子”,要真實和結實多了。他們以郡縣製取代了層層分封,這是生産力技術水平提高的結果,也是帝國或王朝開始形成的標志,。
  我們最後做個比喻,用以瞭解一些分封製社會和皇權專製社會——中國前後的兩種社會形態的區別。
  譬如草原上有一千群獅子,象徵着中國的一千個諸侯。其中有一群獅子實力最強,獅數最多,這群獅子被標志為“周”,這群獅子中的獅子王,叫做“周天子”。而其他999群獅子,也各自有王。但是由於主動和被動的原因,這999群獅子的王,都不同程度地聽從最大獅群之王“周天子”的號召。這就是當時的分封製社會。
  如果“周天子”的這群獅子,蠶食鯨吞,把其它999群獅子全都一群群擊敗了,收編在自己這一大群之內,使得草原上就剩這唯一的一個龐大獅群了,那麽,這就是後來秦漢唐明清這樣的統一帝國了。“周天子”也就該改稱“皇帝”了。這就是皇權專製社會了。
  我們覺得,用分封製社會、皇權專製社會,來劃分中國的歷史,比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要來得準確而且有意義的多。
  最後羅嗦一下,在稅收體係上,分封製和皇權專製社會,也有顯著的不同。在分封製的體係下,被分封的諸侯、卿、大夫,衹是象徵性地嚮上一層納貢,表示自己名義上臣服上一層就可以了。而上一層的天子、諸侯或者卿,其實是有自己的自留的土地城邑,用這些城邑自養,不需要從下層領主那裏緊緊地抽稅。況且下層領主獨立度很大,也不會買他的帳的。但是,皇權專製下的州、郡、縣,則是像抽水機一樣,要不停地、實實在在地嚮上邊納稅糧財貨。帝國因為也是一個統一財政的大一統的有機帝國。
  (七)說“禮樂”
  土地都“分封”出去了以後,周天子發現,它實際直接控製的地區,不過是陝西關中(以鎬京為中心)以及河南洛陽(以洛邑為中心)兩塊有限的面積。
  在鎬京、洛邑,各自佈置着八個師和六個師合計四萬多人的常備軍,這也是周王朝所有的國傢常備軍,再多了就養不起了。
  依靠這樣區區幾萬軍隊,對付分散盤踞在周控地區以外的上千個諸侯,當然顯得力不從心。於是周公費盡心思,創出了一種保傢衛國的絶技,那就是“周禮”!周禮規定了人們起坐臥行、吃飯上朝、哭喪穿衣以及男女尊卑的秩序,根本目的在於給周天子撐腰,讓諸侯們服氣他。
  周公把自己製定的“周禮”,下發給全體臣民去練習。
  按照《周禮》要求,不同等級的人,見到不同等級的人,在不同的場合,要有十數種不同的磕頭方式。不光磕頭有分教,連走路說話都有章法:你在尊貴者或長輩面前經過時要“趨”(急走、小跑)而不能平穩地邁着方步過去。在登上堂的時候,從東邊上先邁右腳,從西階上先邁左腳,每登一級都要稍停一下,讓兩足都在同一階之後再登。登堂以後(堂就是大客廳),由於堂空間比較狹小,所以不必趨,而要“接武”,武”指足跡,“接武”就是後一步要踩在前一步的足跡之半的地方。如果手裏拿着貴重的禮玉,那無論是在堂上或在堂下庭院,都不必趨,因為怕跌壞了寶玉。
  好,整套動作連貫地作下來,我們請未來的大聖人孔子給我們示範:孔子進入國君院子大門時,作出害怕而謹慎的樣子,好像沒有容身之地似的,到處躲躲閃閃。孔子不站在門的中央,他走過門的時候,不踩門檻——盡量顯得自己渺小,在尊長(國君)面前不是人。。孔子提起衣襟往堂上走的時候,更是恭敬謹慎,好像憋住氣不敢放一樣。走近魯君幾案的時候,面色矜持莊重,腳步加快,言語拘謹,故意好像底氣不足一樣。這種拘謹的狀態直至拜見完畢(中間最難的是如何就座、如何磕頭我們待會再說)。孔子走出宮室降下臺階,面色纔開始放鬆。下完了臺階,孔子再快快地嚮前急走幾步,猶如鳥兒展翅一般。但是,這也好不了多久,等到回到自己車上,孔子便又擺出恭敬而內心不安的樣子了。這簡直就是演電影或者跳芭蕾舞那麽復雜。
  試想,一個精通了這些繁文縟節的人,整天規規矩矩、必恭必敬的人,還會想着跟人整天打架和造反嗎?禮儀這種東西的神奇之處就在這裏,它可以通過約束人的行為模式而改變心性,最終維護大周朝所追求的等級秩序。如果上千諸侯都習慣了周禮,就不敢對天子造次了。
  《周禮》中無處不在體現天子、諸侯、大夫、臣民這些等級秩序。譬如坐席子——大周朝不是直接坐地上,屁股下面有席子——按照規定:天子坐的席子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之席兩重。席的花紋也有差別,顯示了等級差異,不可鋪錯了,即便是在傢獨處。孔子有個大賢學生,死前發現自己躺的席子花紋超過了自己的身價級別,嚷嚷着爬起來要換,換成低級的。結果沒等抻完席子就把他折騰死了。席子在屋內的擺設位置也有尊卑的差別,離門的遠近,是東是西,都藴涵着等級秩序。臣子不能和君主同坐一席,當然,男人和女人也得分開(當然這都是對貴族士大夫們來的,老百姓可以免了)。入席時候應該從席的後面上去,誰從前邊邁上去誰是混蛋。坐下以後,必須跪姿,屁股壓在後腳跟上,膝蓋離席子前沿保留一尺間隙,以表示謙恭。若是在讀書和進食的時候,則又不要保留間隙,應盡量往席子前沿坐,以免看不清書或將食物落在席上,那就不乖了。
  入席就坐的時候不能“橫肱”(叉開胳膊肘),以免妨礙同席的並坐之人。
  跪坐的時候,當然也不能穿着鞋。衹有資格最高的人才可以把鞋脫在屋裏,其他人必須脫在屋子外(就是堂下)。所以,如果看見戶外有兩雙鞋,則知堂上必有三人正在交談。你在那兒脫鞋的時候,註意不要踐踏別人的鞋。
  脫鞋跪坐好了之後,下面開始吃飯,也是滿有講究的。天子吃飯用九鼎、諸侯用七鼎、卿大夫用五鼎、士則用三鼎(這種周鼎也不是很貴,現在值十幾萬塊錢一個,你可以去買)。鼎是放在地上的,裏邊盛放不同的肉,吃時實行分餐製,還要搭配了調料,放入進餐者的在幾案上的餐具裏去。天子的案上,擺着的餐具至少有二十六個(吃不過來啦!),其它級別遞減。米飯則放在青銅簋裏,天子用八簋、諸侯用六簋、卿大夫用四簋、士二簋,也是落在地上的。
  上述差異表明,“名位不同,禮亦異數”。
  至於屋子裏、院子裏不同級別的人點幾根蠟燭,走上臺階的時候,什麽級別的人從東,什麽人從西,誰給誰鋪席子,誰給誰撤席子,都有詳細要求,堪稱繁文縟節。總之,禮儀對於天子、諸侯、人臣、士人至關重要。中國號稱禮儀之邦也在於此。通過演習運用這些禮儀,使得下級對上級的服從被固化在日常行動之中,以至於從骨子裏都習慣了尊重君長,從而忘記造反了。
  也是啊,以當時幅員遼闊的中國,成百上千的諸侯,大周朝的三四萬常備軍哪裏看管得過來。禮儀可以起到千軍萬馬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埃
  不過,即便在刻板的周禮大獲流行的時代,周政府還是依照古代遺俗,保留了歡樂𠔌的娛樂項目。從考古發現看,半數以上的商朝人不見“死則同穴”的夫妻合葬現象,推測可知當時社會上大量的男人終身打着光棍,不組建個體婚姻家庭,所以需要歡樂𠔌。周朝人也是如此。人們呼喚着歡樂𠔌,歡樂𠔌神聖不可侵犯。
  周公在《周禮》中規定:“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也就是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節,男女可以去歡樂𠔌找性伴侶。“奔者不禁”,就是倆人鑽高粱地,沒人管,不需要辦結婚手續。這也實在是性解放了。甚至魯國大聖人孔子的出身也有“野合”的說法,也就是說,某男和某女沒有結婚,在歡樂𠔌裏那個,而産生了他。總之,那時的男人、女子,在結婚之前,有絶對的性交自由。甚至結婚的觀念,也並不強烈。那些社會上占了很大比例的一輩子不準備結婚的人,就有一輩子的自由。
  前面講了半天,都是禮,其實周公還編排了很多樣板戲,都屬於“樂”。周公編排了大型革命歷史劇《大武》,共分六幕,以謳歌和舞蹈的形式再現了武王伐紂從出徵、渡黃河到砍下紂王腦袋的全部革命場景。該劇於全體演員在雄壯的樂麯聲中手舉道具嚮看臺上的周天子緻以最高的禮敬(類似後世的高呼萬歲)中圓滿結束,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民衆作用。
  但是這種“大樂於天地同和”的主旋律音樂,以鐘鼓打擊為主,節奏簡單緩慢,聽了實在不耐煩,後來終於“禮崩樂壞”了,被靡靡之音的民間小調取代了,把孔子氣個半死。
  總之,這就是周公“製禮作樂”了。周公是個了不起的人埃周公其實是個聖人,就像堯帝眉分八彩、大舜目有重瞳、大禹耳有三漏、周文王有四個乳頭一樣,周公手能反握。就是說,他兩手如綿,可以反握。這都是聖人的異稟哦。
  (八)、流血漂杵
  魯迅寫過《故事新編》,其中的“采薇”一篇,也提到了牧野之戰。魯迅講:
  “傳說也不少:有的說,周師到了牧野,和紂王的兵大戰,殺得他們屍橫遍野,血流成河,連木棍也浮起來,仿佛水上的草梗一樣;有的卻道紂王的兵雖然有七十萬,其實並沒有戰,一望見姜太公帶着大軍前來,便回轉身,反替武王開路了·····”雲雲。
  這兩種“說法”,到底哪個是真的,魯迅由於衹關註“研究國民劣根性”的大局,沒有了深入“解剖”的興趣,所以沒有說出他的看法。其實,這兩種不同的說法裏邊,也正映着中國人在歷史觀裏所表現出來的“劣根性”,那就是對於成功者和失敗者的不公平看待法:一味地踩踏失敗者,而全面美化成功者。
  魯迅言的這兩種說法,其實是起自不同的時間點。第一種“流血漂杵”的說法,要早上很多,是《尚書·武成》裏記載的。後一種說法,則是後來的孟子首先講出來的。
  孟子這個人,思想比較奇怪,他看了古代的《尚書》中的《武成》一篇,上邊記載了武王伐紂的兇殘場面,說武王殺了很多很多的商人,乃至“流血漂杵、赤地千裏”,孟子覺得不可信。孟子發言說:“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意思是,仁者無敵,以“至仁”打“至不仁”,為什麽還要鬧得血流漂杵呢?武王伐紂,應該是兵不血刃纔對。
  但是,孟子死活不肯相信流血漂杵,不認為武王伐紂會殺了那麽多人,甚至進而認為記錄了“周武王伐紂殺得商軍流血漂杵、赤地千裏”的《尚書·武成》一文,是不可信的。因此孟子還說出了“盡信書,不如無書”的名言。
  後代的學們者,受孟子的啓發,就開始營造商人倒戈,為武王先驅的“兵不血刃”的場面,而且越說越厲害,一反古書《尚書》上的說法,慢慢成為了主流的觀點,最終被記錄在司馬遷的《史記》上。一經司馬遷的認可,於是終於連今天的歷史課本上都是這麽寫的了:“商人臨陣倒戈,為武王前驅1
  但是,衆所周知,中國改朝換代,每次都是死了大量的人,人口常常銳減一半。為什麽孟子偏偏說周武王顛覆商王朝的這次改朝換代,流了血卻不合理呢,一定要兵不血刃纔對呢?這是真的還是假的呢?
  其實,孟子的推理,推得非常“不講理”。他的大致的意思是說——其實他的意思可以表達為這樣一個“三段論”:
  大前提,孟子說: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就是“超級仁”的意思)伐至不仁,不需要大量殺生就能成功,不需要流太多血、流血漂杵。
  小前提:周武王是至仁。
  孟子結論:至仁的周武王,打至不仁的的商紂王,不需要流血漂杵,所以“流血漂杵”是沒有的事。
  我們說,孟子的那個大前提是靠不住的。“仁人無敵於天下,至仁伐至不仁,不需要流太多血”,這個論點是一廂情願的。即使是正義的仁人,打不正義、不仁的人,更多時候也是要流血的。一個政權的顛覆,沒有不流血的,哪怕是推翻非正義的政權,也是要大大地流血的。
  譬如在二戰中,蘇軍進攻柏林,這是正義的進攻吧,是“至仁”進攻“至不仁”了吧,但蘇軍還是往柏林打了一百五十萬發炮彈,令德軍死傷無數,殘肢成堆,纔拿下這座變成了瓦礫的城市,並沒有兵不血刃。國民黨四大傢族的反動統治,早已是令天怒人怨,解放軍解放被壓迫的群衆,分配民衆以田地,進攻腐敗的國民黨,這是以至仁伐至不仁吧,但照樣是打了三大戰役,令國民黨軍被殲滅過百萬,流了很多血,纔顛覆了其政權。美國的獨立戰爭,林肯的廢除黑奴,這都是正義或至仁的吧,可都是敵我一場混戰,流血無數之後纔實現的。陳勝進攻秦帝國,是正義的了吧,但也未見秦帝國的七十萬刑徒就倒戈了(相反,他們是把“正義”的陳勝給打出去了)。而後來項羽劉邦是殺死了三四十萬秦軍,流血成河,纔顛覆了秦王朝。以至仁伐至不仁,何嘗不要流血呢。憑什麽周武王伐紂,孟子卻非說它不要流血。
  紂王之“至不仁”,未必更甚於秦二世,周武王作為附庸國從外部入侵中央,其“至仁”和“正義”,未必高於劉邦、項羽之進攻秦二世,而孟子卻說周武王在戰鬥中兵不血刃、不犯殺戒地顛覆了商王朝,比劉邦項羽打敗秦帝國還容易,實在是大言欺人。
  這主要是孟子之徒超喜歡周文王父子,為了打扮他們的仁義形象,覺得他們在牧野殺了很多人,不利於二者的形象完美,所以,硬拿推理替代史實,硬定了一個“仁者無敵”的大前提來論證周文王父子沒有殺人,實在是強詞奪理,遮蔽衆聽。惜乎後世學者都迷信他這個如此低級的小迷魂彈。但也有不信邪的,比如《論衡》作者王充就有評說:“察《武成》之篇,牧野之戰,血流浮杵,赤地千裏。由此言之,周之取殷,與漢、秦一實也。而云取殷易,兵不血刃,美武王之德,增益其實也。”——王充是不相信孟子的,說得多好啊!
  中國改朝換代的歷史,乃至世界革新換代的歷史,都證明,“仁者”註定是要戰勝“不仁者”,但也是要作出巨大犧牲的。仁者“兵不血刃”就能戰勝不仁者的例子,幾乎還一個都舉不出來。
  現在說孟子的小前提:周文王、周武王是“至仁”。這其實也是不全面的溢美之詞。
  周文王、周武王,因為是大周的開國者,所以整個有周一代,一直是正面的人物,是周代學者們美化的寵兒。譬如孟子就在自己的書中說:“周文王治岐耕者九一,關市譏而不徵,澤梁無禁”——說周文王不徵商業稅、少徵農業稅,非常仁義,是聖人。
  但這是不全面的,是衹強調了光亮的一面,而隱去了消極的部分。單按這種“仁義”的路子,周文王是組織不起對商王朝的有效進攻的。是凡組織對外進攻,不論是秦始皇還是希特勒,前提條件都是要對民衆加強斂稅和民力調用。近代打仗,也是這樣,也要加捐加派,要老百姓勒緊褲帶,以支撐大炮和槍彈的開支。你要是整天行仁義,那就根本不要想着對外打仗擴張。
  其實,從很多層面看,周文王周武王父子不是“至仁”,而是一貫用比較“嚴苛”的政策和手段,纔最終戰勝了商王朝。我可以暫舉兩三個例子:
  一是《左傳》上說的,周文王大肆捕捉逃亡者。捕捉逃亡者的目的是什麽呢,《左傳》上沒有說,但根據後來商鞅捕捉逃亡者,以及後代帝王們的禁止人們逃亡,其目的都是一樣的,是強迫這幫人回來完稅、交糧、服役、當兵吧,以直接或間接地支撐自己的對外擴張。要想動員起強大的國傢戰爭機器,要想對外進攻別人(商帝國),勢必就要先加強對自己民衆的控製,使自己有力量進攻別人,這是一個規律。但這就有點不仁了。
  第二個例子,周武王和姜子牙要伐紂,但當時周國內有反戰力量。在占卜儀式上,蓍草和烏龜殼發表意見說,進攻是“大兇”。蓍草和烏龜殼當然不會發表自己的意見的,但他們是替占卜師說話,代表了當時的部分政府要人和部分的民意是都反對進攻商王朝的。伯夷、叔齊更是站出來直接反對,甚至攔住了馬頭。但這些反對力量,被周武王和姜子牙用鐵碗手段壓製了,他們還是硬去出兵打商王朝去了。可見他們也不是樂呵呵地很仁義,唯民意是從的。
  第三個例子,據《尚書大傳》、《韓詩外傳》、《六韜逸文》、《說苑》等書記載,滅商以後,“天下惶惶未定”,姜子牙提出,把所有商人都殺死,“使靡有餘”——這就更“不仁”了!簡直是要種族滅絶。而且,這也從反面說明了當時很多商人對周人是不合作態度,所以逼得姜子牙提出要滅絶他們。可見前面商人倒戈為周武王先驅的事,就更不可信其曾出現了。
  以上這些例子都說明,周文王、周武王可能不是“惡人”,但用“至仁”、“行仁義”這樣的詞來簡單地概括周文王、周武王這樣的歷史人物,是失之於臉譜化、概念化,是存在着很大的勉強和片面的。
  而且,蓍草、烏龜殼和伯夷、叔齊這種反戰反擴張的思想,未必是錯誤的。至少它說明,周文王周武王的軍事擴張政策,未必是代表當時周方國的全部民意的。本國人尚且未必完全擁護他,認為他出去打仗和擴張是不道義和錯誤的,那,被進攻一方的商朝人,會一致認為他的進攻是道義的,乃至不但不抵抗,反倒要倒戈投降地來擁護他嗎?其實,也正是因為商人未肯服從,更不曾倒戈,而是跟周人采取對立態度,所以在攻破商王朝後,姜子牙纔提出愛屋及烏的成語,要殺光商人。
  最後,姜子牙的意見由於太冒風險,沒有得到采納,商朝的大批遺民,最終都交由紂王的兒子武庚統領,繼續呆在原朝歌地區,作為封國存在。這說明,商人對紂王傢族是有擁護的,所以周人衹好順應之而封紂王的兒子,讓他繼續統領舊商民衆。這些都說明了當時有這樣一個現實,即商人並沒有對紂王傢族衆叛親離,所以纔搞得周人很被動,又想全部滅絶商人,又不敢,最後衹好原地封他們不動,接受紂王的兒子領導。
  商紂王在覆滅了之後,他的兒子仍然能夠把商人凝聚在自己身邊,那牧野之戰的時候,他傢也應該能掌控商人集團,不會出現當地民衆紛紛失控,倒戈而戰。
  而且,在商朝滅亡被封之後,紂王的兒子武庚,又領導商朝遺民,再次進行了軍事起義,規模相當大,引得周公和姜子牙發兵,共同來剿滅之。這也再次說明,紂王的兒子還是對民衆有號召力的,紂王傢族還沒有到衆叛親離的地步。如果早在牧野之戰的時候,商人就倒戈伐紂王了,紂王已經被商人恨的入骨了,紂王的兒子如何還能領導商人掀起大起義。如果商人真地是曾經倒戈來迎接周武王的,如何後面又要起義。後來,大批商人被遷往洛邑安紮,由周人和洛邑八師緊密地看起來,貶稱為“殷頑”,如果商人曾是積極歡迎周武王的,周人何至於要用這種提防和集中管製的辦法對付他們。接下來周人為什麽又要處心積慮地采取遷徙的方式,把大批商人遺民分遣到各個姬姓封國去,隔離管理。種種跡象表明,周人與商人,是嚴重對立的,商人大規模倒戈迎接周武王,是沒有這個可能性的。
  孟子為什麽不反着考慮一下:武王伐紂之所以打得流血漂杵,那是因為武王不是什麽“至仁”,紂王也不是“至不仁”,商人民衆也沒有喪失對紂王父子的追隨之心,周人並不是全部民意都要求去進攻商人,所以二者相打,流血漂杵,也就勢不可免了。
  總之,歷史的真實情況實應該正如《尚書·武成》所記載的:商人組織力量,對前來進犯自己的周軍進行了頑強抵抗,展開激戰,並且商人發生了重大犧牲,死傷流血漂杵,染赤千裏,最終被占領和滅國。這是可信的。而孟子的推論,是漏洞百出,非常牽強的。而且,從純技術角度講,流血漂杵也是可行的。
  正是因為周人在進攻商王朝的過程中,對商人采取了大規模殺戮、暴動鎮壓和種族隔離與壓迫,纔使得伯夷、叔齊以餓死首陽山來抗議。如果不是周人確實很過分,這兩個知識分子何必會采取不想活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呢?如果商人十幾萬大軍都是衷心擁戴和迎接周武王,商人都如此高興,那伯夷、叔齊這兩個“民主人士”何必那麽跟自己過不去,專門要死呢。
  而且,不光《尚書·武成》有周武王伐紂殺戮甚大、流血漂杵的描述,根據《詩經》的描寫,也可以推想得見周人在對外擴張中,打仗一直是歇斯底裏式的。比如《詩經》描述了周人攻打崇侯虎的崇城的場面,無所不用其極。後來,周公三年東徵東夷,乃至有“踐奄”——在奄國搞大屠殺,這樣的殘暴之舉,也不是孤立的。同時姜子牙還想過搞種族滅絶,都是一幫殺人狂,離“仁者”日去相遠矣!
  我認為,“盡信書,不如無書”這句話,應該用到孟子的書和後來的學者書、官史書上去——這些人出於一些政治目的,比遠古之人更愛撒謊。
  總之,紂王之“惡”,未必如後代人所說的那麽嚴重,周文王、周武王,也未必如後代學者們異口同聲說的那麽之“仁”!異口同聲的說法,往往是最可懷疑的說法。武王伐紂,牧野之戰,商人“流血漂杵”,在我看來,比商人“臨陣倒戈”,更加可信。
  (九)、沙丘裸奔
  司馬遷說,紂王喜歡看人裸奔,他曾經在一處風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園林景區,“使男女裸相逐其間”。
  這個“裸奔”的事情,是我們都知道而且嚮往的,然而又是覺得怪怪的事情。紂王怎麽有這樣的雅癖呢?
  其實,從當時的墳墓中看,半數以上的商朝人,都是自己孤睡在墳墓裏,說明他們活着的時候沒有結過婚,說明當時結婚組建家庭的事例還不甚普及。社會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輩子自己過的——這是當時的歷史事實。這不光是因為窮,結不起婚,也跟歷史風俗有關。那時候的人,就是沒有結婚的習慣。這是原始時代的特點。越是原始時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結婚。
  社會上存在着大量的終生不結婚的單身者,總得有個地方去解决一下自己的性問題,於是,“歡樂𠔌”的遠古習俗就繼續發揮作用了。紂王讓男女裸體相逐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個被官方指定的歡樂𠔌。所謂“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鄲附近一個美麗的自然風景苑囿,正適合當歡樂𠔌。這種作法,即便到了後來講“禮”的大周朝,也是一樣的。
  大周朝《周禮》規定:“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也就是說,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節,周的各級政府會指定某些地方作為歡樂𠔌,命令不在結婚狀態的男女們聚到這裏,互相認識、挑選,找到合適的性伴侶,然後不必履行結婚手續,就可以開始同居。所謂“奔者不禁”,就是倆人不履行結婚手續而同居,沒人管。
  這些“奔者”,奔到某個地方去進行同居。但二人同居,關係並不穩靠,等到下一次歡樂𠔌開放的時節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選性伴侶了。總之,他們並不結婚,也不建成穩定的長期的家庭關係,而永遠是尋找臨時的,建立一陣子同居關係,隨後又換了——現代一些落後部族裏的男女,仍然是這樣的。這不光是財力或者道德的問題,更多是歷史習慣使然。
  這種“終身不婚”、“一陣子又一陣子的同居”、“得過且過”的生活方式,歷史上曾長期流行過。譬如從前的大禹就是這樣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塗山女,而通之於臺桑”,就是說大禹和塗山女不履行結婚手續,也不想組建家庭,而衹是在臺桑“通”,倆人happy,“嗜不同味,而快朝飽”——倆人就為了爽一把,嘗試不同的滋味,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這是屈原的詩《天問》中說的。倆人就以這種不尷不尬的形式,生下了個孩子啓。大禹又通過打架,硬把孩子從塗山女手中搶去了。事實上,大禹甚至不能斷定這個孩子是他的,因為她也是滿“自由”的嘛,這也就是《史記》裏邊大禹說的“予不子”,也是他三過傢門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
  不結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飽”,這種瀟灑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續到商周時期,社會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這麽生活的,這是當時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當時半數以上的商朝人,死後都是自己孤睡在墳墓裏。他們活着的時候,就是靠着屢屢去歡樂𠔌,來找到短期partner,獲得性的慰藉和滿足的。紂王使這些人“裸相逐於歡樂𠔌”,是順應時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為當時社會中“終身不婚”的習俗普遍存在,社會存在大量終生獨身的男女,故紂王通過上述安排,幫助這些男女尋找性伴侶,建立或長或短一段同居關係。這是紂王在做好事。漢朝人少見多怪,把這個視為紂王淫蕩。
  紂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間”,和大周朝的“令男女會,奔者不禁”,其實是一樣的,都是順應當時習俗之舉。
  有人說,程度還是不一樣啊,“令男女會,奔者不禁”,並不發生紂王那種當嘲裸相逐”埃呵呵,這是你看見的嗎?你怎知大周朝“男女會”現場沒有就發生性關係呢,我相信有些人是不憚於這麽幹的。奔者不禁,當場發生性關係,也是不禁的。而且現在一些偏僻民族仍然是這樣的,可以以今例古。如果你去採風,你就會看見。還有一些更古老的很多岩畫上,正是赫然地畫着男女一幫在一塊平地上赤裸群交——生殖器都被畫得突出誇大,旁邊還有幾頭忘了吃草的羊,在傻傻地看着。
  當年“歡樂𠔌”的遺俗,現在一些偏僻地方仍然找得到。在雲南邊地的納西族,就會有特定的節時,少男少女們聚會在瀑布水潭裏,裸體着嬉戲,尋找性的伴侶,享受青春的樂趣,甚至當場就在岸邊那個,互不妨礙,這是他的民族習俗,從遠古保留下來的。而潑水節,我沒有考察過,是不是在從前早些的波水節裏,當被潑得精濕了以後,當場也會就有少男少女們去旁邊找個地方,發生那個行為,恐怕也許是的吧。
  如果他們的村長,順應該俗,提供了某個村屬的水潭給他們用,那就是某某村長“使男女少年裸相逐於肖村水潭”,這也是荒淫的事嗎?當然不能算是埃這是順應習俗來的啊,村長的此舉是很正常的啊,總不能讓孩子們去有水蛇猛獸的水塘去泡吧。而紂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間”,實際也正是順應了當時時俗啊,這和大周朝政府組織大傢“男女”“奔”一樣,對民俗適當加以組織埃
  其實,紂王肯劃出自己的王傢苑囿“沙丘”的一部分,拿出來給老百姓們“奔”用,還屬於捨私愛民呢。後代君王們則根本不讓老百姓邁進他的苑囿一步,打死那裏一個野兔子就得償命。
  總之,在商周時期,一輩子不結婚的人,占了人口很大比例,這是我們今人所想象不到的曾經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
  一輩子不結婚,但他卻獲得了一輩子的自由!他會靠着去歡樂𠔌裏尋找短期性伴侶而同居的辦法,來一截一截地度過自己的美麗人生!
  (十)、炮烙
  在周武王給紂王開列的罪狀裏邊,讀《尚書》可以知道,並沒有提到炮烙。誰不希望往自己的政敵身上潑點污水?如果真有炮烙這事的話,周武王不會不提吧。
  炮烙這個東西,最早是從戰國學者那裏說起來的,韓非子在文章中首次提到,說紂王設炮烙。不知韓非子是根據什麽知道的。是考古依據,還是前代典籍?如果是前代典籍,為什麽春秋時代那麽多諸子的作品裏卻沒有提到呢?這麽有趣的東西,這些為了“爭鳴”都不惜編造古史的諸子們,不會不願意言及吧。
  退一萬步講,即便紂王有炮烙之刑,那也不算什麽。西方社會,一直流行火刑,綁在柴堆上燒死或者讓人在火炭上走。我們的炮烙,是讓罪犯在一個燒熱的銅柱子上走,掉下來就落入火炭中,感覺這跟火刑相比,完全是半斤八兩。而西方使用火刑,是非常司空見慣的刑罰。如此來看,炮烙就不算是如何格外殘酷了。
  即便在中國,韓非子所在的大周朝,更流行的是一種鼎鑊之刑,就是把犯人活活放在大鼎裏煮了——周夷王就曾烹過齊哀侯。鄭大夫叔詹,也曾經手攥着重耳給他預備的大鼎的耳朵,叫喚,差點也被放進去烹了。在春秋戰國秦漢之際,烹人的事不絶於史書,“就鼎鑊”成了一種臣子的常用語,說明這種刑罰比較普遍。鼎鑊之烹和炮烙相比,恐怕難受程度是一樣的。此外還有車裂和肢解,更是司空見慣,受刑的名人有商鞅、吳起等等,與炮烙相比,又如何呢?
  還有一種醢刑,譬如漢朝劉邦,把功臣彭越醢成肉醬,全國諸侯傳吃。到了後代,朱元璋還有剝皮,抽腸。明清還有磔刑,就是在農貿市場把罪犯千刀萬剮。我個人體會,磔刑比炮烙更疼。其實,古人對待犯罪分子的刑罰,不論中外,都是超殘忍的。
  歷代皇帝和統治者,對於敵對勢力、造反者、違法者,都是毫不手軟的,腰斬、凌遲、剝皮和釘十字架,都是常用的,炮烙絶不算是其中最殘忍的。如果你翻翻“古今酷刑大觀”這樣的書來看看的話,論難受,一篇更比一篇高,炮烙衹不過是其中普通一頁而已。
  對犯罪者進行虐殺,也是出於政治需要,為了以儆效尤。譬如劉邦把功臣醢成肉醬,然後傳給各地諸侯們吃,又譬如戰國君主們把車裂後的肢體拉給民衆巡看,都是為了宣傳和恐嚇別的勢力的,是政治性的,不能單視為統治者心性殘暴,這是歷史長河中統治者的一種常態技術。紂王即便預備了殘酷的炮烙,從這種角度上講,也是和其它皇帝預備了磔刑、鼎鑊等等酷刑一樣,是可以等量齊觀的政治手段而已。
  那些使用磔刑的明清皇帝、鼎鑊的戰國君主們,都沒有人責問,而衹把可能使用炮烙的紂王之“惡”格外拔高,千夫指之,這是不是不公平呢?何況,磔刑、鼎鑊之事,是確鑿的,而炮烙之事,是否真的有,還是聚頌紛紜的呢。炮烙即便有,也多半沒有磔刑、鼎鑊更厲害的!
  事實上,考古發現,商紂王時代,殺掉的人殉數量遠低於前代,則說明他並不嗜殺人。而關於紂王無辜殺人的記錄,史書上其實也並沒有可靠的記載。
  概而言之,越是久遠以前的古事,越是被文學化。關於那些三皇五帝的事跡、夏商西周的史料,處處都可能是假話。鄙人看那些三代古史時,顯幽燭隱,比較舊聞,仿佛暗夜走泥路,每腳都不敢踩實。當時的事情,為後人所不親睹,而全是為成功者所書寫,今欲考究其實而不入謬妄,談何容易,危險豈不比盲人騎着瞎馬。民國的“錢玄同”曾經自稱“疑古玄同”,蓋有因矣。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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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時代的蕨類戰爭 引子:人之初第一章 三皇神跡(46億——約5000年前)
第二章 黃帝蚩尤(約5000年前)第三章 堯風舜雨(5000-4000年前)
第四章 虛無之夏(公元前2070—前1600年)第五章 商祖烈烈(公元前1600—前1046年,青銅時代)
第六章 大周天子(公元前1046—前771年)附錄
青銅時代的恐竜戰爭 引子 (關於上一本書)第一章 笑傲諸侯(770 B.C. --700 B.C.)
第二章 傾國二姬(700 B.C.—685 B.C.)第三章 大哉強齊(685 B.C.—645 B.C.)
第四章 江漢新貴(B.C.770—B.C.645的楚國)第五章 獻公之恨(B.C.768—B.C.650的晉國)
第六章 秦晉之好(B.C.650—B.C.645)第七章 晉文踐土(B.C.645—B.C.628)
第八章 獨霸西戎(628 B.C.—620B.C.)第九章 趙氏孤兒(B.C.620—B.C.607)
第十章 問鼎中原(B.C.607—B.C.590)附錄
青銅時代的蜥蜴戰爭 第一章 強哉驕,大晉風流(600B.C.-580B.C.)第二章 鄢陵舞蜥(580B.C.-575B.C.)
第三章 悼公再霸(575B.C.-555B.C.)第四章 禍起蕭墻(555B.C.-545B.C.)
第   I   [II]   [II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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